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对事实、权利或其他行政法律关系作出正式认可的行为。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确认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可以规范行政行为,保障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本文将就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这一主题进行探讨。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和特点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通过审核、检验、监督等程序,对某一事实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真实性等进行认可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实体性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认可,是对行政行为的实质性审查和认定,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行政确认可以对权益产生直接影响,可以确认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和有效性。
2. 制约性行政确认是对行政行为的实质性审查和认定,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不能随意或滥用行政权力。
行政确认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违背公共利益和法律原则。
3. 有限性行政确认不是针对所有行政行为的,它主要涉及一些需要受到行政机关认可的事实或权利。
行政确认的范围是有限的,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相关事实或权利进行确认。
二、行政确认的种类和适用范围行政确认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内容,可分为事实确认、权利确认和其他确认等不同种类。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适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使用权确认土地使用权确认是行政确认的一种常见形式。
在土地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认,确保土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规范土地利用、保障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
2. 产品质量确认产品质量确认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行政确认过程。
行政机关对特定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和评估,确认其符合质量标准和规定,对消费者的权益起到保护作用。
3. 行政许可确认行政许可确认是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可的行政确认。
行政机关对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行政许可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4. 合同履行确认合同履行确认是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认可的行政确认。
第六章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 行政法课件
❖ 4.违法行为应达到依法该受处罚的程度。
(三)行政处罚适用的原则
❖ 1.行政处罚与责令纠正并行原则。 ❖ 2.一事不两次以上罚款原则。 ❖ 3.行政处罚折抵刑罚的原则。T28 ❖4.行政处罚追责限时原则。 T29
❖ 第三,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四,行政处罚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行政制裁。
(三)行政处罚与相近概念的区别
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1)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外部相对人/内部工 作人员。
(2)制裁的依据、方法与手段不同。 (3)救济途径不同。即是否可诉。
2.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 (1)种类不同。罚款/罚金的区别。 ❖ (2)制裁权力的归属主体不同。 ❖ (3)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 ❖ (4)所依程序不同。 ❖ (5)性质不同。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行
为。
3.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制裁、 惩罚性的措施,针对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执 行是执行性、督促性的措施,针对没有按期 履行义务的行为。
❖ (五)执行程序 ❖ (六)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其法律责任
第三节 行政确认
一、行政确认的涵义
❖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 的法律事实、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进行 认定和证明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确认的特点
❖ 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 ❖ 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 ❖ 3.行政确认的内容具有中立性。 ❖ 4.行政确认是一种能影响相对人权利
❖ 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 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 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 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 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第六章行政许可行为
3更为广义上的行政许可
可以从最高法《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条、新行诉法第12条第(三)款来加以理解。
该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 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 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 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就向设计院发出了《关于开采地热,必须依法办 理采矿许可证的通知》,要求设计院携带有关资 料到该厅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设计 院对该通知未予理睬。
此后,地矿厅又向其发出了《限期办理采矿许 可证通知书》,限其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 向地质矿产厅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否则将 依法进行处理。设计院对该通知依旧不闻不问。 地质矿产厅就于1994年7月27日作出处罚决定, 对设计院处以5000元罚款。
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 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10年9月 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 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 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
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 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 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 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 加诉讼。
法院如何处理?
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应如何处 理?
5.市政府强制拆除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应当遵循的主要法定程序 和执行原则是什么?
