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破产中销售提成的优先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企业破产中销售提成的优先权

企业破产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现象,尤其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更为普遍。在破产清算中,如何分配债务人的资产和财产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权益。而对于

销售人员来说,在破产清算中,他们所拥有的销售提成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利益。本文将

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在企业破产中,销售提成的优先权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销售提成的性质。销售提成是一种“附属于合同性质”的报酬,

属于债权人的一种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

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销售提成作为合同中的一项报酬,其

确定应该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因此,一旦合同有效形成,销售提成就成为了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这意味着,在企业破产中,销售提成具有优先权。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销售提成通常处于工资或劳务报酬的范畴。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强调了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取得劳动报酬。而在破产清算中,销售提成应当被视为劳动报酬的一种,并且具有相应的优先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企业破产清算中,销售提成与其他债权仍然存在优先性之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破产清算财产应按照以下优先顺

序分配:工资、福利费用、涉及保障民生问题的公共费用、公共照顾费用、税款、债权。

也就是说,在企业破产清算中,销售提成可以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得到清偿,但是其优先权

的级别仍然要根据其本身的特点来确定。

总之,在企业破产中,销售提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产,对于企业和销售人员来说都

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破产清算中,应当根据其本身的性质和优先级别,合理分配并予以清偿。同时,企业和销售人员也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到销售提成的优先权,以免在

破产清算中受到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