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题
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食品加工厂(以下简称“食品加工厂”)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食品加工厂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家族式管理,家族成员担任企业主要管理层。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食品加工厂面临诸多困境,企业经济效益下滑。
为扭转不利局面,食品加工厂决定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革。
2018年,某市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知名企业”)与食品加工厂达成合作协议,成为食品加工厂的主要投资者。
双方约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食品加工厂30%的股份,成为食品加工厂控股股东。
食品加工厂原有股东将剩余70%的股份转让给知名企业,并承诺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保障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
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包括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协议、经营管理协议等。
合同约定,食品加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股份制改革,并确保知名企业对食品加工厂的控制权。
此外,双方还约定,食品加工厂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案例分析(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1. 事实分析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食品加工厂将70%的股份转让给知名企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协议签订后,食品加工厂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知名企业。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本案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了股权转让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投资协议的效力问题1. 事实分析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投资协议。
协议约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食品加工厂30%的股份,成为食品加工厂控股股东。
此外,协议还约定了投资款的支付时间、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国际经济法案例题目
案例一:某年,我国嘉宝冷冻加工厂与日本惠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限为该年9月中旬。
后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惠子公司要求将应供应的货物分成两批等量装运,嘉宝加工厂回电表示接受。
但因工作疏忽,嘉宝加工厂按合同原来的装运期一次交付货物.惠子公司拒绝接受。
问:如何处理该纠纷?案例二:某年,浙江省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进口商出口一批纯毛地毯,交付条件为CIF吉隆坡,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对方开来信用证后我方曾进行了仔细审查,后来对方将运输方式改为空运,我方接受后未对原证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修改要求,(即原信用证要求提交一份受益人证明,证明出口方已将海运提单副本寄给开征申请人),修改书中虽然已将运输方式由海运改为空运,但对该条款却只字未提。
后我方空运了该货物. 问:收款是否能顺利进行?案例三:有一从加拿大去欧洲的油菜籽的CIF买卖。
但航次半途船舶遇上严重海难,货物延误了很久才抵达欧洲,买方不想要这批损失惨重的货物了.买方的理由是卖方迟了交出单证,因为对于何时要交出单证,买方说买卖合约的付款条款已有明示:交单是在两个时间:一是船舶抵达卸港,二是提单后20天,之中较早的一天.在该案中,卖方是过了提单日期20天才交出单证。
问:买方可否取消合同?案例四:孟买卖方向纽约买方出售5000码纺织品,合同详细说明买方购进该批织物是用来制作夏季服装,在3个月的远洋运输中海水渗入包装箱,引起半数货物湿损,根据合同中的CIF条款,买方承担了该风险损失,接受了货物,在后来制作成衣时买方发现织物染料褪色,所制作的服装没有商销性。
问:买方可否要求赔偿?案例五:假如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交付10辆二手汽车,用于买方运输业务,卖方如约交货后,第三方起诉卖方,主张他对这10辆车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允许销售,根据程序,买方作为第三人也被要求参加诉讼,经过3个月的审理,法庭判决卖方胜诉,第三人的权利要求不成立。
但是买方参与诉讼的结果是因这10辆汽车不能正常投入使用损失了经营利润10000元,买方还花费了5000元的法律服务费用.问:买方因涉讼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案例六:我某进出口公司承接一份来样加工合同,事后接到德国某客商的来函,认为我出口到西非的上述花样属于他们的专利,侵犯了其权益.而卖方(我方)所交货物是根据买方提供的图纸、图案加工的。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订立方式?()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签字盖章D. 电子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垄断行为?()A.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B.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C. 行政垄断D. 价格欺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哪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 商业贿赂B. 恶意贬低C. 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D. 产品质量合格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消费者的权利?()A. 知情权B. 安全权C. 依法求偿权D. 监督权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列哪项不属于证券发行的条件?()A. 发行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B. 证券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C. 证券发行价格合理D. 证券发行规模适中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
乙公司收到定金后,因经营不善,无法履行合同。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但乙公司拒绝退还。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是否应当退还甲公司定金?(3)如果乙公司拒绝退还定金,甲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2. 案例背景:甲公司因涉嫌垄断被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执法机构提供了虚假材料,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执法机构发现后,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2)执法机构对甲公司的处罚是否合法?(3)甲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 案例背景:消费者张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款奶粉,回家后发现奶粉中含有违禁成分。
张某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但超市拒绝赔偿。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张某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2)超市是否应当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3)张某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4. 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拟发行新股,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案例一: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其研发的某款软件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技术优势。
