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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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一、工程结算1.1.工程结算流程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核通过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1.1.2.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1.1.3.成本控制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7)竣工图纸;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1.1.4.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修改结算书。

1.1.5.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工程副总、财务副总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1.1.6.二级开发公司审核时限二级开发公司审核参考时限表:1.1.7.核减造价后的处理二级开发公司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以及财务副总可共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竣工结算。

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支付造价咨询酬金外,二级开发公司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银泰工程的投标资格。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一、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分包单位权利(一)分包单位在接到工程指令、技术核定单时,如认为其中涉及到工程价款调整,则必须另行办理工程签证,以证明有关工作是否实施;同时,应汇同监理和发包人项目部审核人员及负责人在签证单上明确说明该技术核定内容的原由以及是否超出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

(二)如分包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发包人认为分包单位自动放弃。

(三)对于自动放弃的变更、指令等不予补办,结算不予考虑。

第二条工程签证仅证明签证事实。

任何按本办法规定审核的签证并不绝对代表发包人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

第三条工程签证的办理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一)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含修改或补充之图纸)在完成实施后,其工作数量、工艺、材料将被覆盖(结构构件除外),无法再进行现场验证的;(二)工程变更指令未具体说明部位、尺寸、工艺、材料、无实施详图的,完成实施后需要进行现场验证或由分包单位用图示形式表达指令内容的;(三)工程变更指令以口头形式发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而指令已经完成实施的;(四)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引起分包单位改变施工顺序、缩短工期、增加周转材料、使用合同文件规定之外的工艺、导致分包单位工期延长增加材料设备租赁费用的;(五)发包人项目部和设计管理部批复分包单位建议,加重分包单位责任和增加分包单位费用支出,而增加的责任和费用又不属于合同文件规定之列的;(六)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相互索赔,需要经过发包人项目、合约部协调处理的。

第四条分包单位提交的签证单或计算单应注明如下内容(一)工程工程指令签发时间及编号;(二)签证事实发生、完成及提交的日期;(三)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以工程指令或委托书等函件作为附件);(四)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五)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额或天数;(六)分包单位签发人员的签名和项目部印章。

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或计算单,监理单位及项目可拒收。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签证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签证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签证1. 公约:本合同变更签证(以下简称“签证”)由甲方(建设业主)和乙方(承包商)就双方之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进行变更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旨在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

2. 变更事由:双方同意进行签证是基于以下原因:2.1 工程设计变更:根据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或不合理之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需要对部分设计进行修改。

2.2 工程范围调整:由于工程实施中的特殊情况,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进行调整或增减。

2.3 工程材料变更:由于市场供应情况、技术进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原合同中约定的材料进行变更。

2.4 特殊要求:双方同意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一些特殊要求进行修改。

3. 变更内容:3.1 工程范围调整: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条款4中的工程范围调整如下:(详细叙述工程范围调整的具体内容)3.2 设计变更: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条款5中的设计修改如下:(详细叙述设计变更的具体内容)3.3 材料变更: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条款6中的材料更改如下:(详细叙述材料变更的具体内容)3.4 特殊要求变更: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条款7中的特殊要求调整如下:(详细叙述特殊要求变更的具体内容)4. 变更价格与支付条件:签证涉及的价格与支付条件调整如下:4.1 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减:签证所引起的费用变更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

4.2 变更付款方式:双方同意根据签证的具体情况,对原合同中的付款方式进行修改。

4.3 变更支付时间:双方同意根据签证的具体情况,对原合同中的付款时间进行调整。

5. 签证生效与执行:5.1 生效条件:签证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原合同的有效补充和附件。

5.2 执行方式:签证应按照原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应共同遵守签证的内容和约定。

5.3 纠纷解决:对于因签证引起的双方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据原合同中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

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

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材料施工类变更、签证管理要求一、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实施签证与变更内容完成后15日内(由于甲方原因除外),对此签证与变更发生金额的报价(签证单)上报,双方核对确认费用后进入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同进度款约定比例;超过实施签证与变更内容完成后15日以上至工程竣工之间上报的,根据甲方督促次数,甲方有权按照500元/单·次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上报变更签证,在结算资料中一并上报,每单签证与变更费用按结算条款中约定超报违约金条款执行,双方核定后计入结算金额(双方已确定部分)不再计入结算超报违约金扣款。

