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各行业基本情况与排放控制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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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

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

产生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等主要内容:1、“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各行业基本情况及排放控制要求”(源自广州环保局网站),共11个行业,重点介绍木制品家具、人造板制造、制鞋、印刷、汽车制造涂装和汽车维修2、VOCs行业标准(1)《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2)《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3)《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4)《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 2010)3、佛环委办〔2014〕3号文件中关于活性炭治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要求4、VOCs产污系数依据及处理措施废气量计算一、人造板制造、木制品家具行业1、行业特征人造板制造:常见的为简单的胶合板热压胶合、装饰单板或饰面板的加工制造。

以上过程中产生总VOCs主要来源于涂胶、热压工序,主要胶黏剂为脲醛、酚醛和三聚氰胺树脂等。

木制品家具制造:总VOCs来源主要为白乳胶、热熔胶、喷漆工序等。

2、行业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表1 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单位:mg/m 3)二、印刷行业 1、行业特征印刷行业根据其生产工艺可分为凸版印刷、平版印刷、凹板印刷、孔版印刷。

各类印刷工艺总VOCs 排放特征见下表:2、行业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3 印刷油墨VOCs 含量限值 表4 企业排气筒VOCs 排放限值表5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单位:mg/m 3)三、制鞋行业 1、行业特征制鞋行业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主要有:鞋面商标印刷工序、鞋面材料高频压型工序、鞋底材料EVA 、MD 的发泡、鞋底喷漆工序、鞋底中底贴合、鞋面鞋底粘胶成型工序。

国家发布的《鞋和箱包胶粘剂》标准(GB19340-2003) 已对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限定。

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

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

产生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等主要内容:1、“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各行业基本情况及排放控制要求”(源自广州环保局网站),共11个行业,重点介绍木制品家具、人造板制造、制鞋、印刷、汽车制造涂装和汽车维修2、VOCs行业标准(1)《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2)《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3)《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4)《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3、佛环委办〔2014〕3号文件中关于活性炭治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要求4、VOCs产污系数依据及处理措施废气量计算一、人造板制造、木制品家具行业1、行业特征人造板制造:常见的为简单的胶合板热压胶合、装饰单板或饰面板的加工制造。

以上过程中产生总VOCs主要来源于涂胶、热压工序,主要胶黏剂为脲醛、酚醛和三聚氰胺树脂等。

木制品家具制造:总VOCs来源主要为白乳胶、热熔胶、喷漆工序等2、行业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二甲苯排放速率不得超过1。

0kg/h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单位:mg/m3)二、印刷行业1、行业特征印刷行业根据其生产工艺可分为凸版印刷、平版印刷、凹板印刷、孔版印刷.各类印刷工艺总VOCs排放特征见下表:表3印刷过程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特性2、行业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3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表4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单位:mg/m3)三、制鞋行业1、行业特征制鞋行业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主要有:鞋面商标印刷工序、鞋面材料高频压型工序、鞋底材料EVA、MD的发泡、鞋底喷漆工序、鞋底中底贴合、鞋面鞋底粘胶成型工序。

产生VOC的行业

产生VOC的行业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排放控制要求一.皮鞋制造定义:指全部或大部分用皮革、人造革、合成革为面料,以橡胶、塑料或合成材料等为外底,按缝绱、胶粘、模压、注塑等工艺方法制作各种皮鞋的生产活动。

皮革制品行业包括皮革鞣制加工、皮鞋制造、皮革服装制造、皮箱、包(袋)制造、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等类别,其中皮鞋制造业因使用大量粘胶剂造成VOCs排放而纳入通告监管范围。

(一)制鞋行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源分析鞋的制作成型要经过鞋面加工、鞋底生产、面底组合等多道工序,其中涉及到皮革加工、鞋材印染、粘胶成型、鞋底注塑、高频印刷等各个环节,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如图1)图1 制鞋工艺生产流程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主要有:⑴鞋面商标印刷,油墨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油墨主要成分是色料,其稀释剂一般为苯类、烷烃类和酮类,在油印干燥过程中有机溶剂成分挥发进入周围环境;⑵鞋面材料高频压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皮革高频产生的废气属恶臭气体范畴。

