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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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防灭火管理制度一、井下自燃发火预防:1、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在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时,采区设计应采用后退式布置。

必须编制专项防灭火设计并严格执行。

在开采厚及特厚煤层时,必须有专项防灭火设计。

3、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火区动态和采空区自然发火动向。

每周的报表要由通风部门、通防副总签字审核。

4、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主要回风巷、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必须安设CO、温度传感器,瓦斯员检查内容中加入CO、温度检查内容,安设位置及检查次数同瓦斯检查。

5、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如出现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自燃处理,并定期检查。

6、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对采空区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设计。

7、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瓦斯员检查井下各采掘面、主要回风巷、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时,要检查CO、CO2、也、T等相关内容,与瓦斯报表一起上报,如发现有异常变化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领导,听从调度安排。

8、监控校验队每周要对自燃发火观测点的相关检测内容进行分析,一旦发现有自燃发火征兆,立即上报相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防火灾事故的扩大。

9、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10、有自然发火倾向的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

二、井下灭火:1、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每一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IOO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1∏3的水量。

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煤矿,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八)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煤矿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九)回采、掘进工作面出现温度和一氧化碳超过规定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做好调压后有关参数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

(十)防火密闭以内的气体、温度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十一)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一氧化碳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C02、CH4、0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矿井防灭火制度(4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4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

第三条矿井应制定防火制度,组织实施矿井防火工作。

第四条矿井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矿井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五条矿井应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矿井应配备专业消防人员,进行常规的消防检查和安全培训。

第七条矿井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灾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防火设施和器材第九条矿井应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池,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第十条矿井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并和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实现报警联动。

第十一条矿井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矿井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人员和培训第十三条矿井应配备足够的消防人员,负责矿井的消防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消防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持有消防从业证。

第十五条矿井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矿井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第四章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七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矿井应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十九条矿井发现火灾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处理。

第二十条矿井应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导和检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和完善火灾报警和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应急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矿井防火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矿井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矿井负责人负责。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井所开采煤层为自燃煤层,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自燃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采区和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应超过200Pa。

采煤工作面配风合理,严禁角联通风,尽可能减少采空区漏风。

采空区抽采必须安设CO传感器动态监控,孔口抽采负压不易过大;采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封闭工程必须进行全面验收。

第三条严格执行采面留设煤柱的报审和审批权限制度。

采面初采、末采及回撤巷道过程中、上山、立眼及石门揭煤后必须清除浮煤、木材等一切可燃物。

第四条巷道掘进时,严防空帮空顶,对高冒区和突出孔洞等要在现场做好醒目标记,并按要求由施工队采取充填、喷浆等封闭措施进行防火处理。

第五条每一开采水平必须设立专门的消防材料库,应急分队负责每季度对井下消防材料库检查1次;通风队负责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对过期的及时更换和补充。

第六条矿井必须确定煤层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标志性气体,确定标志性气体的浓度、温度等临界指标,并报中心和公司备案。

(一)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1.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指标主要是CO浓度和气温,采空区CO临界指标浓度为100PPm,采空区气温为超过35℃。

2.人体感知征兆:煤、岩、空气和水的温度超过正常值,附近巷道湿度增大,附近巷道壁面和支架表面出现水珠(挂汗),巷道中有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等气味。

3.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4月提供的煤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指标测定报告:(1)K1煤层在30~200℃之间,可以选择CO作为该温度段内的标志性气体。

当通风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CO浓度上升到日常量一倍时,说明自然煤炭的温度已经达到80℃左右,发现井下CO持续存在且浓度是不断增加的,就是煤炭自燃的征兆。

(2)K2b煤层在30~200℃之间,可以选择CO作为该温度段内的标志性气体。

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随着现代化矿山的建设和矿业发展的加速,越来越多的矿井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火灾事件,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会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防范和应对矿井火灾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防火预测技术建立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必须要有可靠的技术手段,这就需要采用先进的防火预测技术,对矿井火灾进行动态监测和预测。

