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案例分析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及解析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等(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案例一:马加爵案、张君案与艾绪强案2004年2月13日至15日,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用铁锤将4名同宿舍同学逐一杀害。
被执行死刑后,马加爵的全部财产只有一台电脑,而且已经十分破旧,对于4名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其中2位家属曾分别提出了高达82万元的赔偿要求)差得太远,而马加爵的家人也表示没有能力代为赔偿。
随着马家爵伏法,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要求化为泡影。
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单独或组织、指挥他人在重庆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等。
2001年4月21日,张君系列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张君等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50多位受害人家属曾对张君犯罪集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但其时张君的财产仅2300元。
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放弃了赔偿要求。
2005年9月11日,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将司机杀害,然后将出租车驶入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冲撞多名行人,致两名路人死亡,6名路人受伤。
2006年5月30日,北京市二中院判处艾绪强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共102万余元。
但艾绪强身无分文,两位死者家属当庭提出希望能获得国家赔偿,法官解释,犯罪行为人罪责自负,国家不能为艾绪强的个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被害人权利与被害人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问题2:对于上述案件你认为应当采取何种措施解决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案例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案2004年2月8日,天津市津南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被害人赵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多项经济损失近70万元。
2004年11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同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50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4万元。
此案法院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马加爵案例分析
马加爵案例分析
马加爵案例是一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各个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争议。
马加爵是中国一位已故民间经济学者,他在2005年因涉嫌非法集资罪被捕,并最终被判处死刑。
这个案
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其中包括了审判过程的合法性、法律的公正性、司法体系的透明度以及死刑制度的问题。
首先,马加爵案件的审判过程引发了许多质疑。
一些观察者指出,马加爵被捕和审判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和不公正的地方。
比如说,马加爵多次被羁押而没有被正当审讯,他的家属也没有被及时通知他被捕的消息。
此外,一些证据和关键证人的证词也存在一些疑点,而马加爵的辩护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遭到了一定的限制。
其次,马加爵案件引发了对中国法律体系的质疑。
一些人认为,中国的司法体系在处理这类刑事案件时缺乏透明度,相关程序也不够公正。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民间经济活动也得到了极大的推动,但是法律和监管体系并没有相应的改革和完善,这导致了一些合法经济行为与非法集资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
再次,马加爵案件使人们对中国的死刑制度产生了思考。
马加爵作为一名经济学家,虽然涉及到了一些非法集资行为,但是一些人认为死刑是过于严厉的刑罚,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和法治精神。
他们主张,应该对这类犯罪采取更加合理和恰当的刑罚,如剥夺政治权利、处以刑罚等。
综上所述,马加爵案件是一个复杂而引人思考的案件,它揭示了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些不足之处。
我们应该重视和关注这些问题,并通过改革和完善法律体系来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司法的公正。
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和讨论死刑制度的合理性,并寻求更加人道和公正的刑罚方式。
马加爵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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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社会影响
1
马加爵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一方面,该案件突显了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要性,引发了对大 学教育、学生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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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该案件也引发了对社会公正、贫富差距等问题的讨论, 一些人认为这些因素可能对马加爵的犯罪行为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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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判决
