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
诊疗方案会诊中心制度范本
诊疗方案会诊中心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诊疗水平,确保患者得到最佳治疗方案,提高患者满意度,特设立诊疗方案会诊中心(以下简称“会诊中心”)。
第二条会诊中心的工作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个性化的诊疗方案。
第三条会诊中心的工作范围包括:疑难复杂病例、多系统多器官疾病、肿瘤、罕见病等。
第四条会诊中心的工作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患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会诊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组织能力的专家担任。
会诊中心设秘书一名,负责日常工作和会诊安排。
第六条会诊中心设立多学科专家团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肿瘤科、影像科、检验科等相关部门的专家。
第七条会诊中心设立专家库,纳入院内外的知名专家,为会诊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持。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会诊中心的会诊申请由首诊医生提出,或由患者及家属向首诊医生提出申请。
首诊医生需填写《会诊申请单》,并提供患者的病历资料。
第九条会诊中心秘书负责会诊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根据申请内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第十条会诊中心会诊时间为每周一次,具体时间由会诊中心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会诊中心会诊采取集中讨论的方式,由会诊中心主任主持,相关专家参加。
会诊过程中,专家们充分交流意见,共同为患者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会诊中心会诊结果由会诊中心秘书整理,向首诊医生和患者反馈,并纳入患者的病历资料。
四、工作制度第十三条会诊中心专家应遵循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益,保守患者隐私。
第十四条会诊中心专家应积极参与会诊,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会诊中心秘书请假。
第十五条会诊中心专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提供科学、合理的诊疗建议,确保患者得到最佳治疗方案。
第十六条会诊中心专家应关注国内外医学进展,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会诊中心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五、考核与激励第十七条会诊中心对专家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患者的满意度、会诊质量、学术水平等。
完善疑难病症诊疗与会诊制度
完善疑难病症诊疗与会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疑难病症诊疗与会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疑难病症诊疗与会诊工作。
第三条疑难病症诊疗与会诊工作是指医院内对于疑难病症进行综合诊疗和会诊的过程。
第四条疑难病症诊疗与会诊工作应遵从专业、科学的原则,并保证医疗信息的保密性和医疗质量的高效性。
第二章疑难病症诊疗制度第五条医院内设立疑难病症诊疗专家组,该专家组由医院院长担负组长,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作为成员,其中至少有一名专科医师。
第六条疑难病症诊疗专家组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并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纪要需认真记录每个病例的诊疗方案、会诊结论和建议。
第七条疑难病症诊疗流程包含以下几个环节:病例收集、病例筛选、诊疗讨论、诊疗方案订立和病例跟踪。
病例收集由医院设立的疑难病症诊疗数据库负责,相关科室需向数据库提交符合病例收集条件的病例信息。
第九条病例筛选由疑难病症诊疗专家组负责,依据病例的疾病特征、难度、治疗效果等因素进行筛选。
第十条诊疗讨论由疑难病症诊疗专家组组织,并邀请相关科室的专家参加。
讨论内容包含病例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和手术方案等。
第十一条诊疗方案订立由疑难病症诊疗专家组负责,订立的诊疗方案应基于综合多学科的知识和经验,并在会诊结论中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病例跟踪由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负责,需依据疑难病症诊疗专家组的要求,及时跟踪和更新病例的治疗进展和效果。
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疑难病症诊疗档案,认真记录每个疑难病症的病史、检查资料、诊疗方案和会诊结论。
第三章疑难病症会诊制度第十四条医院设立疑难病症会诊中心,中心下设疑难病症会诊专家组。
专家组由具备相关专科资质的医师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专科医师。
第十五条疑难病症会诊由具体科室的医务人员发起申请,经过医院医务部的审核后,方可进行。
申请料子中需包含病历资料、影像学报告、试验室检查结果等。
疑难病症会诊由疑难病症会诊专家组召开会议进行。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学知识的不断深化,医生们在面对某些疑难病例时往往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应运而生,旨在通过多学科专家的集思广益,提供全面准确的诊疗方案,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利益。
一、会诊的定义与目的会诊是指多名医生联合讨论、研究并给出医疗方案的一种诊疗行为。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的目的在于解决一些具有复杂病情或难以明确诊断的病例,提高疾病的诊断水平和治疗效果。
通过会诊,可以得到专业领域内多名医生的共同意见,避免个体医生的主观因素对诊疗结果的影响。
二、会诊的流程1. 会诊申请当出现门诊疑难病例时,主诊医生应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会诊。
在决定会诊前,主诊医生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病史、就诊情况和相关检查结果,并制定初步的诊疗计划。
