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讲述
170825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
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颁布时间:20170825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为便于企业选择参比制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把《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所附289个品种的原研企业药品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供企业选择参比制剂时参考。
清单分为已在中国境内上市和未在中国境内上市两类。
建议企业按以下顺序选择其一作为参比制剂备案:(一)原研药品:进口原研药品、经审核确定的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药品、未进口原研药品;(二)在原研企业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可选择美国、日本或欧盟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药品。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建议企业按照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研究,未备案的无需再备案;对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存疑的,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公开审议,并公开审议结果。
二、企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参比制剂全部向社会公开。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公布参比制剂的品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后区别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一)可以确认符合参比制剂条件的;(二)存疑的;(三)明显不符合条件的。
对于(二)(三)两种情况是否继续进行研究或重新选择参比制剂,由企业自主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企业自行从境外采购的参比制剂产品,在提交一致性评价资料时需提供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等材料,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证明所用参比制剂是标明企业的产品。
企业发现所使用的参比制剂产品为假冒产品的,应终止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已申报的,应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报告并撤回一致性评价申请,视情况免于责任;监管部门发现企业使用的参比制剂产品为假冒产品的,应及时通报相关企业,终止审评审批;已批准上市的要撤销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开信息,责成企业作出解释并根据情况立案调查。
化学药口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
化学药口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1.药物成分及品质控制药物成分是估计仿制药与原研药是否一致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需要提供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药物成分分析结果。
该分析结果应包括药物的主要成分、杂质水平和纯度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药物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流程等相关数据。
2.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是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方面是否一致的重要手段。
申报资料中需要提供针对仿制药和原研药的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结果。
该结果应包括药物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和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等信息。
3.临床效果评价临床效果评价是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临床上治疗效果是否一致的重要手段。
申报资料中需要提供针对仿制药和原研药的临床研究结果。
该结果应包括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安全性、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与仿制药和原研药相关的其他临床数据,例如在真实世界中的使用情况和后续研究的结果等。
4.质量控制与生产技术仿制药的质量和生产技术是确保与原研药一致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申报资料中,需要提供仿制药所采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生产技术。
该资料应包括药物的原料药选择、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等信息。
5.不良反应和风险评估仿制药的不良反应和风险评估是对药物安全性的重要考量。
在申报资料中,需要提供对仿制药和原研药的不良反应和风险评估结果。
此外,还需要提供仿制药在上市后的监测结果和安全性评估等信息。
以上是化学药口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指导文件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申报时,还需根据具体要求进行相应的准备和提交。
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评价申报资料要求
变化)及相关的支持性验证研究,包括生产工艺变更的基本思路、
试验设计、考察指标和方法、试验结果等,以及与原研药或参比
制剂的比较研究情况,批量放大过程中的调整等。
汇总研发过程中代表性批次(应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研究批、
中试放大批、工艺验证批等)的样品情况,包括:批号、生产时
间及地点、批规模、用途(如用于稳定性试验或生物等效性试验
说明再评价品种具体的已上市信息。包括剂型、规格、批 准时间(批准文号)、执行标准、标准号、有效期等内容,并提 供相关的证明性文件。
简要说明本再评价品种自批准上市以来的生产销售、相关 变更及质量稳定性情况,相关变更提供最新有效证明性文件。
