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标准样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示范文本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名称:[甲方名称](发包方)乙方名称:[乙方名称](承包方)项目名称:[具体项目名称]签约地点:[签约地点]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具体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具体地点]。
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具体规模描述]。
工程质量要求:[具体质量要求]。
二、合同工期及进度安排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X天(雨天顺延)。
进度款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金额汉字大写],小写¥[金额数字小写]。
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
四、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及施工图纸的要求,并达到建设单位明示的质量要求。
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并妥善保管和使用。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场地等施工条件,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甲方应按时组织工程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甲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主要人员并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按时竣工。
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以及企业质量、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施工活动。
乙方应及时报告施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
乙方应对其施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七、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要求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全称)地质:联系人:方式号码:乙方:(全称)地质:联系人:方式号码: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并与乙方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第一章合同背景和目的1. 背景(在这里简要描述本合同的背景和目的)2. 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二章合同内容1. 项目概况在此表明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位置、规模等。
2. 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3. 工期在此规定工程的开始时间和预计完成时间,以及相关里程碑节点和工期保证。
4. 施工费用规定工程的总投资额、付款方式、变更费用处理等。
5. 施工标准和要求明确工程的施工标准、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等。
第三章材料和设备供应1. 材料和设备清单列出所有需要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并包括数量、型号、规格等详细说明。
2. 供应责任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并承担供应的责任。
3. 材料和设备检验约定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标准和程序,并确定相关责任义务。
第四章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1. 施工组织明确施工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职责等信息。
2. 进度计划规定工程的详细进度计划和进度追踪控制办法。
3. 质量管理约定工程质量的管理方法、验收标准等。
4. 安全管理明确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变更和索赔1. 变更管理规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合同价款的调整等。
2. 索赔管理约定索赔的程序、范围、处理方式等。
第六章合同履行与付款1. 合同履行规定甲方和乙方的履行义务,并约定违约责任。
2. 付款方式约定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等。
3. 合同款项支付证明甲方应提供合同款项支付的证明文件给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示范文本6篇篇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XX版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发包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码:[甲方资质证书号码]乙方(承包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码:[乙方资质证书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细描述]。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
开工日期:XXXX年XX 月XX日。
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日历天数]。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目标及承诺质量等级:[具体等级]。
其他相关要求:[其他具体事项]。
第二条合同工期与进度要求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编制合理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金额]元整。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顺延工期。
进度款支付时间节点需明确约定。
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金额汉字大写](小写:¥[金额小写])。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
工程款支付方式约定如下:[支付方式描述],支付节点根据工程进度合理确定。
若实际结算价超过固定总价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进行支付结算。
此外约定履约保证金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节点等条款。
具体支付细节需明确约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验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1. 引言本文档是基于住建部发布的GF0201标准模板,用于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和签订。
本合同涵盖了双方的权益保护、工程范围、工期、价格支付以及风险分担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档旨在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指导,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同的顺利执行。
2. 合同当事人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由以下双方当事人签订:2.1 甲方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2.2 乙方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3.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 工程范围和规模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约定本次合作的工程范围和规模如下:4.1 工程名称:4.2 工程地址:4.3 工程内容:4.4 工程时间:4.5 工程预算:5. 工程进度和工期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规模,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将制定具体的工程进度和工期计划,并确保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和验收。
6. 工程款支付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和工期计划,双方当事人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进度,以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7. 工程质量与验收本合同委托甲方为工程质量的保证和验收的负责方,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 变更和解除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协商和处理。
9.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 争议解决双方当事人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决。
11. 其他事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的主要内容概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380-3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标准样本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标准样本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现印发给你们。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xx年4月3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7008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现印发给你们。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13年4月3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2024年度标准版gf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标准版gf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发包方1.2 承包方第二条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2.2 工程地点2.3 工程规模2.4 工程内容第三条合同金额3.1 合同总价3.2 付款方式3.3 付款进度第四条合同工期4.1 开工日期4.2 竣工日期4.3 工期延误第五条工程质量5.1 质量标准5.2 质量监督5.3 质量争议解决第六条材料和设备6.1 材料供应6.2 设备供应6.3 材料和设备验收第七条施工许可和手续7.1 施工许可7.2 施工手续7.3 施工证照第八条施工安全8.1 安全措施8.2 安全事故处理8.3 安全检查第九条环境保护9.1 环保措施9.2 环保验收9.3 环保争议解决第十条变更和调整10.1 工程变更10.2 合同价款调整10.3 工程变更程序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11.2 违约责任11.3 违约赔偿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争议方式12.2 争议处理机构12.3 法律适用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3.1 合同生效13.2 合同变更13.3 合同终止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保密条款14.2 知识产权保护14.3 不可抗力14.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发包方(1)名称:____________(2)地址:____________(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4)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1.2 承包方(1)名称:____________(2)地址:____________(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4)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第二条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2.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2.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2.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第三条合同金额3.1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3.2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1)预付款:合同总价____________%,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报告后支付。
