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决定.doc
创建模范职工小家的认识

创建“模范职工小家”的认识
创建“模范职工小家”是对中心职工提高素质、营造职工和谐相处、共谋发展的氛围,为构建和谐单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通过创建“模范职工小家”,一定程度上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让职工有了学习文化知识,体育锻炼、健身、娱乐和生活的场所和环境,使职工感受到了家的温馨和温暖。
从而提高职工的文明意识;增强职工相互间的团结友爱、共同协作、和谐相处的集体意识;自觉爱护和维护公共环境,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热情。
近几年来、特别是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全国基层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载体,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为深化改革、促
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广大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的先进集体。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部分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引导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和动员全国广大职工,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武教党202*41号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基层教育工会:一年来,各基层教育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大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在各级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开拓进取,敬业奉献,为教育工会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发展进步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学校党政和工会工作者做好工会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经区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名额(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模范职工之家各10处,从乡镇教育工会和各直属单位工会中评选产生;(二)模范职工小家10处,从工会小组中评选产生;(三)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从基层教育工会主席、副主席中评选产生;(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10名,从会员骨干中评选产生;(五)优秀工会之友10名,从乡镇教办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略)(二)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条件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固定的办公、活动场地,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善于研究和探索教育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坚持并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校务公开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重点突出、成效显著;注重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3.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切实加强职工之家的硬件建设,满足广大教职工文化和健身需求,不断总结和积累建家经验,基础资料完整、规范。
4.围绕服务型武清、和谐系统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能建设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素质工程的内容和形式,推进教职工整体队伍建设。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8年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8年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8年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各区教育工会,市属高校和局直属单位工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做好武汉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申报工作的通知》(武工办〔2018〕33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工会决定开展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申报工作,拟新命名一批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模范职工之家申报对象和条件申报对象: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工会。
申报条件:申报模范职工之家应符合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武工〔2011〕44号)规定的条件,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制度健全且没有出现严重违章、违纪的“六有”(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作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基层工会,使教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值得信赖的“职工之家”。
1.组织体系健全。
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组织健全,按时换届选举,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基层工会组织做到“九有”:有上级工会批复、有工会法人资格、有独立经费账户,有办公场所、有工会牌子、有工会公章、有工作制度、有会员名册、有活动记录,并采取一定形式将组织网络、制度职责和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公示;依法依规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工作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在编在岗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劳务派遣工和长期聘用人员入会率达90%以上,民办学校教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0.01.22•【字号】沪工总组[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沪工总组〔2010〕16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总工办发[2010]1号)文件精神,市总决定向全总申报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现将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申报名额全国模范职工之家40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40个。
其中,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比例不低于35%。
二、评选申报的基本条件和对象(一)以全总《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和市总《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工总组[2003]249号)为基本依据,突出考察《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情况;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活动的开展情况;基层工会工作创新以及规范化建设情况;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情况等。
上述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或出现严重违章、违纪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会组织不得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二)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工会组织必须是2002年以来上海市或全国产业工会的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双爱双评”先进单位。
2023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小家 名单

2023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一、引言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劳动模范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他们以勤劳、诚信和创新的工作态度,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表彰他们的杰出成就,许多地方设立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探讨他们在各自领域的杰出表现。
二、2023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1. 张三: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人,张三在生产一线默默付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丰硕的劳动成果。
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劳动最光荣”的理念,成为了身边的楷模。