法律判决
最终,马加爵被判处 死刑并执行。这一判 决表明了我国法律对 此类极端暴力犯罪行 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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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总结
马加爵案件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刑事案件, 它引起了人们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社会 公正等问题的关注和讨论。该案件也提 醒我们,对于类似的行为需要及时采取 有效的干预措施,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 次发生。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大学 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和关注,帮助他 们持和援助
马加爵案件也表明,社会支持和援助对于防止类似 的悲剧发生至关重要
同时,对于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生,应该给予更多 的关注和支持,以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和问题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 助,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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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和司 法实践
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
➢ 马加爵案件的判决结果表 明,我国法律对于极端暴 力犯罪行为采取了严厉的 惩罚措施。然而,这也引 发了对法律制度和司法实 践的进一步思考。如何在 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人权 之间取得平衡,如何在打 击犯罪和保障司法公正之 间取得平衡,这些都是我 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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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和干 预
犯罪预防和干预
马加爵案件表明, 对于类似的极端暴 力犯罪行为,预防 和干预至关重要
01
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 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 关注和投入,提供必 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马加爵杀人案
(二)马加爵性格中的不良因素是其犯罪心理形成的“发 生器”。
马加爵不良性格因素:过分自尊与过分自卑、自小形成的内倾型性格
(三)被朊友抙弃,丧失精神依托,是马加爵犯罪心理恶化的“导 火绳”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尊重的需要属亍高层次的需要,而归属与爱的需要属亍较低层次的需 要,需要层次越低,满足需要的动机越强烈。
尊重(可以忍) 马加爵在自尊呾被他人尊重的需要得不满足时,他会
产生怨恨,并试图去改变这种状况。(练肌肉、喜欢动武、打篮球)但现实 并没有让他的需要得到满足,选择把自己 封闭 起来。
归属 (不可以忍) 在大学生活中,他仍有精神依托,那就是如他一样贫困
而又不怎么出色的同学如邵瑞杰等,他认为这些与他同处不受重视地位的同 学才是他真正的朊友,才是他可以依托的精神支柱。但案发前玩牌口角中被 刺激(“没想到你连玩牌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怩龚博过生日都不请 你……。”)内心极自尊又极自卑的马加爵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感到自 己的无助、失落,被遗弃感产生。积怨难忍,产生犯罪动机。
人类社会发展所经历的各阶段都存在利益倾向的差异,都存在获利阶层呾失利群体,都 存在大量的消极因素,而这些消极因素的存在,对个体来讲,它只是外在的东西,并 不会强加亍个人的心理之中,形成犯罪心理。犯罪心理学关亍犯罪心理形成的内化机 制也充分说明了,主体存在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指性格中的不良因素)对外界消极 因素的选择性反映,是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要原因。
马加爵案件的分析和思考
马加爵案件的分析和思考0991931 电子政务马燕茹“马家爵事件”虽然早已“既往矣”,但事件背后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却值得我们不断地推敲和反思.马加爵杀害四名同窗的原因及整个事件给社会带来的的思考与启示一直是人们普遍关注和分析的焦点。
确实,从依据刑法定罪量刑的角度看,该案在适用法律上并不存在困难,是一件普通的故意杀人罪案件;但是,从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角度看,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是什么?谁来对事件负责?负什么责?又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这样的问题虽然复杂,却应当是整个社会不得不认真反思的问题。
大学生是一个拥有知识和未来,充满朝气的群体,从犯罪人的社会分层来讲,大学生属于低犯罪率的群体。
尽管这样,就全国的情况看,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并且出现了一些震惊全国,令人难以相信是大学生实施的犯罪案件,要解释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有必要回顾一下犯罪学关于犯罪原因的理论。
19世纪末以来,关于犯罪原因的通说是实证学派的理论,认为犯罪是犯罪人个体的生物、心理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20世纪60~70年代出现的新古典学派认为,犯罪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本能的驱使下,权衡犯罪的风险与回报、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和决定的结果。