二、乙方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指令单编制,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

三、乙方施工过程中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的审减额不应超出双方最终审定额的10%,如超出则甲方按超出部分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扣除。

四、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执行部门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五、对甲方下发的变更指令单乙方不得拒绝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计取管理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结算时,乙方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数据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数据应包括:①ERP变更费用确认审批单;②已确认实施完成变更指令单;③乙方申报的变更签证资料;④双方确认的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单;⑤单价来源(1、原合同单价提供合同单价复印件;2、新增单价提供组价明细);⑥其它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资料。

七、一单一结:1、所有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项目,在收到甲方变更图纸或变更方案后,乙方须在3日内上报预估变更费用;2、所有变更项目,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指令后方能实施;3、变更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须在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确认;4、乙方须在变更实施确认15日内,上报变更签证费用申请,若签证上报不及时,甲方有权延迟或停止支付乙方在大区内所承建的所有在建项目进度款。

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一、工程结算1.1.工程结算流程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核通过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1.1.2.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1.1.3.成本控制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7)竣工图纸;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1.1.4.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修改结算书。

1.1.5.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工程副总、财务副总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1.1.6.二级开发公司审核时限二级开发公司审核参考时限表:1.1.7. 核减造价后的处理二级开发公司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以及财务副总可共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竣工结算。

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 5%以内(含 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 5%,则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 10%(含 10%)时,承包单位除支付造价咨询酬金外,二级开发公司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银泰工程的投标资格。

XX公司土建变更、签证及支付和结算管理细则

XX公司土建变更、签证及支付和结算管理细则

土建变更、签证及支付和结算管理细则一、总则1、为了明确工程中心、经营管理中心及各公司对工程管理的责任、权限,根据建华筹建工程的相关制度精神编制本办法,工程中心对本办法负有最终解释权,各公司的新、改和扩建工程适用本细则。

2、各公司筹建项目组对本公司的新、改和扩建工程管理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二、术语1、工程变更是指设计缺陷、变更或使用方的提出变更、功能改变引起的修改或拆除、返工等工作,在竣工图纸中难于反映的内容。

2、现场签证是指发生工程变更后或因施工现场、周边条件与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约定不符,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属于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以外的工程量变化及其费用的增减,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且须支付工程费用的工程实施内容。

3、补充协议是项目存在专业另行承包、合同无结算条款依据或合同主体发生变化时所签订的主体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须经过询价、协商所另行签订的工程协议。

三、工程变更、签证监督管理1、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进行充分研讨;必须在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功能、质量、投资等方面尽可能优化的原则下开展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调整;必须坚持规范程序、控制投资并保证施工进度。

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事项原则上实行一事一报,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包申报,各分公司及相关专业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事件化整为零或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规避审批。

3、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实施”的原则,对于未经批准而先行实施的工程变更,不予认可。

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准确考量的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确认,必要时应使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大面积的土方工程签证,必须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土方方格网图。

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中的工作内容、发生工作量进行确认时,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确保无歧义,禁止使用“情况属实”等模糊词语。

4、单项工程变更、签证事件估算造价在5万元以内的,由筹建项目组主管组织包括提出人在内的各专业、相关部门参与的论证会,通过后报筹建项目组组长审批后实施。

关于工程签证进度款合同结算的管理约定

关于工程签证进度款合同结算的管理约定

关于工程签证/进度款/合同结算的管理约定一、关于工程签证管理约定1、工程签证主要是由于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及甲方和监理单位认为其他需要签证的内容,统称为工程签证。

2、乙方根据双方合同资料及甲方的《工程联系单》(附表1)完成相应的工作后,如果需要现场计量定量的则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工程部,并由工程部在接到通知后通知成本合约部专业造价师及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四方现场计量定量,办理《现场计量手写记录表》(附表2)。

乙方根据现场收方手写记录表7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书面打印《工程签证单》(附表3)报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审批时间为2个工作日。

监理单位审批后报甲方工程部档案员登记,而后转甲方现场工程师按甲方签证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乙方没有按期申报的视为乙方放弃此部分权益,不向甲方要求此部分费用。

