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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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警示教育课PPT(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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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意识和技能培养
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提高员工的保 密意识和技能,包括识别泄密风险、采取防范措 施等。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保密工作将更加智能化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保密工作将更加智 能化,例如通过智能算法识别泄密风险、自动化采取防范 措施等。
保密工作将更加专业化
未来保密工作将更加专业化,需要专业的保密人才来负责 。企业将更加注重保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专业的保 密团队。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互查和专项检查, 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强化责任追究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
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建设
积极采用先进的保密技术手段,如加密技术、身份认证等,提高保 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防范能力。
数据加密传输和存储技术探讨
数据加密传输技术
采用SSL/TLS等加密协议,确保数据 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数据加密存储技术
采用磁盘加密、数据库加密等技术, 确保数据在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同态加密技术
一种新型的加密技术,可以在加密状 态下对数据进行处理和验证,进一步 提高数据的安全性。
量子加密技术
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
制作保密宣传海报、动画视频等多媒 体资料
开展线上保密知识竞赛,吸引更多员 工参与
利用社交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平台进行宣传
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全员素质
01
定期组织保密培训课程 ,包括保密基础知识、 保密法规等
02
针对不同岗位和人员, 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03

保密法培训 ppt课件

保密法培训 ppt课件
工会 共青团 妇女联合会 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 等
现役部队 预备役部队 武装警察部队
民兵
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保密法培训
•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 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 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 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 开。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 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保密法培训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
保密义务主体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民兵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保密法培训
2016年3月16日
•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 、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 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 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
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

保密法知识讲座权威精ppt课件

保密法知识讲座权威精ppt课件

不超过30年 不超过20年
不超过10年
保密期限为长期的例外
01.04.2021
可编辑ppt
7
国家秘密的确定
工作需要原则 最小化原则
01.04.2021
可编辑ppt
8
国家秘密的确定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 授权的机关、单位
绝密级、机密级、 秘密级国家秘密
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 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
可编辑ppt
51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的禁止性规定
4. 禁止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 程序。
01.04.2021
可编辑ppt
52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的禁止性规定
5. 禁止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 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01.04.2021
01.04.2021
可编辑ppt
60
报告制度
保密工作情况报告 制度:要求机关、 单位向同级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下级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向上级保密行政管 理部门报送年度保 密工作情况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 报告制度:要求机关、 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 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 的,应当立即采取补 救措施,并在24小时 内向同级保密局和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
3
国家秘密的范围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
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
秘密事项
7、其他
01.04.2021
可编辑ppt

jkj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wal

jkj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wal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特征】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基本特征是:(一)客体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二)客观特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可见,本罪行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违反国家保密法规。

这主要是指违反198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98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保密法实施办法》。

2.实施了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二是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泄露的行为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可以是秘密泄露,也可以是公开泄露;可以是口头泄露,也可以是书面泄露;可以是用交原物的方式泄露,也可以是用密写、影印、摄影、复印等方式泄露。

泄露的不同方式,不影响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成立。

3.泄露国家秘密必须是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从泄密的方法、手段、时间、地点和秘密的内容、密级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事实来加以确认。

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可以认为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1)为谋取私利或出于个人目的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2)为进行非法活动泄露国家秘密的;(3)战时或国家调整某项政策等特殊时期泄露国家秘密的;(4)泄密数量大、扩散面广或者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5)泄密后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损失的。

(三)主体特征本罪的主体一般来说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这是之所以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规定在渎职罪一章中的根本原因。

但是,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但需注意的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不具有渎职性质,也即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只是出于简化条文的目的,才将其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罪规定在一起。