2. 会诊专家选择会诊专家应由医院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会诊领域的需要进行选择。
选择专家时应考虑其专业水平、经验和工作负荷等因素,并确保会诊专家的参与能够为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方案。
3. 会诊讨论会诊讨论应以患者为中心,主诊医生负责汇报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计划。
会诊专家应针对患者的病情提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其他专家进行讨论和交流。
会诊讨论的过程中应注重专家间的沟通和合作,以达到最终的共识。
4. 会诊意见书会诊意见书是会诊结果的书面记录,应包括对病情的描述、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共识以及最终的诊疗方案等内容。
主诊医生应在会诊结束后尽快编写会诊意见书,并及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解释。
三、会诊的利与弊1. 利益(1)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2)避免主诊医生的个人偏见对诊疗结果的影响,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的效果。
(3)促进医生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整体医疗水平和医院的声誉。
(4)为患者提供更精细化、个体化的医疗服务,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和满意度。
2. 弊端(1)会诊过程会增加医疗资源的消耗和费用的增加。
医院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制度
医院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制度疑难疾病是指对于其诊断和治疗存在困难的疾病,通常需要多个专家共同参与才能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方案。
为了满足患者对疑难疾病的需求,许多医院建立了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制度。
本文将介绍医院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制度的流程和作用。
一、会诊制度的流程1. 患者就诊当患者出现疑难疾病的症状时,他们可以前往医院门诊就诊。
与普通门诊不同,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制度会安排一个专门的接待部门,负责接待患者并收集其相关病史和检查结果。
2. 专家评估接待部门将收集到的患者资料转交给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该专家团队通常由不同科室的专家组成,包括内科、外科、儿科等。
专家会仔细审查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和各项辅助检查结果,以确定进一步的诊疗方案。
3. 多学科协作在初步评估之后,专家团队将召开会议进行多学科协作。
会议上,各个专家根据自己的领域知识和经验,提供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意见。
会议还包括病理科医生的参与,以便通过组织病理学分析提供准确的诊断结果。
4. 会诊意见汇总在会诊会议结束后,专家团队将汇总各个专家提供的意见,并形成一个综合的会诊意见。
该意见是基于专家们共同的判断和讨论而得出的结论,包括对病情的描述、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5. 反馈和随访会诊意见将反馈给患者,由接待部门负责向患者解释诊断和治疗方案。
在之后的随访过程中,会定期追踪患者的病情,确保治疗效果的评估,并根据需要进一步调整治疗方案。
二、会诊制度的作用1. 提供准确诊断由于疑难疾病的诊断存在一定的困难,单一专科医生往往无法做出准确的诊断。
通过多学科的会诊制度,不同科室的专家可以提供各自的观点和经验,共同参与诊断过程,提高了准确诊断的几率。
2. 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疑难疾病的治疗通常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
通过会诊制度,不同科室的专家可以共同商讨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手段。
3. 整合医疗资源疑难疾病的治疗通常需要各个科室之间的密切合作,需要整合医疗资源。
疑难病例会诊制度、转诊制度及跟踪观察制度
疑难病例会诊制度、转诊制度及跟踪观察制度一、疑难病例会诊制度1、产前筛查中心遇疑难病例或需他科协助处理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2、中心内会诊:由专业组长提出会诊申请,主任召集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会诊,作好记录。
3、科间会诊:由产前筛查中心专业组长提出会诊申请,中心主任同意并签名后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安排副主任或以上医师参加会诊,并填写会诊记录。
会诊时由中心专业组长或专业组成员陪同。
4、全院会诊:凡涉及到多科室的会诊,由中心主任提出申请,报请医务科同意,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讨论。
5、院外会诊:在中心会诊的前提下,由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同意,产由医务科与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体医技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参加。
二、疑难病例转诊制度1、由于技术或设行条件的限制,中心无法实施的产前筛查技术部,向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转诊。
2、需要转山西省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诊断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请求并填写转诊单,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能转诊。
3、所有转诊的病例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追随踪,追随踪结果记载入病例的档案中。
三、产前筛查跟踪随访制度1、医师填写产前筛查申请单时须包括被筛查人的电话号码或联系地址,以便随访。
2、应将筛查结果及时通知高危孕妇,并由有关遗传咨询医生进行解释和给予相应的医学建议。
3、对于高危孕妇,若患者同意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应追踪诊断结果。