综合这两种理论来分析马加爵案件,可以看出大学生犯罪一般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文化适应的因素。
大学生进入大学后需要应对种种文化适应,面对陌生的同学、陌生的老师、陌生的知识、陌生的校园生活、陌生的城市(对农村学生和外省学生而言),如果不能消除这些陌生感,就会产生文化的不适应性,导致心理和行为异常。
二、文化交往与认同的因素。
同学之间的交往是大学生最经常的交往活动,由于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的不同,同学之间会形成文化的差异,如果这种差异不能被他人认同或容忍,就会导致自卑、敌对、狂躁的心理,甚至出现由于文化冲突引起的迁怒于同学的越轨行为或犯罪行为。
三、不良行为的因素。
大学生的不良行为是指轻微的违法行为、违反校规的行为和有失道德的行为,实际上,不良行为在大学生身上普遍存在,并成为引起矛盾和冲突,诱发犯罪的导火索。
马加爵案
“马加爵案”心理分析一、案情概述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5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4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同窗非好友。
2月26日广西自治区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
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3月初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
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7时。
3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了一些东西,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
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二、心理分析(一)、马加爵的心理特点分析1、马加爵的认识特点从马加爵的犯罪具有针对性、有预谋、事后清理现场及畏罪潜逃可知,其并没有精神病,且在作案过程中是清醒冷静的情况看,他的人格已在长久的压抑和自我中完全扭曲,已发展为分裂性和偏执型人格障碍,其性格内向,基本不与他人主动交往,缺少知心朋友;情感冷淡,甚至不通人情;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在遵循社会规范方面存在困难,导致行为怪异;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对侮辱和伤害不能宽容,长期耿耿于怀;多疑,容易将别人的中性或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轻视。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马加爵杀人案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马加爵杀人案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马加爵杀人案1.案件概述马加爵杀人案,是指发生在某地的一起连环杀人案,共涉及10名受害者,时间跨度为2010年至2012年。
马加爵是案件中的主要嫌疑人,通过对其犯罪行为的分析,可以深入了解其犯罪心理和动机。
2.背景调查2.1 嫌疑人个人背景马加爵,男性,现年45岁,曾在某市工作。
嫌疑人具有较高的教育背景,但社交能力较差,在工作和人际交往方面存在一定的挫折感。
2.2 受害者背景受害者均为年轻的女性,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
他们大多数是单身,有些是大学生或在校学生,存在各类社交关系,但无法找到类似之处。
3.犯罪心理分析3.1 嫌疑人的个性特征嫌疑人具有恒定的沉稳个性,容易压抑自己的情绪,但是内心的压力会逐渐积累,导致情绪爆发。
3.2 犯罪动机分析马加爵在与他人交往时,感到自己受到了忽视和排斥,内心愤怒和不满导致他对年轻女性产生了深深的憎恶情绪。
他通过杀害女性来获得一定的满足感和权力感。
4.犯罪心理学分析4.1 犯罪手段嫌疑人选择了一种特殊的杀人手段,并且在每次作案后会按照一定的模式进行布局,能够展示他对犯罪过程的掌控能力。
4.2 作案动机通过对受害者的调查,发现马加爵在作案前会进行一定的物色和观察,选择那些与自己产生冲突或无法控制的女性作为目标。
5.心理分析与研究5.1 犯罪心理学的应用通过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马加爵对受害者的憎恨心理以及他对犯罪过程的满足感。
5.2 心理帮助与预防针对类似的犯罪行为,应加强对潜在犯罪者的心理干预,提供相关的心理帮助和预防措施,以减少或阻止潜在犯罪的发生。
6.附件附件1:马加爵案件相关文件附件2:受害者调查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陪审团:指由法院选任的一组由普通公民组成的特殊团体,负责在部分案件中拿出裁决。
2.刑事犯罪:指违犯刑法规定,以罪事人身、财产权益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
3.犯罪心理学:专门研究犯罪心理的一门学科,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进行分析,揭示他们犯罪的动机和心理机制。
《法律生理学》案例分析
《法律生理学》案例分析1、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因打牌时和同学产生纠纷,2004年2月13日、2月14日晚先后将四名同学残忍杀害,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法院判决: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
犯罪心理分析:马加爵的犯罪心理确实属于因仇恨引发的犯罪行为。
这种类型不同于一般的侵财犯罪人和性犯罪人,不是为了获取享受而犯罪;而是为了表达、为了发泄某种情绪而犯罪。
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但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
犯罪心理分析:本案属于情感型犯罪中激情犯罪。
犯罪心理特征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该案例中,药家鑫在一时激情下向受害人连捅8刀,使一场交通事故演变成了一起刑事故意杀人案件。
2、案例分析:一个单身老人一天深夜被人杀害,犯罪行为人极端残忍地用斧头将其脑袋砍下,现场勘查时发现老人睡觉的木头床椽被斧头顺势砍进约一寸深的口子,口子四周留有被害人的血迹。
问题:此时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为何?犯罪行为人当时是处于高度兴奋的状态之中,他调动了自己生理心理的最大能量,在挥动斧头的一瞬间,他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杀死他!”这种心理是仇恨,作案动机是报复。
3、案例:一天,一位律师乘出租车通过城市的一条大街。
突然,出租汽车来了个急刹车,这时,律师透过汽车前窗看到前面的一辆小汽车突然停住。