造成失密、泄密的因素及典型案例分析ppt课件

造成失密、泄密的因素及典型案例分析ppt课件

【典型案例】
7 1980年美国在台湾省台北市阳明山建立针 对中国大陆的监听站,其主要任务为监听中国 大陆军队动向和无线电通讯,所获“信号情报 资料”可能通过人造卫星直接传送到美国。
【典型案例】
8 南方某市科研所博士李某,承担一项重大 高科技研究项目,在外出工作期间,经常在电 话中与同事研讨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被境外谍 报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监听,国家安全机 关极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立即与科研所取得 联系,科研项目也不得不做重大修改。
【典型案例】
10 我国的沸腾熔烧技术在世界属领先地位, 某外国情报机构就是从我国几个随身携带秘密 载体的人员手中弄到这一技术的。
【典型案例】
11 一对夫妇携带国家机密资料跳槽案。原西安某科研工作人员 袁某、孔某两人系夫妻,大学毕业后,两人在同一单位工作,在 工作期间,私自将属于国家机密的某些国防电子产品的技术说明 书、技术图纸、程序和图纸软盘等资料带回家中。2000年6月1日 被高薪聘请,跳槽到南京某通讯研究所工作,并将非法获取的秘 密图纸和资料藏匿于南京个人住所。案发后,在其住处查到存有 国家机密的软盘、图纸、原始试验记录本和技术说明书等物。袁 某和孔某采用非法手段窃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获取 国家秘密罪。为了维护国家的保密制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判决袁某和孔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两年。
【案例解析】
案例9、10、11中的工作人员都有违反保密工 作制度的行为。秘密资料在使用、管理上都有 着严格的规定,违反规定携带、收藏秘密文件、 资料都是违法行为,都应负法律责任,以上各 案例中,都存在对国家机密管理不善的漏洞, 造成机密外泄。
【典型案例】
12 某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吕某,学习非常努力, 经常与外教玛丽交流学习情况,玛丽外教也对 她特别关照,在玛丽的引导下,吕某将父亲的 科研资料拿来翻译,并交给外教评判,父亲知 道后非常生气,严厉批评了吕某,并在父亲的 指导下,吕某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了反映,经 过调查,证实了玛丽以外教身份收集我国科技 情报的违法事实。

《保密法》培训ppt课件

《保密法》培训ppt课件
,应该积极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THANKS
感谢观看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 究,严肃处理泄密事件和违规行为。
03
CATALOGUE
保密管理的基本要求
保密管理的基本概念
保密
指对涉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披露、使用或 破坏。
保密责任人
指负责本单位或本部门保密工作的领 导人员或指定人员,对保密工作负直 接责任。
保密管理
通过身份认证技术确认涉密人 员的身份,并实施访问控制, 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涉密 信息。
安全审计与监控
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 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
违规行为。
保密技术的发展趋势
智能化保密技术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 保密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实现自动监 原理,实现无条件安全 的通信和信息加密。
《保密法》概述
《保密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 《保密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保密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培训内容和方式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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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 义
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 制度
保密工作的实践应用和 案例分析
保密工作的法律责任和 追究
02
CATALOGUE
《保密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
加强涉密人员管理
对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培训, 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和责 任。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如加 密技术、防火墙等,确保涉密信息在 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
制定并执行保密计划

孙振、伍超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孙振、伍超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孙振、伍超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被告人孙振。

2011年3月2日因涉嫌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刑事拘留,3月16日被逮捕。

被告人伍超明。

2011年3月22日,因涉嫌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刑事拘留,4月1日被逮捕。

被告人孙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2月28日立案侦查,5月11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在法定期限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告知了被告人孙振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依法询问了孙振,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2011年6月10日,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6月30日再次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2011年7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伍超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3月21日立案侦查,6月2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在法定期限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告知了伍超明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伍超明,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2011年6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孙振犯罪事实如下:被告人孙振在担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局长秘书室副主任及局领导秘书期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通过 MSN聊天工具,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计27项透露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付雷及中信建设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工作人员张淼。

上述统计数据中,有14项为机密级国家秘密,有13项为秘密级国家秘密。

被告人伍超明犯罪事实如下:2010年1月至6月,被告人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对外正式公布的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的25项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多次以手机短信方式向魏凤春、刘胜会、伍志文、刘军云等人故意泄露224次。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孙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和伍超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2019法考必备考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019法考必备考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019法考必备考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1.主体:一般主体。

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

2.泄露的方法:包括提供阅读、准许复制、交谈、通信,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或产品,在报刊上、网络上披露、张贴等。