2010年,原告发现被告(以下简称“被告”)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软件功能相同的技术,且被告的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软件技术构成商业秘密,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答案:1.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3.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3)消除影响;(4)处以罚款。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向公司提供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未能按期交货,导致公司生产线中断,造成经济损失。
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供应商支付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答案: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订立原则:(1)自愿原则;(2)公平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法法律关系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一家名为“ABC公司”的私营企业,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多家施工单位、供应商、银行等建立了经济法律关系。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ABC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导致部分经济法律关系出现纠纷。
二、案例描述1. 案例一:ABC公司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ABC公司于2018年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承建ABC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1亿元人民币,工期为2年。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ABC公司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但施工单位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赔偿。
2. 案例二:ABC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纠纷ABC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2019年,ABC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货款。
供应商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3. 案例三: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贷款纠纷ABC公司于2017年向某银行贷款500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
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3年,利率为4.5%。
然而,在贷款到期后,ABC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银行要求ABC公司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但ABC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还款。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ABC公司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施工单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进度滞后,已构成违约。
ABC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案例二:ABC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其生产规模也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环保意识不强,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乙村位于甲公司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村民的身体健康也受到威胁。
乙村村民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解决污染问题,但甲公司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乙村村民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2. 如果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已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
(二)甲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的污染行为给乙村村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环境等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修复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包括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恢复受污染的环境。
3.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应依法承担罚款责任。
4. 恢复原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污染的环境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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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答:1)A为货币出资,合法;B为实物出资,合法;C为知识产权出资,合法;D、E为劳务出资,不合法。
(2)不能成立。
因为发起人协议中有三点不合法。
第一,公司的出资方式中,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第二,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三,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 王某为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五金交化产品…答案:1.《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此即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
本案中,A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买卖五金交化产品,当然包括家电产品的买卖。
王某身为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却以B公司的名义购销家电产品,为B公司进行商业活动,显然属于A公司的同类营业行为。
因此,王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
2、根据《公司法》215条的规定,王某因买卖这批家电产品所得的一切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如因王某的竞业行为而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的,公司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此外,A公司还可以根据王某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害大小等情况,给王某以处分。
某市一汽车制造厂欲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生产轿车…1.该合营协议存在下列问题:(1)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2)该合营协议中,“专利技术”作价70万元,占注册资本额的24%,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5%的比例规定。
