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消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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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高层居民住宅楼,包括住宅区、公寓楼、酒店等各类居民住宅楼。

第三条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的目标是: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使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安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坚持防火从业人员专人负责,层层设置责任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当配备完善的防火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所有的防火设施都应当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六条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工作的实施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估应当通过居民大会、物业公司、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等机构来进行。

第二章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和机构第七条每栋高层居民住宅楼应当设立专门的防火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的防火管理人员,其职责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负责制定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二)组织开展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安全培训和演练;(三)监督检查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四)组织制定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逃生和疏散预案;(五)组织对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防火管理人员,并与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共同负责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章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设施和装备第九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自动报警系统;(三)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四)防烟排烟装置;(五)消防器材和消防器具。

第十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设施应当保持畅通和正常运行状态,防火设施的配备位置应当合理,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是为了确保住宅内的居民和财产的安全,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以下是针对高层住宅的消防规范要求。

1. 建筑结构设计要求高层住宅的建筑结构必须满足防火墙和隔离带的要求,以防止火灾的蔓延。

建筑材料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并且对于防火间距、防火门窗等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2. 消防通道和楼梯高层住宅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宽度的消防通道和楼梯,以便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疏散。

消防通道和楼梯必须保持畅通,并且没有任何阻挡物。

同时,还应配备适当的疏散指示标志,以引导居民的疏散方向。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必须配备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该系统应能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同时,还应建立有效的火警响应机制,确保火灾能够迅速得到处理。

4. 灭火设施和设备高层住宅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设施和设备。

其中包括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 防烟系统高层住宅应配备有效的防烟系统,以减少火灾时产生的烟雾对居民的伤害。

防烟系统应能够控制烟雾扩散,并为居民提供可逃生的通道。

6. 定期演练和培训高层住宅的居民应定期进行火灾疏散演练,以增强应急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此外,居民还应接受相关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7. 公共区域管理高层住宅的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间等,必须保持整洁,并且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同时,也禁止私拉乱接电线,避免电器设备引发火灾。

8. 灭火救援队伍高层住宅小区应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组织专门的灭火救援培训,以便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快速响应,并提供应急救援。

总之,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是为了保护和防止火灾对住宅和居民的伤害。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范要求,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2024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2024

引言: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对社会和环境的危害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继续探究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的相关内容,包括建筑材料选择、建筑结构防火设计、疏散通道设计、消防设备配置和火灾隔离措施等。

正文:1. 建筑材料选择1.1 火阻性能要求:根据国家标准,高层住宅的外墙、屋面和立面采用耐火建筑材料,对其火阻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过相关测试认证。

1.2 防火涂料使用:高层住宅内部墙面和天花板等可以使用防火涂料进行加固,增加其耐火性能,从而延缓火势蔓延的速度。

1.3 阻燃材料选用:在高层住宅的装修材料中,应选择具有阻燃性能的材料,如阻燃地板、阻燃墙纸等,减少火灾发生和蔓延的可能性。

2. 建筑结构防火设计2.1 隔墙设计:高层住宅中的隔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功能,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材料,并经过相应的测试认证。

2.2 结构防火涂料: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应使用防火涂料进行加固处理,提高结构的耐火性能,从而保证建筑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性。

2.3 防火门窗设计:高层住宅中的门窗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门窗,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并确保人员疏散的通道畅通无阻。

3. 疏散通道设计3.1 疏散楼梯设计:高层住宅应设置足够的疏散楼梯,且楼梯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人员疏散时的迅速性和安全性。

3.2 疏散通道的防烟设计:高层住宅的疏散通道应设置防烟门、防烟堵板等设施,以减少烟雾对人员疏散的影响,保障逃生通道的畅通。

3.3 疏散标识和照明:在高层住宅的疏散通道中应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标识和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以便人员快速找到逃生路线。

4. 消防设备配置4.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层住宅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4.2 灭火器的配置:高层住宅内应设置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方便居民在初期火灾阶段进行扑救,保障火灾未形成大范围蔓延。