2024年-《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020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24—020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1.4工程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1.5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二、设计内容2.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规范和标准、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对工程的具体要求等资料,进行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2.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人防、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室内装修、智能化系统等。
2.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计算书、工程概算等。
三、设计进度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进度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2乙方应按照设计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
3.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满足甲方的要求。
四、设计费用4.1设计费用包括基本设计费、其他设计费和税金等。
4.2基本设计费为人民币____元,其他设计费为人民币____元,税金为人民币____元。
4.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五、知识产权5.1乙方对设计成果享有署名权,甲方对设计成果享有使用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实用版
YF-ED-J7074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实用版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实用版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现印发给你们。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xx年4月3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0—0201-最新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0—0201-最新范本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6、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5双方责任(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22、事故处理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4-0201住建部-gf-2024-0201
合同编号:GF-2024-0201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1.6 工程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价款2.1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2 付款方式:(1)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__%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进度款:乙方按照工程进度提交工程量报告,甲方在收到工程量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进度款。
(3)结算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三、施工要求3.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变更4.1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需对工程进行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变更内容、工程量增减和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1. 引言本文档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住建部的说明和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用于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工期、施工内容等事项的法律文件。
本合同适用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各类建设工程。
2. 合同主要内容2.1 合同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权益关系,规范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最终交付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
2.2 合同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是指承担建设工程责任的单位,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施工单位是指负责实施工程施工的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3 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明确工程规划、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的提供方。
建设单位需要将相关规划和设计文件提供给施工单位,以便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4 施工范围与工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明确施工范围和工期。
施工范围包括工程的具体范围、主要构件、施工方法等。
工期是指完成建设工程所需的时间,合同要求双方约定合理的工期,并明确交工日期。
2.5 工程质量与检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通过检验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 合同履行与变更3.1 合同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需要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施工进度完成工程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3.2 合同变更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需要经过书面协议,并明确变更内容和影响。
4. 合同风险与争议解决4.1 合同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达标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监理方1.4 施工地点1.5 工程内容1.6 合同金额1.7 工程进度2. 合同条款2.1 承包方的义务2.1.1 施工准备2.1.2 施工质量2.1.3 施工安全2.1.4 环境保护2.2 发包方的义务2.2.1 支付合同价款2.2.2 提供施工条件2.2.3 工程变更2.2.4 工期延期3. 合同价格3.1 合同总价3.2 价格调整3.3 预付款3.4 进度付款3.5 竣工结算3.6 违约金4. 工期4.1 施工期限4.2 工期延误4.3 工期提前5. 质量与验收5.1 施工质量标准5.2 验收程序5.3 验收标准5.4 质量保修6. 安全生产与环保6.1 安全生产要求6.2 安全事故处理6.3 环保要求7.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解除8. 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9. 违约责任9.1 承包方违约9.2 发包方违约10. 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事件10.2 不可抗力后果1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程序11.3 合同终止条件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泄密责任13. 合同的份数和保管13.1 合同份数13.2 合同保管14. 其他条款14.1 法律适用14.2 争议解决14.3 合同解除14.4 附件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监理方1.4 施工地点施工地点是指甲方指定的,乙方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具体地点。
1.5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在施工地点进行的全部建设工程内容。
1.6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完成工程内容应得的价款总额。
1.7 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是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和施工计划,完成工程内容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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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WU-PO-9292-50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标准样本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标准样本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现印发给你们。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xx年4月3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