目前煤矿火灾的预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煤体特征分析:通过煤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特征的分析,判断煤层是否发生火灾的风险。

2.瓦斯特征参数监测:矿井瓦斯爆炸是造成矿井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可以通过监测瓦斯的成分、浓度等参数变化,对火灾事故进行预警和预测。

3.煤尘浓度监测:在矿井中,煤尘是另外一个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通过对煤尘的浓度监测,可以及时发现煤尘爆炸的风险。

4.视频监测:采用视频监测技术,对矿道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火源、异常情况,并进行紧急的处理和报警。

5.智能仪表监测:采用智能仪表对矿井火源等进行远程监测,通过实时数据的传输和分析,提前预警和预测火灾风险。

二、应急预案制定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除了采用现代化的监测技术,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管理预案,通过针对不同的火灾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1.火源隔离和扑救:针对发生火灾的区域,采用火源隔离、喷水等方式进行扑救控制,防止火势蔓延导致更大的损失。

2.人员疏散和安全撤离:发生火灾后,最重要的是人员的安全,因此对所有人员进行疏散和撤离,切实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应急救援方案:建立相关的应急救援方案,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协调应急救援资源,做好灾后清查、复工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及时的预测和预警手段,也需要有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矿井火灾事件的发生。

1.定期检修和维护:定期检修和维护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降低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的风险。

矿井防灭火制度

矿井防灭火制度

矿井防灭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田火灾灭火规范》、《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防灭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监测预报、防灭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第三条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系统稳定可靠、预报及时准确、管理细致到位的矿井防灭火工作体系,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灭火责任制度、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火区管理制度、电气焊管理制度、可燃物管理制度、防灭火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等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地面及井下火灾防治管理工作,包括火灾预防、火灾监测、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灭火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矿井防灭火工作。

防灭火领导小组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组成。

第七条防灭火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的决策和指挥,研究解决防灭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矿井应设立防灭火管理科,负责矿井防灭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防灭火管理科设科长一名,科员若干名。

第九条防灭火管理科职责:(一)组织制定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火灾应急预案和火灾事故处理方案;(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提出火灾防治措施和建议;(三)组织防灭火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四)组织培训防灭火工作人员,提高防灭火意识和技能;(五)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六)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的资料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防灭火设施与设备第十条矿井应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配置防灭火设施与设备,确保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火灾事故。

第十一条矿井应设置地面及井下消防水池,保持充足的水量,满足火灾扑救需要。

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矿井生产和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防火预测预报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矿井防火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防火预测预报,提前采取防火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 科学合理,精准施策。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开展防火预测预报工作,针对不同火灾隐患,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措施。

3. 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工作应明确分工,各部门、各单位应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防火工作。

4.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工作应根据矿井生产变化和火灾隐患情况,动态调整防火措施,持续改进防火工作。

三、防火预测预报组织机构1. 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矿井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长由矿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2. 矿井防火指挥部设立防火预测预报小组,具体负责防火预测预报工作。

防火预测预报小组由矿井安全部门、生产部门、机电部门、通风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防火预测预报工作内容1. 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包括火灾隐患识别、火灾风险评估、防火措施制定和防火演练等内容。

2. 矿井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矿井进行火灾隐患识别,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矿井防火指挥部,并纳入防火预测预报体系。

3. 矿井生产部门、机电部门、通风部门等相关单位应根据火灾隐患情况,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分析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为防火措施制定提供依据。

4. 矿井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防火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时间和要求。

5. 矿井防火指挥部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检验防火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提高矿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五、防火预测预报工作流程1. 矿井安全部门定期组织火灾隐患识别,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矿井防火指挥部。