3、乙方根据双方合同资料及甲方的《工程联系单》完成相应的工作后,如果不需要现场计量定量的则提前24小时通知公司工程部,并由工程部在接到通知后通知监理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在现场勘查工作完成进度及质量情况。

乙方根据现场勘查时甲方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认可的意见7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书面打印《工程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审批时间为2个工作日,监理公司审批后报甲方工程部档案员登记,而后转甲方现场工程师按甲方签证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乙方没有按期申报的视为乙方放弃此部分权益,不向甲方要求此部分费用。

4、乙方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工程签证单》,在工程签证单中写明原因、完成部位及尺寸、使用材料、机械设备等具体内容,文字描述必须明确清晰,并将公司《工程联系单》或工程会议纪要及可能的《现场计量手写记录表》、设计变更图纸资料、照片等附在后面构成一份完整的签证文件。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签证规定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签证规定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签证规定
工程计量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价,以确定工程进度和工程量,并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款支付签证是指在工程计量的基础上,双方根据合同协议对工程款支付进行确认和审核的过程。

根据中国法律和相关规定,工程计量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实事求是原则:工程计量应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 公平公正原则:工程计量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3. 合同约定原则:工程计量应以合同为依据,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量、进度和质量进行计量。

4. 相互配合原则: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工程计量工作。

在工程款支付签证方面,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工程计量依据:工程款支付应基于工程计量结果,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依据进行确认。

2. 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部分不予支付。

3. 监理机构审核:工程款支付应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

4. 工程款支付周期:工程款支付应按照约定的付款周期进行支付,不能违反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签证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和合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参与工程项目时详细阅读合同文本,并咨询专业人士进行解释和指导。

结算管理规定、签证规定

结算管理规定、签证规定

xx工程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1)1、工程签证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1)严格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流程。

(2)所有变更、签证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现行有效的格式填写。

并且经过乙方、监理、甲方等单位签字且盖章方能成为有效结算资料。

(3)所有变更、签证均需通知到各方,已通知(有短信/电话/微信等记录)但未到场的核实情况不得拒签(工作不到位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请电话通知为主,各方现场核实。

※(4)变更、签证有效期:(1)该事项发生之日起(应通知各方),完工验收后(5天内)向甲方和监理书面提出,10天内各方签字盖章完成,预期不再受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项签证。

(如甲方及监理10天内未给予签字答复,视为认可该项变更签证,本协议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5)现场若需要需进行零星(改造)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乙方不得以未对费用形成共识为由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否则将认定违约,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签证致使费用增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出现的问题,造成返工增加工作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2、结算注意事项:(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30个日历天),乙方应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资料、结算书)一式2套给甲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资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资料编制,因委托第三方编制竣工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的谈判价为准,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支付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同时视为乙方认同第三方编制的结算金额、竣工资料,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竣工资料的签字盖章事宜。