(3)不能以中方名义向银行贷款作为合营企业的流动资金。
合营企业的流动资金只能以合营的名义贷款(见《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4)财政局不能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某市一家知名家电生产企业A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的冰箱爆炸,造成B女士财产损失。
B女士向A公司提出索赔,但A公司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B女士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其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以及赔偿范围。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本案中,A公司生产的冰箱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冰箱爆炸,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此,A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B女士因A公司生产的冰箱爆炸而遭受财产损失,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
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医疗费用;(3)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4)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应当判决A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B女士因冰箱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经济法案例题
经济法案例题(自编,仅供参考)一、案例分析某服装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清算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查清了服装厂的资产以及负债情况:1、公司总资产为2400万元(变现价值)。
(1)其中有8处房产,领有1至8号产权证。
其中1、2、3号房产已于1994年2月1日被公司在向工商银行借款15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
(2)资产中有3辆汽车为向兄弟单位借来的,3辆汽车的变现价值为100万元。
(4)资产中有20万元为未到期债权.2、公司负债总额为2600万元,其中税款320万元,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350万元,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100万元,对其他债权人负债1830万元。
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有8个:除工商银行外,还有债权人甲为交通银行,拥有350万元债权;债权人乙、丙、丁为企业,各拥有200万元债权;债权人戊、己为商业企业,各拥有300万元债权;债权人庚为个体户,拥有130万元债权。
3、服装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万元。
另外,法院查清在法院受理此案的5天内,有15户债权人通过从公司拿走商品抵债,或者抓紧时间从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等方式,使自己的债权得以清偿,总金额为20万元.法院还了解到:服装厂曾在法院对该厂破产立案前3个月时,给该厂8位领导每人无偿分发皮衣一件,并以皮衣进价的五成出售给该厂每个职工一件,因此造成资产流失12万元。
分析一下,本案中哪些行为是无效的?公司破产财产应如何分配?答: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财产如何分配:破产财产:2400(总资产)—150(押给工商银行的房产)-100(汽车)+20(追回无效清偿)+12(追回皮衣) =2182破产债权:350+100(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借款)+320(税)+1830万元-150万元(工商银行)=2450万元普通债权的清偿(2182—150-450—320)/(1830-150)(对债权人负债—工商银行的债)=无担保债可得清偿比例二、案例:2002年2月10日,天龙公司委托白马公司为其生产一批通用机械配件,双方约定4月1日交货,验货合格后10内天龙公司支付货款。
经济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1、小张在甲商店购买了乙化妆品公司生产的护肤化妆品,在使用后不但没有起到护肤的作用,反而导致面部出现毁损,到医院就医花费医疗费用1000元,因误工而造成损失320元。
小张的损害该由谁来承担?【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这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这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站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2、张某曾经因为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2006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
2007年初被选举为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的董事。
大华公司是一家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农药、农用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
2008年年初,张某与其大学同学王某又共同投资设立了兴华化工厂,主要产品是农用塑料薄膜等农用生产物资。
大华公司的股东李某得知此情后,遂向大华公司及监事会反映,要求撤销张某的董事职务,并要求公司或者监事会向法院起诉,追究张某的民事赔偿责任。
大华公司对李某的请求置之不理,监事会则对李某的请求拒绝提起诉讼。
请问:1、张某可否被选举为大华公司董事?为什么?2、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3、如果大华公司股东李某要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还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分析】1.不可以。
因为张某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2.不合法。
因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3.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3、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经济法案例12例
案例1:某市食品公司与港商合资建厂,生产乐福香肠。
1994年5月第一批产品上市,很受欢迎。
1994年下半年,该厂疏于管理导致生产的香肠质量下降,不断有人向消费者协会反映食用后腹部不适,还有人反映在乐福香肠中发现了苍蝇等异物,还发现现有的乐福香肠上无出厂日期。
问:1.乐福香肠厂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 2.乐福香肠厂应承担什么责任分析:1.乐福香肠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1)产品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产品标签上应注明出厂日期及有效期;(3)不应当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乐福香肠厂对消费者因食用乐福香肠而导致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0条的规定,乐福香肠厂还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案例2: A公司将新办公大楼工程发包给了B公司,双方约定:工程款为2000万元,工期为1年,工程完工后结清全部工程款。
合同签订后,B公司雇请工人甲、乙等百余人开始施工。
工程按期完工,B公司将新大楼交给A公司使用,但B公司尚欠工人甲、乙等工资合计56万元。
甲、乙等人多次向B公司催要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了B公司,要求给付所欠工资。
法院判决B公司败诉。
但在判决执行过程中,B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均不见踪影。
在查找B公司财产的过程中,甲、乙等人发现,A公司尚欠B公司工程款180万元未付。
A公司称,之所以未付清工程款,是因为新大楼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A公司同时称,工程完工后双方只进行过一次结算,此后一年多,B公司一直未向其主张过这笔工程款。
甲、乙等人就B公司所欠的工程款向法院起诉了A公司。
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等人起诉A公司所依据的是什么权利?(2)甲、乙等人提起诉讼时,应当以谁的名义提出?(3)甲、乙等人在诉讼中提出,要求A公司支付其欠B公司的全部180万元工程款。
