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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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8]169号)精神,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于2008年6月2日召开本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08年6月2日上午9:00,会期暂定半天。
(二)会议地点:重庆君豪大饭店(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
(三)召集人:本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四)召开方式:现场出席。
(五)出席对象
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会议。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会议主要议题
(一)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二)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三)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至2011年经营发展规划(草案)》。
(七)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三农”发展和明确2009至2011年农业贷款比例的规划》。
(八)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董事选举办法》。
(九)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十)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确定
(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务必于2008年5月23日下午5:30前将参会回复及相关材料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邮寄送达的,以到达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到下列地址:
邮编:400020 重庆市江北区塔坪120号
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大楼第14楼1406室
联系电话:(023) 67637581、67637623
联系传真:(023)67637617 联系人:蒋澜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企业法人股东需要提交的材料:已填具完毕的参会回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填具完毕的参会回复;
3. 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及参加投票。自然人委托书须由股东本人签署,企业法人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与上述提交材料一并送达。
(三)上述材料务必按期送达,逾期未送达的不能参会,其投票表决权将被暂停行使。
四、其它事项
(一)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人员出席会议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于8:00至8:40在开会处签到。
(三)会议审议议案置备于原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39家区县行社,股东可就近查阅。
(四)股东出席会议的回复和委托代理书样本置备于原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39家区县行社,股东可就近领取。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