3.自评估报告 申请人应对此次一致性评价具体内容的相关研究进行全面 论述。结合每项研究内容,对处方工艺研究、关键步骤和中间体 的控制、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分析,重点针对与参比制剂一致 性相关的质量研究情况、体内评价研究结果等的分析,提出对本 品种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的综合评价结果。 申请人应保证该品种研发过程及结果和申报资料的科学性、 完整性和真实性。 4.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 本品种的临床使用情况,主要不良反应,收集历年来生产企 业统计的不良反应反馈情况,对于治疗窗狭窄的药物说明临床治 疗安全窗口指数。 5.最终确定的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情况
8.3.2.(3.2.P.3.2)批处方
以表格的方式列出典型生产规模产品的批处方组成,列明各
成分执行的标准。如有过量加入的情况需给予说明并论证合理性。
对于处方中用到但最终需去除的溶剂也应列出。
表 XX:典型生产批的处方
成分
用量
过量加入 作用
执行标准
工艺中使用并最终 去除的溶剂
8.3.3.(3.2.P.3.3)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 (1)工艺流程图:以单元操作为依据,提供完整、直观、 简洁的工艺流程图,其中应涵盖工艺步骤,各物料的加入顺序,
仿制药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整理内容
仿制药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整理内容药物仿制研究是涉及药物开发的复杂过程,其申报资料需要包括一系列详细的信息,以确保药物的质量、有效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药物仿制研究申报资料的一般内容,这些内容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1.项目概述:•项目的背景、目标和重要性。
•仿制药研究的动机和意义。
2.项目计划和时间表:•研究的整体计划,包括各个阶段的时间表。
•预计的研究周期和里程碑。
3.研究设计和方法:•药物的化学结构和特性。
•制备方法和工艺流程。
•质量控制和分析方法。
4.药物效应和机制:•药物的预期疗效和作用机制。
•对目标疾病或症状的治疗效果。
5.生产和制造:•药物的批量生产和制造计划。
•生产工艺的规范和控制措施。
6.质量控制和检测:•药物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质量控制方法和检测手段。
7.非临床研究:•药物在体外和体内的评价结果。
•动物试验的设计和结果。
8.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的设计和计划。
•试验的伦理委员会批准和患者知情同意书。
•临床试验的初步结果和安全性评估。
9.安全性和毒理学评估:•药物的毒性和安全性评估结果。
•对动物和人体的毒理学研究。
10.知识产权:•仿制药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情况。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策略。
11.项目预算和资源:•项目所需的经费和资源预算。
•资金来源和分配计划。
12.研究团队:•主要研究人员的简历和资质。
•研究团队的组织结构和协作计划。
这些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的申报资料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药物仿制项目和相关法规进行调整。
在准备资料时,建议遵循国家或地区的药物研发指南和法规,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机构的指导和审核。
2.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化药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研究资料信息汇总表(研究综述部分)一、目录1.1 品种概述,简述原研产品情况)1. 1.2批准及上市情况1. 1.3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1. 1.4最终确定的处方、工艺及标准情况1. 1.5生物药剂学分类1.2 剂型与产品组成(CDE格式为1.3 产品再评价研究(参照CDE资料“产品开发”)1.3.2 制剂的再研发(相对处方、工艺有改变的品种),详述具体内容),详述具体内容)1.4 生产(参照CDE资料,删去与注射剂相关的叙述)1.4.6 临床试验/BE试验样品的生产情况1.5 原辅料的控制1.6 包装材料(基本同,考虑容器主要指注射剂,暂不在题目中强调)1.6.1 包装材料类型1.6.2 选择依据1.7 质量控制(基本同CDE资料1.7.1 质量标准1.7.2 分析方法1.7.3 分析方法的验证1.7.4 批检验报告1.8 对照品1.9 稳定性(参照CDE资料“1.10 参比制剂1.11 体外评价,例如杂质分析、晶型等)1.12 体内评价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样品处方及生产规模不同规格产品的生物等效性试验情况生物等效性试验设计与实施试验受试者方案偏离安全性评估试验结果生物样本分析测定分析方法验证质量保证1.12.2 临床有效性1.13 综合评价1.14 参考文献1.15附件二、信息汇总表正文及撰写要求1.1 品种概述1.1.1 历史沿革说明同品种原研产品上市背景信息,包括品种治疗领域、国内外上市情况、立题的合理性分析。
提供包括原研药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以及被仿制药的质量概况或文献资料来论证本品剂型、处方组成、生产工艺、包装材料选择和确定的合理性。
1.1. 2 批准及上市情况介绍产品INN名、通用名、商品名等名称批准以及上市后变更情况。
说明再评价品种具体的已上市信息。
包括剂型,规格,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执行标准、标准号、有效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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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DCS分类
……
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简称BCS,是按照药物的水溶性和肠道渗透性对其进行分 类的一个科学架构。 第一类:高溶解性、高渗透性 第二类:低溶解性、高渗透性 第三类:高溶解性、低渗透性 第四类:低溶解性、低渗透性
(二)药学研究资料 7.(2.3.P)制剂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撰写要求(见本附件所附《制剂CTD格式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提供 制剂药学研究的主要信息综述资料,并提供电子版。 8.(3.2.P)制剂药学申报资料 8.1.(3.2.P.1)剂型与产品组成 (1)说明具体的剂型,以表格的方式列出单位剂量产品的处方组成,列明各成分在处方中 的作用,执行的标准。如有过量加入的情况需给予说明。对于处方中用到但最终需去除的溶 剂也应列出。 成分 用量 过量加入 作用 执行标准
成分 用量 过量加入 作用 执行标准
工艺中使用到并 最终去除的溶剂