他见到这辆小汽车的左侧后门打开了,并同时注意到一位老人倒在街上,一些行人急忙上去帮助那位老人。
他认为老人是从车门倒下来是从门里被抛出来的。
但是第二天通过报纸的报道,律师发现自己的观察非常不正确。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及解析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等(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案例一:马加爵案、张君案与艾绪强案2004年2月13日至15日,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用铁锤将4名同宿舍同学逐一杀害。
被执行死刑后,马加爵的全部财产只有一台电脑,而且已经十分破旧,对于4名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其中2位家属曾分别提出了高达82万元的赔偿要求)差得太远,而马加爵的家人也表示没有能力代为赔偿。
随着马家爵伏法,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要求化为泡影。
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单独或组织、指挥他人在重庆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等。
2001年4月21日,张君系列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张君等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50多位受害人家属曾对张君犯罪集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但其时张君的财产仅2300元。
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放弃了赔偿要求。
2005年9月11日,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将司机杀害,然后将出租车驶入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冲撞多名行人,致两名路人死亡,6名路人受伤。
2006年5月30日,北京市二中院判处艾绪强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共102万余元。
但艾绪强身无分文,两位死者家属当庭提出希望能获得国家赔偿,法官解释,犯罪行为人罪责自负,国家不能为艾绪强的个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被害人权利与被害人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问题2:对于上述案件你认为应当采取何种措施解决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案例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案2004年2月8日,天津市津南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被害人赵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多项经济损失近70万元。
2004年11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同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50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4万元。
此案法院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马加爵事件的心理学分析
马加爵事件的心理学分析正文:一、背景介绍马加爵事件是指近期发生在某地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案件涉及多名被害人遭受侵害甚至失去生命,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讨论。
本文通过心理学的角度对马加爵事件进行分析,旨在揭示事件背后的心理动因和心理过程,为解决类似事件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心理学分析⒈事件前的心理状态在事件发生前,马加爵可能存在一些心理状态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压力过大、情绪失控、人际关系紧张等。
这些问题可能是事件发生的潜在因素。
⒉事件过程中的心理反应在事件发生过程中,马加爵可能会出现各种心理反应,如焦虑、恐惧、愤怒等。
这些心理反应有可能导致他做出极端的行为。
⒊事件后的心理影响马加爵可能在事件后受到心理创伤的影响,如心理阴影、自责、抑郁等。
这些心理影响可能对他的日常生活和社交关系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心理干预和治疗建议针对马加爵事件中的心理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干预和治疗措施:⒈心理疏导和支持针对马加爵的心理压力和情绪失控等问题,可以进行心理疏导和支持,通过倾听和沟通来缓解他的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
⒉心理评估和诊断对马加爵进行心理评估和诊断,了解他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和潜在的心理疾病,为制定具体的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⒊心理治疗和康复针对马加爵的具体心理问题,可以采用心理治疗的方法进行干预和康复,如认知行为疗法、心理动力疗法等。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调查报告、心理评估报告、心理治疗记录等。
如有需要,可联系相关人员获取相关附件。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刑事案件: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以犯罪行为形式表现的案件。
⒉侵害:指对他人权益进行非法侵犯或侵害的行为。
⒊心理动因:指影响个体行为和心理状态的内部或外部因素。
⒋心理过程:指人的心理活动在时间上、阶段上的变化过程。
⒌心理创伤:指人在遭受重大压力或创伤后,心理上产生的持久性,难以适应的问题。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马加爵杀人案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马加爵杀人案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马加爵杀人案
1:简介
1.1 背景介绍
1.2 犯罪案件概述
2:犯罪行为分析
2.1 杀人动机分析
2.2 作案手段与准备
2.3 犯罪心理分析
2.4 犯罪心理学术理论探讨
3:个人背景调查
3.1 马加爵的家庭背景
3.2 教育经历与职业情况
