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融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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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总部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操作流程

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营业部:

为加快推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便于业务人员展业及与公司内部中后台沟通,现将对接资管总部(融资额大于1000万元的项目)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内、外部操作节点及流程公布。

1、提出申请:

项目承揽人在获得客户股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后,初步收集融资主体的基本情况、需求以及质押标的基本信息等,完整填写《股权质押融资项目基本要素表》,以邮件方式发送给资产管理部项目联系人。

2、项目初审:

资管部项目联系人按照质押融资操作指引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则邮件通知项目承揽人终止项目;如果基本条件满足要求,则将《股权质押融资项目基本要素表》分发各资金对接人。

3、项目评估:

资金对接人对融资主体的基本情况,质押标的股票的质地、估值以及流动性等进行全面分析,对质押标的是否满足融资方要求,是否需要融资主体提供增信措施等作出初步判断。如不需额外的增信措施,则可通过项目承揽人或直接与融资主体商谈利率、质押率、期限等合同细节;如需融资主体提供其它增信措施且融资主体同意增信,项目承揽人需按质押融资尽职调查的要求对融资主体进行尽职调查,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和尽职调查报告并上传资

产管理部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将尽调资料分发各资金对接人,资金对接人根据尽职调查情况与融资主体商定具体增信措施、融资利率、质押率和融资期限等合同细节。(在该环节,如有需要,资金对接人可向研究所发起业务协同需求,请研究所对质押标的作专项风险评估。)

4、合同谈判:

资金对接人通过项目承揽人或直接与融资主体商谈合同细节,包括利率、质押率、增信措施、融资期限、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后,拟订《质押融资合同》(双方或三方)。

5、项目审批:

融资主体与资金对接人就合同细节达成一致后,项目承揽人按商定条件重新填写《股权质押融资项目基本要素表》,并从OA发起股权质押融资审批流程(点击公司OA业务部门-资管总部-部门流程-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审批流程),并按尽职调查清单所需收集的相关资料、尽调报告以及合同初稿等需作为附件一并上传。

6、签订合同:

审批完成后,资产管理部与融资主体签订《质押融资合同》。

7、开户:

营业部与融资主体完成开户手续、签订交易合同。

8、交易:营业部发起进入交易流程。

附件:流程图: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

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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