4.3 火灾报警系统:高层住宅的每个房间都应配备火灾报警器,并与整栋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相连接,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并报警。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高层住宅已经成为现代城市中常见的住宅形态。

由于其独特的建筑结构和人员密集的特点,高层住宅设计时需要特别注意消防安全。

本文将从消防规范的要求、消防设计的内容和建筑材料的选择等方面进行说明,以确保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

一、消防规范的要求1.建筑结构:建筑结构应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保持稳定,并且不会引发大面积的火灾蔓延。

高层住宅通常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这些结构可以在火灾发生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2.防火分隔:高层住宅应设置防火分隔,将建筑内部划分为多个相互独立的火灾防控区域。

防火分隔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消防标准,能够有效阻止火势的传播和蔓延。

3.疏散通道:高层住宅宜设置多个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疏散通道的朝向、宽度和疏散距离等都需要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4.灭火设施:高层住宅应配备灭火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这些设施应设置在易燃易爆物质存放区或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以快速控制火势。

二、消防设计的内容高层住宅的消防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场景模拟:通过火灾场景模拟,确定火灾可能发生的地点和火势的蔓延情况,从而制定相应的消防预案。

2.疏散设计:根据高层住宅的平面布局和湿式、干式疏散通道的位置,确定疏散通道的宽度、数量和朝向等。

3.防火分隔设计:根据高层住宅的功能分区和使用性质,确定不同防火分隔的要求,如防火墙、防火门等。

4.灭火设施布置:根据高层住宅的使用性质和火灾风险,确定适当的灭火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布置位置。

5.消防控制室设计: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对火灾报警、灭火系统等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

三、建筑材料的选择高层住宅的建筑材料选择也是消防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下是几个常见建筑材料的消防性能要求:1.外墙材料:外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以防止外墙火灾的蔓延。

2.楼梯和走廊:楼梯和走廊的地板、墙面和天花板应采用防火材料,以延缓火势的蔓延。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为确保高层居民住宅楼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1. 管理机构与职责1.1 成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高层居民住宅楼应成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防火管理工作。

机构应包括防火安全管理委员会、防火管理办公室等。

1.2 明确防火管理职责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应明确各级职责,包括楼长、单元长、楼层长等,负责本楼、单元、楼层的安全管理。

2. 防火宣传教育2.1 防火知识宣传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防火意识。

2.2 防火演练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居民火灾应对能力。

3. 火灾预防3.1 火灾危险源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火灾危险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占用消防设施。

3.2 电器设备管理居民应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定期检查电器设备,防止老化。

3.3 火源管理居民应遵守火源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居民住宅楼内吸烟、使用明火。

4. 火灾应急处理4.1 火灾报警发现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向防火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4.2 火灾扑救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居民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报告消防部门。

4.3 人员疏散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居民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 防火设施与管理5.1 消防设施配置高层居民住宅楼应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5.2 消防设施检查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则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附则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防火安全管理机构所有。

其他是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的详细文档示例,供您参考。

为确保高层居民住宅楼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1. 管理机构与职责1.1 成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高层居民住宅楼应成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防火管理工作。

高层住宅防火规范

高层住宅防火规范

高层住宅防火规范高层住宅防火规范为了保障居民安全和财产安全,高层住宅防火规范对高层住宅的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配置和平时使用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以下是高层住宅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建筑设计要求(1)高层住宅应符合消防法规定的建筑消防技术要求,并依法获得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2)高层住宅的建筑结构应满足抗火等级的要求,防火隔离墙、防火门等防火构件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3)高层住宅应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和楼梯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且通道和楼梯的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2.施工要求(1)高层住宅的施工过程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严禁在违反消防法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2)高层住宅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材料及施工工艺要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3)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测其使用效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3.设备配置要求(1)高层住宅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及时发现火灾并向住户发出警报。