8.3.3.(3.2.P.3.3)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 (1)工艺流程图:以单元操作为依据,提供完整、直观、简洁的工艺流程 图,其中应涵盖工艺步骤,各物料的加入顺序,指出关键步骤以及进行中间 体检测的环节。 (2)工艺描述:以目前生产的最大批量(或改变处方后的注册批)为代表, 按单元操作过程描述工艺(包括包装步骤),明确操作流程、工艺参数和范 围。在描述各单元操作时,应关注各关键步骤与参数。如原辅料的预处理、 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装材料的清洗、原辅料的投料量(投料比)等。 生产工艺表述的详略程度应能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申报的生产工艺可以 完整地重复生产过程,并制得符合标准的产品。 (3)主要的生产设备:列表提供本品的实际生产线的主要生产设备的相关 信息,如型号、操作原理、规格、正常的批量范围、生产厂、用于的工艺步 骤等,并说明与现有最大批量的匹配性。示例如下:
化药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指导原则
附件2化药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研究资料信息汇总表(研究综述部分)一、目录1.1 品种概述1.1.1历史沿革(介绍产品的历史沿革,简述原研产品情况)1. 1.2批准及上市情况1. 1.3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1. 1.4最终确定的处方、工艺及标准情况1. 1.5生物药剂学分类1.2 剂型与产品组成(CDE格式为2.3.P.1)1.3 产品再评价研究(参照CDE资料“3.2.P.2 产品开发”)1.3.1处方组成1.3.1.1原料药1.3.1.2辅料1.3.2 制剂的再研发(相对处方、工艺有改变的品种)1.3.2.1处方再研发(如有处方改变,详述具体内容)1.3.2.2生产工艺再研发(如有工艺改变,详述具体内容)1.4 生产(参照CDE资料3.2.P.3,删去与注射剂相关的叙述)1.4.1生产商1.4.2批处方1.4.3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1.4.4关键工艺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1.4.5工艺验证和评价1.4.6 临床试验/BE试验样品的生产情况1.5 原辅料的控制1.6 包装材料(基本同3.2.P.2.4包装材料/容器,考虑容器主要指注射剂,暂不在题目中强调)1.6.1 包装材料类型1.6.2 选择依据1.7 质量控制(基本同CDE资料3.2.P.6制剂的质量控制)1.7.1 质量标准1.7.2 分析方法1.7.3 分析方法的验证1.7.4 批检验报告1.7.5杂质谱分析1.7.6质量标准制定依据1.8 对照品1.9 稳定性(参照CDE资料“3.2.P.7稳定性”)1.9.1稳定性总结1.9.2后续稳定性承诺和稳定性方案(针对有处方和生产工艺改变的品种)1.9.3稳定性数据1.10 参比制剂1.10.1参比制剂的选择1.10.2基本信息1.10.3质量考察1.10.4溶出曲线考察1.10.5溶出曲线长期稳定性考察1.11 体外评价1.11.1质量一致性评价1.11.1.1国内外质量标准收载情况比较(含国内外药典标准、橙皮书等)1.11.1.2关键质量属性研究(影响一致性评价的关键参数,例如杂质分析、晶型等)1.11.1.3参比制剂与被评价制剂的检验结果1.11.2溶出曲线相似性评价1.11.2.1体外溶出试验方法建立(含方法学验证)1.11.2.2不同溶出仪之间结果差异考察1.11.2.3批内与批间差异考察1.11.2.4溶出曲线相似性比较结果1.12 体内评价1.12.1生物等效性(按CDE相关资料要求提供)1.12.1.1 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样品处方及生产规模1.12.1.2 不同规格产品的生物等效性试验情况1.12.1.3 生物等效性试验设计与实施1.12.1.4 试验受试者1.12.1.5 方案偏离1.12.1.6 安全性评估1.12.1.7 试验结果1.12.1.8 生物样本分析测定1.12.1.9 分析方法验证1.12.1.10 质量保证1.12.2 临床有效性1.13 综合评价1.14 参考文献1.15附件二、信息汇总表正文及撰写要求1.1 品种概述1.1.1 历史沿革说明同品种原研产品上市背景信息,包括品种治疗领域、国内外上市情况、立题的合理性分析。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场主文件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场主文件药物的仿制是指在原研药专利保护期满后,其他企业根据原研药的技术文献和数据,研究和开发类似的药物。
为了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一致,需要对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本文将详细介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现场主文件。
一、文件目的和适用范围现场主文件的目的是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操作方法和流程,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该文件适用于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过程。
二、评价单位和组织结构评价单位应为具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医药研究机构。
组织结构包括评价组长、技术专家、质量控制人员、数据分析人员等。
三、质量一致性评价1.材料准备:评价前需要准备好原研药和仿制药的技术文献、药物制剂等样品,并确保样品的安全保存。
2.质量分析:通过对样品的外观、理化指标、溶出度等进行测试分析,评估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质量是否一致。
3.化学药物研究:对两者的药物成分及含量进行分析,确保仿制药的化学成分与原研药一致。
4.质量控制:对仿制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验证,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四、疗效一致性评价1.临床试验设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指南,制定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临床试验方案。
2.试验执行:进行多中心、多地点的临床试验,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3.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临床试验的数据,并根据统计学原理进行分析,评估仿制药与原研药在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一致性。
4.结果评价: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药效方面的一致性,判断仿制药是否具有与原研药相当的疗效。
五、文档管理和归档评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评价方案、实验记录、数据分析结果等,应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质量管理和质量验证评价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评价过程中的所有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定期进行质量验证,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七、问题处理和质量改进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应及时记录,并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评价工作的持续改进。