6.如某村对市国土局拒绝公开相关资料的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 院应采用何种方式审理?如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局应当公开相关资 料,应如何判决?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
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
如淫秽录像带、非法出版物等。
(4)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是:1、具体行政行为体现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别。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是以它所拥有的行政职权为前提的。
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一相对人,也可以是特定的物,还可以是特定的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2、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
3、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二学历行政法学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分章节复习题
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行政法:是有关行政主体、职权、行为及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关系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为什么说行政权力比其他国家权力更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答:1.行政职能比其他国家职能范围更广泛,与人民群众关系更密切;(1分)2.行政权的作用比其他国家权力更直接、更主动;(1分)3.现代行政权的膨胀和扩张使得权力极易被滥用;(1分)4.行政权的实施程序没有立法、司法程序严格、公开和规范。
(2分)第二节行政法关系第三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简答)行政法的基本作用有哪些?答:1.维护社会秩序和行政权力运行秩序。
(2分)2.保障公益和私益的实现。
(1分)3.为行政主体提供行动指南。
(1分)4.预防和解决行政纷争。
(1分)第四节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第二节行政合法性原则法律保留:是指只有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某种行政行为。
法律优位:是指正式的法律渊源要优于从属的法律渊源,也就是法律比所有的从属立法的效力都高。
(简答)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1.合法行政。
(1分)2.合理行政。
(1分)3.程序正当。
(1分)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1分)6.权责统一。
(1分)(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内容答: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分)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
(3分)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依据法律行使职权是合法性原则为行政主体设定的一项义务或职责。
(3分)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授权或行政委托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要旨。
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的法条
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的法条1. 引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具体事项作出的具有个别适用性、强制性和约束力的决定或处理。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权力的重要方式,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出发,系统介绍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和相关法条。
2. 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个别权益、义务等所作出的决定或者处理”。
这意味着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个案而做出的决定或处理,它们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和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并且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3.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3.1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权利。
例如,企业申请营业执照、个人申请驾驶证等都属于行政许可范畴。
行政许可具有明确的程序和条件,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3.2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例如,交通违章罚款、环境污染罚款等都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行政处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3.3 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特定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具体案件作出的决定。
例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裁决就属于行政裁决范畴。
行政裁决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具有明确的程序和效力。
3.4 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对在公共事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荣誉、奖金等激励措施。
例如,科技创新奖励、文化艺术成就奖励等都属于行政奖励范畴。
行政奖励应当公正、公平、公开,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4.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条具体行政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多个法条进行了明确规定,下面列举了其中一些重要的法条: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第二十三条: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第四十三条: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救济;•第四十四条: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行政法习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名词解释行政行政法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1、下列是行政法的特殊渊源的是()A.行政法规 B.规章C.法律 D.其他规范性文件2、在我国下列属行政法的一般渊源的是()A.宪法和法律 B.法律解释C.行政法规和规章 D.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3、行政权相对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它具有的特点是()A.自由裁量性 B.主动性和广泛性C.强制性和优益性 D.单方意志性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A.行政主体 B.行政相对人C.行政法主体 D.监督行政主体三、简答1.行政法的基本特征?2、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3、如何理解行政法地位?4、如何理解行政法的作用?四、论述1、谈谈你对我国转型时期行政法功能的理解。
2、我国2004年修订的新宪法中专门提出了国家对人权的保护,请从行政法的角度谈谈应如何落实宪法的这一基本原则。
3、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谈谈你对我国行政法基本理念的认识。
第二章行政主体一、名词解释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国家公职关系二、选择1、下列属行政职权的是()A.规章制定权 B.自由裁量权C.征税权 D.侦查权2、下列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是()A.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C.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 D.公务员3、在我国,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方式主要是()A.选任 B.调任C.考任 D.交流4、以下属于对公务员行政处分形式的是()A.警告 B.降级C.开除 D.记过三、简答1、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2、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3、引起国家公职关系消灭的几种情形?4、简述我国公安机关的组织系统?四、论述1、试述被授权组织与被委托组织的主要区别。
2、试述《公务员法》对我国现行公务员体制的变革与突破。
3、试述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4、试述行政主体制度创设的积极意义。
第三章行政相对人一、名词解释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行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相对人的义务二、简答1、简述我国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理殡葬用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 因此,不对行政许可权力加以控制和规范也不行。
贵州一家企业要上一个项目,不得不成 立由8个人组成的盖章办公室,专门从 事盖章业务
• 而《行政许可法》就是要在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个人 权益保护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重点又是通过规范 和控制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使来达成这一目的。
已于 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
起施行。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
大事。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 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行政许可的含义
律方式加以解除。
• 这表明,行政许可的内容具有解除行使某种权 利的限制的性质,被许可人获得行政许可后,即 取得行使某种受法律限制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保 证解除限制的法定条件持续存在的义务。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
• 当前的尴尬:网络财产(虚拟财产)
结束