(2)高层住宅应配置稳定可靠的防火门和防火门窗,以隔离烟雾和火焰的传播。

(3)高层住宅应配备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箱、消防水泵和消防栓等设备,以及消防水带和灭火器等消防工具。

(4)高层住宅应配备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5)高层住宅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独立式烟感报警器,以迅速控制火灾扩散并提醒住户疏散。

4.平时使用要求(1)高层住宅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的用途。

(2)高层住宅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保持疏散通道和楼梯畅通。

(3)高层住宅内不得在阳台、楼道和公共区域设置私人烧烤用具或自制火器。

(4)高层住宅内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升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总之,高层住宅防火规范的出台,提高了高层住宅的防火安全性能,保障了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大于33层住宅消防要求

大于33层住宅消防要求

大于33层住宅消防要求
1.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2. 高层建筑应设有独立的消防水源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

3. 高层建筑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高层建筑的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道、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5. 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应设置在易于疏散的地方,楼梯间应设有足够的疏散宽度和疏散出口。

6. 高层建筑的外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7.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8. 高层建筑应设有专门的消防控制室,配备专业的消防管理人员。

9. 高层建筑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0. 高层建筑应制定详细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层居民住宅楼的火灾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包括住宅楼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业主、住户、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火灾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五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对防火安全要求高于普通建筑。

第六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建筑材料应当选用符合阻燃等级要求的材料,建筑结构应当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第七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室内隔墙、楼梯通道、防火门等部位应当采用防火材料和防火构件,确保火灾发生时的安全疏散通道。

第八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应当设计合理、布局合理,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带、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防报警系统等。

第九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电气设计应当符合电气安全标准,电线电缆应当敷设整齐,安装标志清晰的漏电保护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住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在楼道、走廊、电梯间等公共通道内乱堆乱放杂物,以免影响火灾疏散通道。

2. 不得在电梯内丢弃烟蒂等可燃物,防止引发火灾。

3.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变电力设施,确保电气安全。

4. 不得擅自在住宅楼内设置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责任:1. 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火灾防范意识。

2. 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住户的火灾应急逃生能力。

第十二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定期巡查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 协助业主开展火灾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 接受相关技术培训,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7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4.2.1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2.1的规定。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表4.2.1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缘算起。

4.1.8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3 消防车道4.3.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4.3.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4.3.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3.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3.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4.3.7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6.1 一般规定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得公共建筑。

2.裙房: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

3.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4.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得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5.十层到十八层的住宅为二类,十九层到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为一类。

6.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7.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的除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7.1.一个厅或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

7.2.一个厅或室的安全出口不宜少于两个。

7.3.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4.幕布和窗帘应采用应阻燃处理的织物。

8.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通道。

当设置环形消防通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通道,当建筑的沿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超过220米,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通道。

9.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10.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一类:1000m2二类:1500m2地下室:500m211.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置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到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室内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垃圾斗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12.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0h,乙级应为0.9h,丙级应为0.6h;13.防火门应为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14.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俩个。

特殊情况除外。

15.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高层居民住宅楼的安全,遵循科学、综合、预防、维护的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高层居民住宅楼,旨在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高层居民住宅楼业主、居民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共同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本规则的执行机构为高层居民住宅楼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本规则的具体实施时,应同时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六条本规则的修订,应经高层居民住宅楼业主委员会通过。

第七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高层居民住宅楼业主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的管理第一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配备并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二条管理人员应确保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并及时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和障碍物。

第三条消防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方法应妥善保管,操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制定消防设备维护、检查和使用的计划,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每层楼的消防设备和防火器材应明确标识和标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住户和工作人员的火灾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第一条高层居民住宅楼业主委员会应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定期检查住户单位的火灾隐患。

第二条火灾隐患排查包括电器设备的使用、电线电缆的布线、防火门和消防通道的封闭情况等。

第三条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通知住户进行整改,需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有相关记录,整改情况应及时跟进。

第四条高层住宅楼应严禁在过道、楼梯间堆放易燃材料,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第五条禁止未经许可在高层住宅楼内使用明火,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电缆。