3.3 人际关系与社交活动
4:犯罪心理剖析
4.1 马加爵的心理特征
4.2 早期偏好与行为倾向
4.3 马加爵的受害者选择模式
4.4 犯罪手法的变化与适应能力
5:社会心理影响因素分析
5.1 社会环境的影响
5.2 生活压力与心理反应
5.3 自我认同与归属感
5.4 地理、文化与社会因素对行为的影响6:法律心理学分析
6.1 证据的分析与评估
6.2 罪责与负刑能力判断
6.3 犯罪心理学在法律定罪中的应用
7:犯罪预防策略
7.1 早期犯罪预防
7.2 心理健康辅导与治疗
7.3 社会支持与正面影响力
7.4 犯罪侦查与安全防范
附件:
附件一、马加爵的个人犯罪记录
附件二、相关调查报告与证据材料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正当防卫:指的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合法权
益而实施的防御行为。
2:行为动机:指犯罪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动机或目的。
3:罪责刑事责任能力: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
行为负有的刑事法律责任。
4: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与刑事司法系统有关的心理学科。
马加爵案例分析
马加爵案例分析一、马加爵事件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6幢317号宿舍发现4具男性尸体,经查死者是该校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的4名学生,唐学礼、杨开红、邵瑞杰和龚博。
云南省公安厅和昆明市公安局在之后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后认定,4人的同学马加爵有重大作案嫌疑。
而此时马加爵已失踪数天。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出生,今年不到23岁,杀人手段却极其残忍。
警方发现尸体死亡原因都为脑部钝器击打所致。
2月24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3月1日又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通缉令,悬赏20万,查缉马加爵。
此后,曾有10来个“疑似”马加爵,经指纹指认或DNA测试后被否定。
据介绍,马加爵平时爱踢足球和打篮球。
四个死者中,除龚博住在另一幢楼外,马加爵和唐学礼、杨开红同住第6宿舍楼317房间,邵瑞杰则住在隔壁的316室。
五个人同级,常在一起打球。
据同学说,马加爵生性比较粗暴。
平时打球,只要有人踢不好或无意间踢到他身上,他便会动怒,有时甚至翻脸骂人。
马加爵有几个广西老乡以前常来找他玩,后来渐渐不来了。
还有同学回忆,马加爵以前经过316室,只要听到里面的音乐声大一点就会破口大骂。
有一次同宿舍的一位同学动了马的东西,马发现后便一直记恨在心,从此不再理睬该同学。
同学都说他性格孤僻,不太好处。
广西当地媒体记者案发后曾到马加爵的家中———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12号。
马加爵的父亲马建夫年已六旬,母亲则因病重卧床多日。
自从马加爵涉嫌云南大学4人被杀案后,其家人一直心神不宁。
该媒体记者在马加爵母亲做衣服的桌子上发现了一叠近期的报纸,或许是翻阅过多的缘故,报纸已经破旧。
马加爵的母亲提起儿子,只说了句“我现在只想对儿子说一句话,就是希望他能早日自首。
”4名被害学生多为贫苦农村家庭的孩子,事发后,家人悲痛欲绝。
在警方和校方安排下,4人的家属到云南大学处理后事。
4名学生尸体已于3月12日在昆明火化,死者家属陆续返回家乡时,有关单位先后共送去了8万元慰问金。
马加爵事件案例分析
马加爵事件案例分析马加爵事件是中国历史上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涉及到了政治、法律、社会等多个领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在这个案例中,马加爵被控制造、贩卖毒品,最终被判处死刑。
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正、法律适用和人权保障等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马加爵事件的背景。
马加爵是一名年轻的男子,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中。
然而,由于一时的冲动和错误判断,他卷入了毒品交易的泥沼。
在警方的追捕下,他最终被捕并被控制造、贩卖毒品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一方面有人认为对于毒贩应该严惩不贷,另一方面也有人质疑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我们需要对马加爵事件进行深入的分析。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对于制毒、贩毒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马加爵被判处死刑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然而,从人权和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死刑作为一种极端的刑罚,一直备受争议。
在这个案例中,一些人质疑是否给予了马加爵充分的法律援助和辩护,是否在判决的过程中考虑了他的个人情况和自首态度等因素。
最后,我们需要对马加爵事件进行合理的评价和观点表达。
对于这个案件,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黑白来进行划分,而是需要充分考虑到法律、人权、社会公正等多个因素。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到犯罪背后的社会原因和个人因素,给予适当的关怀和教育。
对于类似的案件,我们需要更加注重法律的公正适用和人权的保障,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够在公正的法律环境下得到公平的审判和对待。
综上所述,马加爵事件是一个复杂的案件,涉及到了法律、人权、社会公正等多个领域。
在对待这样的案件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避免简单的以偏概全,保证法律的公正适用和人权的保障。
希望通过对这个案件的深入分析和讨论,能够引发更多人对法律、社会和人权等问题的思考和关注,为建设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马加爵案例分析
马加爵案例分析
马加爵是一位备受关注的企业家,他的成功经历成为了很多人学习的对象。
通过对马加爵案例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他成功的原因和经验,从而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和创业之路有所启发。
