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估价分户报告单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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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报告单填表说明
1、本填表说明适用于“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估价分户报告单”和“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居住房屋拆迁估价分户报告单(简称分户报告单)。
2、分户报告单中所列栏目除“被拆迁人签收及签收日期”栏外,都应由估价机构填写完整,不能填写者应予以说明。
3、分户报告编号:在项目编号后加“分户×××”,例如沪××房地估(2004)拆字××号分户×××。
4、被拆迁人:包含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
5、拆迁人:指评估委托方。本栏必须填写拆迁人,不得填写房屋拆迁公司。
6、权属性质:填写公房、私房、系统房或其它。
7、其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时,可提供宅基地使用证等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8、房屋类型:按房屋所有权证记录内容填写。
9、建筑结构:注明钢筋混凝土、混合一等、混合二等、砖木一等、砖木二等、砖木三等、简屋。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居住房屋结构分等困难时,可按钢筋混凝土、混合、砖木、简屋填写。
10、层次、部位:如三层前楼。
11、房屋附属设备:注明管道煤气、独用大卫生、独用小卫生、电梯等房屋原有附属设备,卫生、厨房不独用的,注明“卫生合用”“厨房合用”。
12、层高:层高符合一般常规情况时,可填写“一般”,不填写高度尺寸;偏高或偏低时,应填写实际净高;楼层高度不一时,应予注明,或图示。
13、建造年代:一般应填写建造年份。因建造年代久远,确切年份难以查考时可填写“五十年代”“解放前”等。
14、檐高:注明屋顶檐口至室外地坪的高度。前立面与后立面檐高不同时应分别注明。
15、地坪:注明地坪面层用料,架空地板应注明结构用料。
16、墙体:注明承重墙厚度,必要时注明墙体用料规格。
17、外墙饰面:可在空白栏内填写,并注明饰面材料、饰面部位。
18、楼板:注明楼板结构和楼板面层用料,必要时注明楼板结构用料。
19、屋面:注明平屋顶或坡屋顶,必要时注明保温层、屋顶结构和屋面用料。
20、门窗:注明用料,如木门窗、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必要时注明用料规格,如柳安、杉木等。
21、阳台:注明挑阳台、凹阳台、半阳台、转角阳台。阳台宽度、长度、构造情况特殊者另应注明。
22、园地:指住宅内的花园绿地。本栏应注明独用、公用或无。园地独用应填写占地面积。
23、天井:包含旧里、新里房屋中的天井及职工住宅的底层庭院。本栏目应注明独用、公用或无。
24、房屋基本状况需要增加栏目时,如“房屋开间”“外墙饰面”等,可以在空白栏目中添加。
25、备注:当表中栏目内容填写尚不足以说明时,可予备注栏目补充。
26、专职估价师和复核估价师签名、盖章:本栏目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执业会员专用印章”。
27、估价机构名称:填写机构全称并加盖公章。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
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