2. 李四:李四是一名技术能手,在企业的研发部门工作。
他勤奋好学,对新技术、新工艺有着敏锐的嗅觉,多次为企业创造了核心技术和专利成果。
他的创新精神和技术能力备受同事和领导的赞誉。
3. 王五:王五是一名优秀的管理者,他率领团队,在企业管理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
通过他的带领,团队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多次实现了出色的业绩,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 …(依此类推,列举更多的劳动模范,包括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代表人物)三、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劳动模范是社会的楷模,他们的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对我们都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
通过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我们可以学习到为人处事的原则和职业道德的精髓。
他们的劳动成果也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行,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总结和回顾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中的每一位劳动模范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故事和贡献。
他们默默无闻地工作,但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是巨大的。
通过认识他们,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劳动的价值,激励自己不断进取。
让我们共同致敬这些平凡而伟大的人,让他们的故事激励更多的人前行。
五、结语通过了解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我们对劳动模范的努力和奉献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他们的事迹和精神将激励更多的人走向成功,奉献社会。
让我们向这些劳动模范致敬,激励自己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愿我们都能在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努力奋斗,成为社会的建设者和贡献者。
关于评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

关于评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12〕84号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推动服务型基层工会建设,在全省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省总工会决定,在省工会十四次代表大会上,表彰一批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对象为全省各基层工会,包括村(社区)工会在内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的评选对象为全省各基层分工会、工会小组;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省各级工会专职干部,包括各地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为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省级优秀职工之友的评选对象为全省乡镇(街道)以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二、名额分配本次评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150个,省级模范职工小家150个,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150名,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50个,省级优秀职工之友30名。
名额分配主要以基层工会数和工会会员数为测算依据,兼顾工作开展情况,适当考虑地区和省产业的平衡,统筹分配名额。
(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一)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条件:1、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中关于建设职工之家的六项要求为基本条件,健全组织体系,促进科学发展,履行维权职责,提高职工素质,服务职工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且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制度健全,无严重违章、违纪和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认真贯彻落实全总“两个普遍”等重点工作,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大力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3、已获得市(省产业)级先进职工之家荣誉。
4、申报工作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率达到85%以上。
(二)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的评选条件:1、工会组织活动健全,生产(工作)名列本地同行业前茅。
2024年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活动方案

2024年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活动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在新时代背景下,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教职工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激励、关爱和支持教职工,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我们计划在2024年创建一个模范教职工之家,旨在打造一个温馨、和谐、有温度的工作和生活平台。
二、活动内容1. 优化工作环境通过改善教职工工作环境,调整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包括:- 优化办公设施和设备,提供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 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促进教职工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 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为了支持教职工的职业发展,我们将提供以下机会:- 定期开展职业培训与学习班,提高教职工的专业能力;- 确立晋升机制,激励教职工的职业发展;- 提供职业咨询与指导,帮助教职工规划职业路径。
3. 建立健康生活平台通过建立健康生活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包括:- 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险,保障教职工的健康权益;- 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体检,提供科学的保健指导;- 提供文娱活动和运动场地,增强教职工的体魄。
4. 创建亲情友爱平台建立亲情友爱平台,加强教职工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包括:- 开展家庭活动和团队建设活动,加强亲情;- 建立师德文化,提高教职工之间的友爱和合作意识;- 创造分享和交流的机会,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
5. 推进社会公益活动为了传递教育的正能量,鼓励教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我们计划:- 开展支教活动,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和教育事业;- 参与环保、慈善等公益活动,培养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感;- 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共同推动社区的发展。
三、活动执行方式1. 整合资源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包括财政支持、专业组织以及企业等,并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
2. 成立工作团队组建专业的工作团队,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并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3. 定期评估设置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活动进行评估,收集意见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活动方案。
上海模范职工小家-上海总工会

上海模范职工小家-上海总工会介绍“上海模范职工小家”是上海市总工会设立的互助共建平台,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多方位服务和项目支持,助力职工创新创业、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职工团结和谐,打造共建共享的职工之家。
该平台以总工会所属单位为基础,与各区总工会、街道总工会和行业总工会等组织联动共建,通过职工互助基金、职工关爱基金、职工之家、职工创客中心等多项服务项目,为广大职工提供便捷细致的服务体验。
服务项目职工互助基金职工互助基金是由总工会设立的公益基金,旨在为职工家庭提供临时性财务救助,以解决疾病、意外伤害、灾害等异常困难时的资金问题。
该基金不设利息、不分红、不追债,以爱心和团结支持每一位需要帮助的职工。
职工关爱基金职工关爱基金是由总工会发起的慈善基金,旨在为困难职工和失独、孤寡、病残、困境学子等群体提供精准扶贫救助、心理疏导、健康倡议等一系列关爱服务。
该基金依靠爱心捐赠,以感恩和关爱呵护每一个受困难的职工及其家庭。
职工之家职工之家是上海市工会系统统一管理和运营的福利服务中心,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娱乐消费、健康保健、休闲旅游、文化艺术等一系列优质服务。
该服务中心在周末和假期均开放,工会会员和职工家属参加各类活动还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和特别服务。
