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权力、权威以及合理性合法性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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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

价值观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

价值观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在当今社会,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是每位学生应该具备的重要素养。

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可以起到引导作用,帮助他们理解权力和权威的本质,并树立正确的对待态度。

本文将探讨如何通过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对待权力和权威。

一、认识权力和权威在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确立对于权力和权威的共识。

权力是指个人或机构拥有的影响、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

权威则是在特定领域或组织中所具备的合法地位,他人或集体习惯性地接受和尊重其决策和指导。

学生应该理解权力和权威与责任和义务密切相关,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是社会人的基本素养。

二、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离不开良好的价值观教育。

价值观是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追求和认同,通过价值观教育,学生可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责任观,建立起正确的行为准则。

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着价值观教育的责任,从小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的意识是非常必要的。

三、培养尊重和平等意识学生在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时,应该具备尊重他人的基本意识。

尊重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怀和相互尊重的重要表现。

在面对有权威的人时,学生应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且不应将权力和权威滥用为欺凌、歧视他人的工具。

通过学校的教育和家庭的引导,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尊重的重要性,树立平等意识。

四、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是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的关键环节。

独立思考能力可以帮助学生分辨权力和权威的正当性,理解权力的合理运用和权威的合法性,进而形成自己的判断和态度。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讨论课、辩论赛等活动,激发学生思考,以便他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

五、鼓励参与和负责学校和家庭应该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为他们提供机会去了解和运用权力和权威。

只有在实践中,学生才能体验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关系,理解权威的建立和运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他人和社会。

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学生会、社团活动等,培养学生负责和合作的意识,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

管理办法的权威性与权力平衡

管理办法的权威性与权力平衡

管理办法的权威性与权力平衡管理办法在法律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又需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平合理的运行。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深知管理办法对于法律实施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在本文中,我将探讨管理办法的权威性以及如何平衡其中的权力。

一、管理办法的权威性管理办法是由国家机构、行政部门或专门机构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是法律的补充和细化。

它是根据法律规定,针对特定领域或行业的问题进行专门规定的,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和指导性。

管理办法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是法律精神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管理办法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管理办法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依据上位法进行。

只有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管理办法才具备合法性。

例如,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和政府部门发布的规章,都是具有合法性的管理办法。

2. 规范性:管理办法规定了某个领域或行业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对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

例如,商标管理办法规定了商标注册和使用的程序和要求,对商标权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3. 可操作性:管理办法是具体指导实施法律的工具,其要求应具有可操作性,有助于实际操作,并为相关主体提供明确的指引。

管理办法的权威性对于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至关重要,但权威性并不意味着无限制的权力,需与权力进行平衡。

二、权力平衡与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的权力平衡。

权力平衡是保证管理办法公平公正、符合法治原则的重要保障。

在权力平衡中,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公众参与:制定管理办法时,应充分考虑公众和相关各方的利益和意见,听取不同群体的声音,使管理办法更具普遍适用性和公正性。

2. 专业性与专业团体参与:管理办法的制定需要涉及到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业知识,应充分听取专业团体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法律的监督与审查: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受到法律的监督与审查。

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构应对管理办法依法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律精神。

政府和国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政府和国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政府和国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政府和国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一直是政治科学领域内备受关注的话题。

一个政府被认为是“正当”的是指其行使权力是合理、合法并且基于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和规范。

而国家的合法性则是指其权威和统治地位是经过合法程序确立的。

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是建立在民主原则和人权基础上的。

一个合法的政府应该通过普选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并且尊重和保护人权。

政府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应该依法行事,遵循公正、透明和可预见的程序,且须对其行为负责。

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基础是人民的支持和认可。

政府应该建立和维护与人民之间的信任和有效的沟通渠道。

政府的政策和决策应该反映多数人民的利益,并且能够满足其基本需求。

政府应该通过公正的机制来平衡不同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实现一个公平和和谐的社会。

此外,政府还应该具备权力的合法性。

合法的权力来源于宪法或其他法律的授权。

政府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力,并且有责任保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政府的行为和决策应该符合宪法的原则和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合法的权力行使还需要监督和制衡机制的存在,以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政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评估。

一个合法的政府应该赢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并且遵守国际法和国与国之间的协议。

国际社会可以通过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庭等机构来评估一个政府的合法性并制裁违法行为。

总之,政府和国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

政府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行使权力,并且确保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上,政府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国际社会的认可,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东西方管理哲学思想比较(二)2024

东西方管理哲学思想比较(二)2024

东西方管理哲学思想比较(二)引言概述:东西方管理哲学思想是在不同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它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和管理实践。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探讨东西方管理哲学思想的比较,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目标导向与关系导向、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权力与权威、决策与共识、变革与守旧。

正文:一、目标导向与关系导向1.1 东方管理哲学思想强调人们应该注重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1.2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则注重目标的实现,强调结果的取得和高效率的追求。

1.3 东方注重集体利益,强调团队合作和集体智慧。

1.4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更加强调个体的权利和自主性,追求个人成就和自我实现。

二、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2.1 东方管理哲学思想倾向于集体主义,强调群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2.2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则更加偏向个人主义,注重个体的自由和自主权。