2. 矿井生产部门、机电部门、通风部门等相关单位根据火灾隐患情况,开展火灾风险评估。

矿井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范文

矿井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范文

矿井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矿井火灾是煤矿生产过程中最危险的事故之一。

为了及时发现和预防火灾事故,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本文依据矿山火灾监测分析预报制度的实施要点,对该制度进行详细的论述。

二、监测分析预报制度的实施要点1. 监测体系的建立在矿井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中,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包括火灾监测仪器设备的选用和布置、火灾监测点的设置、监测数据的采集和管理等。

通过监测体系的建立,可以实时监测矿井内的温度、氧气浓度等指标,对火情进行及时监测和预警。

2. 数据分析与评估监测到的数据需要经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与评估。

数据分析包括对监测指标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火情进行预测。

数据评估则是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排除异常数据的干扰,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3. 火情预警与报警监测分析预报制度中,预警和报警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当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时,要及时进行火情预警,通知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当火情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时,要立即进行火情报警,启动疏散和灭火预案,确保人员的安全。

4. 火情应急处置火情发生后,要根据事故等级和火情的性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控制和扑灭。

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人员疏散、灭火设备的调动和使用、通风系统的调整等。

同时,要与消防部门紧密合作,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争取最好的扑救效果。

三、矿井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的优势1. 提高矿井火灾的预警能力通过火情监测仪器设备的布置和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实时监测矿井内的火灾隐患,提前预警,有效避免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提高火情应急处置的效率构建完善的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可以在火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合理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高效扑灭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优化矿井的生产管理实施矿井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可以加强对矿井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行。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科学管理,技术保障;(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井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明确防灭火管理职责,确保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七条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一)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体系,对矿井火灾隐患进行监测、预报;(二)定期对矿井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制定相应的防灭火措施。

第八条防灭火措施制度(一)建立健全防灭火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二)定期对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四)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第九条防灭火器材管理制度(一)配备充足的防灭火器材,确保器材质量合格;(二)定期对防灭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三)加强对防灭火器材的管理,确保器材安全、有效。

第十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一)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程序;(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三)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奖惩第十一条对在防灭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矿井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煤矿防灭火计划

煤矿防灭火计划

新城煤矿防灭火计划一、防灭火制度(一).井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1.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燃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2.通风科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O2、CO、O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0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0ppm。

3.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外)。

(2).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3).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4).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O、NO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二).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1).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2).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3).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4).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5).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矿井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某煤矿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某煤矿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某煤矿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煤矿委托山东煤炭技术服务进行煤炭最短自然发火期鉴定,鉴定结果为3上煤为102天,3下煤为116天。

为规范内因火灾的预测预报,提高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及准确性,为内因火灾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制定以下制度:一、气体分析系统组成1.配备GC—4085型矿井自动气相色谱仪及辅助设备。

2.配备专职操作人员2人。

3.分析气体成份:O2、N2、CO、CO2、CH4、C2H6、C2H4、C2H2。

4.运行时间:每天通过束管抽气或人工取样分析一次。

5.气体分析报表每天报矿总工、通防科长审阅。

6.有自燃发火征兆时,进行烯烷比、链烷比分析,并绘制变化曲线图。

7.定期对井下各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每月至少要总结一次,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 采用束管抽气与人工现场取样相结合的取样方式。

每天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其它可疑地点进行一次人工取样分析,每周对封闭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分析。

取样地点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时,采用束管抽气的方法每天分析一次。

二、人工取样方法1、由于煤炭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均不溶于水,可采用气袋(球胆和聚氯乙烯袋)采样。

(1)、采样袋气密性检查:新买的球胆或聚氯乙烯袋,要进行气密性检查,检查时,先将球胆或聚氯乙烯袋充满空气,用弹簧夹将气嘴夹紧,然后将整个球胆或聚氯乙烯袋全部浸入水中,检查是否有小气泡渗出。