职工创客中心职工创客中心是上海市总工会与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合作建立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旨在推动职工创新创业和技能提升,为职工创业提供咨询、培训、孵化、展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赋能职工创业,激发职工创新活力。
服务宗旨“上海模范职工小家”服务宗旨是以职工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用户满意为标准,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多元创新的服务平台,为广大职工提供持续、细致和温暖的关怀服务,推动职工群众实现美好生活和发展奋斗。
总结“上海模范职工小家”是上海市总工会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强与职工团体联动,扩大服务群体,推进全民助保共建共享的业务体系。
这项服务项目不仅为广大职工带来福利和利益,更是为推动社会和谐、构建新型职工工会统一战线、维护职工群众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奋斗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于表彰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一年来,我镇的中小学教育,在县教体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加快全镇教育协调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式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战略观念,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教育发展的核心地位。
各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强化管理措施,规范师生教学行为,夯实教学常规管理,大力弘扬敬业爱岗、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全镇上下形成了学校、班级、教师、学生之间比学赶超的浓厚竞争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得到了全面提高,涌现出一批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发全镇教师自觉献身于教育,树立做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培育英才的良好风尚,决定:授予孟姑集镇中学等6个单位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授予____等94名同志为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知难而进,奋力拼搏,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创教学工作的新成绩。
全校广大教师要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以先进为楷模,大张旗鼓抓教学,全力全速提质量,为全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无愧于上级领导的希望,无愧于全镇人民的期盼。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之家、

京工办发[2005]8号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总工会,各局、总公司工会,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总工办发[2005]4号)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05年度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的范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应在已获得“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和“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工会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小组、分会中推荐产生。
考虑到建家工作应循序渐进,有步骤开展,2004年底新授予“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不参加今年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推荐。
此次评选不设个人项目。
二、评选推荐的条件评选推荐按照全总有关文件中明确的具体条件标准和北京市评选模范职工之家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一、二、三)进行,同时要重点考察基层工会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情况;基层工会工作创新的情况;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落实工会各项民主制度的情况。
对于特大型企业集团工会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其二级单位获得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面应达到60%以上方可申报。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获得市级“双爱双评”先进单位称号并达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条件的,可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中国工会“十大”以后表彰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经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仍保留荣誉称号,不再重复评选。
三、评选推荐的方法步骤3月16日市总下发评选推荐通知,部署推荐工作;各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可按照条件和本企业建家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是否参加评选;经上级工会组织同意,作为推荐单位报市总各产业工会、产业工作部。
3月24日前,各产业工会、产业工作部根据基层单位的申报情况和基层建设部明确的推荐名额,通过产业工会常委会、产业工作部联系的市属单位工会联席会等形式,由各单位代表投票或协商,确定各产业工会、系统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10份,字数不限,供联审用)报基层建设部。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在学习上,在工作上表现优秀者都该被表扬,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 1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供大家参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一年来,全区广大教职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实力、美丽、活力、智慧、和谐“五个示范区”,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学校管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大幅提升,各项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今年中招、高招成绩喜人,实现了北京大学等名校录取的历史性突破。
为树立典型,激励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在xxx年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顽强拼搏,与时俱进,促进各项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希望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养护公司、各道班、股室:xxx年,xx公路分局在xx市公路管理局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迎国检、争先锋”、“三严三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等活动,积极开展迎国检等公路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分局干职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4个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会小组,34名先进(生产)工作者和19名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xx公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号召全分局干部职工向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弘扬“团结创新、务实精神”的江西公路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工作,争取以更优异的成绩,为实现xx公路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2024年关于命名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024年关于命名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为了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弘扬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典范,树立各级教育工作的典型和榜样,教育部决定在2024年对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命名。
一、表彰范围本次表彰的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等在教育领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无论是学校教师、管理人员,还是区县教育局干部、科研工作者,只要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展现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都将被纳入本次表彰的范围。