2.3 东方管理哲学思想强调家族和社会的利益,注重共同体意识和道德责任。

2.4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更加注重个体的权利和自主性,追求个体自由和竞争优势。

三、权力与权威3.1 东方管理哲学思想强调权力的合法性和权威的认同,注重领导者的权威性和威望。

3.2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更加强调权力的合法性和权威的合理性,强调领导者的能力和专业性。

3.3 东方管理哲学思想中的权力体现为家族或社会的权威,追求稳定和秩序。

3.4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中的权力更加强调个体的权利和责任,注重民主和公正。

四、决策与共识4.1 东方管理哲学思想强调决策的过程,注重共识的形成和团队的一致性。

4.2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更加注重决策结果的准确和效率,追求理性和客观性。

4.3 东方管理哲学思想中的决策过程通常是集体讨论和共识形成的结果。

4.4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中的决策更加强调个体权威和专业能力,注重个体决策的结果。

五、变革与守旧5.1 东方管理哲学思想更加倾向于守旧,注重保持现有的秩序和传统。

5.2 西方管理哲学思想则更加倾向于变革,强调创新和变革的重要性。

【《政治学》】二、权力理论:权力、合法性与政治秩序

【《政治学》】二、权力理论:权力、合法性与政治秩序

二、权力理论:权力、合法性与政治秩序
‚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 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卢梭:《社会契约论》 ‚权力属于人民建立了一条有关权力来源和权力合法性的原则。它意味着 只有真正自下而上授予的权力,只有表达人民意志的权力,只有以某种得以 表达的基本共识为基础的权力,才是正当的权力。‛萨托利:《民主新论》 ‚任何政治系统,若具有能力形成并维护一种使其成员确信现行政治制度 对于该社会最为适当的信念, 即具有政治的合法性。‛S. M. Lipset, Som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Review,V153(March 1959),p.86.
二、权力理论:权力、合法性与政秩序
4、权力观的历史演变
(1)经典权力观: A、将权力视为制定和实施法律与公共政策;B、这种权力具有强制 性;C、垄断性地掌握这种权力的是政府官员。在某种意义上,它具 有精英主义的气质(多数人掌权,少数人无权)。 (2)精英主义权力观: 从现实主义出发来理解和阐释政治与社会的结构,认为权力只集中于 少数人手中,权力来自个人对行使权力的制度化角色的占据,即少数 精英对大众进行统治是必然的。代表性人物有:莫斯卡、米歇尔斯、 帕累托、米尔斯、韦伯和熊彼特等。米尔斯的权力观:权力只集中于 少数人手中,而民主社会只不过是一个谎言; 第二,为了考察权力, 我们要留意行使权力的制度化角色 权力来自个人对这些关键角色的 占据; 第三,权力是一种能力 (3)多元主义权力观: 它认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个众多利益集团彼此竞争的过程,政府的 决策是对这一竞争结果的确认。罗伯特· 达尔将权力等同于影响力, 这是一种直觉意义上的权力观,权力的运用是这种权力观的核心。 “多头政体”、“多重少数人的统治”。

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原则

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原则

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原则引言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它们确保了个人的尊严和自由。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安全以及其他合法利益,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任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都必须依据合法的法律。

这意味着国家应通过立法程序明确规定限制的条件、范围和方式,确保其符合宪法和国际人权标准。

合法性原则保证了限制措施不会任意滥用或侵犯公民权益。

2. 最小干扰原则在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时,应尽量采取最小干扰的方式。

这意味着限制措施应该只涉及到必要的范围和程度,并且在达到限制目标后立即停止。

最小干扰原则确保了公民在享受自由和权利时受到最小程度的干扰。

3. 公正平衡原则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在公正和平衡的基础上进行。

这意味着国家应权衡不同权益之间的冲突,确保限制措施不会对公民造成不合理或过度的损害。

公正平衡原则要求国家在限制权利时考虑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并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

4. 目标合理性原则任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都必须有合理且合法的目标。

这意味着国家应明确限制措施旨在实现何种目标,并且这些目标必须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道德、健康或他人权益等合法利益相关。

目标合理性原则确保了限制措施不是出于歧视、报复或政治迫害等不当动机。

5. 透明度和问责原则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任何限制都应该是透明和可追溯的。

这意味着国家应向公众公开限制措施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并接受相关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透明度和问责原则可以防止滥用权力、减少不当限制措施的发生,并增加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信任。

结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是确保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必要手段,但也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合法性、最小干扰、公正平衡、目标合理性以及透明度和问责原则是限制措施的基本原则。

只有在遵守这些原则的前提下,国家才能在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参考文献: - 李凤亮. (2017). 公民权利限制问题研究[D]. 南京师范大学. - 王晓丽, 张蓉. (2017). 公民权利限制与平衡机制研究[J]. 政治与法律导刊, 2(10), 109-110.。

法学中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法学中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法学中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法学中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一、引言在法学领域中,权威性和合法性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权威性指的是法律规定的权力与影响力,而合法性强调的是法律的合法性和符合道德伦理的性质。

本文将探讨法学中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在法律制度和实践中的重要性。

二、权威性的概念及影响权威性是指国家政府或其他法律机构拥有的合法权力和约束力。

法律系统的权威性取决于其规则和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法律的执行和执法机构的权威性。