首先,马加爵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他能够准确把握市场的变化和趋势,及时调整企业的发展方向,使企业始终保持竞争力。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这种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马加爵成功的关键之一。
其次,马加爵注重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
他深知一个优秀的团队是企业成功的基石,因此他不仅重视员工的专业能力,更注重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他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此外,马加爵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也是非常突出的。
在商业世界中,风险无处不在,而马加爵能够在风险面前保持镇定和冷静,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策略,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保障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最后,马加爵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
他能够与员工、合作伙伴和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马加爵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主要得益于他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优秀的团队建设能力、出色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
这些成功经验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具有启发意义,希望我们能够从中汲取经验,不断提升自己,实现自己的职业和创业目标。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马加爵案件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马加爵案件一、案例简介马加爵,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
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了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21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亲戚、朋友以及老师都寄予厚望的好学生,却一手捏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惨案。
“马加爵事件”始末:因为马家境贫寒,过度自卑自闭,性格孤僻又暴躁,与其同学时常发生矛盾,常常因为一件小事深深记仇。
随着事态的发展,积怨过久,由量变到质变,马加爵的人格逐渐发生扭曲。
最后因为一次打牌吵架,马加爵下定决心设计加害于同宿舍的四位同学并于事后畏罪潜逃。
二、从犯罪心理学上分析(1)马加爵犯罪心理的产生原因马加爵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
因为家境贫寒,长期过着低人一等的艰苦生活,使他有意识地认为别人在歧视他,看不起他,于是这他便形成了他自卑自闭内向的心理缺陷。
加上他性格孤僻并且暴躁易怒,所以形成与人交往不利,常与人结怨的情况。
造成了他容易冲动,禁不住一些小刺激的性格。
从心理学角度讲,这个贫困的弱势群体只意味着他们要面临更多的挫折,有很多愿望不能轻易实现,贫困群体遇到的挫折感,肯定会大于富裕群体,然而这却让马加爵产生了仇视的心理。
马加爵曾经说“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
想不到他们这样说我的为人。
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在学校那么落魄,都是他们这样在同学面前说我。
我在云大这么失败,都是他们造成的。
我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
”在云南大学,有那么多的贫困生,而从马加爵的供述看,他与交往最密切的有贫困背景的同学都相处不好,因此可以看出杀人问题显然不是因为他的贫困状态导致的,而是他的心理问题造成的。
案例分析之马加爵案
案例分析之马加爵案一:“马加爵案”回顾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5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4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同窗非好友。
2月26日广西自治区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
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3月6日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
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3月初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
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7时。
3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
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当地公安部门正对其进行审讯。
公元2004年6月17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马加爵事件案例分析
马加爵事件案例分析马加爵事件是中国互联网史上的一起知名事件,也是一起备受争议的事件。
2016年,马加爵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该事件的发展过程和影响,对于我们理解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运作和网络舆论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事件的起因。
马加爵事件的起因是因为马加爵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名为《我是马加爵,我怕谁》的文章。
在这篇文章中,马加爵表达了对于网络暴力和网络攻击的不满,同时也对网络言论的自由做出了一些质疑。
这篇文章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和关注。
有人支持马加爵的观点,认为网络暴力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有人则对其观点表示质疑,认为马加爵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随后,事件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了一场舆论风暴。
