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遴选制度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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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的使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院的药品管理健康发展的问题。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考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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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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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械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无药事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科室由药械科根据平时科室的用药反映,提出本专业的入选计划,征求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4.药械科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5.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6.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组织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