权威性的根据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判例等,通过这些渠道形成的权威性赋予了法律以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权威性的重要性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权威性法规的存在和执行,使人们愿意遵守法律并能得到约束和保护。

而没有权威性,法律将无法对社会行为产生影响,社会秩序将混乱,法治的实施难度将大大增加。

三、合法性的概念及影响合法性是指法律的合法性和合乎道德及伦理的性质。

合法性要求法律规定的行为符合公众的道德伦理要求,并由公众普遍接受和遵守。

合法性是法律规范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基础。

合法性为法律规范的实施提供了道德和伦理的支撑,使之具备了尊严、公正和可接受性。

合法性的存在使人们对法律规范更加尊重和遵守,从而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基础。

四、权威性与合法性的关系权威性与合法性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等同。

权威性是法律规定的权力和影响力,强调的是法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而合法性关注的是法律的合法性、正当性和伦理性,关注的是公众对法律的认可和接受。

权威性与合法性的关系在法治社会中非常重要。

合法性为权威性提供了道德和伦理的支撑,使法律规范具备了公众接受和尊重的基础。

而权威性则使合法性得以实施和执行,保证法律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五、权威性与合法性的重要性权威性和合法性在法学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权威性保障了法律体系的执行力和影响力,使法律有力地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社会行为。

而合法性则赋予了法律规范道德和伦理的意义,使法律能够满足公众的道德期望和伦理要求。

合利性_合法性_合道德性_对政治制度的三种评价

合利性_合法性_合道德性_对政治制度的三种评价

・38・・政治学研究・[收稿日期]2000-10-10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改革的核心内容。

政治体制改革则是整个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治体制也应加快改革步伐。

而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离不开对政治体制的评价。

政治体制是否合理,系统结构是否科学,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1]他这里所讲的制度“好”与“不好”就是对政治制度所作的道德评价。

道德评价,即对政治权力的辩护或批判,不是多余的或毫无意义的;相反,这种评价是绝对必要的。

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是先天赋予的,而是由具有语言和理智禀赋的人所创造的,所以,它一开始就受制于语言和理智禀赋中所蕴含的道德能力[2]。

而且,这种道德评价有利于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进程。

人们从各种角度对政治制度进行评价,归纳起来不外乎三种,即合利性评价、合法性评价和合道德性评价。

这三种评价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它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对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有何启示?本文将就这些问题作一探讨和分析。

一、合利性评价合利性评价又叫功利性评价或工具理性评价,这是人们对制度所进行的评价中最基本的一种。

对政治制度而言,其存在的直接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为社会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所以政治制度的功利性评价标准应该是政治秩序。

亨廷顿指出:“在一个完全不存在社会冲突的社会里,政治机构便失去了存在的必要,而在一个完全没有社会和谐的社会里,建立政治机构又是不可能的。

”[3]正是由于人们在利益上相互区别,相互冲突,才需要政治机构进行调节,把冲突限制在一定的界限之内;也正是由于利益实现方式的社会依赖性致使各个利益主体都需要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才又使政治机构的利益调节成为可能。

国家政治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通过以一种宏观整合的方式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来维系社会的稳定与平衡。

浅谈政治合法性

浅谈政治合法性

浅谈政治合法性内容摘要:许多政治学教材中都有这种提法:权力、权威与合法性这三个相互关联的概念是政治学中最基本的概念。

此话不假。

合法性的确是政治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但是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政治合法性是一个政权得以存在的基础。

也就是说,没有合法性的政府是没有资格存在的政府,也是一个不可能长久的政府。

当今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政治合法性不足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当代中国尤为突出。

作为一名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学生,加深对政治合法性概念的理解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知道什么是政治合法性,我们才能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为增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政治合法性广大民众认可支持政权关于政治合法性的论述,古已有之。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一个政体要达到长治久安,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能够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愿望。

”①由此可见,政治合法性对一个国家、一个政府的稳定、长久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然,政治合法性的内容也是十分深奥和丰富的。

一、政治合法性的含义关于政治合法性的含义,不少政治学家都对其做了深刻而简练的定义。

美国政治学者李普赛特指出:“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有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能力。

”②著名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则认为:“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

”③也有中国学者认为:“政治合法性是指广大民众对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认同和支持”④由此可见,政治合法性就是指广大民众自觉地对现存的政治秩序和制度、公共权威和政权的积极支持和认可,是广大民众对统治正当性的承认和对统治的认可。

通过政治合法性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国家的统治是否具有统治合法性,不在于统治者自己的宣称,也不在于统治者为自己的执政制定的法律依据,而在于人口占大多数的民众是否真正认同,在于广大民众是否积极支持。

国民党在大陆末期的统治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后,全国人民都期望能够建立一个独立统一民主富强的国家,可是国民政府却悍然撕毁了《双十协定》,挑起内战,全然不顾人民的感受和愿望。