第六条高层住宅楼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住户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工作汇报。

第四章: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第一条高层居民住宅楼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组织疏散和灭火。

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规范

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规范
2020年,某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内外夹攻 的方式成功扑灭火源。
2021年,某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消防部门迅速出警,采取云梯救援的方 式成功疏散被困居民。
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
某高层住宅楼制定严格的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 检查和演练,有效预防火灾事故
的发生。
某高层住宅楼建立完善的消防设 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
消火栓
在楼道、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设置消火栓,配备 水枪和水带。
水泵
启动水泵,提供消火栓所需的水压和水量。
消防水带
连接消火栓和水枪,确保水源能够顺利到达火灾 现场。
防烟排烟系统
排烟口
在楼梯间、前室等关键区域设置排烟口,排除火灾产生的烟雾。
送风口
向关键区域送入新鲜空气,确保疏散通道的空气质量良好。
排烟机
启动排烟机,强制排除烟雾,降低火灾对逃生通道的影响。
安全疏散与逃生设施
疏散楼梯
设置宽敞、明亮的疏散楼梯,确保住户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逃生门
安装防火门,确保逃生通道的畅通无阻。
应急照明
在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关键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具,确保疏散过程 中视线清晰。
04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0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03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高层住宅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 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 消防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 任。
03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01
02
03
火灾探测器
安装烟雾、火焰探测器, 实时监测火情并发出警报 。

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 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 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建筑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0.8.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3.0.8.2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3.0.8.3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0.9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构造防火和防烟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层居民住宅楼的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并得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物业公司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检查。

第三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楼内消防水源以及灭火器等设备应随时保持运行正常。

第四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住户应保持楼道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随意摆放杂物。

楼道内的灯具和逃生指示标志应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住户不得擅自安装燃气、电线、电表等应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的设施。

如确需安装,应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经相关专业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施工。

住户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住户不得在高层居民住宅楼内违规使用明火,如烧烤、焚烧物品等。

严禁在楼道、垃圾房、电梯间等地点乱扔烟蒂和其他易燃物品。

第七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住户应定期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掌握火灾发生时的自救逃生知识和方法,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住户应保持通信设备的畅通,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报警。

第九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住户应定期检查自家的电器设备、燃气设施等安全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十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住户应注意居家安全,不得随意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危险物品。

在离开家时,应关闭电器设备、燃气阀门等,并确保门窗关闭牢固。

第十一条:在高层居民住宅楼内发生火灾时,住户应立即使用楼内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进行初期灭火,同时组织家人及时撤离楼宇,尽快报警和求助。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住户,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勒令整改、警告、限制使用公共设施等。

第十三条:对于因住户违规行为导致的火灾事故,物业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超高层住宅 消防要求

超高层住宅 消防要求

超高层住宅消防要求超高层住宅是指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其消防要求相对一般住宅建筑更为严格和复杂。

下面将从消防设计、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等方面介绍超高层住宅的消防要求。

一、消防设计要求建筑防火分区超高层住宅建筑需要进行严格的防火分区设计,将建筑按照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程度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一般而言,超高层住宅建筑可划分为公共区域、居住区域、设备区域等,不同区域之间设置防火分隔墙和防火门,以防止火灾蔓延。

安全疏散设计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是消防设计的重点。

根据建筑高度和楼层面积,计算确定人员密度和疏散宽度,保证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宽度、距离等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

防烟排烟设计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烟排烟设计也是关键之一。

在设计中,应采用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排烟口和排烟管道,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除有毒烟雾,防止火灾蔓延和人员伤亡。

灭火系统设计超高层住宅建筑的灭火系统设计需要考虑到建筑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根据不同区域的火灾特点和危险程度,选择合适的灭火系统进行设计。

二、消防设施要求消防设施配备超高层住宅建筑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等。

这些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消防通道设施超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通道设施包括消防楼梯、消防电梯、消防通道等。