3.罪过形式:对泄露国家秘密是故意的,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过失的,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4.与其他涉密犯罪的关系。

合法掌握国家秘密的人,明知对方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而向其泄露国家秘密的,构成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明知对方是间谍人员而为其提供国家秘密,使其泄露的,构成间谍罪。

不知道对方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为其提供国家秘密:抽象事实错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对于国家秘密没有合法掌握权的人,单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不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之后,又故意泄露该国家秘密的,因涉及同一对象同一法益,宜从一重罪处断。

故意非法披露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

非法披露属于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本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论处。

以盗窃的故意窃取了国家秘密的财物后随意抛弃,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以盗窃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并罚。

完整保密法解读课件

完整保密法解读课件

编号:__________ 完整保密法解读课件年级:___________________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教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整保密法解读课件目录一、教学内容1.1 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1.2 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1.3 完整保密法的适用范围1.4 完整保密法的实施原则二、教学目标2.1 知识与技能目标2.2 过程与方法目标2.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三、教学难点与重点3.1 教学难点3.2 教学重点四、教具与学具准备4.1 教具准备4.2 学具准备五、教学过程5.1 导入新课5.2 自主学习5.3 合作探究5.4 课堂讲解5.5 实践操作5.6 课堂小结六、板书设计6.1 板书内容6.2 板书结构七、作业设计7.1 作业类型7.2 作业内容7.3 作业要求八、课后反思8.1 教学效果评价8.2 教学方法改进8.3 学生学习反馈九、拓展及延伸9.1 相关法律法规拓展9.2 实际案例分析9.3 课后讨论话题教案如下:一、教学内容1.1 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 1.2 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 1.2.1 保密义务与保密权利1.2.2 保密义务的履行1.2.3 保密权利的行使1.3 完整保密法的适用范围1.3.1 适用主体1.3.2 适用客体1.3.3 适用情境1.4 完整保密法的实施原则1.4.1 合法原则1.4.2 公平原则1.4.3 公开原则二、教学目标2.1 知识与技能目标2.1.1 了解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2.1.2 掌握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2.1.3 明确完整保密法的适用范围2.1.4 理解完整保密法的实施原则2.2 过程与方法目标2.2.1 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2.2.2 运用比较分析法,提高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 2.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2.3.1 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2.3.2 培养学生尊重他人隐私,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三、教学难点与重点3.1 教学难点3.1.1 完整保密法中保密义务与保密权利的界定3.1.2 完整保密法适用范围的确定3.2 教学重点3.2.1 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3.2.2 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3.2.3 完整保密法的实施原则四、教具与学具准备4.1 教具准备4.1.1 PPT课件4.1.2 案例材料4.2 学具准备4.2.1 笔记本4.2.2 笔五、教学过程5.1 导入新课5.1.1 结合社会热点案例,引发学生对完整保密法的兴趣 5.2 