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三重一大”制度市政府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并坚持以下制度:(一)重大决策制度1、决策范围(1)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市级财政预算、经济调节、重要的经济社会管理事务、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2)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稳定等重要问题;(3)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由市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其他事项。
2、决策程序(1)提出建议。
凡须提请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主办部门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提出工作建议,报市政府。
(2)征求意见。
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座谈讨论、法律咨询、评估分析、听证、公示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完成可行性论证,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市政府集体讨论。
(3)集体决策。
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市政府组成人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决策意见。
3、组织实施(1)由政府分管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具体承办。
(2)政府决策实施过程中,责任部门必须按照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重大项目安排制度1、重大项目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主要包括城市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移民扶持项目、公路交通建设、国土资源整合、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等方面。
2、决策程序(1)提出申请。
重大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在对项目实施进行社会调查、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评估等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立项申请。
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四个不直接分管”机制在这里是指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事项的制度。
1、不直接分管财务。
中心大额资金支出及固定资产处置需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支出情况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不直接分管项目招投标。
“一把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和插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不得为自已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介绍、承揽、设计、施工项目等商务活动。
3、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
大额物资采购必须经地区采购中心招投标,一般物资采购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一把手”不准直接安排采购物资或指定物资采购点。
4、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
“一把手”不准临时动议讨论或个人决定干部呈报、任免;不准在讨论人事会议上首先表态作导向发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哪些具体的责任内容?答:从责任主体上看,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从责任内容上看,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贯彻中央和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作风建设等许多方面。
从宏观上看,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地位、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等。
从监督地位上,纪委拥有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地位;从监督责任来看,纪委承担着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责任;从监督方式来看,纪委拥有对违反纪律行为进行执纪问责的权力。
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是指:
“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
二、“三重一大”具体内容:
(1)重大问题决策:对外经营,机构设置,设备租赁单价的确定,外部劳务队伍的使用、考核和奖惩,员工奖金分配,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等。
(2)重大项目安排:项目施工生产安排,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责任成本控制方案,大批量物资采购,劳务工程分包,劳务费用支付,工程设备租赁等。
(3)重要人事任免:项目部重要岗位人员的变动和调整,管理干部的推荐使用等。
(4)大额资金使用:非生产性开支单笔在5000元以上的(含),生产性开支在50000元以上的(含)。
三、决策制度:
(1)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必须按照议事范围和规定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
(2)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吸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班子成员讨论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4)多个决策议案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逐个做决议。
(5)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决策议案的表决,会议表决方式采取单人口头发表意见,最后进行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6)表决决议时,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或保留意见,阐明理由,并在签名单上签字。
(7)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案不急于表决,继续调研论证,或向上级汇报。
(8)符合公示条件的人事安排、奖金分配等,要公示并征求员工意见。
四、会议记录:
每次会议,项目部党组织和行政要做好相关记录,参与者要在记录本上签名和签署意见,会议记录要作为重要资料保存。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10万(含10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10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办公室“三重一大”工作制度(3篇)
办公室“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支部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党支部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3、党支部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
党支部书记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二、“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1、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3、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4、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5、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6、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7、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8、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9、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后备干部人选推荐;2、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3、其它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大额资金使用包括:1、大宗物品采购在____元以上项目;2、日常经费一次性支出____元以上的款项;3、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4、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三、“三重一大”的运行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领导班子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
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主要按以下程序: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对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 事项,应当进行法务合规 审查,确保决策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规定。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坚持民 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 各方意见和建议,避免个 人或少数人的独断专行。
04
决策执行与监督
决策执行主体与责任
1 2
公司领导团队
公司领导团队是决策执行的主体,承担决策执 行的最终责任。
部门负责人
05
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
考核评价指标与办法
考核评价指标
应明确包括决策程序、执行效率、监督效果、用户满意度等关键性指标,并针对 不同层级单位和岗位制定个性化的考核指标。
考核评价办法
应明确考核评价的程序、标准、方法等,并建立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将评 价结果与奖惩、任免等挂钩。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范围
2023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目录
• 概述 •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决策权限与程序 • 决策执行与监督 • 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 • 附则
01
概述
背景与意义
01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 大”)的决策制度。
02
该制度的背景是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 业中,由于存在内部人控制、管理不 规范等问题,导致决策失误和腐败现 象的频繁发生。
决策执行的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
01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或指挥部等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
决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优化流程保障
02
制定完善的决策执行流程,明确各项流程的责任人、时间节点
和工作要求等,保障决策执行的顺畅。
加强考核与问责
03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对执
单位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重大决策:涉及单位长远发展、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
(2)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决策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重大决策事项承担集体责任,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2. 三重一大人事任免制度(1)重要人事任免:涉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等。
(2)任免程序: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任免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承担集体责任,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 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制度(1)重大财务事项:涉及单位年度预算、重大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资产处置等。
(2)财务审批程序: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财务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重大财务事项承担集体责任,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 三重一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重大安全生产事项:涉及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设备设施安全等。
(2)安全生产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制度执行1. 各部门、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本制度,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单位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三重一大内容
关于“三重一大”具体内容重大决策:(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二)供销事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三)供销社体制和机制改革等重要改革方案;(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五)财务年度决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六)招投标以及重要项目引进方案;(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八)直属企业改制改革,公司设立、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九)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十)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十一)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十二)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三)需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十四)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一)对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二)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管理;(三)对社属各单位的集体与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的推荐申报、授予和奖惩;(四)涉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及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五)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一)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二)基本建设项目及重大投资,大型装修项目;(三)重大、关键性的资产开发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四)车辆、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五)办公、生活设施的新建及5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六)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一)10万元及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或工程项目结算、工程资金分配;(二)集中发放单位员工奖金;(三)资产的出租、处置方案;(四)5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五)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5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落实____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2.企业发展战略、合并、分立、破产、改制、兼并重组;3.资产调整、收购、经营;土地储备、出让、产权转让;4.对外投资、提供担保;5.利益调配,机构调整,企业安全稳定等;6.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2.向控股或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3.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4.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____年度投融资计划;2.拆迁或建设项目安排;3.重大项目委托设计、重大资产委托评估;4.土地租赁计划;5.大宗物资采购;6.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损失核销等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并上报。