若孕妇不同意产前诊断,应继续追随踪随访至分娩后,了解孕期是否顺利及胎儿或新生儿是否正常;4、对筛查结果为非高危孕妇也应进行随访至分娩后,以便了解筛查试验的假阴性。
5、应将随访结果登记在《产前筛查随访结果记录本》上,并定期总结统计分析。
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
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疾病种类的增加和复杂化,患者面临着更多的疑难病症。
为了更好地解决患者看病难的问题,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不断推动。
二、会诊制度的意义1. 提供专业性诊断:疑难病案例不同于常见病症,需要多个专科医生联合会诊,给出准确的诊断结果,提供患者最合适的治疗方案。
2. 优化医疗资源:通过会诊制度,避免了多个患者相同病症分散就医,减轻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3. 提高综合治疗效果:不同科室的专家在疑难病症的解决方案上进行讨论和交流,可以互相借鉴,综合各方意见,提供更全面的治疗方案。
三、会诊制度的运行方式1. 患者就诊初期,医生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会诊,在初步治疗后如有必要,将疑难病例转交给相应领域的专家进行进一步诊断。
2. 预会诊讨论:各科室的专家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讨论病例,交流自己的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
3. 会诊过程:由主治医师组织会诊会议,相关专家针对病情进行讨论,提出各自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4. 会诊结果:主治医师整理专家意见,并与患者进行沟通,给出最终的诊断结论和治疗方案。
四、会诊制度的问题与解决方案1. 时间延误:由于会诊需要多个专家的参与,时间上可能面临延误。
解决方案是加强医院内科室间的沟通与配合,缩短会诊时间。
2. 患者负担:对于一些有限收入的患者来说,多次会诊可能会增加经济负担。
解决方案是通过搭建公立医院与社区医院合作的机制,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
3. 信息共享:在会诊过程中,专家之间的信息共享是关键,如何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一个挑战。
解决方案是建立专业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数据安全,并加强专家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五、会诊制度的经验借鉴1. 强化医院间合作:医院之间可以进行联合办学、共享设备、人员流动等形式的合作,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2. 推广远程会诊: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专家的异地会诊,以缓解大城市医疗资源的紧张情况,同时提供更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
门诊多学科会诊中心制度、流程、同意书、会诊单、登记表、回访记录表
门诊多学科会诊中心制度一、会诊对象1、一般情况下,门诊病人已经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器官、多系统、多学科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已在外院接受手术或其它治疗,需进一步提供治疗方案者。
二、会诊申请1、首诊科室接诊医师认为有必要进行多学科会诊,在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后,向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提出申请,病人或其家属到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在就诊过程中的病人或陪同的家属认为只有专家会诊才能解决的诊疗问题,病人或其家属也可直接向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提出会诊要求,经会诊中心甄别后,办理相关手续。
3、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由专人负责疑难病例会诊工作,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要求,负责确定会诊时间与会诊专家。
三、会诊要求l、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结合医院具体情况,会诊应在接受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参加会诊的专家职称要求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专家的选派,原则上由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医务部与会诊科室分管主任联系后确定;在特殊情况下,可由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直接指定专家会诊。
3、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数量不得少于3名。
接到会诊通知后,专家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
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更换专家。
4、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查。
四、会诊程序l、会诊由门诊部主任主持。
2、申请会诊医师报告病历与诊查经过,提出会诊目的。
3、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4、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5、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记录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发言人意见、会诊总结意见、记录人签名。
6、讨论结束后,会诊组须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写意见,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病人,一份留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保存。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疑难病症的发病率逐年增加。
在日常门诊工作中,很多医生常常面临着一些疑难病症难以确诊或治疗的情况。