自主学习5.2.1 学生自主阅读教材,了解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 5.3 合作探究5.3.1 分组讨论,分析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5.4 课堂讲解5.4.1 教师讲解完整保密法的适用范围和实施原则5.5 实践操作5.5.1 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例材料5.6 课堂小结六、板书设计6.1 板书内容6.1.1 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6.1.2 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6.1.3 完整保密法的适用范围6.1.4 完整保密法的实施原则6.2 板书结构6.2.1 采用逻辑框架图,展示完整保密法的结构关系七、作业设计7.1 作业类型7.1.1 案例分析题7.2 作业内容7.2.1 分析案例,判断案例中是否存在违反完整保密法的行为7.3 作业要求7.3.2 格式:文章格式八、课后反思8.1 教学效果评价8.1.1 学生课堂参与度8.1.2 学生作业完成情况8.2 教学方法改进8.2.1 针对教学难点,调整讲解方式8.3 学生学习反馈8.3.1 学生对课堂内容的满意度8.3.2 学生对作业难度的反馈九、拓展及延伸9.1 相关法律法规拓展9.1.1 介绍与完整保密法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9.2 实际案例分析9.2.1 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完整保密法案例9.3 课后讨论话题9.3.1 讨论完整保密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意义重点和难点解析一、教学内容1.1 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1.2 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1.2.1 保密义务与保密权利1.2.1.1 保密义务的界定1.2.1.2 保密权利的界定1.2.2 保密义务的履行1.2.2.1 履行保密义务的主体 1.2.2.2 履行保密义务的方式 1.2.3 保密权利的行使1.2.3.1 行使保密权利的条件 1.2.3.2 行使保密权利的后果 1.3 完整保密法的适用范围1.3.1 适用主体1.3.1.1 适用主体的界定1.3.1.2 适用主体的例外1.3.2 适用客体1.3.2.1 适用客体的界定1.3.2.2 适用客体的例外1.3.3 适用情境1.3.3.1 适用情境的界定1.3.3.2 适用情境的例外1.4 完整保密法的实施原则1.4.1 合法原则1.4.1.1 合法原则的内涵1.4.1.2 合法原则的适用1.4.2 公平原则1.4.2.1 公平原则的内涵1.4.2.2 公平原则的适用1.4.3 公开原则1.4.3.1 公开原则的内涵1.4.3.2 公开原则的适用二、教学目标2.1 知识与技能目标2.1.1 了解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2.1.1.1 掌握保密义务与保密权利的界定2.1.1.2 理解保密义务的履行与保密权利的行使2.1.2 掌握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2.1.2.1 分析适用主体、适用客体和适用情境的界定与例外2.1.3 明确完整保密法的适用范围2.1.3.1 分析完整保密法适用主体的界定与例外2.1.3.2 分析完整保密法适用客体的界定与例外2.1.3.3 分析完整保密法适用情境的界定与例外2.1.4 理解完整保密法的实施原则2.1.4.1 掌握合法原则的内涵与适用2.1.4.2 掌握公平原则的内涵与适用2.1.4.3 掌握公开原则的内涵与适用2.2 过程与方法目标2.2.1 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2.2.1.1 分析案例中的保密义务与保密权利2.2.1.2 运用比较分析法,提高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2.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2.3.1 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2.3.1.1 尊重他人隐私,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三、教学难点与重点3.1 教学难点3.1.1 完整保密法中保密义务与保密权利的界定3.1.1.1 分析保密义务与保密权利的具体内容3.1.1.2 理解保密义务与保密权利的例外情况3.2 教学重点3.2.1 完整保密法的基本概念3.2.1.1 掌握完整保密法的定义与特点3.2.2 完整保密法的主要内容3.2.2.1 分析保密义务的履行与保密权利的行使3.2.3 完整保密法的适用范围3.2.3.1 分析完整保密法适用主体、适用客体和适用情境的界定与例外3.2.4 完整保密法的实施原则3.2.4.1 掌握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和公开原则的内涵与适用四、教具与学具准备4.1 教具准备4.1.1 PPT课件4.1.1.1 包含案例分析、课堂讲解等内容本节课程教学技巧和窍门一、语言语调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确保学生能够理解完整保密法的概念和内容。