⑶鞋底材料EVA、MD发泡过程,TPR、PVC注塑加热状况下产生的有机废气,该气体属高分子聚合物受热发生分子降解,释放出单体式低聚物。

降解量与温度、加热时间相关,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单体式低聚物、烯烃等。

⑷鞋底喷漆过程一般采用溶剂型油漆,该有机成分芳香族树脂与苯溶剂的混合物,主要用于PVC、塑料、橡胶等材质的喷漆,在使用过程中苯溶剂全部挥发进入大气。

⑸鞋底中底贴合、鞋面鞋底粘胶成型过程使用的粘胶剂,最初粘胶剂所使用的溶剂是苯,溶解性极佳,胶粘剂的性能也较容易控制,但是苯的毒性相当大,在多次出现操作使用者中毒死亡事故后改用甲苯作溶剂。

甲苯的毒性虽比苯小,但如果措施不当仍可严重毒害操作者和污染环境。

同时使用还有用酮类酯类做溶剂的聚氨酯胶粘剂。

由于粘胶剂中有机溶剂含量较高,所以是制鞋过程中有机废气排放最多的环节。

国家发布的《鞋和箱包胶粘剂》标准(GB19340-2003) 已对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限定。

(苏大气办〔2012〕2号-《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大气办〔2012〕2号-《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环发〔2012〕163号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

“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现将省大气办《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PM2.5和光化学烟雾的前驱物,也是增加温室效应、加剧平流层臭氧消耗的主要污染物。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以有效控制灰霾及光化学烟雾污染、降低区域PM2.5浓度,是实施“蓝天工程”、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区县、园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促进区域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

二、及时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各区县、园区要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大气办〔2012〕2号)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对园区和其它重点区域,要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整治;对重点工业行业,要进行排查,筛选确定重点排放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逐步进行治理;对餐饮油烟、加油站油气、机动车尾气污染、服装干洗等重点生活源,要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面投入力度。

要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要求,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调查、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科学研究等工作有序推进,重点用于工业污染治理、交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区域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对实施先进技术进行改造或治理的企业予以支持和奖励,支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

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

产生VOCs常见行业特征及相关行业标准、计算依据等主要内容:1、“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各行业基本情况及排放控制要求”(源自广州环保局网站),共11个行业,重点介绍木制品家具、人造板制造、制鞋、印刷、汽车制造涂装和汽车维修2、VOCs行业标准(1)《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2)《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3)《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4)《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 2010)3、佛环委办〔2014〕3号文件中关于活性炭治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要求4、VOCs产污系数依据及处理措施废气量计算一、人造板制造、木制品家具行业1、行业特征人造板制造:常见的为简单的胶合板热压胶合、装饰单板或饰面板的加工制造。

以上过程中产生总VOCs主要来源于涂胶、热压工序,主要胶黏剂为脲醛、酚醛和三聚氰胺树脂等。

木制品家具制造:总VOCs来源主要为白乳胶、热熔胶、喷漆工序等。

2、行业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表1 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单位:mg/m3)二、印刷行业1、行业特征印刷行业根据其生产工艺可分为凸版印刷、平版印刷、凹板印刷、孔版印刷。

各类印刷工艺总VOCs排放特征见下表:2、行业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3 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表4 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表5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单位: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0.1 0.6 0.2 2.0三、制鞋行业1、行业特征制鞋行业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主要有:鞋面商标印刷工序、鞋面材料高频压型工序、鞋底材料EVA、MD的发泡、鞋底喷漆工序、鞋底中底贴合、鞋面鞋底粘胶成型工序。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指在大气压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由于其挥发性和易燃性,VOCs在生产、加工、储运和使用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因此,为了控制和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制定了相关的控制标准。

VOCs的无组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大气造成污染,二是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大气中,VOCs与氮氧化物等其他大气污染物反应,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而VOCs本身也是一类有毒有害物质,长期暴露在VOCs污染环境中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造成损害,甚至引发癌症等严重疾病。

为了有效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相关部门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了VOCs排放的监测、控制和治理要求。

首先,对VOCs的排放进行监测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了解VOCs的排放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和治理。

其次,控制VOCs的排放需要从生产工艺、设备更新、原料替代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VOCs的产生和释放。

最后,对于已经排放的VOCs,需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如使用吸附剂、催化剂等进行处理,将VOCs转化为无害物质,从而达到净化环境的目的。