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
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一、申报资料项目(一)概要1.历史沿革2.批准及上市情况3.自评估报告4.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5.最终确定的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情况6.生物药剂学分类(二)药学研究资料7.(2.3.P,注:括号内为CTD格式的编号,以下同)制剂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8.(3.2.P)制剂药学申报资料8.1.(3.2.P.1)剂型与产品组成8.2.(3.2.P.2)产品再评价研究8.2.1.(3.2.P.2.1)处方组成8.2.2.(3.2.P.2.2)制剂再研发(适用于处方、工艺有改变的品种)8.2.2.1.(3.2.P.2.2.1)处方再研发8.2.2.2.(3.2.P.2.2.2)工艺再研发8.3.(3.2.P.3)生产信息8.3.1.(3.2.P.3.1)生产商8.3.2.(3.2.P.3.2)批处方8.3.3.(3.2.P.3.3)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8.3.4.(3.2.P.3.4)关键工艺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8.3.5.(3.2.P.3.5)工艺验证和评价(适用于工艺有改变的品种)8.3.6.(3.2.P.3.6)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BE)样品的生产情况8.4.(3.2.P.4)原辅料的控制8.5.(3.2.P.5)制剂的质量控制8.5.1.(3.2.P.5.1)质量标准8.5.2.(3.2.P.5.2)分析方法8.5.3.(3.2.P.5.3)分析方法的验证8.5.4.(3.2.P.5.4)批检验报告8.5.5.(3.2.P.5.5)杂质谱分析8.5.6.(3.2.P.5.6)质量标准制定依据8.6.(3.2.P.6)对照品8.7.(3.2.P.7)包装材料8.8.(3.2.P.8)稳定性8.8.1.(3.2.P.8.1)稳定性总结8.8.2.(3.2.P.8.2)后续稳定性承诺和稳定性方案(适用于处方、工艺有改变的品种)8.8.3.(3.2.P.8.3)稳定性数据(三)体外评价9.参比制剂9.1.参比制剂的选择9.2.基本信息9.3.质量考察9.4.溶出曲线考察9.5.溶出曲线稳定性考察(适用于理化性质不稳定品种)10.质量一致性评价10.1.国内外质量标准收载情况比较10.2.关键质量属性研究10.3.参比制剂与被评价制剂的检验结果11.溶出曲线相似性评价11.1.建立体外溶出试验方法11.2.批内与批间差异考察11.3.溶出曲线相似性比较结果(四)体内评价12.(2.5. P)制剂临床试验信息汇总表13.制剂临床试验申报资料13.1.(5.2)临床试验项目汇总表13.2.(5.3)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13.2.1.(5.3.1.2.1)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13.2.2.(5.3.1.2.2)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13.2.3.(5.3.1.4)方法学验证及生物样品分析报告13.3.(5.3.5.4)其他临床试验报告14.参考文献及相关实验数据研究资料二、申报资料项目说明(一)概要1.历史沿革说明同品种原研产品上市背景信息,包括品种治疗领域、国内外上市情况。
已上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
已上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一、申报资料项目(一)概要1.历史沿革2.批准及上市情况3.自评估报告4.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5.最终确定的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情况6.参比制剂6.1参比制剂的选择说明参比制剂的遴选和确认情况,并根据查阅文献或专利信息资料,提供参比制剂处方组成以及生产工艺概述(尽可能了解其特殊的、关键的工艺技术)、辅料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情况,以及对参比制剂的考察等。
6.2参比制剂基本信息7.上市许可人信息8.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包括按有关规定起草的药品说明书、说明书各项内容的起草说明、相关文献。
9.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10.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11.药学申报资料(三)非临床研究资料12.非临床研究信息汇总表13.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4.其他非临床研究资料(四)临床试验资料15.临床试验信息汇总表16.临床试验资料二、申报资料项目说明(一)概要第1—5项及6.2项资料参照《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2016年第120号)相关要求整理。
第7项资料参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2016年第80号)及相关要求整理。
(二)药学研究资料参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2016年第80号)第二部分注册分类4和5.2类相关要求整理。
(三)非临床研究资料参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2016年第80号)相关要求整理。
第13项适用于处方有改变的品种。
如无,注明不适用。
第14项适用于特殊注射剂等需要提供其他非临床研究资料的品种。
如无,注明不适用。
(四)临床试验资料参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2016年第80号)相关要求整理。
如无,注明不适用。
新药仿制药注册申报资料形式审核要求
新药仿制药注册申报资料形式审核要求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申报资料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资料。
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研发历程:详细描述研发过程、研发团队、研发机构等相关信息。
2.药物属性和成分:包括药物的化学结构、分子式、药理学性质等,还必须提供药物的原料、制备、标准,以及主要的生产工艺等。
3.质量控制:提供药物的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方法、检测结果等。
4.临床试验结果:提供临床试验的设计、数据统计和分析等,还应提供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结果。
5.不良反应监测:提供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包括药物的副作用、不良反应等信息。
6.说明书:提供药物的说明书、用法、用量、禁忌症等信息,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二、申报资料的规范性申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全部资料必须使用标准的申报格式和模板。