政治学概论2:权力·权威·合法性

政治学概论2:权力·权威·合法性
扩张性:权力具有自我扩张和自我膨胀的能力[特性],它的应用边际直到遇到阻力和反弹而不能前进为止。而且,有权力的人总是倾向于滥用权力(孟德斯鸠),所以,“(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19世纪英国著名的自由主义政论家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的《自由和权力浅说》)被[人们普遍]认为是一条[政治学的]公理。正由于此,限制和约束权力才成为政治学的一个普遍议题。[所谓“扩张性”实际上是生物躯体的生长与欲望(尤其是人的权财欲)的普遍性质,正如俗语所说的“欲壑难填”。有必要指出的是,作者在此所谈论的与主体相脱离的权力是抽象的,其研究方法是形而上学或脱离实际的。]
和卡普兰(Morton A.Kaplan,1921,芝加哥大学政治学教授)指出,权力是施加影响的过程,即借助若不遵从所欲政策则予以严厉剥夺[惩罚]从而影响他人政策的过程。在这些学者的研究的基础上,一些政治学教科书为权力提供了几种比较简洁的定义:
1.[公共]权力是[使共同体内的成员形成朝向集体目标的合力从而]实现集体目标的能力。[→↓3.]
政治学概论2:权力·权威·合法性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燕继荣)
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是资本,政治学的核心概念就是权力。政府之所以能够掌控社会资源、实施组织管理,就是因为拥有巨大的权力。某些政府官员之所以能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也是因为它掌握着某种权力。
权力是人类集体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因为它是构成社会秩序的基本要素。但权力也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用好了,它能推动社会发展,增进社会福祉,促进社会公益;用不好,它会阻碍社会进步,损害社会福利,成为社会公害。这被称为“权力的悖论”。正因为如此,政治学才会把合理限制权力作为一大课题来加以研究。
第三把权力看作社会群体中自然形成的不平等的分配物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霸权包括可视的物质形态的事物的占有权与使用权对资源的占有或使用权若不涉及对他者的影响也不会被人们看作权力以及不可视的非物质形态的文化或语言的主导或支配权即通常所谓文化霸权或话语霸权而这种文化或语言的主导权或支配权必然会引起他者或顺从或反抗的反应也即影响到他者的行为

权力与权威的区别

权力与权威的区别

权力与权威的区别权力与权威是两个在社会科学中经常被提及的概念。

它们常常被认为是相互关联的,但实际上它们具有不同的特征和含义。

在本文中,将探讨权力和权威的区别,并通过适当的例证和论述来加深我们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

一、权力的定义和特征权力是指个人或群体能够影响、控制他人的行为和决策的能力。

它是一种实际或潜在的能力,在社会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权力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例如财富、地位、专业知识、社会地位等。

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强制力、影响力、控制力等。

权力的特征包括:1. 权力是非常具体和可见的。

它可以通过实际行动和控制来表现出来,例如通过命令、规章制度等来强制他人服从。

2. 权力是一种多向的关系。

它不仅存在于个人之间,也存在于群体之间。

个人或者群体可以通过权力来控制其他人的行为。

3. 权力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

正式的权力是通过法律、规章制度等来获得和行使的,而非正式的权力来自于个人特质或个人的影响力。

4. 权力可以是有限的或无限的。

有些权力是有明确限制和范围的,例如职务所赋予的权力,而有些权力是没有上限和界限的,例如领袖的权力。

二、权威的定义和特征权威是指个人或群体基于其地位、经验、专业知识等所拥有的一种合法性和可信度。

权威通常与某一领域的专家或者某一组织的领导者相关联。

权威的存在给予其发言和决策的影响力,因为人们普遍认为他们具有威信和可信度。

权威的特征包括:1. 权威是基于他人对其能力和信任的认可。

权威可以通过教育背景、专业知识、职务、经验等方面获得。

2. 权威是一种单向的关系。

它是基于他人或群体对权威者的尊重和认可,而不需要通过命令或控制来实现。

3. 权威是正式的。

权威通常是通过正式的程序和渠道来获得的,例如职位晋升或组织结构安排。

4. 权威可以是约束的或引导性的。

某些权威是通过约束行为和规范规则来发挥作用的,而其他权威则通过引导和激励来实现目标。

三、权力与权威的区别和联系权力与权威虽然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浅议马克斯·韦伯权力合法化思想

浅议马克斯·韦伯权力合法化思想

浅议马克斯·韦伯权力合法化思想[摘要]马克斯‘韦伯是现代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他对权力这一社会基本概念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

文章围绕韦伯的权力合法化观念及其官僚制理论加以阐述,并试图探析其对中国社会正当统治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权力;合法化;马克斯·韦伯;政治稳定在当代社会学领域,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可以算得上是最具影响和最有争议的学者之一。

他一生致力于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的研究,写下包括《经济与社会》《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国家社会学》等大量学术着作,对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管理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理论(官僚制)对后人理解权力的合法性更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笔者从理解韦伯权力理论的基础上浅议这一理论思想对我国政治稳定的启示作用。

一、合法性的解释合法性这一名词最早来源于拉丁文legitimare。

其解释是合法或声称合法。

这一名词的使用多见于西方法典或法律条文中,但它与政治学范畴内的合法性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指事实、行为等构件合乎法律的要求,严格限制在法律所规定的界限之内,这是法律意义上的解释;而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则强调了政府受到公民的尊重或其公民承认服从权力的义务,是政府与公民双向作用的结果,侧重于政府的正当性上,政府可以此为基础要求公民服从。