在实际的生产和生活中,要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需要相关企业和单位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过程中VOCs的回收利用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总的来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净化大气、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才能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人们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日期:2014/6/5 14:49:16 人气:7824一、总体要求(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 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

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具体要求如下:1、对于5000ppm以上的高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回收利用,并辅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2、对于1000ppm~5000ppm的中等浓度VOCs废气,具备回收价值的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不具备回收价值的可采用催化燃烧、RTO炉高温焚烧等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当采用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宜对燃烧后的热量回收利用。

3、对于1000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一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4、含恶臭类的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5、对台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在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TO焚烧、低温等离子等工艺处理前应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等装置进行预处理。

6、对于高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的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的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梅品文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 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全市VOCS污染整治任务,大幅减少重点行业VOCS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化工企业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Ider)、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表面涂装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包装卬刷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全过程控制和减少VOCS排放。

到XX 年底,基木完成化工、表而涂装、包装卬刷等行业VOCS污染治理,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己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

二、重点治理行业重点治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卬刷行业。

三、治理标准及要求(一)化工行业产生VOCS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精品文章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VOCS治理方案郑州启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排放。

治理后橡胶制品行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xx)要求,其它化工企业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l6297-xx)要求。

2.全而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Ider)”。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 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

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vocs排查管理制度

vocs排查管理制度

vocs排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凡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VOCs排查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 VOCs排查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五条实施VOCs排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化排放结构,减少VOCs排放。

第六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VOCs监测监测机制,及时发布排放许可信息,并依法执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VOCs排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共同推动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经济指标考核将纳入VOCs排查管理工作考核范畴,对排查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章排查管理责任第九条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VOCs排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排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VOCs排查管理负责人制度,负责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VOCs排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对于VOCs排查管理不力的企业和单位,环保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具体的VOCs排查管理工作责任由相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VOCs 排查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企业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严格执行VOCs排查管理工作要求。

第三章排查管理措施第十六条 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厂区管理、生产工艺改进、储存设施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建设等。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首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主要针对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
领域的排放源进行规范。

针对不同的排放源,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以达到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目的。

这些标准和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降低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其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进行了严格规定。

同时,政府部门还会对排放源进行监测和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排放源进行处罚和整改,以保证排放控制标准的有效实施。

除了法律法规的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提供了技术
支持。

各种先进的排放控制设备和技术不断涌现,可以有效地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例如,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材料、加强设备密封性、改进工艺流程等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实现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此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还需要企业和社会的积极参与。

企业
应当加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排放标准,积极采取减排措施,推动绿色生产。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关注大气环境质量,提倡低碳生活,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共同维护清洁的空气环境。

综上所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


过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企业和社会的积极参与,可以有效地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人类创造更加清洁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希望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行业vocs排放标准

各行业vocs排放标准

各行业vocs排放标准各行业VOCs排放标准。

VOCs,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一类在大气中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各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下面将就各行业VOCs排放标准进行介绍。

首先,化工行业是VOCs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

化工生产过程中,大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随着废气排放到大气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化工行业VOCs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不同的化工生产工艺和产品,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VOCs排放标准,以限制化工企业的VOCs排放。

其次,印刷行业也是VOCs排放的重要行业之一。

印刷过程中使用的油墨和溶剂中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印刷行业的VOCs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各国对印刷行业也制定了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要求印刷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VOCs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再次,汽车制造和修理行业也是VOCs排放的重要来源。

汽车涂装、喷漆和修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VOCs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各国对汽车制造和修理行业也制定了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减少VOCs排放,并加强废气治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最后,家具制造和装饰行业也是VOCs排放的重要行业之一。

家具制造过程中使用的胶合剂、涂料和涂装材料中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各国对家具制造和装饰行业也制定了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VOCs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总之,各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对于减少VOCs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加强对VOCs排放标准的执行,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VOCs排放,共同建设清洁美丽的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是指在室温下具有一定蒸气压的有机化合物,包括烃类、醇类、醛类、酯类、酮类等多种有机化合物。

这些化合物具有易挥发、易扩散、有毒、易致癌等特点,在工业、交通、印刷、油漆、喷涂等多个领域存在大量排放。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控制和减少VOCs的排放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VOCs排放控制的技术、政策以及相关标准。