为了提高医疗水平和满足患者的需求,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成为了当前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重点介绍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的制度及其重要性。
一、疑难病会诊的定义与目的疑难病会诊是指在医生面临无法明确疾病诊断、治疗方案疑问或疾病处理困难时,通过多学科的讨论和专家的集思广益,以达到明确诊断、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或解决疾病处理难题的目的。
疑难病会诊中心作为专门设立的机构,旨在提供疑难病会诊服务,解决医生在临床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的重要性1. 综合多科的优势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不仅集结了各科室的专家,还汇聚了不同领域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技术,可以通过多学科的交叉讨论和思维碰撞,解决复杂病例诊断和治疗中的难题,提高医疗水平和治疗效果。
2. 提供全面、精确的诊断方案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通过集思广益、众志成城,可以避免一个医生个人经验和知识的局限性,通过多个专家的共同研究和讨论,制定精准的诊断方案,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综合判断的客观性。
3. 高效利用医疗资源通过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可以使医疗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各级医院和专科医院通过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可以将疑难病患者留在本地,避免患者频繁转院,降低医疗费用和患者的负担。
三、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的运行流程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的运行流程主要包括病历资料提交、专家会诊讨论、制定诊疗方案和回访患者等环节。
1. 病历资料提交患者在就诊后,医生需要将患者的病历资料、检查结果以及相关影像资料等提交给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以便专家们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
2. 专家会诊讨论专家们根据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行会诊讨论,通过互相交流、研究病历和检查结果等,共同制定诊疗方案。
会诊讨论可以通过线上视频会议或线下集中开会的形式进行。
[全]医院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制度
医院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制度一、门诊疑难疾病会诊的范围:(一)患者在我院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者;(二)患者在外院诊疗多次,仍未获得明确诊断或确定治疗方案,或虽然确定治疗方案但治疗效果不佳者;(三)就诊时主要疾病诊断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会诊的;(四)院外医师推荐到我院进行疑难疾病会诊者,以及患者或家属提出申请者。
二、门诊疑难疾病会诊的流程:(一)接诊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提出会诊建议,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后,向门诊办公室或多学科门诊工作人员提出会诊申请;院外就医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门诊办公室或多学科门诊工作人员处提出会诊申请。
提出会诊建议的医师应与特需门诊工作人员一道准备会诊需要的有关资料。
(二)门诊办公室或多学科门诊工作人员在接到疑难疾病会诊申请后,在48小时内,根据患者病情,组织两名及以上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参加会诊。
(三)各专家复核申请科室的病史、检查资料,经充分讨论后,会诊后2小时出具会诊专家共同签署的诊断和处理意见。
对于会诊后仍不能确诊的特殊疑难疾病例,门诊部应向医务科备案,并申请全院病例讨论。
三、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医师的资质:(一)获聘正高级职称五年及以上的专家:优先选择特需门诊专家,其后为受聘正高级职称五年及以上的专家。
(二)如需要参与会诊科室专家不能满足第一条要求,则在科主任或正高级专家中选择。
四、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地点:门诊负一楼多学科(特需)门诊。
五、门诊疑难疾病会诊费用:釆取病人分别挂会诊专家、特需专家号的形式。
对于暂时未取得特需门诊资质,而又确需其参与会诊的专家,届时经医务科备案,参照多学科门诊专家执行。
六、门诊疑难疾病会诊专家待遇:诊察费按医院规定的绩效管理方案执行,使用会诊专家的工号登陆医生工作站,通过确认计费方式录入计算机系统。
七、门诊疑难疾病会诊的管理:门诊部办公室在医务科领导下,组织门诊疑难疾病会诊工作。
会诊前的登记、准备,以及会诊后相关文字资料的完善和领取,由多学科(特需)门诊护士具体负责。
医院门诊疑难病症多学科会诊制度
医院门诊疑难病症多学科会诊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解决疑难病症患者的困难和不便,建立疑难病症多学科联合会诊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疑难病症多学科联合会诊的医务人员为已获得高级职称资格的临床医师、临床药师和营养医师担任。
第三条门诊患者遇有疑难病症需要联合会诊时,可通过主诊医生提出多学科疑难病症联合会诊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并经科室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任职时间≥3年)审核签字后,交至门诊部,由门诊部通知医政处,协助组织会诊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第四条门诊患者疑难病症联合会诊程序
(一)门诊各临床科室建立“疑难病症”登记本。
(二)门诊各临床科室在提请“疑难病症多学科会诊”时,要将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临床症状、体征、家
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详细记录,与会诊申请单同时上报门诊部办公室。
(三)门诊部办公室根据科室上报的“疑难病症”情况,组织门诊相关科室联合会诊,确定诊断并提出下一步检查治疗方案。
第五条门诊患者疑难病症多学科联合会诊时间采取预约制,原则上自提出会诊申请72小时内完成会诊,地点由门诊部安排。