2.资料必须用规范的单位和字体,确保资料的可读性。
3.资料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的规程要求进行组织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资料必须使用标准的药学和医学术语,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三、申报资料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申报资料必须具有清晰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确保各个部分之间的关联和衔接。
1.资料必须按照合理的结构和章节进行组织和归类。
2.资料必须使用清晰的标题和编号,以便审阅和查找相关资料。
3.段落和句子之间的关系必须清晰明了,以保证申报资料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新药仿制药注册申报资料形式审核要求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和连贯性。
只有申报资料符合以上要求,才能通过审查并进入下一步的临床试验和上市审批阶段。
因此,研发单位在申报资料的准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写和组织,以确保新药仿制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
一、为便于企业选择参比制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把《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所附289个品种的原研企业药品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供企业选择参比制剂 时参考。清单分为已在中国境内上市和未在中国境内上市两类。建议企业按以下顺序选择其一作为参比制剂备案:
(三)在欧盟、美国或日本上市但未在中国境内上市的,经临床研究证实无种族差异的,可使用境外上市申报的生物等效性研 究、药学研究数据等技术资料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上市申请;可能存在种族差异的,应开展相应的临床试验。审评通 过的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四)上述技术资料,应是用于向欧盟、美国或日本监管部门申请上市的完整研究数据,包括药学研究数据、生物等效性试验 资料等,应符合中国现行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并需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场检查。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 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撤销批准证明文件。
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2017-08-25 21:10
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 2017年08月25日 发布
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十七、对企业申报的一致性评价申请,审评结论均向社会公开。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向社会公开其产品说明书、企业研 究报告及生物等效性试验数据,涉及企业生产工艺及其参数等技术秘密的,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 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另行规定。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在公布不予通过决定的同时说明不予通过 的理由。
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申报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FZY
目录
Contens
1 参比制剂遴选
选择原则 备案程序 公开公布 常见问题
2 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内容 要求特点 撰写说明
FZY
参比制剂遴选
选择原则
首选国内上市原研药品 原研地产化药品作参比制剂,需先证明与原研药品一致
二、申报资料项目说明 针对以上各项分别描述具体要求
三、申报资料撰写说明
FZY
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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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国内上市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 选择欧盟、美国、日本上市并被列为参比制剂的药品
参考文件 征求意见时间
发布时间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
2015.10.30-2015.11.20
2016.03.18
FZY
参比制剂遴选 选择原则
企业找不到且无法确定参比制剂,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
(进口原研申报参比制剂) ✓ 原研地产化药品与原研药品一致的相关证明资料
(原研地产化药品申报参比制剂)
FZY
参比制剂遴选 公开
公布
1、公开备案信息,供参考
2、审核
仿制药注册申报流程及资料
仿制药注册申报流程及资料仿制药是指根据已经获得核准上市的原创药物制备的具有相同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的药物。
为了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仿制药需要进行注册申报。
下面将介绍仿制药注册申报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一、仿制药注册申报流程:1.准备工作:在开始注册申报前,需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包括确定药物的开发计划和研究方案,准备相关技术资料,并进行药物的质量控制方法的研究和验证等。
2.申请表格填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的要求,填写《仿制药注册申报表格》,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仿制药的命名、原创药物的信息、仿制药的性质和特点等。
3.药物研究报告和研究数据准备:准备仿制药的研究报告和研究数据,包括药物的化学和物理性质、制备工艺,药物的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安全性与毒理学研究报告等。
4.质量控制资料准备:准备仿制药的质量控制资料,包括药物的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方法和技术文件等。
5.申报材料递交: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递交给CFDA。