这种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解析:(1)债权人代位权。
甲、乙等人与B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可以请求B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经济法律规范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日益增多,并购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反垄断审查问题。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国《反垄断法》对涉及经营者集中达到法定标准的并购交易实施反垄断审查。
以下是一起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案例分析。
二、案情简介(一)当事人1. 申请人:甲公司(以下简称甲)2. 被申请人:乙公司(以下简称乙)3. 被审查并购交易:甲公司拟收购乙公司100%的股权。
(二)事实与理由1. 事实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同类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与甲公司同属一家行业。
近年来,我国化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甲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决定收购乙公司。
2. 理由甲公司认为,此次并购交易不会对市场产生不利影响,理由如下:(1)并购后,甲公司市场份额将有所提高,但不会超过市场领导者地位。
(2)并购后,甲公司产品线将更加丰富,有利于提高产品竞争力。
(3)并购后,甲公司可以整合双方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然而,乙公司认为,此次并购交易可能导致市场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请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此次并购交易进行审查。
三、反垄断审查程序(一)立案审查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收到甲公司提交的并购交易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并购交易涉及经营者集中,达到法定标准,决定立案审查。
(二)调查取证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甲、乙公司以及相关行业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证据,了解并购交易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三)审查意见1. 申请人甲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1)并购交易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并购后市场份额及产品线分析。
(3)并购双方资源整合方案。
2. 被申请人乙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1)市场竞争分析报告。
(2)消费者利益受损情况说明。
(3)行业专家意见。
根据调查取证和审查意见,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1)并购交易可能导致市场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
真实经济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甲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资源和客户资源,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年,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决定对外转让部分股权。
经过多方洽谈,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公司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甲公司20%的股权。
双方于2018年12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9年1月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然而,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9年3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2.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3.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合法?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然而,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股权转让协议是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三)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合法。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
经济法律基础案例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将其一台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为每年100万元,乙方需支付押金20万元。
合同中还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018年10月,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以设备在租赁期间属于其所有,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为由拒绝赔偿。
案例问题:1. 本案中,甲乙双方关于设备损坏责任的约定是否有效?2. 如果甲乙双方未对设备损坏责任进行约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3. 如果乙方拒绝赔偿,甲方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案例分析1. 关于设备损坏责任的约定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设备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因此该约定有效。
2. 如果甲乙双方未对设备损坏责任进行约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1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失的大小,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本案中,甲乙双方未对设备损坏责任进行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如果乙方拒绝赔偿,甲方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催告,要求乙方在催告期限内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乙方在催告期限内仍未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在诉讼过程中,甲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设备损坏负有责任,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国际经济法案例(附答案)
1、1974年波兰出售一批食糖给英国,合同规定:“1974年11月到12月份交货”,还规定“如果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应予以延长直到撤消”。
1974年8月由于波兰连场大雨,甜菜严重失收。
1974年11月5日波兰政府禁止食糖出口,此项禁令一直到1975年7月仍然有效。
英国进口商因为波兰公司未能出口食糖而提出损害赔偿,但是波兰公司认为它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未能履行义务,双方提请诉讼解决。
问:波兰公司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抗辩?为什么?评析:可以。
不可抗力条款不但包括自然力,还包括如政府干预、暴乱、罢工战争行为等的不可抗力。
2、A公司出售一批苏丹花生给B公司,双方于1956年10月4日订立合同,价格条件是CIF汉堡,每吨为50英磅。
合同规定的装船时间为1956年11/12月份。
合同正在执行时,英国和埃及于己于11月2日爆发战争,导致苏伊士运河封锁。
卖方A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停止装货出口,主张撤销合同。
但买方B不同意,他认为通往汉堡,除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航线外,还可绕道好望角运往欧洲口岸。