当确认不漏气时,才可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每月检查一次。

(2)经过气密检查合格的采样袋,要进行冲洗。

冲洗时,先将采样袋原有气体全部挤出,然后用被采样的气体充满采样袋,在挤压、排尽,反复三次,才开始采样。

2、采样步骤(1)密闭墙内气体试样的采集①将采样管与密闭墙观测孔相连,通过吸气球直接与球胆连接,进行采样。

②采集密闭墙内气体试样,要在墙内处于正压时采集。

墙内为负压,又必须采样时,应首先用采样器或抽气筒抽吸被采样气体,并将它排出,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待气体浓度稳定后,再进行采样。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2.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二、自然发火监测1.煤矿必须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对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进行监测。

2.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应包括监测设备、监测网络和监测人员。

3.监测设备应包括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等,根据需要配置其他监测设备。

4.监测网络应包括监测点、监测线路和数据传输系统。

5.监测人员应具备监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能力,能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三、自然发火预测预报1.煤矿必须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对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进行预测预报。

2.预测预报应包括矿井自然发火趋势预测、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域预测和矿井自然发火时间预测。

3.预测预报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包括现场观测、实验室分析、数值模拟等。

4.预测预报结果应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确保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四、自然发火防治1.煤矿必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预防煤层自然发火。

2.防治措施应包括矿井通风、矿井防火、矿井灭火、矿井监测和矿井安全培训等。

3.防治措施应根据煤层自然发火的特点和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五、自然发火应急处理1.煤矿必须建立自然发火应急处理制度,制定自然发火应急预案。

2.自然发火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应急设备、应急措施和应急培训等内容。

3.煤矿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自然发火信息管理1.煤矿必须建立自然发火信息管理制度,对自然发火监测、预测预报和防治等信息进行管理。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和《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十六字工作体系,完善矿井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在每月瓦斯测点计划中安排,根据需要,及时变更。

施工地点变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天向通防监区提出书面申请,通防监区增加新的瓦检点。

二、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1、采煤工作面设计要充分考虑防治瓦斯的需要,合理设计通风系统。

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工作面上下顺槽发生高冒区要及时处理,防止瓦斯积累,否则追究事故责任。

3、回采工作上下安全出口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工作面进回风道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小于原断面的70%)。

4、维护好本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保护好安全监控设施,损坏安全监控设施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和采煤机上都要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当隅角瓦斯涌出量较大时,采煤监区应及时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超前放顶、设导风帘、局扇处理等措施。

6、巷道掘进在贯通、过溜煤眼、揭露煤线、地质破坏带或透老空、老巷等危险区时,及时编制如加强瓦检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采面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能拖后,综放面支架后部浮煤不能太多,影响风流畅通,由上述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采煤监区责任。

8、掘进迎头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停电停风要立即撤人,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束管防火监测系统分析、预报管理制度

束管防火监测系统分析、预报管理制度

束管防火监测系统分析、预报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矿井束管监测防火系统的预测预报作用,进一步搞好矿井防火工作,切实做好对矿井煤炭自燃的分析、预报工作,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井实现安全生产。

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束管监测系统分析、预报管理制度,望各有关单位及员工认真执行。

一、束管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专业技术知识,逐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保障束管监测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为及时准确地分析、预防矿井煤炭自燃,防患于未燃,奠定基础。

二、束管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应经常下井沿束管敷设路线检查束管的敷设情况,分路箱内集水器的积水情况、粉尘过滤器的积尘情况、束管接头的气密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束管监测管理人员在矿井无煤炭自燃的正常情况下,至少每7天进行一次采气样利用气相色谱仪进行一次分析。

每次分析的结果都必须打印报表报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并存入微机数据库,以便进行对比分析。

四、当井下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点出现煤炭自燃征兆时,束管监测管理人员应做到及时利用束管采集气样进行分析或连续监测分析,以便于及时准确地向矿领导提供有价值的火区发展动态资料,为防灭火提供科学依据。