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正是本文所关注的重点。

回顾过去,从古希腊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家们在论述政治权威和秩序的时候总要或多或少的提及合法性问题。

为了更好地理解合法性,笔者依据时间顺序简单地对其内涵进行梳理。

柏拉图是最早论及合法性的一位思想家,他在《理想国》中将美德即知识作为自然秩序的本体论,把美德作为政治合法性的绝对标准。

其学生亚里士多德也提出划分政体合法性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正义”。

他在《政治学》一书第六章中解释道:“依绝对公正的原则看,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到统治者利益的政体都是错误的或者是正宗政体的变态。

对权力与权威的政治哲学思考

对权力与权威的政治哲学思考

对权力与权威的政治哲学思考权力与权威是政治哲学中常被讨论的话题,它们关乎人类社会的组织和管理方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与权力和权威打交道,不论是国家机器中的政府权力,还是社会系统中的各种权威(如专业人士、学术机构等)。

对权力与权威的思考,既能够加深对政治哲学的理解,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和评估我们所面对的权力和权威。

首先,我们来探讨权力与权威的定义和区别。

权力是指人们拥有的对他人或社会某些行为产生影响的能力。

它可以来自于合法的制度,也可以来自于人们的实际行动或社会地位。

权力的来源可以是选举产生的政府,也可以是一些非正式的社会组织。

与之相对的,权威是指人们对他人所拥有的某种影响力和信任感。

权威通常是建立在专业知识、经验或者道德规范上的,通过这种专业度和可信性,权威获得了人们的尊重和服从。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权力与权威并非总是一致的。

有些权力虽然合法,但并不被人们所信任,从而失去了权威。

反之亦然,有些权威虽然没有实质的权力,但却能够拥有很大的影响力。

这种情况提示我们,在思考权力与权威时,需要综合考虑它们的内在关系和外在表现。

在权力政治哲学中,不同的学派提供了不同的视角。

例如,自由主义者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在权力和权威的分配上,他们更倾向于限制和制约政府的权力和权威。

而社会主义者则强调权力和权威的公平和公正性,提倡对市场机制和经济规律的管理和调控,以满足公众的公平利益。

其他的学派如共产主义、保守主义等都有不同的权力与权威的观点。

这些不同的理论和观点给予我们思考与辩证的角度,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世界和社会。

在权力与权威的思考中,我们还需要更多地关注其实践和影响。

无论是政府权力还是社会权威,它们都需要在实际中得以施展和展开,才能产生真正的效果和价值。

而在实践中,权力与权威又常常被滥用或过度扩张,从而引发一系列问题和争议。

这些问题包括权力和权威的剥夺、滥用和不公正分配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建立监督机制和规范制度,以确保权力和权威的合理运行与使用。

公共管理中的权力与权威

公共管理中的权力与权威

公共管理中的权力与权威公共管理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门学科,它涵盖了政府、组织和个人在运作社会和提供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和责任。

在公共管理中,权力和权威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决策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公共管理中权力与权威的概念、特征和重要性。

首先,权力是指一个人或组织在特定环境下实施决策和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

权力可以来源于多个方面,如法律、职位、知识、资源等。

在公共管理中,政府和公共组织拥有较大的权力,可以制定政策和法规、分配资源、实施管理和监督等。

权力的行使需要合法性和合理性,它应该服从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以保证公共管理的公正性和效能。

权力的行使往往与权威有关。

权威是指由于其知识、专长、经验或地位等方面的优势,在特定领域内能够影响他人的意见和行为。

在公共管理中,权威可以来源于专家、领导、组织或公众对某一方面的信任和认可。

权威的建立需要经过时间的积累和实践的验证,它是一种信任的基础,可以有效地推动组织和社会的发展。

权力与权威在公共管理中的关系密切。

权力可以产生权威,而权威能够巩固和增强权力。

一方面,权力的行使可以使人们相信其拥有权威,因为他们具备决策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例如,政府依法制定政策和法规,公众会相信这些政策和法规是公正和科学的,从而自觉遵守。

另一方面,权威的建立可以增强权力的合法性和效果。

当一个领导或组织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给出正确的指导和决策时,他们的权威就会被大家所接受,从而带动和促使行为的发生。

在公共管理中,权力与权威的合理行使对于实现良好的治理和公共服务至关重要。

首先,权力与权威的合理行使可以保障公共管理的公正性和效能。

政府和公共组织在行使权力时,应该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决策和行事。

当决策和行动具备权威性时,公众更加愿意接受,从而使公共管理更加顺畅和高效。

其次,权力与权威的合理行使可以增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权力的滥用和权威的缺乏往往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韦伯论权力的类型 】

【韦伯论权力的类型 】

【韦伯论权力的类型】“统治”应该叫做在一个可能标明的人的群体里,让具体的(或者:一切的)命令得到服从的机会。

因此,不是任何形式的对别人实施“权力”和“影响”的机会。

这个意义上的统治(“权威”),在具体的情况下,可能建立在服从的极为不同的动机之上:从模糊的习以为常,直至纯粹目的合乎理性的考虑:任何一种真正的统治关系都包含着一种特定的最低限度的服从愿望,即从服从中获取(外在的和内在的)利益。