因此,买方不同意撤销合同。
双方最后诉诸仲裁解决。
问:卖方A能否主张撤销合同?为什么?评析:卖方A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根据情势变更原则,A公司撤销合同的理由是成立的。
B公司主张绕道好望角运往欧洲,该线路成本过高,A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出售一架飞机给乙,发盘中说:确认出售一架马德拉水陆两用飞机(各项交易条件)请电汇5000英镑。
”乙立即复电说:“确认你方来电,我购买马德拉水陆两用飞机一架。
各项交易条件按照你电报所规定的条件,我已汇交你方开户银行5000英镑,该款在你交货前代你方保管,请确认自本电之日起,30天内交货。
”甲未做任何答复,并把这架飞机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三者。
问:合同是否成立?评析:该合同成立。
接受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示出来。
接受也可以用行动表示。
B公司收到发盘后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并用行动汇款给A公司。
所以此接受为有效接受。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法学基础理论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
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
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
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
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
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
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
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1991年甲不幸去世。
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
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
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
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1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
2、1993年3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
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
经营不到2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8:00~8:30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甲厂是一个经济实力较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而乙厂却濒临倒闭。
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乙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电子配件生产和销售。
甲、乙两公司曾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电子产品。
2016年,甲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乙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子行业的投资公司。
甲、乙、丙三家公司于2016年6月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所持有的乙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丙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支付期限为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
协议签订后,丙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2016年10月1日,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要求甲公司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至丙公司名下。
甲公司收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2月1日,丙公司再次向甲公司发送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甲公司仍未办理。
此后,丙公司多次催促甲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甲公司始终未予理睬。
2017年5月1日,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辩称,其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因为乙公司未配合,且甲公司已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了丙公司,因此甲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应当履行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义务?2. 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应当履行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本案中,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乙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丙公司,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甲公司应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至丙公司名下。
因此,甲公司有义务履行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义务。
(二)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 甲公司未履行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义务,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
2. 甲公司辩称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因为乙公司未配合,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应自行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乙公司的配合并非甲公司履行义务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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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调控措施一直没有停止,但房价依然一路高歌的将上涨进行到底。
今年以来,虽然央行7次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3次加息,但是我国金融机构的房贷规模依然高速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9月27日晚间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根据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此举即所谓楼市的“新政”。
自“新政”实施以来,我国的房价开始出现了调整。
部分地区出现了房价和成交量双双下措的现象,加上美国金融危机、人民币上值、出口受挫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自去年“新政”实施以来,房地产市场就步入低迷期。
2008年10月,除了18个大城市政府联手“救市”之外,建设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多个部门也出台了刺激楼市的多项“救市”措施。
除了取消营业税,降低首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上限外,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对购房者给予购房政财补贴。
但据调查,85%的网友对政府的“救市”行为表示反对,因为现在的楼价还是高高在上,故有学者把政府此举行为称为“救价”。
结合以上资料从经济法的角度评析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