由于乙方违约逾期不提交竣工资料所产生的一起损失由乙方承担。

(2)监理单位审核时限为10天,甲方审核时限为20天。

超过审核时限,未出具任何审核反馈,视为同意该结算资料符合规定。

签证流程、变更流程、支付流程及合同主要条款交底

签证流程、变更流程、支付流程及合同主要条款交底

到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操作准确、监督到位、沟通顺畅,以顺利完成本项目
工程及结算工作。
该做什么
该怎么做
该怎么算
二、签证、变更、支付流程办理要点 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办理流程
事前沟通达成共识
针对要实施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完工确认
施工、监理、工程、成本共同确认,签署《现场情况 四方确认单》
提交申请
工程部发起《现场签证立项申请》
程师离职造成补件困难; 3、缩短结算经办周期,保证结算期间工作高 效有序;
工程款支付办理流程
1.施工单位填报与合同对应的工程完成进度情况,并附与完成进度对应的工 程款计算资料,及与当次工程款数额相对应的发票。
2.监理单位及项目部人员填写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3.成控部填写经审核的工程进度款,说明审核情况,并附工程款审核资料。
工程款支付办理:
所需附件:
1、工程付款申请表
2、承诺函 3、委托付款函 4、设计变更/签证变更汇总表 5、正规有效税票 6、进度相关照片
三、合同主要条款交底 合同相关要点:
一、承包人工作: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P31): ①开工前5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 道图)、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一式肆份; ②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报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含累计到当月量)、安全情况月 报表,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及资金使用计划表各壹式肆份。 二、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谢谢聆听!
4.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完成后走线上流程。线上流程2-4天完成。
工程款支付办理要点:
1、施工单位每月申报进度款时,需同时提交已收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指令统计清单以及截至当前的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均已上报的书面承诺,未在每月报送上述文件的,则当期工程进度款暂停支付,且 成本部可不予审核及结算。 2、对已完成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指令单,原则上要求随反馈单一同上报结算申报。结算申报后的一个 月内,完成结算并与施工单位确认。对于已完成一单一结的变更签证,可随进度款预先支付50%的金额; 对施工单位未在一个月内及时上报的变更签证结算,纳入竣工结算处理,超过两个月上报的变更签证结 算,按审核结果的90%纳入竣工结算结算

合同中变更签证的风险约定

合同中变更签证的风险约定

合同中变更签证的风险约定合同标题:变更签证的风险约定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甲方: [甲方名称]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乙方: [乙方名称]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与乙方拟签订合同,涉及签证变更相关事项。

2.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与乙方在签证变更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规避和减少可能存在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1.1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签证变更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因签证变更引起的纠纷和损失。

第二条变更签证风险2.1若乙方需要变更签证,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2.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变更签证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变更签证。

2.3若甲方同意变更签证,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变更手续,并承担各自应尽的义务。

2.4若甲方不同意变更签证或变更签证无法获得批准,乙方应按照原签证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并自行承担因变更签证失败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三条变更签证手续费用3.1变更签证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变更签证费用支付给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付款证明。

第四条签证变更后的责任4.1若签证变更后,乙方的工作或居留状态发生变化,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商讨解决方案。

4.2如因签证变更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提供合理的替代人选,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换。

第五条保密条款5.1甲方与乙方应对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5.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相关商业秘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6.1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条件或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工程签证变更法律规定(3篇)

工程签证变更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签证变更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合同约定、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对原工程设计、施工内容、质量标准、工程量、工期等进行调整的行为。

工程签证变更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现象,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对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对工程签证变更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工程签证变更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工程合同关系的法律基础,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交易习惯处理;没有交易习惯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这一规定明确了工程签证变更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这一规定明确了工程签证变更的合法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参加投标。

”这一规定明确了工程签证变更的程序。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这一规定明确了工程签证变更的合法性。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

”这一规定明确了工程签证变更的限制。

三、工程签证变更的法律程序1.签证申请工程签证变更需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通知书、合同约定、现场实际情况等。

2.签证审核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

关于工程签证进度款合同结算的管理约定

关于工程签证进度款合同结算的管理约定

关于工程签证进度款合同结算的管理约定工程签证进度款合同结算的管理约定一、背景与目的本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工程签证进度款的结算管理方式,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定义1. "工程签证进度款"是指在工程签证过程中产生的款项,用于支付相关工程签证的费用。

2. "甲方"是指发包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3. "乙方"是指承包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支付方式1. 工程签证进度款的支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a. 甲方将工程签证进度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b.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确保款项能够准确无误地到账。

2. 工程签证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应在签证审批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结算管理1. 工程签证进度款的结算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a. 乙方提交工程签证进度款结算申请,包括签证费用明细和相关的发票、付款凭证等。

申请需在签证通过后的14个工作日内完成。

b. 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需要补充材料,应及时提出。

c. 甲方在完成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确认结算款项,确认后的款项将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甲方应设立专门的结算管理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工程签证进度款的结算管理,确保结算过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违约责任1.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供虚假的结算申请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签证进度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方式进行赔偿。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之前双方签署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房产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

房产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

房产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随着房地产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房产工程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此,制定一套规范的管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变更签证管理1.1 变更签证的概念变更签证指的是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变更,需要进行重新签订合同及通知书的管理手续。

变更签证通常以书面形式执行,并须经合同双方同意。

1.2 变更签证的原因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可能会因以下原因产生:•物资、设备等供应延误。