国家秘密 PPT课件

国家秘密 PPT课件
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形式载有国家秘密的物件简称密件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1
保守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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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国家秘密的概念与范围 2 国家秘密的密级与标志 3 国家秘密保卫的基本要求 4 国家秘密保卫的主要措施 5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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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国家秘密
今年2月2日,国务 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 务院令,对外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 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6章45条,自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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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概念
国家秘密是一个法律概念。根据我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 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 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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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范围
国家秘密的范围是指国家秘密这一概念的外延的总和 。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 1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 2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 3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 务的秘密事项; (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 5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 6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 7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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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密级
所谓国家秘密的密级,是指为了做好保密 工作,突出保密工作的重点,确保重要的国家 秘密的安全,按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后会给国家 的安全和利益造成的危害的程度所划分的保密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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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密级

保密法(课堂PPT)

保密法(课堂PPT)
2、涉外保密管理采取 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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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体现责任与权益 相适应
2、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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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专家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获刑一年半(图) 2008年12月18日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
丽娜)“这个考试档 次低,不如高考。我 法律意识淡薄,才泄 露了考题。”昨天上 午,在东城法院,因构 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罪,国家建造师考试 的命题专家宋福来一 审获刑一年半。
低高 密密 高低 定定
该该 放定 不不 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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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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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对下重出承销存收起 边外班大差办毁储发草 人交之活在会文信文公 员往前动外议件息件文 想想想想想想想想想想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想想想想想想想想想想 ,,,,,,,,,, 加涉关保涉保请涉先草 强密门密密密求密登稿 教信锁工载措审内后废 育息柜作体施批容传页 常不不记存要切莫别莫 预能要心妥跟莫上漏乱 防讲忘上当上忘网项放 。;;;;;;;;;
人民英雄纪念碑旁边的黑点则是参观的人1定密标准不明确2定密过多过乱3密级一定终身4泄密惩戒机制不健全1国家秘密的存在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巨大变化2保密工作的对象领域和环境发生深刻变化3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冲突4窃密泄密违法行为日益复杂多样据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报道2010年4月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发现一个名为月光论坛的网站存在大量地理信息涉密的行为
1、定密标准不明确 2、定密过多过乱 3、密级“一定终身” 4、泄密惩戒机制不健全
.
6
(三)新时期修订保密法的重要意义
1、国家秘密的存在形态和运行方式 发生巨大变化
2、保密工作的对象、领域和环境 发生深刻变化

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区别及处罚原则

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区别及处罚原则
故 意泄露 国 家秘 密 非 法获取 国家秘 密 政 治权 利
文章 编号 : 0 90 9 (01) J4O l0 ・5 22 0 l・8 ・ 1 l
露 国 家秘 密 的复 杂情形 的处 罚 , 论是 在理 论上还 是 在 司法 实践上 都争议 颇 大。 无
关键 词 中 图分类 号 : 9 4 D 2. 3 文 献标 识码 : A
为 , 种情 况属于 吸收犯 , 这 由重度 行为 吸取轻 度行 为, 以故意泄 露 国 家秘 密罪处 罚之 。 笔 者认 为 , 。 此观 点不 妥 。吸收 犯是指 一 个 的预备行 为 , 泄露行 为是主 行为 , 种情 况属于 吸收犯 , 由主 而 这 应 行为吸收 预 备行 为将此 种情 形认 定为 战意 泄露 国家秘密 罪为宜 。
密 是广 义的 , 括绝 密 、 密 、 密级 国家秘 密 。窃取 , 指通 过 包 机 秘 是 非法获 取 国家 秘密罪 的法 定刑重 于故意 泄露 国家秘密罪 , 非法获
盗 取文 件或 者使用 计算 机入 侵 、 截取 电磁波 、 相机 拍照 等方 式 取 国家 秘密 罪是 重 行为 , 照 因此 , 前述 观点 认为 故意泄 露 国家秘 密 取 得 国家秘 密; 刺探 , 是指 使用探 听 或者一 定 的侦 察技术 手段 获 罪 是重 行 为 ,进 而 吸取 非法 获取 国家 秘密 罪的 观点缺 乏法 律依 取 国家秘 密; 买, 收 是指利 用金 钱、 物质 或者 其他利 益换取 国家 秘 据 。 密 。获取 国家 秘密 , 既可 以表现 为直 接取 得 国家秘 密 , 可 以表 也 有 学者认 为, 这种情 况不 能吸 收, 不属于法 条竞合 , 该数 也 应 了窃取等 行为 的 , 成立 牵连 犯, 从一重 罪 沦处 。 还有 学者 认为 , 如 果行 为人 出于 故意 泄露 国家 秘密 的 目的 ,先非 法获 取 国家秘 现 为通 过 获取 国家秘 密 的载 体进而 取得 国家 秘密 。 有学者 就此 罪 并罚 。 再 有学者 认 为 , 如果 行为人 为 了泄露 国家秘 密而 实施

于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于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于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文章属性•【案由】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2.05.23裁判规则律师在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期间,将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案件证据材料让当事人的亲属查阅,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正文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诉于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公诉机关: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于某某,女,河南省焦作市路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因本案,于2001年1月8日被逮捕。