并非任何统治都利用经济手段。

更不是任何统治都有经济目的。

然而,任何对于很多人的统治,一般(不总是绝对必要)都需要有一班人(行政管理班子,见第1章第(11)节),也就是说,需要有(一般来说)可靠的机会,让一些可以标明的、可靠地服从的人,采取旨在特意为执行统治的一般法令和具体命令的行动。

行政管理班子对统治者(或统治者们)的服从,可能纯粹出自习俗,或者纯粹由于情绪,或者受到物质利害关系,或者受到思想动机(价值合乎理性)所约束。

这类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统治的类型。

在这里,在统治者和行政管理班子之间的结合,出自纯粹物质的和目的合乎理性的动机,就意味着像通常那样,结合的持久性比较起来不稳定。

一般还有其他的--情绪的或者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

在非日常的情况下,可能惟有这些动机是决定性的。

在日常生活中,习俗,除此而外,物质的即目的合乎理性的利益,主宰着统治者和行政管理班子的关系以及其他的关系。

然而,习俗或利害关系,如同结合的纯粹情绪的动机或纯粹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一样,不可能构成一个统治的可靠的基础。

除了这些因素外,一般还要加上加一个因素:对合法性的信仰。

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为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

勿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

但是,根据所要求的合法性种类的不同,服从的类型,为保证服从而确定的行政管理班子的类型,以及实施统治的特点,也是根本不同的。

第二权力政治权力与政治合法性

第二权力政治权力与政治合法性
第二讲 权力、政治权力与合法性
一、权力、权威与暴力 二、政治权力 三、合法与合法性
一、权力、权威与暴力 英语中的“权力”(power)一 词来自法语的pouvoir,后者源自 拉丁文的otestas或potentia,意指 “能力”(两者都源自动词 potere,即能够)。
权力的概念
学者的观点: 1、丹尼斯·朗(Dennis H.Wrong) :权力是某些人 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 2、罗伯特·达尔:权力就是使他人不得不按照 某种方式去做某事的能力; 3、马克斯·韦伯:权力意味着在社会关系中那 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4、伯特兰·罗素:权力是有预期地努力的结果。 比如,甲方拥有很多努力的结果,而乙方却拥有 很少,那么,前者就比后者拥有更多的权力。
权威的主体较多元,而合法性的主体一般是政府和政
治权力;
权威强调主体对客体的心理影响力(主体让客体自愿
做某事);合法性强调客体的心理认同(客体对主体 做某事的认可与支持)。(指向与向度不同、主动与 被动的区别)
例:当我们说某届政府很有权威,指的是它具有让民众心悦诚服做某事的能力 ;当我们说某届政府具有合法性一般是指民众对其施政的认同与支持。
3、政府可以从其良好政绩中获得合法 性 静态:国家政权必须具备与其职能相适 应的健全权力体系,包括机构和权力 设置的合理、法律体系的健全等。 动态:国家政权必须具备其权力运作所 需的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财政 能力、政策能力以及政府提供公共产 品的能力(国防、治安、经济发展与 公平分配)。
思考与讨论
权威,使他人自愿服从的能力。 2、权力主要体现在影响或控制他人的能力上, 而权威则主要体现在影响他人的正当性上。 3、权力主要体现为奖惩能力,它来自于某种 强力或操纵,具有强制的性质,而权威则主 要来自理性的说服力,具有非强制的性质。 3、从被影响的对象的行为动机和后果来看, 权力具有强制性,而权威对象的行为则是一 种自觉自愿的服从。

权力、权威、国家及政府

权力、权威、国家及政府


一、权力与权威;
二、国家; 二、政府。
一、权力与权威;
1、权力

权力是个体或群体使自己的利益和所关心的事情 (甚至当其他人抵制时也能)受到重视的能力。

权力意味着在一定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 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 立在什么基础之上。

宏观的权力即个体对整体的控制力。 ( 如人对世界 的控制力,通过向外探索获得)
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1.神权论;(托马斯· 阿奎那)
2.暴力论;(L· 龚普洛维奇) 3.契约论;(T· 霍布斯、卢梭)
4.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国家体制

1.共和国;
2.合众国;
3.王国;
5.公国;
4.联合王国;
6.大公国;


7.联合酋长国;
9.城国。
8.联邦;
三、政府



1.政府概念

微观的权力即个体对自身的控制力。 ( 人对于自身 存在和发展的控制能力,通过向内探索获得)

2、权威
权威是指一个政府对权力的合法使用。合法性指的是服从 政府权威的人对权威的认同。



权威就是对权力的一种自愿的服从和支持。
权威: 1. 使人信从的力量和威望; 2. 在某种范围里最有地 位的人或事物。 “权威效应”(蒸馏水实验)
宏观
泛指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通常所谓立法、行政与司法 机关。


中观
指国家权力中的行政机关。


微观
议会制国家中行政权力的核心——内阁


2.政府的基本特点
(1)公共性;
(2)合法性;