•工程施工技术调整。

•立项审批程序引起的变化。

•其他管理因素。

1.3 变更签证的申请程序甲方应在变更需求出现时,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内容、日期和原因等。

乙方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在10日内提供回复意见。

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变更合同及通知书。

1.4 变更签证的效力变更签证经甲、乙双方签订后,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变更签证所约定的变更内容和变更条款,具有与合同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2. 结算管理2.1 结算的概念结算是指在房产工程施工过程中,验收工作完成后,按照合同的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管理手续。

2.2 结算的程序结算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甲方向乙方提交支付申请,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如合同、验收报告、物资确认证明等。

2.乙方在10日内最终提交结算款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应在10日内予以答复。

3.结算款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完成。

2.3 结算管理的注意事项在结算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在结算款项支付前,必须查验工程项目的验收证明、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扣款或停止支付。

•对结算款项的管理应严格控制,确保杜绝假冒、冒领等违规行为。

3.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是重要的管理手续,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效率、成本等方面。

我们应该了解这些手续的内容和程序,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合同附件三: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合同附件三: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第3节 设计变更操作办法按照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现行项目管理制度第三章第7节、第9节执行。

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

1 审批时限:酒店系统内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审批权限2.1非独立酒店项目:设计变更金额有效签字人(顺序签署)责任人第一类50万元(不含)及以下酒店项目部经办人-酒店项目部副总经理-酒店公司设计部项目负责人-酒店公司成本部项目负责人/过程组组长-酒店项目部总经理-酒店公司设计部总经理-酒店公司成本副总-酒店公司总经理-规划院院长-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酒店建设公司总经理50~100万元(不含)50万元(不含)及以下第一类设计变更有效签字人组合-股份公司分管酒店业务副总裁酒店建设公司总经理100万元(含)50~100万元(不含)第一类设计变更有效签字酒店建设公司总经以上人组合-股份公司分管成本副总裁理第二类2万元及以下(不含2万元)酒店项目部经办人-酒店项目部副总经理-酒店公司设计部项目负责人-酒店公司成本部项目负责人-酒店项目部总经理酒店项目部总经理2~5万元(不含5万元)2万元及以下(不含2万元)变更有效签字人组合-酒店公司设计部总经理-成本部过程组组长酒店项目部总经理5~10万元(不含10万元)2~5万元(不含5万元)变更有效签字人组合-酒店公司成本副总-总经理。

酒店公司主管设计负责人10万元及以上5~10万元(不含10万元)变更有效签字人组合-集团商业地产成本控制部总经理。

酒店公司主管设计负责人2.2独立酒店项目:设计变更金额有效签字人(顺序签署)责任人第一类50万元(不含)及以下酒店项目公司经办人-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成本部经理-工程副总-设计副总-成本副总-总经理-酒店公司设计部总经理-成本副总-总经理-规划院院长-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酒店项目公司总经理100万元(不含)以下50万元(不含)及以下第一类设计变更有效签字人组合-股份公司分管酒店业务副总裁酒店项目公司总经理10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第一类设计变更有效签字人组合-股份公司分管成本副总裁酒店项目公司总经理第二类5万元及以下(不含5万元)酒店项目公司经办人-工程部经理-成本部经理-设计部经理-工程副总-成本副总-设计副总酒店项目公司设计副总5~10万元(不含10万元)5万元及以下(不含5万元)变更有效签字人组合-项目公司总经理。

合同附件6: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合同附件6: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洽商、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变更、洽商、签证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定义(一)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二)技术洽商: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施工图纸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三)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 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合同界面遗漏或施工界面调整签证、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样板点评或开放日后新增工作内容签证、新增零星工程签证等。

费用大于5万元时应转成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

2) 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属于因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造成现场工作增加的,如拆除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按照变更、洽商规定的内容重新实施的,应归属于对应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中,在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

)第三条: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办理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以本合同指定的发包人代表签字生效,否则承包人可以不接受。

需纳入竣工备案的变更、洽商将在竣工备案时由发包人统一补盖发包人公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洽商、签证单都应使用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双方均应对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洽商、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计量支付、设计变更及签证实施细则