这些设施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占用。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人员疏散和救援。

灭火器材配备超高层住宅建筑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器等。

这些灭火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应急照明设备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应急照明设备是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逃生的关键设施之一。

应急照明设备应设置在通道、楼梯口等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住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高层住宅在提供更多居住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层住宅的设计必须严格遵循消防规范。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高层住宅的定义。

一般来说,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被称为高层住宅。

由于其高度较高,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的难度较大,因此消防设计至关重要。

在高层住宅的消防设计中,防火分区的划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

根据规范,高层住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1500 平方米。

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面积可适当增加。

合理划分防火分区能够有效地控制火灾的蔓延范围,为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争取时间。

疏散楼梯是高层住宅中人员疏散的主要通道。

高层住宅应至少设置两部疏散楼梯,且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楼梯的宽度和疏散距离也有严格的规定。

一般来说,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 11 米,疏散距离应根据建筑的高度和类型进行计算,以确保人员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疏散到室外。

消防电梯是高层住宅消防设计中的重要设施。

当建筑高度超过 33 米时,应设置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等功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将消防队员和救援设备送达火灾现场。

消防电梯的数量应根据建筑的面积和人数确定,且应在每层设置停靠。

防火门窗在高层住宅的消防设计中也起着关键作用。

防火门应能自行关闭,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在疏散楼梯间、前室、管道井等部位应设置相应等级的防火门。

防火窗应采用不可开启的窗扇或具有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功能。

消防设施的配置是高层住宅消防设计的核心内容。

高层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室内消火栓应保证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 10 米。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建筑的用途、面积等因素进行设计,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喷水灭火。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高层住宅消防规范是指在高层住宅建筑中,为了保障人们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需要遵守的一系列消防安全规定。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建筑设计要求:1. 塔楼高度:高层住宅建筑的塔楼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00米,超过这个高度需要进行特殊防火设计;2. 逃生通道:高层住宅建筑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确保居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3. 防火分区: 高层住宅建筑应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每个分区之间应有防火墙或其他防火隔离措施,以防止火势蔓延;4. 灭火系统:高层住宅建筑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和火灾报警系统等设备,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控制和报警;5. 防排烟系统:高层住宅建筑内应设置防排烟系统,确保烟雾及时排出,减少烟气对人体的威胁;6. 电气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电气系统应符合国家规定,采用防火电线、可靠的配电设备和过载保护装置,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二、消防设施维护要求:1. 疏散通道: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和垃圾;2. 灭火器材: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充装,并放置在易见、易取的位置;3. 消防设备:高层住宅建筑内的消防设备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 消防通道: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通道门不得锁闭,消防车辆进入通道不受阻碍;5. 系统维护:高层住宅建筑内的消防设施系统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6. 常规演练:高层住宅建筑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三、消防意识和教育要求:1. 居民宣传: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管理人员应对居民进行火灾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2. 学校教育:高层住宅建筑附近的学校应将火灾防护纳入学生的安全教育课程中,提高学生的火灾防范意识;3. 消防培训:高层住宅建筑的员工和物业管理人员应接受消防培训,提高其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高层住宅的消防标准

高层住宅的消防标准

高层住宅的消防标准一般高层小区要有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火栓等。

1、防火间距,一般来说住宅区内考虑到日照的因素,南北向间距较大,主要造成防火间距不足的大多是东西相邻建筑。

大致上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相邻住宅楼之间防火间距不足。

防火间距不足6米的多层相邻住宅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居住建筑成组布置的相关条文,即6层以下、总占地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的相邻建筑,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4米进行设计,也可采用相邻较高面外墙设置防火墙的办法。

二是住宅楼与沿街商业用房之间垂直毗邻布置,间距一般只有1—2米,这类建筑除了将相邻较高面设计为防火墙外,还应考虑内角外墙上相邻的门窗洞口的间距不应小于4米的要求。