解释决策中的权威和合法性

解释决策中的权威和合法性

解释决策中的权威和合法性权威和合法性是决策过程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确定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权威决策是指一个有权势的个人或机构依据其职责和权力作出决策;而合法性决策则是指在法律和道德准则的框架下进行的决策。

本文将分析权威和合法性对于解释决策的重要性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影响。

一、权威性在决策中的作用权威性决策源于决策者的地位和资历,决策者拥有特定的知识和经验,以及较高的权力地位。

权威性决策能够有效地解决复杂的问题,并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在组织中,管理层的决策往往具有权威性,因为他们拥有专业知识和对组织业务的深刻了解。

权威性决策还可以提高组织内部的秩序和效率,因为员工会依据决策者的权威性去执行任务,减少决策执行的阻力。

然而,权威性决策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权威性决策容易造成决策者与下属之间的距离感和隔阂,降低组织内部的沟通效率。

其次,权威性决策可能限制了创新和灵活性,因为下属可能会变得过分依赖权威性决策者的指示和决策。

因此,在权威性决策的过程中,领导者应该积极倾听下属的意见,并鼓励员工参与决策,以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

二、合法性在决策中的作用合法性决策是基于法律和道德准则的决策过程,它强调了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合法性决策需要将决策与法律和道德原则相一致,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在组织中,合法性决策有助于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增强员工的信任和归属感。

同时,合法性决策也能帮助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然而,合法性决策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法律和道德准则并非不容置疑,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观点,这可能导致合法性决策的主观性和相对性。

其次,法律和道德准则的制定和执行存在时间和地域的差异,这使得合法性决策的界定和实践变得复杂。

因此,在合法性决策的过程中,决策者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尽量接近法律和道德准则的共识。

三、权威性与合法性的关系权威性和合法性在决策中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

政治权力与合法性

政治权力与合法性
4
➢ 权力与权利的区别
➢ 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 主体是特定的。
➢ 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 ➢ 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
5
➢ 权力的起源: ➢ 霍布斯: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
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下。 这种战争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 (《利维坦》)——政治权力是一种保卫 安全的权力。
亚里士多德:人天生是政治 的动物。
问题:人类的确存在合群性 的一面,但人群中产生出来 的领导与被领导就定含有政 治权力的成份呢?
伙伴群体中存不 存在政治权力?
12
为什么要政治权力?
2、心理学的解释:
米格拉姆的实验结果: 人天生就是融入群体 的需要和“群思”的 意思,天生就是传统 的服从者。
贩依宗教:宗教是一 套包括信仰、情感、 戒律和礼仪在内的复 杂体系,使人们在内 心树立起神圣化的辉 煌与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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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力与权威
20
21
➢ 权威的涵义: ➢ 1)权威是合法化或正当化的权力 ➢ 2)权威是排除了强制和交易成份的权力 ➢ 3)权威是一种反对者也内在服从和同意的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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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与权威的区别: ➢ 1)权力主要体现在影响或控制他人的能力上,而
权威则主要体现在影响他人的正当性上。 ➢ 2)权力主要体现为奖惩能力,它来自于某种强力
案例:墨索里 尼、希特勒等走上 政坛和控制社会的 方式。
颠峰时刻的希特勒
16
政治权力的总结
1、各种政治权力观都具有其合理性,也具有 其不足: 如:政治权力既是理性的,也是非理性的。 案例:美国开国之父们对美国政治制度的设 计过程体现了充分理性的精神,但他们在号 召人民起来争取独立运动过程中也存在着非 理性的因素。 2、政治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上:政治是目标, 权力是手段。政治的层次高于权力。 政治实践中的误解:争权夺利和政治腐败。 3、权力是赢得的,不是夺取的:合法性。

权力论_合法性合理性研究

权力论_合法性合理性研究

权力论_合法性合理性研究权力论:合法性合理性研究一、引言权力作为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一个国家或组织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权力的滥用和不合理运用也往往引发种种问题。

因此,对权力的掌握和运用需要建立在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

本文将探讨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分析其对社会的影响。

二、权力的合法性权力的合法性是指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和权力行使的合法性。

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通常是通过法律规定、宪法等形式来确立的,它赋予特定的机构或个人具备行使权力的基础。

例如,国家元首通过选举或继承合法地获得权力,并根据宪法和法律进行行使。

此外,权力行使的合法性还需要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法律程序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法性赋予权力信任和认可,使权力行使者具备责任感和约束力。

合法性的建立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秩序的维护。

相反,权力的非法性行使容易引发不公正和不稳定的情况,破坏社会秩序。

因此,权力的合法性是保障权力行使正确性和公正性的前提。

三、权力的合理性权力的合理性是指权力的行使要符合一定的原则和逻辑。

权力行使者在行使权力时需遵循合理的目标、方法和程序。

合理性使得权力行使者能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既定目标,并使行使过程能够被合理地辩解和解释。