井下出现煤自燃征兆或火区时,为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监控校验队应派专人每天至少人工采集一次火区气样进行分析。

分析结果及时报矿分管领导。

五、矿井煤炭自燃标志性气体确定。

根据202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煤质情况,矿井井煤炭自燃标志性气体为:主要标志气体:CO为主;辅助标志气体:H2、C2H4、C2H2。

六、监测点的布置:根据有关规程规定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由监控校验队根据《矿井防灭火设计》,在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空区(3个),已封闭的采空区设束管监测点。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6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6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1、由通风队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巷道、采区回风巷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2、通风队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0ppm。

3、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____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措施。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⑴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⑵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⑶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⑷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0、c0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第二条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⑴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⑵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⑷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⑸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通风科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基地之一,煤矿防灭火管理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人员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此,建立健全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以____字为篇幅,对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和阐述。

一、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的概述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是指在煤矿生产中,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火灾,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该制度包含煤矿防火、扑火和灭火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煤矿火灾预防管理制度1.火灾预防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火灾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2.火灾危险因素排查制度:制定煤矿火灾危险因素排查计划,并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将发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记录和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4.火灾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对煤矿火灾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二)煤矿火灾扑救管理制度1.火灾扑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火灾扑救组织架构和任务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火灾扑救演练制度:制定火灾扑救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扑灭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

3.火灾扑救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火灾扑救设备齐全、完好,制定设备试验和保养计划。

4.火灾警报器和消防器材配置制度:确保煤矿内部的警报器和消防器材的配置合理、完好、有效。

(三)煤矿火灾应急疏散管理制度1.应急疏散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疏散组织架构和任务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疏散通道设置管理制度:对煤矿内部的疏散通道进行规范设置,确保通道畅通。

3.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制定煤矿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4.应急疏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对应急疏散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煤矿火灾事故调查管理制度1.火灾事故调查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架构和任务分工,确保火灾事故的深入调查和分析。

矿井自然发火预报制度(骆驼山煤矿)

矿井自然发火预报制度(骆驼山煤矿)

矿井自然发火预报制度(骆驼山煤矿)
1、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2、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一个月后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性封闭。

建立永久性防火密闭,必须预留灭火灌浆及防火观察孔;风门、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也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砌筑。

3、防火密闭的气体、温度,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4、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C0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并采取措施防止自然火灾的发生。

5、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C02、CH4、0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然征兆。

6、采用CO的相对量和绝对量,以及格雷哈姆系数作为自然发火的预报指标。

7、教育全体员工了解矿井自然发火的征兆,如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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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制度(四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四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矿井火灾是矿井主要自然灾害之一,矿井火灾一旦发生轻者影响安全生产,重者烧毁物资设备,造成人员伤亡,故防治矿井火灾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一、发生矿井火灾原因分析我矿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为外因火灾,根据可引火源的不同,可分为:(1)明火火灾:当井下焊接时采取的措施不到位时,用井下大灯泡取暖时,可能引燃可燃物而导致外因火灾。

(2)电火花引发的火灾:主要是由于电气设备性能不良,管理不善,如电泵、电机、电缆等出现损坏,过负荷、短路等,引起电火花,继而引燃可燃物。

(3)违章爆破引发的火灾:由于不按爆破规定和放炮说明书爆破,都会导致引发火灾。

(4)机械摩擦引发的火灾:由于机械摩擦及物体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可燃物,进而引起火灾。

二、采取的防火措施:1、安全设施:(1)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健全矿井进行井下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2)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供水管每隔50-100m应设一个供水接头,作为消防水管。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火源管理(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____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物搭接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3)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焊接地点前后____米的井巷应用不燃性支护,有供水管路,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接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是否有引发火灾隐患。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

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返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放在又该的铁筒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3、引燃物的管理(1)采掘工作面的支护,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煤矿企业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的科学、准确、及时,有效防范和控制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自然发火监测与预测预报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并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第五条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第八条自然发火监测内容包括:煤层温度、气体成分、氧气浓度、湿度等。