其中:____万元的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____万元的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____万元以上的报区政府审批;公司____万元以上资产评估、委托设计、租赁事项等,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备案。
2.土地储备中心的大额资金运作,包括大额拆迁资金的划拨等,均应严格按照区政府和区投融资工作的规定及程序办理。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对重大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决定。
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二)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私企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整版
私企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整版一、背景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确保公司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变得尤为重要。
为此,建立一套完整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能够保证私企公司内部权力的合理分配和民主决策的实施。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定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私企公司内部,对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三个决策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和全体员工的讨论和决策。
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原则1. 科学决策原则:决策应基于充分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经过科学分析和评估。
2. 民主决策原则:决策应通过广泛的讨论和投票,尊重多数意见,并确保参与决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公开透明原则: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对全体员工透明,保证信息的公开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4. 权责分明原则:各决策机构和员工应明确自己的权力和职责,并相互协作配合。
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程序1. 事项提议:任何员工、决策机构的成员或特定部门可以提议重大事项讨论和决策。
2. 决策机构讨论: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次进行讨论,对提议进行初步评估和决策意向表达。
3. 全员讨论:决策机构的决策意向将传达给全体员工,进行广泛的讨论和意见征集。
4. 决策制定:根据全体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决策机构进行最终决策的制定。
5. 决策公告:决策结果将向全体员工公告,并确保相关决策文件保存。
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适用范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2. 重大投资项目;3. 人事任免和薪酬调整等关键人力资源决策;4. 财务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5. 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修改等。
六、落实和监督为了有效落实和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包括明确责任分工、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内部培训等。
七、总结私企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即“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是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中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要求。
主要政策依据:2010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内涵: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全局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全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
6、全局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7、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
8、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人事变动等事项;
9、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任免;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的接待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来源“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
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全文如下: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996年1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98人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负责同志,以及出席解放军纪检工作会议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回顾了1995年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部署了1996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尉健行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在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李鹏、乔石、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解放军驻京各大单位及武警部队的负责同志。
全会认真学习、讨论了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
一致认为,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新的国内外环境中,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的重大意义。
明确指出我国要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把党建设好。
深入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对于保持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抓住时机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战胜一切困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事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党的各级领导班子。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第五条重要干部任免: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调整、退休安置等。
第六条重要项目安排: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投资事项、重大科研课题等。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使用: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包括财政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捐赠等。
三、集体议事程序第八条提出议题:相关部门或个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领导班子提出议题建议。
第九条前期调研:议题提出后,相关部门或个人应进行前期调研,形成初步方案。
第十条提交领导班子:初步方案经相关部门或个人审核后,提交领导班子讨论。
第十一条集体讨论:领导班子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领导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
第十二条民主表决:领导班子对议题进行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表决结果应当场公布。
第十三条形成决定:领导班子根据讨论情况和表决结果,形成最终决定。
第十四条贯彻执行:相关部门或个人负责将领导班子决定事项贯彻落实到位。
四、实施原则第十五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正确性。
第十七条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坚持科学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专业素养,提高决策水平。
五、监督与问责第十九条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对“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重一大”会议制度
“三重一大”会议制度一、决策原则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循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
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由站长直接提出,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由会议同意列为议题。
决策前,分管领导及各站应当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做好准备:(一)提出方案。
应当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提出两种以上的决策备选方案。
(二)充分协商。
决策事项涉及相关科室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充分协商。
未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原则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上会研究。
(三)征求意见。
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并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程序。
(四)论证评估。
组织领导小组或咨询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
论证评估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应形成论证评估报告。
(五)规定审查。
在决策备选方案提交会议决策前,应进行审查。
主要审查是否与规定相抵触,是否与现行政策规定相协调,是否存在规定风险,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等问题。
在进行审查后,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三、集体决策会议工作程序(一)准备材料。
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提交决策材料。
决策材料包括议题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
议题材料包括决策备选方案及说明材料;科学论证材料包括调查报告、论证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议制度实行方法为进一步规范重要决议、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本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议制度,增强对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察管理,依据我处实质,拟订本方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一)重要决议。
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目标政策,以及上司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建议和举措;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建议;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波及改革发展稳固和干部员工亲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任免、查核、赏罚以及所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备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财产、资源处理,大宗办公设备采买和固定财产购买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本的使用。
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估算,调整估算、决算,10 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本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议程序(一)酝酿阶段1、充足征采建议。
决议“三重一大”事项,先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检查研究,充足听取各方面建议。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建议、技术咨询、决议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员工利益亲密有关的事项,应宽泛征采建议。
2、适合进行酝酿。
决议“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经过适合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内容波及多个部门的,应预先做好交流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议论。
3、依据程序建议。
提请会议定议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赞同后,提早报领导确立。
除遇重要突发事件和紧迫状况外,不得暂时动议。
4、做好有关准备。
党群部、监审部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送到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认识有关状况。
(二)决议阶段1、保证列席人数。
领导班子决议“三重一大”事项,一定有应到会成员的2/3 以上列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三重一大制度内容(范本)
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决定的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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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
1、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5、涉及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8、涉及全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公司内经济干部的任免;
2、公司内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3、公司内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4、县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公司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的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0万元以上和司属各科室一次性花费10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支部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3、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科室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
交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
4、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公司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
5、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四、决策的实施
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主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领导班子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