三是单体或连排式别墅之间防火间距不足,这种情况也可对照居住建筑成组布置的条文,使间距不小于4米,否则相邻较高外墙应设计为防火墙。

四是高层住宅与多层住宅防火间距不足,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方法,当多层住宅相邻面外墙为防火墙,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4米;当高层住宅相邻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但考虑到居住建筑的通风和采光,以上两种方法实施难度都较大,实用性较差。

2、消防车道,小区内应布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形成环状,宽度不应小于3.5米,至少有两个与小区外道路相通的出入口,出入口的净高和净宽都不应小于4米。

对于多层住宅应保证至少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除此之外车道的转弯半径、车道上的管线情况、车道下的耐压能力也行。

3、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是每个住宅小区都必须具备的基础消防设施,设置的数量应能保证每幢建筑都在其保护半径以内,位置应设在消防车道旁,特别要注意的是DN100或DN150的主出水口应朝向消防车道,以便于消防车取水。

应杜绝将室外消火栓设在绿岛中央或无消防车道处的情况。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版)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裙房skirt building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2.0.2 建筑高度building altitude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2.0.3 耐火极限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 不燃烧体non—combustible component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5 难燃烧体hard—combustible component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6 燃烧体combustible component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

高层住宅消防规范高层住宅消防规范1. 引言本旨在确保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高层住宅建设、使用、维护中,必须遵守消防规范,严格落实消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 规范合用范围本规范合用于高层住宅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阶段,以及维护、管理和日常消防工作。

3. 建造设计与布局3.1 楼梯和疏散通道的规划与设计3.1.1 楼梯的数量、宽度和位置确定3.1.2 疏散通道的宽度、高度和布置3.1.3 设想火灾疏散摹拟,确保疏散通道的合理设计3.2 消防电梯的设置3.2.1 活动楼梯旁设置消防电梯3.2.2 消防电梯的尺寸、装饰和功能要求3.3 防烟措施的规划与设计3.3.1 楼层间隔烟防护3.3.2 防烟楼梯间和防烟出口的设置3.3.3 高层住宅内部区域的防烟设计4. 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与配置4.1 火灾报警探测器的选择和安装4.1.1 确定火灾报警探测器的类型4.1.2 火灾报警探测器的布置与设置4.2 灭火设施的规划和配置4.2.1 确定灭火器材种类和数量4.2.2 灭火设施的布置与设置4.3 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4.3.1 确定火灾报警控制室的位置和规模4.3.2 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与监控5. 应急疏散与救援5.1 火灾逃生预案的制订5.1.1 确定火灾预案的内容和程序5.1.2 进行火灾逃生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5.2 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5.2.1 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出口的标识5.2.2 配备应急照明、呼吸器和其他救援设施5.3 建立应急疏散组织与培训5.3.1 确定应急疏散组织的职责和人员5.3.2 进行应急疏散与灭火培训6. 日常维护与管理6.1 检查与维护消防设施6.1.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6.1.2 维修和更换消防设施中的损坏部件6.2 定期清理通道与出口6.2.1 确保通道和出口无障碍,保持畅通6.2.2 清理通道和出口上的堆积物和阻塞物6.3 定期检查火灾报警系统6.3.1 检查火灾报警探测器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6.3.2 确保火灾报警系统的及时响应和准确性7. 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高层住宅消防设备配置表附件2:火灾报警系统示意图附件3:消防逃生平面图8.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建造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建造行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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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7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
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4.2.1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2.1的规定。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表
4.2.1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缘算起。

4.1.8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3 消防车道
4.3.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00m。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4.3.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4.3.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
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3.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
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3.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4.3.7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1 一般规定
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

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3A 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6.1.4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 6.1.5的规定。

安全疏散距离表
6.1.5
6.1.6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1.50倍水平投影计算。

6.1.7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6.1.8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6.1.9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 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个不小于1.00m计算。

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 6.1.9的规定。

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m) 表6.1.9
6.1.10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单面布置房间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6.1.12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1.12.2房间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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