监测频率根据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矿井生产情况确定。

第九条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分析,判断自然发火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根据自然发火监测数据和煤层特性,运用先进的预测预报技术,对自然发火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第三章自然发火预警与处置第十一条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设立自然发火观测点,对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进行24小时监测。

观测点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以及其他必要的监测设备。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自然发火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确保在自然发火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培训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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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
编制单位:通风科
编制时间:2013年5月
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
一、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1. 由通风队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2.通风队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4ppm。

其中包括:
1)在上风巷高冒地点必须设置自然发火检查点,每天至少检查1次。

2)上风巷沿空段煤柱内每200m设至少设置一个检查点,该设点的深度在1~1.5米左右,设点后必须封孔严实,每周至少检查1次。

3)该面抽采支管系统,通风队每天检查一次。

4)该面回采期间,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及工作面每小班必须检查一次。

5)在上风巷沿空段采空区内设置一个防火观察孔点,设点后必须封孔严实,防止向采空区漏风,每周至少检查1次。

6)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点或加强检查次数。

7)出现一氧化碳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

8) 所有检查点必须挂牌管理,建立检查台帐,并取样化验分析;当通风系统发生改变或检查结果有明显变化时必须加强分析采取措施。

3. 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4. 加强地面集中抽放系统抽放管道中CO的检测,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井下各抽放地点,每月抽取一次气样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进行化验,发现有CO浓度持续升高或其它发火征兆时,取样化验周期缩短为每周一次。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
1) 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2) 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3) 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4) 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0、C0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二、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
1. 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
1) 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各免采区互通。

2) 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3) 尽量减少穿层溜煤眼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4) 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 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通风队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 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4. 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

•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5.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

6. 采煤工作面及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最迟不得超过45天。

7. 采空区密闭(防火墙)必须保证质量,严密不漏风,•施工时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

在有涌水的地点施工永久密闭(防火墙)时,还应设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 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确认无自然发火时,方可启封。

9. 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必须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

10. 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后三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份。

只有确认无自燃发火后,方可恢复生产。

11. 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火药库都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数量为:灭火器4个、砂子0.4m3。

12. 皮带头应备有不少于2个的灭火器,附近15米范围内消防管路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并备有不少于10米的消防软管。

13. 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并装备消防列车,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 各处消防器材由机电科、运输队、各采掘队组进行管理。

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板结的砂子应及时疏松或更换。

15. 因处理火灾消耗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由管理单位补充到规定数量。

三、井下火灾汇报与处理原则
1. 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然发火或自燃预兆都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迅速查明火情,同时
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进行汇报。

通风队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报请矿长、总工程师批准。

2. 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

现场区(科)长、队长、工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害地区和可能受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

3. 矿调度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有关人员。

值班矿长在矿长和总工程师未到之前,负责组织事故的处理工作。

矿长和总工程师到来后,立即组织成立救灾指挥部,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矿长任总指挥。

4. 处理火灾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 非矿山救护队员只能在CO浓度不超过0.0024%,CH4浓度在1%以下、气温低于摄氏35度、且无爆炸危险地点工作。

2) 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禁止用水灭火。

用水灭火时,应先灭火源外围再灭火源中心,灭火水量要充足。

3) 油脂类火灾只能用灭火器或砂子灭火。

4) 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应在保证正常通风的条件下灭火。

5) 当井下火灾直接扑灭或直接灭火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采取封闭措施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保安全、有效灭火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

②.一般应采取进回风侧同时封闭方案,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应采用先进风侧后回风侧的方案。

③.封闭过程中,指定专人每10分钟检查一次进、•回风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气含量,以判断有无爆炸危险性。

人员只能在无爆炸危险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④.密闭墙上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观察孔要用专用堵板进行封堵。

⑤.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通风队负责写出火灾事故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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