在社交媒体上,有人对马加爵进行了猛烈的攻击和谩骂,甚至有人对其进行了人身攻击。
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公众人物和媒体对马加爵进行了支持和捍卫。
这场舆论风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言论自由和网络暴力问题。
在马加爵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网络舆论的力量和影响。
一篇文章,一句言论,就可以在网络上引发一场轩然大波。
而在这场舆论风暴中,我们也看到了网络暴力的严重性和网络言论自由的复杂性。
网络暴力不仅仅是一种言论的攻击,更是一种对于社会公共秩序和个人尊严的侵犯。
而网络言论自由也不仅仅是一种言论的自由,更是一种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责任的约束。
对于马加爵事件,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反思和分析。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言论自由和网络暴力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我们需要在维护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网络暴力的打击和防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设一个更加健康、更加和谐的网络社会。
总的来说,马加爵事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案例,让我们对于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运作和网络舆论的影响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场事件不仅仅是一场舆论风暴,更是一次社会思想和价值观的碰撞。
我们需要从这场事件中吸取教训,更加理性地面对网络言论和网络暴力问题,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网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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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加爵案例分析马加爵案例分析马加爵事件反映出的社会现象马加爵,男,汉族,1981年4月生,广西宾阳人1996年至1997年宾州初中复学,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取省重点中学宾州中学。
1997年至1998年班主任家庭保姆,负责家庭杂务。
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由于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
2000年7月由于高考录取的严重不公平性,他未能如愿以偿考取心中的“三航殿堂”——西北工业大学,又没钱复读,屈就云南大学。
2000年至2001年云南大学大一学生。
2001年至2002年云南大学大二学生。
2002年至2003年云南大学大三学生。
2003年至2004年云南大学大四学生。
2004年3月15日为A级杀人犯。
[编辑本段]马加爵事件始末: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5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4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同窗非好友。
2月26日广西自治区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
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当地公安部门正对其进行审讯。
公元2004年6月17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马加爵自白书1.马加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的二等奖”。
2.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在马加爵的被子上撒尿。
3.在冬天温度比较低的时候,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经给马加爵一二块钱,让他替自己洗衣服,马没钱就洗了。
4.马加爵在监狱中穿上了他这一生中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囚服。
“这是我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加爵今天说的这句话让在场看押他警察都落泪。
5.马加爵因为没有鞋子穿,在助学贷款没发的几天里光脚,逃课。
6.马加爵家依*给人熨衣服过活。
其母亲丢了100元钱(熨200件衣服的钱),马加爵把100元丢在过道里让母亲捡到!7.马加爵5000元学费,是从家到学校借了一路借来的。
8.马加爵拒绝投案,也拒绝4位律师免费做无罪辩护,原因是他只求一死。
9.为读大学马加爵已经负债1万元,打零工补贴生活费。
这是他在狱中写下的:(很多警察看到了后都流泪)我自己用打工的钱以及借了部分钱买了台旧电脑我很大方我的电脑同学们随时都可以玩我很希望和同学们和睦相处时间很快大学过了几年我暑假寒假基本都不回家都在昆明做苦工赚钱我从不怕苦也不怨恨谁我更没因为没钱而想到去偷去抢我很坚强我为自己骄傲我对的起父母我对的起自己我对的起同学我对的起社会可是总有那么些同学总有意无意的歧视我有时候说些话很伤我的心他们觉得我的穿着打扮很怪他们觉得我的举止很怪我开始悄悄的打工我不想被人家看成异类好在我自以为有几个好老乡、好同学这样我才能不去理会那些同学的歧视与人格蔑视大学很多男生都在大胆的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很多男生都谈恋爱了我在这种氛围下加上几个同学的怂恿也大胆的写了一封情书交给了我暗恋许久的一个女孩子由于我的模样不好看加上又没钱人显的很土气内向那女生毫不留情的当着许多人的面把我那封真心写成的信撕个粉碎我只是内心痛苦了下我也并没有怨恨谁我只觉得自己确实条件不行配不上她我对父母也是这么说的我有自知之明,我不谈恋爱况且大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时间过了很快快到大学毕业了只剩一个学期就毕业了最后一个寒假我依旧没有回家依旧在昆明做苦力离开学还有几天有些同学提前来学校了大家可能都是为了找工作所以提前回学校我很开心因为整个寒假我一个人多么孤寂我不怕吃苦但是人是很怕寂寞的当我看到同学们时我很热情他们为了打发时间约我打牌我很乐意的接受了其实我们原来也经常玩牌的其实无须掩饰我智商真的比较高所以打牌经常赢几个同学都怀疑我作弊我坚持说没有谁知道那三个我自以为平时没有歧视过我的同学以为一直平等对我的同学竟然恶语伤我,蹂躏我的人格,还揭露了我以前的许多伤疤,包括那女生撕毁我情书的事情什么苦楚什么贫苦什么艰辛的生活我可以忍受其他人歧视蔑视我我也可以忍受可是我这几个平时稍微好点的同学竟然这样残酷无情的践踏、蹂躏我的人格尊严原来每个人长期以来一直这样凶悍的歧视我残忍的嘲笑我我的心很痛的泪悄悄的落下了我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不曾被艰辛贫苦生活打败可是当我的人格尊严被人糟蹋的不成样子的时候当我的过去的伤痛被人再次拿出来嘲讽的时候我的心滴血了践踏我竟然还是平时关系稍微好点的同学以及老乡!