二、表彰标准1.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表现的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突出、学科带头人、教育科研成果显著等。
2. 在学校管理和教育局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和集体。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创新、教育改革、师德表现等。
三、表彰程序1. 提名推荐。
各级教育局、学校和教育科研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名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交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核。
教育部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名单。
3. 评选表彰。
教育部将聘请一批资深专家和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的表彰名单。
4. 颁奖典礼。
教育部将举办关于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颁奖典礼,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并进行宣传报道。
四、表彰奖励教育部将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为其树立榜样和典型,着重展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
教育部将向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科研项目支持等,以激励和鼓励更多的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努力实现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
五、表彰效果本次表彰旨在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立学习榜样,促进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通过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和宣传,将他们优秀的事迹传播出去,激发更多教育工作者的奋进之志和创新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15.07.08•【字号】闽直工会〔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直工会〔2015〕30号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15〕37号)精神,现就省直机关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名额分配省总工会分配给省直工会的名额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4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3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3名。
二、申报条件(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获评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满1年以上的基层工会;2、依据《福建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和《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考核分应在98分以上;3、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在95%以上,会员评家满意率在98%以上。
(二)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获评省模范职工小家满1年以上的工会小组(分工会);2、依据《福建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和《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推荐申报考核分应在98分以上;3、会员评家满意率在98%以上。
(三)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1、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厅局级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2、任工会职务满3年且目前仍在岗;3、获得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4、所在工会获得省直机关先进职工之家及以上荣誉。
三、申报推荐办法和要求(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并严格标准,坚持程序,有序运作,把申报的过程作为全面推进工会工作的过程。
职工小家 表彰

在表彰职工小家的时候,可以使用一些温暖、鼓舞人心的诗句,以表达对职工辛勤工作和为公司建设做出贡献的感激之情。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诗句:
1. 小家职工,勤奋无懈。
奉献汗水,铸就辉煌。
2. 手握理想,心怀奉献。
职工之家,共创新篇。
3. 小家之力,汇聚千钧。
付出辛劳,圆梦在前。
4. 职工如家,温情无限。
付出汗水,绽放辉煌。
5. 谦和坚韧,小家风范。
同心共筑,梦想辽阔。
6. 肩负重担,心怀信念。
职工小家,力量源源。
7. 辛勤耕耘,奋斗在路。
小家职工,辉煌如虹。
8. 共谱乐章,小家精神。
执着奉献,梦想闪亮。
9. 微小之家,汇聚力量。
同舟共济,携手向前。
10. 心灵的家园,职工的乐章。
你们的辛勤,谱写着胜利的曲线。
这些诗句旨在表达对职工小家的认可和鼓励,强调他们的辛勤努力为公司创造了美好的明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9.05•【文号】人社部发〔2019〕93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近年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开创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597个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于淑雯等718名同志"全国模范教师"称号;授予芦咏莉等79名同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初心使命,矢志教育报国,勇担时代重任,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2.全国模范教师名单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2019年9月5日。
关于评选先进职工之家及职工之友的通知范文

关于评选先进职工之家及职工之友的通知范文各单位工会:今年以来,各级工会组织牢牢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 全面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首善之区建功立业,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围绕打造全市首善之区,建设美丽幸福市区这一中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总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
现将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荣誉称号、名额和条件申报工作按照《总工会关于评选优秀的意见》明确的具体条件、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
(一)先进职工之家(10个)。
申报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镇(街道)总工会、村(社区)工会和各级行业工联会。
职代会制度不健全、职工民主权利不落实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不能申报先进职工之家。
申报区先进职工之家必须经所在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会员评家满意率低于80%的不能申报区先进职工之家。
曾经获得全国、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15个)。
申报对象为各级工会专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5个)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
(四)优秀职工之友(6个)。
申报对象为各级党政干部。
二、申报具体要求1、申报工作要求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工会必须在12月20日前将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申报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总工会。
2、总工会将对报送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然后报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一、关于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介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是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了表彰和奖励在职工裙众中兴起的先进典型、推广学习和弘扬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中形成的优秀组织形式。
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是实施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促进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创建良好职工家风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优秀集体公示1.××公司模范职工之家××公司模范职工之家成立于1995年,是全国首批模范职工之家,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该模范职工之家已经成为企业内涵建设的重要载体。
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职工文化活动,加强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升职工的全面素质和综合素质。
2.××银行模范职工之家××银行模范职工之家成立于2003年,致力于打造以“五个一批”活动为载体的职工之家。