CFDA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6.技术审评:CFDA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评,包括对仿制药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专家会根据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数据,评价仿制药的质量一致性和整体疗效与原创药物的相似程度。
7.审查意见反馈:CFDA会反馈专家的审查意见给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回复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补充资料。
8.现场评审和取样检验:CFDA会进行现场评审和取样检验,对仿制药进行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以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9.注册证书发放:如果通过了现场评审和取样检验,CFDA会颁发仿制药的注册证书,并将其纳入药品注册目录,允许该药物在市场上销售和应用。
二、仿制药注册申报所需资料:1.仿制药注册申报表格:需填写完整的仿制药注册申报表格,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仿制药的命名、原创药物的信息、仿制药的性质和特点等。
2.药物研究报告和研究数据:需提供完整的药物研究报告和研究数据,包括药物的化学和物理性质、制备工艺,药物的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安全性与毒理学研究报告等。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操作指南
王震 2015-11-26
目录
一.一致性评价相关概念 二.最新药品药品注册分类 三.一致性评价指标 四.一致性评价政策法规要求 五.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 六.一致性评价工作流程 八.一致性评价各方指责划分 七.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格式及内容 九.一致性评价本卷须知 十.一致性评价难点分析 十一.参考资料
在上述条件下,假设一个口服制剂在30分钟内其标示量的 85%以上完全溶出,那么此药物被认为是快速溶出的。
高变异性药物〔Highly variable drug〕:当某一药物的个体 内变异系数〔以AUC或Cmax计算的个体内变异系数〕大于 或等于30%时,称之为高变异药物。这种变异的增加使得对 样本例数可能要求增加。
D. 2015年11月10日CFDA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的公告 〔2015年第228号〕 E.2015年12月01日CFDA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5
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y , BE 〕:是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一 样的实验条件下,给予一样剂量,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 无统计学意义。通常意义的BE研究是指用BA研究方法,以药代动力 学参数为终点指标,根据预先确定的等效标准和限度进展的比较研究。 在药代动力学方法确实不可行时, 也可以考虑以临床综合疗效、药效 学指标或体外试验指标等进展比较性 研究,但需充分证实所采用的方 法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一.致性评价相关概念〔3〕
药学等效性(Pharmaceutical equivalence):如果两制剂含等量 的一样活性成分,具有一样的剂型,符合同样的或可比较的质 量标准,那么可以认为它们是药学等效的。药学等效不一定意 味着生物等效,因为辅料的不同或生产工艺差异等可能会导致 药物溶出或吸收行为的改变。
仿制药注册申报流程及资料
仿制药注册申报流程及资料第一篇:仿制药注册申报流程及资料新法规对仿制药的要求新法规对仿制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对被仿制药品选择提出要求注册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
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一般应首先选择以进口原研药,因为原发厂产品经过系统的非临床与临床研究,安全有效性得到确认,进口时对人种差异进行了研究。
其次可考虑选用研究基础较好、临床应用较为广泛的非原研产品;没有进口原研产品的,有必要对市售品进行质量对比考查,择优选用,以确保仿制基础的可靠性。
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与质量对比研究的参比品应是同一厂家最好相同批次产品,以全面说明其物质基础及体内过程的一致性和等效性,为桥接其安全有效性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2.增加生产现场检查项目注册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 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 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
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原法规对于药物通过小试后达到中试的研究水平后批准生产,由于工艺不成熟,在验证的时候修订处方工艺后真正进入大生产;现法规规定药物由小试研究后通过中试规模完善处方工艺,用完善的处方工艺进行验证试验,保证始终如一按既定处方工艺能生产出均一稳定的样品后省局现场核查,抽取样品检验合格后,国家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评,综合结合研制现场检查和生产现场核查结果才能批准生产。
这样的审批程序可解决既往申报工艺与大生产工艺不一致、大生产不可行的弊端,同时保证申报工艺的大生产可行性,质量标准针对大生产样品的适用性。
只有现场核查、药审中心审评结论、生产检查及药检报告三项都过关,才能拿到药品批准文号,加强了监管力度,体现了仿制药的过程控制理念。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填报说明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填报说明一、概述药物一致性评价试验是指通过对原研药物和仿制药物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等关键性指标进行比较研究,评估仿制药的疗效和安全性是否与原研药物一致。
本说明旨在帮助申请人正确填报药物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申请。
二、申请人信息三、药物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原研药物和仿制药物的相关信息,包括通用名、商品名、药物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和生产日期等。
四、试验设计申请人需详细描述药物一致性评价试验的设计方案,包括试验目的、研究设计、试验流程、主要观察指标和终点事件等。
同时,还需提供药物剂量、给药途径、试验人群选择和样本大小等相关信息。
五、试验方法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试验方法,包括药物制备方法、给药方法、药物浓度和测量方法等。
同时还需提供药物的保存条件和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