答:①政府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行为是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表现,目的是为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加息等行为是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调整市场。
②然而社会主义市场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市场,政府调控具有自身缺陷。
政府调控具有内部性,而且干预行为可能会失当。
18个大城市政府联手“救市”正体现了政府调控的内部性。
“救市”的本质是地方主义保护地方利益。
从新政的出台,房地产市场步入低迷到“救市”抬价形成两个反差的效果,正体现了政府破坏市场经济规律和干预行为失当。
2、为了发展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革开放后,我国先后制定了《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
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2001年至2004年间证监会出台了40多个法规条例和处罚决定。
亿安科技案、中科创业案、博时基金案、银广夏案及三九集团事件先后被调查和公布。
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这些法律法规、条例和处罚决定的作用。
答:由于一定因素的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呈现出低效率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即市场失灵。
制定《外资企业法》《公司法》等可以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私权,可以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它们具有公共利益优势和远视优势。
3、以下资料体现了经济法的何种原则?(材料题)
(1)中新网9月20日电美国政府最新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计划,可望于本周末出炉,下周进行立法。
美国总统布什与财政部长保尔森19日都表示,金融市场岌岌可危,联邦政府有必要介入金融市场;不行动的风险更高。
这项计划将花费巨资,但强调方案将借此提供金融市场稳定,保护美国纳税人。
评
析以上资料体现经济法的何种原则。
答:体现了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2)2006年底开始,粮食涨价了;2007年春天,食用油涨价了;到了今年5月,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也一路水涨船高。
为了积极化解和防范猪肉价格上涨引发的民生问题,财政部提出了建立母猪保险与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增加困难人群生活补助、构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综合措施,目前正在抓紧贯彻落实。
评析以上资料体现经济法的何种原则。
答:体现了社会本位原则。
社会本位原则指追求社会总体利益的最大化,注重社会整体发展的均衡。
保障社会整体效率的提升。
政府为了积极化解和防范猪肉价格上涨引发的民生问题,财政部提出了建立母猪保险与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增加困难人群生活补助正体现了这一原则。
(3)经济学家白津夫对《中国经济周刊》说,“必须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未来收益必须超过15%,这三点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目前在中国收购活动的基本要求。
”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的用意在于整
合中国的市场和资源,追求垄断地位,谋取垄断利益。
只要他们在某些行业某些地区取得了市场优
势地位,垄断行为的发生将不可避免,因此,必须对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进行严格的管制。
评析
以上资料体现经济法的何种原则。
答:体现了经济安全原则。
(4)中国在最近20年,经济得到迅猛发展,资源利用率很低,由此造成的资源的损失很多,最终未完全
利用的“资源”就会排放到环境中,导致环境除去开采后的再次破坏。
因此,应该加强对资源利用
及环境保持方面的立法。
评析以上资料体现经济法的何种原则。
答:体现了经济效益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4、从经济法的角度评析以上资料。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不完全统计,境外金融机构在近几年近从国内上市银行身上已赚取金额在677亿美元(按昨日汇率约为4727亿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其投资的为数众多的未上市商业银行。
但汶川地震后,其捐款总额不到4000万人民币,尚不足其在投资中国上市银行中获利的万分之一。
2008年5月19日下午,在南京市新街口正洪街麦当劳,一些市民进去把餐厅里用餐的人全部赶出来。
据说,这样做的理由是——麦当劳作为“国际铁公鸡排行榜”的“上榜单位”,在汶川地震中一毛不拔。
2007年,钢股份和中国移动的去年净利分别高达193亿元,在汶川大地震中,“宝钢股份目前捐款1000多万元。
我国煤矿安全装备投入的缺口已经高达500亿元。
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煤矿接连出现了一些重大事故,典型的有,2004年郑州大平煤矿事故、2005年辽宁孙家湾煤矿事故和2005年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事故。
这些重大煤矿事故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国有煤矿长期以来只关注于经济利益,而减少了必要的安全装备投入。
2006年度胡润百富榜中国女首富张茵的玖龙纸业(2689.HK)又被香港民间组织指是“血汗工厂”,引发了抗议活动,以及抵制玖龙纸业纸品的行动。
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的调查后撰写的报告指出,玖龙纸业有10多条“厂规”涉嫌违反中国的劳动法规。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品牌市场部总监沈激在接受CNET科技资讯网采访时指出,面对如今的全球变暖问题,每个人每个企业都应该行动起来。
惠普制定了一个目标:即到2010年,将公司在全球运营和产品的能耗在2005
年的水平上降低20%。
在2008年1月举行的2008年国际消费电子展上,惠普承诺2010年前将大批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能耗降低25%。
自2005年阜阳毒奶粉事件后,近日,在各地引起沸沸扬扬讨论的"三鹿奶粉疑致婴儿患肾结石"的消息,再一次引发了舆论对食品安全危机的极大关注。
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9月11日甘肃上报59病例已有1患儿死亡,全国上报因食用含“三聚氰胺”毒奶粉的患病儿童总超过2千多人,有3个患儿已死亡。
《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
报告认为,中国上市公司整体的治理水平在“企业社会责任”、“中小股东的利益平衡”等方面仍有较大欠缺。
九成公司无社会责任报告“在百强上市公司中,只有10%的公司发表了社会责任报告。
有50%的公司在年报中没有提及员工安全和福利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中心主任鲁桐说。
她认为,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大公司显然应该做得更多。
答:企业社会责任包含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即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是未经法定化的,由企业资源履行并且以国家强制力以外的其他手段作为其履行保障的责任。
它是企业的“软约束”。
社会责任包括:1、对雇员的责任;2、对消费者的责任;3、对债权人的责任;4、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责任;5、对所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6、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
①玖龙纸业与我国煤矿业并没有负起对雇员的责任,它依靠压榨企业职员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
企业经营者堕落成为资本的奴隶,赚前的机器。
②三鹿企业没有尽到对消费者的责任,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
③麦当劳没有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尽责,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④境外金融机构也是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
⑤中国普惠制确定了降低能耗的计划正体现了企业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