通过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了模范职工之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了良好的组织氛围和文化氛围,得到了职工裙众的一致好评。
三、优秀个人公示1.××公司模范职工李明,1992年加入公司,是公司首位三等功获得者,多次被评为“先进职工”,并被评为模范职工之家的标兵。
2.××银行模范职工王红,2005年进入银行工作,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职工”,并被评为模范职工之家的标兵,多次荣获银行表彰。
以上就是关于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为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幸福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希望更多的企业和职工能够向他们学习,积极参与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过去的一年中,我国各行各业都经历了深刻的变革和挑战。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不仅感受到了疫情带来的困难,也看到了无数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的模范职工和模范职工之家,在逆境中展现出的坚韧与担当。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2008年4月24日)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各级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关于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载体,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工作, 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广大职工群众信赖和赞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引导广大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华北电网北京送变电公司工会委员会等1506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北京西友集团西单商场第四卖场工会小组等1499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北京隆达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战英等1012名同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授予北京牛栏山酒厂灌装车间工会副主席尤学珍等998名同志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授予北京市商务局局长卢彦等199名同志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称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希望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希望荣获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称号的党政领导干部继续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推进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中华全国总工会号召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
扬工组[2008]27号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扬工组[2008]27号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https://img.taocdn.com/s3/m/fd20d307cc175527072208e4.png)
扬州市总工会文件扬工组[2008]27号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有关产业工会:根据省总苏工组[2008]6号通知精神,全国总工会决定,在2008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表彰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现将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申报数量及名额分配按照省总分配扬州的名额,根据各地各单位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市总将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产业工会。
具体表彰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申报条件根据全总要求,此次评选申报工作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为基本条件,结合近年来全总省总市总下发的文件和开展的各项活动,突出考察《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省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情况;“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达小康”,争创“工人先锋号”,“创造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安康怀”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劳动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情况;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工会组织民主评议以及规范化建设情况;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情况等。
上述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或出现严重违章、违纪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层工会和个人不能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不落实,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不到90%以上的单位不能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1、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必须获得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方可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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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工字〔2015〕10号
关于表彰“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决定
各部门工会、工会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小)家”考评工作的通知》(中矿工字〔201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把基层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领导放心、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校工会开展了创建考评工作。
2014年12月中上旬,校工会组织验收考评小组对矿业工程学院工会等11个迎评单位进行了考评验收。
根据考评验收小组的考评意见并经2015年4月20日校工会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授予环境与测绘学院工会委员会等3个基层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矿业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等3个基层工会“先进教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矿业工程学院采矿系工会小组等13个工会小组“模范教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希望各部门工会、工会小组能够以获校“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努力创建“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小)家”,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把工会组织建成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为开创我校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2014年获校“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的工会(工会小组)名单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2014年获校“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的工会(工会小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模范教职工之家(3个)
环境与测绘学院工会委员会
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校党政机关工会委员会
二、先进教职工之家(3个)
矿业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安全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三、模范教职工小家(13个)
矿业工程学院采矿系工会小组
安全工程学院机关工会小组
环境与测绘学院空间测绘系工会小组
电力工程学院机关工会小组
理学院物理系工会小组
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工会小组
体育学院体育系工会小组
应用技术院机关工会小组
幼儿园大班年级组工会小组
校医院外科、医技、药房联合工会小组
校机关党政办公室工会小组
校机关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会小组
校机关人事处工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