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 三是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 一,主要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公职,管 理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文化事务,监督国家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以及结社、集会等自由 权利。比如结社、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等自 由权,权利主体在行使这类自由权时,应依法取 得行政许可。
比如,法律规定的矿山开采、水资源利 用、土地使用、森林砍伐等方面的许可制度, 可以促使合理地、经济地利用有限的国力资 源,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在现代化社会中, 行政许可制度还能控制环境污染,避免因环 境污染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行政法学课后思考题
行政法学课后思考题第一章绪论1.如何理解行政法上的行政的含义。
2.试析行政权力的性质及其控制的必要性。
3.什么是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行政法有哪些特点?(※)4.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5.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有何特征?(※)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其基本含义和具体要求是什么?(※)7.行政法的作用有哪些?(※)第二章行政主体1.什么是行政主体,它与行政机关的区别何在?确立行政主体的意义有哪些?(※)2.何谓行政职权和行政权限?如何处理行政权限争议?3.如何理解行政羁束权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如何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4.什么是行政优益权?其基本内容是什么?5.何谓行政职责?其内容有哪些?行政职责的来源有哪些?6.什么是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二者的区别何在?受委托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7.试述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主体有哪些类型?)(※)8.简述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权利和义务。
9.如何区分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10.试述国家职务关系的保障。
第三章行政相对人1.简述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及特征。
(※)2.行政相对人有哪些常见分类?3.简述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第四章行政行为概述1.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2.简述行政行为内容与效力。
(※)3.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掌握有关概念)4.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何区别?(※)5.简述行政行为的构成(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
(※)6.简述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7.试述行政行为无效、撤销、废止的条件和法律结果。
(※)8.试述行政行为无效与撤销的区别。
(※)第五章抽象行政行为1.什么是行政立法?如何认识行政立法的性质?(※)2.行政立法有哪些种类?3.试述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4.简述行政立法的原则及其内容。
5.简述行政立法的程序。
6.试论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7.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8.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9.试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1.名词解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点和分类。
《具体行政行为》
• 一种意见认为,此案属土地确权案,按照法律规定, 复议为诉讼的必经程序。李某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属 程序不当,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 另一种意见认为,此案不属复议前置案,无须先行复 议,李某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可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实 体判决。理由是:土地纠纷复议前置的前体条件是 “行政确认”,此案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 许可行为,而非行政确认行为。因为本案中区政府对 李某的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初始登记,颁发土地使用证 是政府赋予李某使用此土地的一种许可行为,而不是 对其既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因此,李某无须先行复 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精选起ppt行政诉讼。
精选ppt
2、特征 主体是行政主体 对象是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和人身
自由 目的是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
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精选ppt
二、行政强制的分类
(一)行政强制执行
1、概念
又称执行性强制,是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 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 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 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 的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分析
• 区政府为杜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行为是对
杜某享有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定和认可,该
行为明显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按照有关法律、司
法解释的规定,对该行为不服的,只有经过复议
后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某未经复议
径行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 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 成犯罪的行为
4、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 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 行为
精选ppt
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作出的主体;制裁的对象; 采取的形式;行为的性质; 依据的法律规范;救济途径
法律常识中行政法知识: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常识中行政法知识: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征收1.行政征收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其特征为:(1)强制性;(2)无偿性;(3)法定性。
2.行政征收的内容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行政征收的内容主要有:(1)税收征收;(2)建设资金征收;(3)资源费征收;(4)排污费征收;(5)管理费征收;(6)滞纳金征收。
(二)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赋予相对方权利或免除义务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行政实践,行政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公正、公开原则;(4)处罚救济原则;(5)一事不再罚原则;(6)过罚相当原则。
3.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四)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法学第六章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 的设定原则
可设定事项原则(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由《行政许可法》予以确认)
设定许可的优先原则(可以不设定行会、国家利益的特殊行业、经营 活动,如矿产资源的开采许可,特定商品的贸易许可 二是关系到公民生命、自由、财产利益的特殊职业, 如律师执业、会计师职业的许可
★允许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只能是与公共福利有关的领域, 应该由政府承担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责任的领域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 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安全活动→普通)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 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资源利用→特许) 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 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资格赋予→ 认可)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 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技术审定→核准)
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
效力具有一次性
第六章 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
案例1: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 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 国务院发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于1998年1月1日 生效。该市政府根据该条例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 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屠宰标志 牌。据此,市工商局注销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营 业执照,卫生局也分别注销了这三家屠宰场的卫生许可 证。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论理, 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 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思考:市政府的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 行为?