六、安全性评价申请人需提供药物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包括不良反应的收集和统计方法、不良反应的定义和分级等。
同时,还需提供随访时间、随访频率和不良反应的报告要求等相关信息。
七、有效性评价申请人需提供药物的有效性评价方法,包括主要观察指标的选择和测量方法、次要观察指标的选择和测量方法等。
同时,还需提供试验结果的统计分析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等相关信息。
八、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申请人须提供伦理委员会(或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证明药物一致性评价试验已经通过伦理审查,并符合伦理要求。
同时,还需提供知情同意书和知情同意的填写方法和流程等相关信息。
九、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申请人需提供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计划,包括数据收集、录入和存储的方法和流程,数据监察和质量保证的措施等。
十、结果分析和报告申请人需提供试验结果分析的方法和流程,包括主要观察指标和次要观察指标的统计分析方法,不良反应的统计分析方法等。
同时,还需提供结果报告的格式和要求等。
十一、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正式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研究计划、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知情同意书、相关证明文件等。
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
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随着仿制药市场的迅速发展,注射剂作为一种重要的药物剂型,对其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仿制药注射剂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评价技术要求,以保证仿制药注射剂与原研药在质量、安全性和疗效方面具有一致性。
一致性评价技术旨在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评估仿制药注射剂与原研药之间的一致性,主要包括物理化学性质、药效学和毒理学等方面。
以下是关于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的主要内容:1.物理化学性质:评价仿制药注射剂在成分、溶解度、PH值、晶型等方面是否与原研药一致。
这项评价通常包括原料药的选择、测定方法的确定、分析水平的设定等内容。
2.质量控制:评价仿制药注射剂的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标准工艺流程,且质量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保障。
包括原料药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的稳定性、质量控制方法的可靠性等方面的评价。
3.药效学:通过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等方式,评价仿制药注射剂的药效是否与原研药相一致。
包括剂量依赖性、生物利用度、药代动力学等方面的比较。
4.毒理学:评价仿制药注射剂的毒理学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确保药物的安全性。
主要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殖毒性等方面的评价。
5.贮存稳定性:评价仿制药注射剂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确保药物的质量在有效期内得到保障。
主要包括光热稳定性、湿热稳定性等方面的评价。
6.治疗效果评价:评价仿制药注射剂在临床应用中的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是否与原研药一致。
通过临床试验等方式来评价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是确保仿制药安全可靠的重要方法之一、各国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完善评价技术要求,确保仿制药注射剂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一致。
同时,注重技术的更新和发展,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物选择。
无参比制剂品种开展仿制研究的技术要求和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无参比制剂品种开展仿制研究的技术要求和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申请人参照现行仿制药技术要求开展研发并参照现行化学仿制药注册分类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
不适用的项目可合理缺项,但应标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
在此基础上还应开展以下研究和提供以下资料:一、药学研究申报资料和技术要求申请人应基于现行技术要求和产品特点,开展处方工艺、质量研究及稳定性研究,研发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高质量仿制药。
仿制药应与多批质量研究充分、上市基础好或在相应疾病领域市场份额较大的已上市同品种进行全面的质量对比,仿制药的质量不得低于已上市同品种。
在申报资料中提供不同来源已上市同品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品种基本信息(药品通用名称、英文名称、剂型、商品名、规格、持证商名称及地址、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上市国家及时间等),合法来源证明(购货发票、赠送证明等)、说明书(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和实物照片等。
提供不同来源的已上市同品种全面的质量研究资料。
在模块2区域性信息部分提供上述内容的总结性资料,在模块3区域性信息部分提供上述内容的详细完整资料。
二、预期临床价值评估及临床研究要求1.预期临床价值评估申请人应首先评估无参比制剂品种的预期临床价值。
无参比制剂品种具有预期临床价值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适应症定位明确,给药方案具体清晰,符合现阶段我国临床诊疗需求与实践;(2)该品种作为主流药品被广泛使用,且具备不可替代性特征,如,相比于其他可选药物或治疗方法,该品种在疗效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或在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使用中具有突出临床价值;(3)有足够研究数据支持该品种开展临床试验。
申请人应按照上述基本条件对拟申报品种的临床价值进行谨慎评估,应阐述拟定适应症的流行病学特征、疾病预后,以及目前临床治疗进展情况,特别是拟申报品种在目前临床实践中的地位与作用,提供充分的资料说明拟申报品种具有申报仿制的预期临床价值。
上述资料应在模块2中提交。