会诊后接诊科室将联合会诊情况及结果记入患者病历并通知患者。
第六条联合会诊收费标准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收取。
人民医院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
人民医院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
门诊医师在门诊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其它专业疾病或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患者时,应根据病情实时向门诊办公室提请会诊,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责任到人,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误时间。
结合医院门诊实际,具体规定如下:
一、首诊医师应及时提请本专业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前往会诊。
二、对于涉及其他专业疾病者,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完整,及时联系相应专业的医师前往会诊或征求患者意见到相应专业就诊。
三、对于涉及多科疾病的疑难患者,由首诊医师填写申请表,门诊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必要时应及时收住院,由经治医师按医院相应规定程序进行诊治,避免贻误。
四、会诊医师要仔细听取病例介绍,并细致诊查患者,询问病史,全面分析,提坐诊疗意见。
首诊医师认真做好记录,为患者记录出具诊疗方案,参加会诊医师签名。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1. 门诊导医台凡遇疑难病例,应当及时告知患者申请会诊。
2. 单病种会诊:由门诊部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患者缴纳会诊费,发往相关科室。
3. 外院申请门诊会诊:外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与本中心联系并预付会诊费用,由中心负责预约相关专家,确定会诊时间。
外院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携带或陪同患者到本院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到本院,进行书面会诊。
4. 多种疾病多科治疗的患者申请本院专家集体会诊:门诊接诊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接诊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专组家成员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最后交由门诊接诊医师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5.会诊后讨论会:疑难病例会诊结束后中心应该组织讨论会,由首诊医师主持,本科室相关成员参加。
认真进行讨论,评估会诊质量,尽早明确诊断,提出合理临床治疗路径。
6. 会诊前讨论会:对被媒体报导的疑难病患者,必须进行会诊前讨论,预先评估会诊质量。
由门诊部组织。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职责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领导下,根据工作能力,负责患者的初诊分诊、健康体检筛查、疑难病会接诊工作。
2.对疑难病患者进行病史资料收集,全面体格检查、完善试验诊断、并做出初步诊断,书写会诊单并组织落实专家会诊。
3.书写会诊后总结。
一般应当在会诊完成后48小时内完成。
4.向会诊专家及时报告会诊后患者病情的变化,收集诊疗意见。
5.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对所接诊的疑难病患者应当全面负责,离岗前应该做好交接班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病患者,应该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安排住院治疗。
6.组织参加疑难病讨论会,应详细汇报患者的病情并陪同专家诊视。
7.认真执行诊疗常规,亲自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严防漏诊。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了解掌握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9.随时了解患者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患者对疑难病会诊中心工作的意见,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疑难门诊的各项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疑难门诊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疑难门诊的工作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注重患者权益。
2. 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
3.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高诊疗水平。
4. 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组织管理第三条疑难门诊的组织结构疑难门诊设有一位主任,负责疑难门诊的整体工作。
根据专业特点,设有若干专业组,每组有一位组长,负责本组的工作。
第四条疑难门诊的人员配置疑难门诊应配备有丰富临床经验、高级职称的医师,以及相应的护士和技术人员。
人员配置应满足工作需要,确保诊疗质量。
第五条疑难门诊的工作流程1. 患者挂号就诊,由分诊护士根据病情分配至相应的专业组。
2. 各专业组负责人根据患者病情,安排相应的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
3. 对于疑难病例,主任负责组织讨论,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协助。
4. 疑难门诊患者就诊结束后,由主任对病例进行总结,并对诊疗过程进行评估。
三、诊疗管理第六条疑难门诊的诊断和治疗1. 疑难门诊医师应全面、细致地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2. 对于疑难病例,应详细记录病史、体征和检查结果,及时组织讨论。
3. 疑难门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充分沟通。
第七条疑难门诊的会诊制度1. 对于难以确诊或难以治疗的病例,疑难门诊可申请院内会诊,必要时可申请院外会诊。
2. 会诊申请应详细描述病例特点,并提供相关检查结果。