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计量支付、设计变更及签证实施细则

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计量支付、设计变更及签证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计量支付、设计变更工作程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设方、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制人)及其出资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工程项目等。

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计量支付、设计变更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计量与支付第五条工程计量是承包人向建设方分阶段结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计量单位分单价子目或总价子目。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原则(一)必须严格按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变更工程除外)进行计量;(二)必须是经检验符合行业相应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工程;(三)必须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与计量支付有关的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设计变更文件及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合同文件;(四)合同外发生工程量应严格按工程变更指令计量;(五)工程计量不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第七条工程计量的范围(一)工程量清单(或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二)已批准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内容;(三)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费用。

第八条工程计量的依据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纪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补充协议书、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有效附件、工程量清单(或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计量规定的文件、索赔审批表、经监理工程师(以下均称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记录、中间检验认可书、中间交工证书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工程计量的主要文件包括中期支付证书、清单支付报表、中间计量表、工程量计算表、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复、相应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相关质量检验资料等。

工程签证的合同规定

工程签证的合同规定

工程签证的合同规定
工程签证合同应明确签证的基本条件。

这包括签证的申请方、审批方、签证的原因、影响范围以及签证的有效期等。

例如,签证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审核批准。

签证原因应详细描述,如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并明确这些变更对工程进度、成本的具体影响。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签证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施工单位在发现需要签证的情况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多少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还应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快速处理签证申请,以保证工程不因等待审批而延误。

合同应规定签证的经济条款。

这包括因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动、支付方式和时限等。

任何费用的增加或减少都应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流程。

同时,应考虑到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变化等因素,设定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

合同还应涵盖违约责任的规定。

如果某一方未能遵守签证合同的规定,如未按时提交签证申请、未按约定时间审批或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等,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些责任可能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合同应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在工程签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争议,合同应提前设定争议解决的途径,如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同时,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以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工程签证合同规定范本应当全面覆盖签证的基本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经济条款、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关键内容。

通过这样的规范性文本,可以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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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一、工程结算1.1.工程结算流程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核通过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1.1.2.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1.1.3.成本控制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7)竣工图纸;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1.1.4.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修改结算书。

1.1.5.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工程副总、财务副总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1.1.6.二级开发公司审核时限二级开发公司审核参考时限表:1.1.7.核减造价后的处理二级开发公司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以及财务副总可共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竣工结算。

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支付造价咨询酬金外,二级开发公司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银泰工程的投标资格。

1.2.工程结算三级审核1.2.1.集团对项目结算实行三级审核。

三级审核是指集团为了监督项目结算,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对项目开发过程中二级开发公司签订的工程类合同(不含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无合同费用)的结算进行三个层次的审核,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集团经济利益的目的。

一级审核指二级开发公司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的审核,二级审核指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的审核,三级审核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的审核。

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根据情况可以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交叉审核,并对审核结果抽查复核。

对于纳入三级审核范围的结算,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未出具审核意见之前,二级开发公司不允许出具结算报告。

1.2.2.三级审核的适用范围1)结算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工程类合同;2)超目标成本的工程类合同。

1.2.3.三级审核的工作流程1)二级开发公司内部完成工程结算审批流程后,按三级审核范围将全部结算资料、《合同结算书》和《工程结算审批单》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进行三级审核;2)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对合同结算进行三级审核(可视情况委托造价咨询机构配合,其间可能需要与二级开发公司、合同相对方以及进行一级审核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与核对)并出具《项目工程结算三级审核会签单》,二级开发公司根据集团批复意见与合同相对方签署《工程结算造价确认书》,如合同相对方对集团批复意见存有严重不同意见,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可视情况参与进一步谈判工作;3)《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单》签署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结合同结算的全过程和重要事项编制《合同结算审核报告》,经二级开发公司内部审批通过后提交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4)凡结算完毕的合同付款,必须以《工程结算审批单》和《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单》为依据,依据不全者不得付款。

