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系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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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系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格、明职责;严查处、除隐患;强根基、重实效”工作要求,全面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实现责任全面覆盖、功能定位明确、信息上动态流转的格化运行机制,为实施“质量提升战略”、建设“质量新”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格化管理,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实现“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三、监管对象和格划分

监管对象:城管系统市政、园林、环卫、内河、智慧城管和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格划分:按照“条块结合、区分重点、有机联系、权责相当、资源整合”的原则把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格化管理划分为三级。

1、一级格为局级,监管主体为区城管局,监管范围为市政、园林、环卫、内河、公用事业、智慧城管等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燃气行业管理。

2、二级格为市政公用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区内河管理处、智慧城管中心、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监管范围为上述单位管辖的设施、工程和养护管理、信息采集活动和燃气经营企业。

3、三级格为市政、园林、环卫、内河养护单位,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单位,全区各燃气经营企业。监管范围为市政、园林、环卫、内河等养护单位所负责的养护区域或养护单位内设施设备,智慧城管中心信息采集活动,各燃气企业经营区域内设施设备等。

四、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一级格监管主体区城管局主要任务

1、指导督促局本级及市政公用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区内河管理处、智慧城管中心、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等单位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监管格,协调解决城管系统格化管理中的有关问

题,建立、完善、维护和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指导各格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责任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2、按照城管系统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制订本系统《安全生产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格,明确各格的人员和职责。

3、分析研究城管系统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确定本级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区域,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

4、部署、检查、指导下级格的相关工作。

5、每年开展二次以上重点检查和抽查,按照权限查处并督促消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格报送的事故隐患,超越局职责范围的,抄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重大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安委办。

二级格监管主体市政公用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区内河管理处、智慧城管中心、公用事业监管中心主要任务

1、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格,明确各格的人员和职责。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

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

3、确定本级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

4、每年开展三次以上的全覆盖检查,对本级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格报送的事故隐患,按照权限进行汇总、梳理,抄告并配合一级格进行查处。

5、指导督促本行业养护单位建立健全三级格,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三级格工作,协调解决三级格难以解决的问题。

6、向一级格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向三级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三级格监管主体城管系统养护单位、信息采集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主要任务

1、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格,落实格责任人员。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格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确认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

3、按照全覆盖要求每季度对本单位实施动态安全巡查,及时了解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按《三级格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事项,及时发现劝阻各类

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上一级格,建立工作台帐。

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党委书记、局长为局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格化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指导分管科(处)室、中心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格化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负责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格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各科室、中心配合分管副局长负责城管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负责安全管理的分管负责人和安全员,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具体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责任人为各科室、中心负责人。

各科室、中心根据二级格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指导并督促本行业养护单位、信息采集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开展格化管理工作。

城管系统各养护单位、信息采集单位、燃气经营

企业根据三级格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区域、责任人。

五、信息报送、处置流程和应急管理

信息报送

三级格实行“月查月报”制,即以事故隐患月查月报表的形式,每月一次向二级格报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在劝阻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二级格报告,并填写《三级格事故隐患报告单》,重大安全隐患随查随报;二级格要将本级格检查情况和三级格上报的信息经分析、梳理、汇总后,每季度一次向一级格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情况,重大安全隐患随查随报。一级格要将本级格检查情况和二级格上报的信息经分析、梳理、汇总后,每季度一次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履职报告书》形式,向区安委办报送监督检查情况,重大安全隐患随查随报。

处置流程

三级格每月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按照鄞党办〔XX〕7号文件中明确的办理程序和要求执行;二级格在每月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汇总、梳理,抄告一级格并配合一级格进行查处;一级格在做好日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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