3. 会诊结果由疑难门诊医师负责执行,并进行疗效评估。
四、质量管理第八条疑难门诊病例的追踪与反馈1. 疑难门诊应建立病例追踪制度,对就诊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
2. 针对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调整治疗方案。
第九条疑难门诊的质控措施1. 疑难门诊应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活动,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门诊会诊制度
门诊会诊制度
门诊会诊制度
发表日期2011-2-8 9:08:56 新闻来源:门诊办 作者:门诊办
为了提高门诊诊疗质量,对一些疑难杂症及三次门诊仍不能确诊的病人须提交门诊会诊。根据首诊科室提供的相关会诊科室,由门诊部负责组织。
1.首诊科室医师要尽快了解病情且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根据病情需要及时提请相关科室会诊。
2.会诊明确归属科室后,做好交接班工作,由归属科室负责抢救及后续治疗。
3.会诊记录可直接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
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导言: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和人口增长,疑难、罕见或复杂疾病的患者日益增多。
为了提供更好的诊疗服务,有效解决疑难病例,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的概念、重要性以及运作机制,并探讨其在医疗服务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一、概念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是指由医院组织医学专家对疾病临床诊疗中的疑难、罕见或复杂病例进行集体讨论、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的一种诊断咨询方式。
该制度旨在通过多学科的知识和经验交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疑难病例的诊疗效果。
二、重要性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对医疗服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对于患有疑难病症的患者而言,由多位专家共同参与诊断和治疗,能够确保疾病的准确判断,避免误诊和延误治疗。
其次,会诊制度可以打破学科的疆界,促进医学知识的交流和共享,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三、运作机制1. 案例选取:医院应根据相关规定,设立专门的会诊委员会,定期按照一定程序,对患者申请的疑难病例进行选择。
2. 会诊流程:会诊委员会根据病例资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展开会诊讨论。
医生们通过研读病例资料,分析病情,提出问题和建议,并达成共识,形成诊疗方案,最后反馈给患者所在的医生团队。
3. 反馈与示范:在制定了诊疗方案后,会诊医师将结果反馈给患者及其所在的医疗团队,共同讨论并制定后续的治疗计划。
此外,会诊制度还可以通过将一些病例作为知识示范进行分享,推广和培训,提高其他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四、积极作用1. 提供全面的诊疗计划: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可以充分利用多个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帮助制定全面的、个性化的诊疗方案,提高疾病的治愈率和生活质量。
2. 促进科研和学术交流:多学科的交流和合作有助于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并为解决疑难病问题开辟新的途径。
会诊机构也可以通过研究某些典型案例,提出新的理论和治疗方法。
3. 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能够避免患者反复就医和不必要的检查,最大限度地利用医疗资源,减轻医院和患者的经济负担。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与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与病例讨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推动门诊疑难病例的诊疗质量提升,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学术沟通,完善病例讨论和会诊的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订立,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和病例讨论。
第二条会诊和病例讨论的定义门诊疑难病例会诊是指医院内外多学科医务人员对某一门诊疑难病例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订立科学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病例讨论是指医院内部不同学科医务人员就门诊疑难病例开展的学术沟通,通过共享经验和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第三条会诊和病例讨论的目的1.提高门诊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质量,供应更好的医疗服务。
2.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学术合作,加强专业本领。
3.加强团队协作,形成合理的诊治方案,最大限度避开误诊误治。
第二章会诊管理第四条会诊组织1.由医院管理员指定医学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
2.会诊组由相关科室的专家医生构成,必需时可邀请其他科室参加会诊。
3.会诊构成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并定时参加会诊工作。
第五条会诊程序1.接到门诊疑难病例会诊恳求后,会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会诊组进行会诊工作。
2.会诊组应细致了解病例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收集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结果。
3.会诊组应在商定的时间和地方进行会诊讨论,全体成员参加讨论,并形成书面会诊看法。
4.确定会诊看法后,会诊科室负责人应编写会诊报告,并将报告及时送交门诊医生。
第六条会诊报告1.会诊报告应包含病历资料、病情认真描述、相关检查结果、会诊看法及治疗建议等内容。