被告人于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由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3月15日向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0年8月21日,被告人于某某与助理律师卢鑫(另案处理)共同担任XXX刚贪污案的一审辩护人。

同年11月3日,于某某为准备出庭辩护安排卢鑫去沁阳市人民法院复印了XXX刚贪污案的有关案卷材料。

XXX刚的亲属知道后,向卢禽提出看看复印材料的要求。

卢鑫在电话请示于某某后,将有关复印材料留给了XXX刚的亲属朱克荣、XXX魁等人。

当晚,朱克荣、马峰、XXX魁详细翻看了复印的案卷材料,并针对起诉书进行研究。

次日,朱克荣根据案卷材料反映的情况,对有关证人逐一进行寻找和联系,并做了工作。

后于某某到沁阳进行调查、取证时,证人张云田、吕学旗等人均出具了虚假的证明材料。

与此同时,朱克荣又根据于某某交给他的部分复印的卷宗材料找到证人王全胜做工作,致使王全胜也出具了虚假证明。

由于于某某故意泄露了国家秘密,XXX刚贪污案开庭审理时,有关证人作了虚假证明,扰乱了正常的诉讼活动,造成XXX刚贪污案两次延期审理的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被告人于某某辩称:她在11月11日没有将复印的案卷材料交给朱克荣,卢義将复印的案卷材料留给朱克荣是误解了她的意思。

此外,卢鑫从法院复印的案卷材料未标明属于国家秘密,因此自己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浅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浅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浅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作者:周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2期摘要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我国涉密罪中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罪名。

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已经出现了新的特征,而且还在不断的增长中。

本文阐述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析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罪的界定标准,最后以实例阐述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关键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作者简介:周琳,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020-02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定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但是业界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有专家定义为,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相关人员,不遵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罪的界定(一)主观方面要求出于故意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某种行为要构成故意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备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含义主要指行为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国家秘密外泄并给国家带来的损害,前提是对国家保密制度和安全、利益的严重损害这一事实要素知晓,但从意志因素层面还是对这一后果的产生持故意或放任的心理态度。

有关故意要素的确定,即能够从行为人的认知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层面分析,也能够从行为人的行为目的、意愿等相关因素来分析确定。

比如,行为人做出泄露国家秘密的做法是在贪恋财色、徇私舞弊或遭到胁迫的作用下进行的,那么就可以确定其故意泄露。

但若行为人明知某些行为会造成国家秘密泄露的后果,但由于本人太过自信,或者对这一后果的产生心理上放松警惕,而造成的没能依照相关制度对国家秘密进行有效防止产生的国家秘密失控,再或者是行为人无法准确预知、无法及时阻止等原因造成的国家秘密泄露,主观上没有过错,那么都无法定性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前两类行为属于过失泄密的范畴,后一类行为则不属于犯罪范畴。

保密法课件

保密法课件
高 密 低 定 该 放 不 放 该 定 不 定
身 边 人 员 想 一 想 , 加 强 教 育 常 预 防 。
对 外 交 往 想 一 想 , 涉 密 信 息 不 能 讲 ;
下 班 之 前 想 一 想 , 关 门 锁 柜 不 要 忘 ;
重 大 活 动 想 一 想 , 保 密 工 作 记 心 上 ;
出 差 在 外 想 一 想 , 涉 密 载 体 存 妥 当 ;
三、保密法在实践中需要 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保密与信息公开并重
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保密 2、法律明文规定公开的事项,依法公开 3、保放适度
(二)保密管理制度的科学合理运行
1、国家秘密的确立、变更和解除 2、涉密载体、人员和活动的管理 3、保密行政管理权的行使
(三)定密机制的正确实施
低 密 高 定
(三)保密管理措施更加具体
1、企事业单位保密管理提出 新思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体现责任与权益 相适应 2、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增强
命题专家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获刑一年半(图) 2008年12月18日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 丽娜)“这个考试档 次低,不如高考。我 法律意识淡薄,才泄 露了考题。”昨天上 午,在东城法院,因构 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罪,国家建造师考试 的命题专家宋福来一 审获刑一年半。
二、保密法修订的主要看点
(一)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有了 硬措施
1、实行分级保护,强化技术防护 2、明确列举禁止事项 3、明确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的 法律责任
上网信息中应注意的十类敏感信息 :
• • • • • • • • • • ⑽ 通 信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⑼ 外 事 侨 务 工 作
⑻ 粮 食 安 全 工 作