1.2.4.三级审核的质量控制1)《合同结算审核报告》的评判标准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合同结算审核报告》应清晰、明确,结算审减额的计算应当依据充分、结果准确,能够有效地帮助二级开发公司与合同相对方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造价咨询机构不能出具达到造价咨询合同约定标准的《合同结算审核报告》,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序号:成本控制部:本部经办的以下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完全符合办理结算的条件,请安排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配套)部对结算资料的审核,现就下列事项(须说明:1.结算范围是否属实;2.合同签证变更之外的增减款事项;3.工程进度及遗留问题;4.合同违约;5.施工现场清理;6.甲供材料;7.隐蔽工程;8.其他)进行说明,请在结算时予以考虑:结算资料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竣工图纸;□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其他1.2.项目工程部(签字):主管副总(签字):成本控制部签收:日期:年月日工程结算审批单注:上述领导的审批金额权限待定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单序号: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工程付款管理2.1.工程预付款2.1.1.工程承包商报送工程预付款申请资料到项目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审核,预付款申请资料包括(以下资料一式两份):1)工程预付款申请书;2)合同预付款条款相关页复印件;3)账号资料;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2.1.2.项目工程部根据合同条款填写《预付款支付审批表》,根据付款金额按照集团权责体系进行审批并支付。

2.2.工程进度款2.2.1.工程承包商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款申请资料,申请资料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工程进度款申请书(明确本月/次完成的工作范围、工程进度等相关情况);2)工程变更单(含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3)工程预算书;4)甲供材领用统计表(当有甲供材时提供);5)各类奖励、扣款、违约索赔单;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证明;7)其他款项往来证明;8)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2.2.项目工程部对工程实施情况及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合同条款填写《进度款支付审批表》。

2.2.3.集团成本管理中心/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付款规定及审定的工程完成情况,审核工程承包商申请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合理性,具体如下:1)根据项目工程部确认的本月/次工程完成情况,按图纸核算工程量、集团合同内工程款数额;2)统计、核对、计算本阶段的工程变更(含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费用;3)核对甲供材料的领用量与实际消耗量,并处理其差额;4)检查本月/次应扣缴、奖励情况,并进行增减;5)汇总之计支付数额,与工程承包商核对,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

2.2.4.成本部门审核确认《进度款支付审批表》后,根据付款金额按照集团权责体系进行审批并支付。

2.3. 工程结算款2.3.1.工程承包商提供工程结算款申请给项目工程部及监理单位,申请资料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结算款申请书(详细说明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合同的执行情况);2)经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定案表》;3)已收款的明细清单;4)支付保修金时需同时提供物业公司或客服部门签署的质量反馈意见单。

2.3.2. 项目工程部按合同条款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结算款支付审批表》。

2.3.3. 成本部门根据合同条款、结算金额及已付金额进行审核、确认,根据金额按照集团权责体系进行审批与支付。

预付款支付审批表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________期________楼填写日期:年月日备注:上述各级领导授权金额未最终确定。

进度款付款审批表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________期________楼填写日期:年月日备注:上述各级领导授权金额未最终确定。

结算款付款审批表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________期________楼填写日期:年月日备注:上述各级领导授权金额未最终确定。

三、现场签证管理3.1.现场签证的分类3.1.1.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3.1.2.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1.3.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1.4. 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以内的零星工程。

3.1.5.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3.1.6. 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3.2. 现场签证的办理原则3.2.1. 2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必须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2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细则的相应条款。

3.2.2. 签证单需列出各工作量计算稿,描述清晰,并在有必要时画出草图;签证原件一式六份,乙方三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二级开发公司项目工程部一份,成本控制部一份)。

3.2.3. 签证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后才有效;集团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集团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3.2.4.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工程变更应编制一份预算,对应一个工程合同,且需连续编号,一个工程合同可对应多个工程变更。

如果变更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变更单,但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3.2.5. 完工确认原则:工程变更完工后,项目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五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须在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3.2.6. 正常变更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须在十日内完成。

3.2.7. 如属特急变更,可“边洽边干”,但须在工程变更开工后七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3.2.8.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3.2. 现场签证的提出及内部审核3.2.1. 出现工程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由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施工单位提出的现场签证应同时附有对成本造价、工程进度等影响的预估。

3.2.2. 监理工程师接到《现场签证单》后12小时内到现场对工程施工现状、现场签证情况进行审查,并当天将审查结果提交项目工程部现场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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