2.会诊报告应经过会诊组全体成员审查并签名,确保质量和准确性。
3.会诊报告应及时送交门诊医生,作为参考依据,门诊医生应及时做出相应诊疗决策。
第七条会诊记录和保密1.会诊组应做好会诊记录,包含会诊日期、参会人员、讨论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2.会诊记录应按要求归档保管,以备查阅和追踪评估。
3.会诊过程中涉及到的病患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
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普通会诊:①、会诊资格:原则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职称的医师可参加会诊,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不得参加会诊。
无执业医师资格书写的会诊单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字,否则会诊医师有权拒绝会诊。
②会诊时间:会诊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必须在24 小时内到达所请会诊科室会诊。
4、急会诊:①、会诊资格:由值班或当班医师负责科间急会诊,如感会诊困难,应立即通知二线值班的高年资医师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协助会诊。
②、会诊时间:值班或当班医师接到会诊的电话或通知后,必须在10 分钟内到达会诊现场科室。
5、院内大会诊:①、院内大会诊由请会诊科室提前一天发出请会诊申请,报医务科审批、备案和安排院内会诊工作。
②、会诊病人的病历摘要、会诊目的打印后随申请单一并送达医务科,并转会诊医师,请参加会诊医师提前做好安排。
6、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会诊:①、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会诊必须应家属要求或必须先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愿意支付请会诊的相关费用。
②、必须经科主任及医务科同意,打印患者病历摘要及会诊邀请函,由医务科传真到上级医院相关部门。
③、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会诊时,上级医院专家有关生活接待由患者家属自行安排,
医院可帮助协调。
7、ICU 主管医生应做好会诊登记,按照会诊意见会或全院会诊综合意见拟定诊疗方案。
8、ICU 医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和会诊后拟定的诊疗方案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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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
1. 门诊导医台凡遇疑难病例,应当及时告知患者申请会诊。
2. 单病种会诊:由门诊部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患者缴纳会诊费,发往相关科室。
3. 外院申请门诊会诊:外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与本中心联系并预付会诊费用,由中心负责预约相关专家,确定会诊时间。
外院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携带或陪同患者到本院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到本院,进行书面会诊。
4. 多种疾病多科治疗的患者申请本院专家集体会诊:门诊接诊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接诊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专组家成员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最后交由门诊接诊医师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5.会诊后讨论会:疑难病例会诊结束后中心应该组织讨论会,由首诊医师主持,本科室相关成员参加。
认真进行讨论,评估会诊质量,尽早明确诊断,提出合理临床治疗路径。
6. 会诊前讨论会:对被媒体报导的疑难病患者,必须进行会诊前讨论,预先评估会诊质量。
北京市海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
2017-5-25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领导下,根据工作能力,负责患者的初诊分诊、健康体检筛查、疑难病会接诊工作。
2.对疑难病患者进行病史资料收集,全面体格检查、完善试验诊断、并做出初步诊断,书写会诊单并组织落实专家会诊。
3.书写会诊后总结。
一般应当在会诊完成后48小时内完成。
4.向会诊专家及时报告会诊后患者病情的变化,收集诊疗意见。
5.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对所接诊的疑难病患者应当全面负责,离岗前应该做好交接班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病患者,应该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安排住院治疗。
6.组织参加疑难病讨论会,应详细汇报患者的病情并陪同专家诊视。
7.认真执行诊疗常规,亲自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严防漏诊。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了解掌握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9.随时了解患者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患者对疑难病会诊中心工作的意见,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
北京市海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
2017-5-25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护士工作职责:
1. 协助医生完成有关会诊工作,按会诊单要求给患者联系相关专家。
2. 负责会诊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等待服务。
3. 实施会诊指导和会诊前解释工作。
4. 按照分工,负责疑难病案会诊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装订、归档、统计、检查和保管工作。
北京市海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
2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