2.临床试验要求临床试验申请阶段,申报资料中应提供临床试验方案、统计分析计划以及其他支持拟开展临床研究的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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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3.2.P.4)原辅料的控制 ▪ 8.5.(3.2.P.5)制剂的质量控制 ▪ 8.5.1.(3.2.P.5.1)质量标准 ▪ 8.5.2.(3.2.P.5.2)分析方法 ▪ 8.5.3.(3.2.P.5.3)分析方法的验证 ▪ 8.5.4.(3.2.P.5.4)批检验报告 ▪ 8.5.5.(3.2.P.5.5)杂质谱分析 ▪ 8.5.6.(3.2.P.5.6)质量标准制定依据 ▪ 8.6.(3.2.P.6)对照品 ▪ 8.7.(3.2.P.7)包装材料 ▪ 8.8.(3.2.P.8)稳定性 ▪ 8.8.1.(3.2.P.8.1)稳定性总结 ▪ 8.8.2.(3.2.P.8.2)后续稳定性承诺和稳定性方案 (适用于处方、工艺有改变的品种) ▪ 8.8.3.(3.2.P.8.3)稳定性数据
(三)体外评价
▪ 9.参比制剂 ▪ 9.1.参比制剂的选择 ▪ 9.2.基本信息 ▪ 9.3.质量考察 ▪ 9.4.溶出曲线考察 ▪ 9.5.溶出曲线稳定性考察(适用于理化性质不稳定品种)
▪ 10.质量一致性评价 ▪ 10.1.国内外质量标准收载情况比较 ▪ 10.2.关键质量属性研究 ▪ 10.3.参比制剂与被评价制剂的检验结果 ▪ 11.溶出曲线相似性评价 ▪ 11.1.建立体外溶出试验方法 ▪ 11.2.批内与批间差异考察 ▪ 11.3.溶出曲线相似性比较结果
(一)概要 1.历史沿革:原研药背景信息、原研和仿制药质量概况 2.批准及上市情况:仿制药名称及上市后变更情况
3.自评估报告:进行全面论述,提出本品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综合评价结果
4.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收集历年企业统计的不良反应情况 5.最终确定的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情况:列表:处方、工艺 6.生物药剂学分类:列表说明不同文献报道的BCS分类,必要时验证
BDDCS分类 ……
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简称BCS,是按照药物的水溶性和肠道渗透性对其进行分 类的一个科学架构。
第一类:高溶解性、高渗透性 第二类:低溶解性、高渗透性 第三类:高溶解性、低渗透性 第四类:低溶解性、低渗透性
(二)药学研究资料 7.(2.3.P)制剂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撰写要求(见本附件所附《制剂CTD格式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提供
原研产品处方
表XX:处方组成变化汇总
变更前处方
变更后处方
主要变化及原因
变更前生产工艺
表XX:生产工艺变化汇总
变更后生产工艺
主要变化及原因
表XX:不同来源的生物药剂学分类
来源 WHO发布的BCS分类(2纳的BCS分类(2011年)
tsrlinc网站的BCS分类
化学药品仿制药 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 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2016.08.17
一、申报资料项目
▪ (一)概要 ▪ (二)药学研究资料 ▪ (三)体外评价 ▪ (四)体内评价
二、申报资料项目说明
▪ (一)概要 ▪ (二)药学研究资料 ▪ (三)体外评价 ▪ (四)体内评价
三、申报资料撰写说明 附 制剂CTD格式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
(四)体内评价
▪ 12.(2.5. P)制剂临床试验信息汇总表 ▪ 13.制剂临床试验申报资料 ▪ 13.1.(5.2)临床试验项目汇总表 ▪ 13.2.(5.3)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 ▪ 13.2.1.(5.3.1.2.1)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 ▪ 13.2.2.(5.3.1.2.2)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 ▪ 13.2.3.(5.3.1.4)方法学验证及生物样品分析报告 ▪ 13.3.(5.3.5.4)其他临床试验报告 ▪ 14.参考文献及相关实验数据研究资料
申报资料的格式、目录及项目编号不能改变。在不同品种研究 的具体情况下,可能不需要提供某些项目的相关信息或研究资 料,该项目的编号和名称也应保留,但应在该项目下注明“无 相关研究内容”或“不适用”,也可简要说明不填写的理由。
其他关于申报资料中涉及到的参考文献、文字格式以及附件中 色谱数据和色谱图的提交等各项要求,均参照《关于发布化学 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80号)附件中申报资料撰写说明 的要求。
(一)概要
▪ 1.历史沿革 ▪ 2.批准及上市情况 ▪ 3.自评估报告 ▪ 4.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 ▪ 5.最终确定的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情况 ▪ 6.生物药剂学分类
(二)药学研究资料
▪ 7.(2.3.P,注:括号内为CTD格式的编号,以下同)制剂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 ▪ 8.(3.2.P)制剂药学申报资料 ▪ 8.1.(3.2.P.1)剂型与产品组成 ▪ 8.2.(3.2.P.2)产品再评价研究 ▪ 8.2.1.(3.2.P.2.1)处方组成 ▪ 8.2.2.(3.2.P.2.2)制剂再研发(适用于处方、工艺有改变的品种) ▪ 8.2.2.1.(3.2.P.2.2.1)处方再研发 ▪ 8.2.2.2.(3.2.P.2.2.2)工艺再研发 ▪ 8.3.(3.2.P.3)生产信息 ▪ 8.3.1.(3.2.P.3.1)生产商 ▪ 8.3.2.(3.2.P.3.2)批处方 ▪ 8.3.3.(3.2.P.3.3)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 ▪ 8.3.4.(3.2.P.3.4)关键工艺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 ▪ 8.3.5.(3.2.P.3.5)工艺验证和评价(适用于工艺有改变的品种) ▪ 8.3.6.(3.2.P.3.6)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BE)样品的生产情况
本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是参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 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通告2016年第80号)中新注册分类4、5.2类化学药品申报资料 的要求,并结合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的特 点和要求制定的,适用于化学药品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一致性 评价工作研究资料的整理和申报,未尽事宜参照相关管理规定 和技术指导原则。
制剂药学研究的主要信息综述资料,并提供电子版。 8.(3.2.P)制剂药学申报资料 8.1.(3.2.P.1)剂型与产品组成 (1)说明具体的剂型,以表格的方式列出单位剂量产品的处方组成,列明各成分在处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