保密法普法宣传讲座机电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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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以警 告,并同时采取经济处罚:
(四)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 经济损失的;
(五)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第二部分: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条例 三、奖励和处罚
一、新修订的主要内容
6、泄密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处罚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一、新修订的主要内容
6、泄密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处罚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 载体出境的;
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一、新修订的主要内容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3、县级机关不再有定密权 4、保密期限和解密制度
一、新修订的主要内容 4、保密期限和解密制度 △保密期限最高不超过30年; △自动解密和申请解密。
第二部分: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条例
三、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对 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 造成公司损失的;
(二)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 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第二部分:公司保密工作管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例
三、奖励和处罚
(三)在改进保密技术、保密措施等方面取 得显著成绩的。
5、涉密信息系统管理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 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保密警示教育课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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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机就会 将通信信息发送给窃密者。
2. 不能用普通电话谈论或发送国家秘密内容 3. 不能将手机或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 设备带入涉密场所
4、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规定
办公自动化设备存 在泄密隐 患
(1)存储功能的 泄密隐患。 (2) 在办公自动化设备内安装窃密装置。
严禁用普通传真机传送涉密文件资料
5、对外提供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个人不能私自销毁涉密载体
2、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上互联网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在连接互联网的 计算 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就等于把涉密信息放 在完 全开放的 环境里,随时都 可能被人获取。
频繁发生的 网络窃密和 泄密事件,防范网络窃密 和泄密就成了倍受各国关 注的 世界性难题。
2001年白宫的 网络邮 件系统也被以色列情报 机关攻破,导致美国总 统所发出的 电子邮件, 都自动发往了该情报机 关“备份”。
1、涉密载体管理规定-个人注意事项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由个人暂时 使用的 涉密载体, 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 时交还机关、单位保密室保存。
工作人员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因离休、退休、 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应将个人使用和管 理的 涉密载体全部清理退还原工作单位。
参加涉密会 议领取的 涉密文件、资料或其他 物品,会 后应交机关、单位保密室保管,个人 不得私自持有。
复制非本机关、单位产生的 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严禁复制绝密级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 ,属于本机关、单位 产生的 ,必须经本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批准;非本机关、单位产生 的 ,必须经原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 戳记,编制 序号。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 保密措施。

吐血整理|职务犯罪全面解读与分析(九)泄露国家秘密罪

吐血整理|职务犯罪全面解读与分析(九)泄露国家秘密罪

吐血整理|职务犯罪全面解读与分析(九)泄露国家秘密罪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理论解读】3.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的细则的规定。

2. 国家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是指最重要的国家机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指重要的国家机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秘密”是指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本罪所说的国家秘密,则包括上述三类秘密。

3. 泄露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使国家秘密被不应当知悉者知悉,以及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泄露的方法并没有限制。

4. 明知对方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而向其泄露国家秘密的,成立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5. 故意非法披露商业秘密的,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是如果非法披露属于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则是本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6. 单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不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人又故意泄露该国家秘密的,宜从一重罪论处。

7. 以盗窃的故意窃取了属于国家秘密的财物后,随意抛弃该财物的,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以盗窃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并罚。

【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2002】重特大标一、滥用职权案准(一)重大案件1、致人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特大案件l、致人死亡五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或者轻伤二十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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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 节严重的行为。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
“泄露国家秘密”,是指使国家秘密被不应该知悉 的人知悉,或者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 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泄露行为人仅仅认识到其行为的对象是国家 秘密,但对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秘密被泄露的 后果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的, 则可能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成立本罪要求 达到情节严重。
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 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 罪的,依照上述法定刑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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