权力合理性的核心是目标合理性。

权力行使者应当确保权力的行使目标符合社会公益和社会正义的原则,不能滥用权力为个人或特定群体谋取私利。

此外,权力行使的方法和程序也需要合理合法,以确保权力的行使过程公正、透明。

例如,决策的过程需考虑各方的权益和意见,确保充分的信息获取和权衡。

权力的合理性还要求权力行使者在权力范围内运用适当的权力,并保持适度和平衡。

过度的权力行使容易引发权力滥用、权威膨胀等问题,而权力缺乏行使则可能导致失效。

因此,权力的合理性是权力行使的一种约束和指导,有助于权力的平衡和稳定。

四、合法性和合理性对社会的影响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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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力:
简单说,权力就是一种可以主宰他物的工具;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事物的必然性,权力越大,这个度也就越高。

主体希望他人意志服从自我意志,希望去支配他人的行动,这就是权力欲——也是主体最根本的欲望。

意志要满足欲望,就要有满足欲望所具备的条件,这条件就是权力,权力就是实现欲望的工具。

什么是权力呢?古人说:“权,势也。

”广义地说,权力是下至基层工作岗位、上至高级领导职务为担负自身工作职责所赋予的相应的承办权、管理权和审批权,它表现在该不该办、何时办、怎么办等具体操作过程当中。

由于岗位、职级的不同,权力的大小也就不同。

领导有审批权、管理权,普通工作人员也有其操作权、承办权。

当然,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由于其管理范围较广、管理级别较高,其所赋的权力也就更大。

2、合法性:
通俗些说,就是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民俗良序相抵触,符合法定条款。

复杂的来讲,有关合法性的伦理学或政治学解释建立在一种二元论的思维模式之上,这种思维模式导致了古希腊哲学中的本体论追求,即探寻繁纷复杂、变幻不定的现象或表象背后单一的、永恒不变的“存在之存在”。

这种本体论追求在伦理学和政治学中表现为对“善”的追求,伦理学追求的是个人的善,政治学追求的是人群的善。

“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15]正是这种本体论追求导致对正义一类普通价值的信仰,形成了“自然”(physis)与“常规”(convention)相对立的自然法传统。

[16]由此为衡量现实的政治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提供了伦理学上具有普遍性的绝对标准,也为批判和改进现实的统治秩序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自然法提供了进行反省的有力动因,提供了检验现存制度的试金石和为保守和革命进行正当化的理由。

”[17]柏拉图的理想国正是将体现美德与知识(“美德即知识”)的哲学家作为政治秩序的维护者。

也正是在这种自然法传统中,亚里士多德提出划分政体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正义”。

“依绝对公正的原则来评断,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到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


3、权威:
简单说,权威就是某个人或部门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对该事物的影响力。

复杂的说,心理分析学家弗洛姆(E.Fromm),曾把权威区分为两种:一种是理性权威,一种是非理性权威。

兹分述如下:
1.理性权威。

依弗洛姆的解说,理性权威和真正的理想一样,代表个人生长与发展的目标。

在原则上,它绝不会与个人及个人的真正目的发生冲突。

理性权威的特色是:
(一)理性权威是靠一个人的才能建立起来的。

如果一个人被托以重任,他能把任务做得圆满成功,就自然获得他人的敬重,而树立起一种权威。

(二)它不需要假借某种神奇的特质,或任何非理性的威势来恐吓别人,借以获取别人的赞美。

(三)理性权威的表现,它对人是一种给予,不是一种剥削。

(四)理性权威不仅允许而且主动要求其属下经常提出质疑与批评。

(五)这种权威是时间性的,权威是否得到他人的认许,要靠它自身的成绩而定。

(六)它是建基在权威与属下相互信托的平等关系上,他们只因个人知识及技能的差别而有所不同而已。

1.理性——合法的权威。

这种权威是由任职者在一般法律制度之下发号施令,所以它的合法性并非倚靠个人的威望,而是来自法律的权威。

韦伯认为近代西方社会的政治形态的特色——官吏制度,就是这种权威最具体的表现。

2.传统的权威。

这种权威不是由在职者依据法律发号施令,而是完全依据个人传统上的身分而来。

虽然这种权威要受制于传统的秩序,但个人权威却往往在传统秩序之外,凭借个人的威望和地位行使其影响力。

现代化前期的世界,尤其是东方社会,就是传统权威的时代。

3.神圣英雄人物的权威。

依韦伯的说法,凡是救世主型的领袖——政治领袖、宗教先知、军事英雄,皆可列为神圣英雄人物,这类人物凭借个人的权威主张,有统御他人的合法权力。

所以此种权威,既不是基于法律权威,也不是来自传统的合法化的身分地位,而毋宁是,在某些方面与其中之一或两者公开冲突的。

这类权威所领导的救世主式的替天行道的社会运动,往往发生在历史上的非常时期。

韦伯所说的“理性——合法的权威”,与弗洛姆所说的“理性权威”相似;韦伯所说的“神圣英雄人物的权威”,与弗洛姆的“非理性权威”相似。

这类分法,都只是为了讨论上的方便而设计出来的“理想形态”(ideal type),因为落在具体的个人身上,没有一个理性权威能在每件事和每一时刻,他的表现都能符合理性标准。

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上代表一种理性的权威,可是他对政治的见解,以及对宗教问题的发言,或是在扮演其他角色时,就未必能代表理性的权威了。

同样地,也没有一个非理性权威,在他行为的每一方面都是非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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