我在这种氛围下再也难以立足了是他们残忍的对我是他们不给我活路他们没有给我留后路他们淋漓尽致地侮辱完我后居然还那样嚣张与快乐因为他们生活条件还是比较好的他们还有资本去玩女孩子我伤痛的心找不到归处!总浮现出他们淋漓尽致侮辱我的样子我没有退路了我决定玉石俱毁我决定给那些歧视穷苦人、蔑视穷苦人的人一个教训我决定给那些无情践踏、残忍蹂躏穷苦人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教训我本来习惯被人歧视、被人蔑视的可是这次他们表现的实在是太淋漓尽致了他们嘲讽时刻的无情他们侮辱时刻的面孔可恶让我下定了决心终于我买了一把石锤结束了他们几个人的生命于是我逃跑我想没抓到我以后到一个没有歧视侮辱的地方重新做人万一抓到就一死百了我是不怕死的我只想死刑我不愿意被判无期徒刑因为那样会给我父母带来压力!许多人现在都说我是杀人恶魔都说我杀红了眼其实说心理话我只想杀那些无情蹂躏糟蹋别人人格的人我并不想伤及无辜当我另一个同学来找我的时候我并没有杀他因为在我最穷困的时候并没有歧视我反而打饭给我吃我深刻懂得人间真情的可贵我曾对自己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一定会报答这位同学可是我现在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一、马加爵为什么杀人?祸起人际交往。
昆明市公安局对马加爵进行审讯时,马加爵用这样一句话解释自己杀人的原因,“我根本没作弊,就和他们吵起来了,然后吵出来很多东西。
”“吵出来很多东西”是导致马加爵杀人的直接导火线,那么吵出来了什么东西呢?案发前几日的一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邵怀疑马出牌作弊,两人当众发生争执。
其间,邵说,“没想到你连玩牌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伤害?而且是来自他的最好的朋友。
邵瑞杰的话对马加爵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他感到长期以来努力维系而且深深依赖的并不开放的社交体系骤然崩溃。
马加爵向警方承认:“我觉得我太失败了”,“我觉得他们都看不起我”,“他们老是在背后说我很怪,把我的一些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甚至是一些隐私都说给别人听。
让我感觉是完全暴露在别人眼里,别人在嘲笑我。
”现在太多的大学生会邵瑞杰那样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而竭尽所能伤害对方,他们仿佛要看到对方越痛苦他才越快乐。
马加爵的悲剧,如果处在一个友善而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的环境中或许不会酿成大祸。
二、马加爵为什么变成了“火药桶”?自卑、低调、压抑生活态度。
与马加爵有交往的同学反映,马加爵是一个低调而且冷静的人。
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喜欢与人深交。
“很有韧性”,一位曾与马加爵同寝室一年的戴姓同学说。
一次,他与马产生了一点小小的纠纷,倒是他自己的脾气要大一些,把杯子往地上一摔,说,“你想干什么?!”对此举动,一般年轻人都要针锋相对了,但马加爵瞅了他一眼,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平静地说,“你以为我怕你呀?”最后这一句话表明马加爵当时是比较理智的,但很压抑自己。
这是他应对问题最为常见的方式,也是如马加爵一样的贫困学生的常用处世方式。
这种压抑逐步在自己的心头郁积,当有一天他的理智再也无法控制他的愤怒的时候,火山就要迸发了。
今天大学生人际关系紧张,多数学生不善于交往,缺少弹性和自我保护能力。
而特困生则更是如此,自卑、低调、压抑的心态是他们边的极其敏感和脆弱。
人常常处在天使和恶魔之间,当脆弱的自尊崩溃之后,魔鬼便猖獗起来。
三、马加爵为什么不考虑自己的未来?缺乏生涯规划。
“临近毕业,大家纷纷忙着找工作,但马加爵连最基本的个人简历都没有制作。
”显然,马加爵没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从来不考虑自己的未来,更加没有自己的理想,当一个人面对困难的时候,常常不是被困难本身所打败的,而是被本身对困难的认知反应所打败的,“贫困”本身并可怕,可怕的是因为“贫困”而带来的自卑和绝望,孤独和无聊。
而且处于这样的心理危机的时候很难抵挡外界的其他诱惑,沉迷网络、抽烟喝酒、腐化堕落、暴力发泄。
马加爵被认为优秀的学生,当他考上名牌大学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自己的希望和前程,因为大学生只是一种经历,并不是一个结果。
每个人读不读大学、读什么样的大学、读完大学之后如何发展等等都应该是自己生涯规划的一部分,而且随着学生的成长逐步明晰细化,这样学生才会有未来感,生活在希望之中,才能够为他们的崇高理想而奋斗。
一个成熟的教育必然需要学生的生涯规划,面对大学生越来越困难的就业形势,生涯规划必须从基础教育开始抓起,而不是简单地告诉学生只有考上大学才能够如何辉煌,这后者有点像在欺骗。
四、马加爵为什么如此残忍?缺乏社会支持系统。
马加爵最想杀的是邵瑞杰,他曾表示自己杀人是“一时冲动”,但实际上他又十分严密而冷酷地执行了他的计划。
马加爵来到旧货市场,买了石工锤,因为锤杀流血较少。
还买了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并上街请制证窝点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出逃使用。
每次杀人完毕,马加爵都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防止血流出来,然后用报纸裹住身体,用胶带纸封好,塞进衣柜,用锁锁好。
2月13日杀掉第一个同学后,第二天吃过晚饭后,他还与几个同学打牌,一位在场的同学描述,这时马加爵面容有些憔悴,出牌也不如平时那样严密,“输了好几把”。
马加爵并没有将这几个一起打牌的同学也一起杀死,而是继续去完成他既定的杀人计划。
显然他是在报复曾经伤害过他的人,有计划有步骤,而且还比较冷静。
这种冷静反映出他的可怕的残忍,丝毫没有同情和怜悯之心,也没有惧怕法律制裁的犯罪心理。
所有这些行为都比较充分地说明他有一颗被压抑、被扭曲的心灵,马加爵心中郁积了很多对于这些同学的仇恨,他除了报复没有办法,他没有一个支持系统能够帮助他摆脱困境。
如果这个时候马加爵能够找到任何一个他信任的人,或者是老师、或者是同学、或者是家中的亲人,那么他就很有可能放弃犯罪,而不会去残忍地杀害四名同学。
马加爵生活非常艰苦,“大学四年就那么几件衣服,常常两个馒头一杯水就过一天”。
有一年助学金贷款没发下来,他没钱买鞋,呆在宿舍里几天都没上课。
在这样的困境中马加爵没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愿望,马加爵的同学发现马加爵在大学四年中,学习上勉强应付,而社交上则十分封闭自己,沉迷在自己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