(完整版)自学考试-行政法学学习笔记
第一章绪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或者可以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组成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法律解释――是指有权机关就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进一步补充,以及如何具体运用所作的解释,即有权解释,不包括学理解释等无权解释。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行为的监督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的特点?形式上的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内容上的特点3、行政法的内容广泛4、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5、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而重要,且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和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首先,行政法是实施有关现代国家机构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具有保障和监督对社会有广泛影响的行政管理的作用。
其次,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论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答:行政法律关系――是经过行政法调整后,具备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几种常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种类
普通许可
特许
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有限自 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活动实行行政许 可。
政府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根据公平、 公正、竞争的原则,将特定行业的经营权 授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认可
核准
对某行业或某领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组 织的技能、信誉等进行评价,并赋予相应 的资格或权利。
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涉及较大公共利益或者重大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引发社会 稳定风险的,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03 行政强制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目的,依法强制对行政相对人的人 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特定的措施的行为。
• 法定性
劳动争议裁决
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进行裁 决。
行政裁决的实施程序
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 政裁决申请,行政机关对符合
条件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调查与调解
行政机关应当对受理的案件进 行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并根 据情况进行调解。
裁决
行政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调解 情况作出裁决,并告知当事人 权利和义务。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 及社会危害程度,行政处罚可分为轻 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简易程序
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 处罚的,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 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
2、审查与决定: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 全国范围内有效。 3、期限: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 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 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 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 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 应利 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 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第三节 行政给付 一、行政给付的概念与特征 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 与物质利益相关的权益的行为。 1、 内容是赋予相对人物质利益或与物质有关 的权益。 2、 对象是特定的公民和组织。 3、 是一种应申请而为的行为。 4、 属于羁束行为。 二、行政给付的内容与形式 1、 抚恤金 2、 最低生活保障。 3、 社会保险金。
二、行政奖励的原则: 1、依法奖励、实事求是的原则。 2、奖励与行为相当原则。 3、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4、公平平等原则。 5、及时性、时效性与稳定性原则。 三、行政奖励的内容与形式 四:行政奖励的可诉性问题:认为与发放抚恤 金一样有可诉性。
第八节 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概述 行政处罚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 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为。 特征:(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 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 2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 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3)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罚违法。
在本案中,魏某和宗某之间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显 然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县人民政府对魏某 和宗某之间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理,属于一种行政确 权行为。这种权力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的设定。《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 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 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 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 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 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 现状。”所以,该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魏家与宗家 宅基地使用权中界线的处理决定”,属于行政裁决行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 政诉讼。所以,本案应以行政案件立案是正确的
行政许可是一种什么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是一种什么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一般为外部行政行为。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行政许可是一种什么行政行为二、行政许可有哪些种类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指的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驶某种权利的行为。
一般来讲,凡是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有直接关系,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这些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通许可。
比如:销售烟花爆竹就必须要普通许可证。
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
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
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3、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4、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
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
5、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
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三、行政许可事项怎么填1、行政许可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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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 本案的关键在于,第三人林业局是否有权就公路的树 木颁发采伐许可证,即公路上的树木的管理权,是属 于林业局,还是属于公路局?
• 相关法律链接:
• 《森林法》第28条第3款规定:“铁路、公路的护路 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采伐许可证。”
•
其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规章不得设
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 (2)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 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 文本,不得收费。
• (3)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 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即为合法药品产品 企业,其产品经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 市后(取得药品生产批件),就可以投入生产并在全国 范围内销售。本案的省卫生厅无权对药品生产企业的 产品在本省的销售设置“登记”程序。该登记行为的 设定是违法的,既违反了行政许可设定事项的规定, 也违反了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分配规则(作为省级人民 政府的组成部分,省卫生厅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
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
格的事项;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
事项。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法》所讲的行政许可:
1.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直属事业单 位所进行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 问题:
•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 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 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二)国家保留原则
《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 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 场。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结论
• 根据《森林法》及《公路管理条例》 的规定,公路局是有权发放公路林木采 伐许可证的惟一主管机关。林业局颁发 采伐许可证属于超越职权。县公路局、 市公路局也不是合格的主管机关,国道 应由省公路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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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
案例 某省卫生局向全省所有医院下发文件,规定 凡是在本省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在该省卫生厅 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医院不得采购。某药品 生产企业将其刚投入试产的新药报到卫生厅备案, 结果卫生厅要求其提交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十余 种,并指出其中的三份资质文件不合格,不能办 理登记手续,也不能在该省的医疗机构销售。此 药品生产企业认为该省卫生厅违法设定行政许可, 遂将其告上法庭。 问题:该省卫生厅的行为是否合法。
门批准;乡道须经县(旗、市)公路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如下:(一)盗伐 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木材一立方米以下、幼树五 十株以下的,非林区木材半立方米以下、幼树二十株 以下的,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补 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七倍的 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木材五立方米以 下、幼树一百株以下的,非林区木材二立方米以下、 幼树五十株以下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 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四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 林木,林区木材超过一立方米、幼树超过五十株的, 非林区木材超过半立方米、幼树超过二十株的,或者 相当于上述损失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以外, 并处以违法所得五至十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 林木,林区木材超过五立方米、幼树超过一百株的, 非林区木材超过二立方米 、幼树超过五 十株的 ,除 责令补种树木以外,并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
2. 排除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隶属关系,对下 级行政机关有关报告事项的审批。
3. 行政机关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资产处 置等事项审批。
4. 行政机关对民事财产权利和民事法律关系的 确认。
5. 登记、审批、计划和规划。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三、哪些法律法规有权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 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省及地方政府可以设定临 时性的行政许可(地方性规章)。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分析要点: • (1)不合法,
•
其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
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
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
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法中明确规定,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
地方法规及规章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的。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
案例
•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 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 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
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 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 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 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 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 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 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 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 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计。车买好后,何某多次到市交通管理局申领三轮车
运营许可证。交通管理部门考虑到本市电动三轮车已
有很多,便称现有指标已经用完,要等到下一季度再
作“研究”。由于三轮车是贷款购置的,闲置下来损
失只能与日俱增,故何某于1997年9月在没有运营证 的情况下,私自从事起电动三轮车的运营。1997年 11月5日,被市交通管理局发现,将电动三轮车扣押, 并罚款1500元。后经复议程序,市交通管理局向何某 颁发了运营证,但维持行政处罚。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一)位阶原则
• 《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 • 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
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 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 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 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
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
权利的事项; (有限资源方面)
•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
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
资格、资质的事项;(公共服务方面)
•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 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 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 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 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 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返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
【案例】
• 何某,男,30岁,原系某市重型机械厂,1997年4月 因该厂停业而下岗。其下岗以后,家庭收入大幅减少, 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基于这种情况,何某于1997年6 月贷款购置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准备以跑车拉客为生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三)地方设定有限原则
•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
•
•
地方性法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
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
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 问题:请问这是谁的错?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二、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
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