一、VOCs排放控制技术1. 蒸汽回收技术蒸汽回收技术是通过在VOCs排放源头收集并加热VOCs蒸汽,使其变为液态返回到生产过程中,达到回收利用的目的。

这种技术适用于排放浓度较高的VOCs源,如工业园区、印刷、涂装、半导体等行业。

2. 活性碳吸附技术活性碳吸附技术是通过活性碳对VOCs进行吸附,将VOCs浓度减少到一定程度,达到控制排放的目的。

该技术适用于VOCs排放浓度较低的场合,如汽车尾气、油品加工等行业。

3. 冷凝技术冷凝技术是通过降低VOCs蒸汽的温度,使其凝结成液态从而得到回收利用。

该技术适用于排放浓度较高,蒸汽压较高的VOCs源。

4. 生物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是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有机物分解成无害的水和二氧化碳,达到处理VOCs排放的目的。

该技术适用于处理低浓度的VOCs排放源,如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等。

二、VOCs排放控制政策1. 环保税法环保税法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将面临新的税收政策,其中涉及VOCs排放的化工、油品加工、印刷等企业将受到更大的税收压力,加速促进企业对VOCs排放的主动控制。

2. 环境标准我国针对VOCs排放已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标准,如VOCs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标准等。

VOCs排放标准规定了各行业的排放限值,企业必须在限制值内进行排放,不得违规排放。

汽车排放标准则规定了道路机动车辆的限值,促进了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广新能源汽车。

3. 建立绿色供应链建立绿色供应链可以促进企业减少VOCs排放,降低环境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1、定义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是指挥发性,计量机械活性的温室气体,具有多种氧化性,多变性,高污染浓度和快速的排放速度。

2、用途VOCs的排放控制标准应用于工业单位,主要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当工业企业通过各种原料和能源进行生产活动时,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控制,用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3、类型VOCs的排放控制标准一般包括国家VOCs排放标准和行业VOCs排放标准。

(1)国家VOCs排放标准国家VOCs排放标准表示了国家对全国统一指定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限制,用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国家VOCs排放标准通常会提供各行业、各工艺、各细分行业及其各自VOCs排放标准。

(2)行业VOCs排放标准行业VOCs排放标准,是国家针对某一行业所出台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用以衡量并限制这一特定行业的VOCs排放能力,实施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

4、具体控制要求(1)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对VOCs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符合国家工业政策的目标要求。

(2)企业应当制定并遵守有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VOCs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企业进行惩罚处罚。

(3)企业应当推广清洁技术和废气处理技术,进行绿色生产,及时发现和预防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减低污染源头。

(4)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改造更新设备,提高排放标准;同时严禁非法排放污染废气。

总之,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VOCs排放标准,加强污染监测和处理,使得VOCs排放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保护我们的环境。

vocs检查管理制度

vocs检查管理制度

vocs检查管理制度VOCs,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物质。

VOCs排放主要来自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等活动,对大气环境、水体和土壤等造成了严重污染,危害了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为了有效控制VOCs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对VOCs排放进行监测和管理。

二、VOCs检查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责任和义务:制定VOCs检查管理制度的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制度的执行。

2. 监测和检测要求:企业应建立VOCs监测点,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确保VOCs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排放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VOCs排放量的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排放控制措施,减少VOCs排放量,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VOCs排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应急资源保障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5. 监督检查和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VOCs排放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6. 员工培训和宣传教育:企业应开展VOCs排放管理相关的员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执行VOCs排放管理制度。

7. 责任及处罚:对于违反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企业,应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企业及时整改,确保VOCs排放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三、VOCs检查管理制度的实施与应用1. 制定制度: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VOCs检查管理制度,并进行内部审核和公示。

2. 培训与落实: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VOCs排放管理制度培训,并在全员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全员了解制度内容,严格执行制度要求。

3. 监督与评估: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VOCs排放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并持续改进。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概述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以确保对VOC排放的有效控制和监管。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产
生VOC排放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工业生产、加工制造、涂装喷涂、化工等行业。

重要性
VOC是一类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化学物质。


排放不仅会导致空气污染,还可能对大气层臭氧层造成破坏。

因此,制定VOC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保护环境和人
民的健康。

主要内容
1. VOC排放监测与评估:建立监测体系,对VOC排放进行实
时监测和评估,以确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2. 技术措施与管理: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如使用低VOC含量的原材料和替代产品,优化工艺流程,减少VOC排放。

同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操作规范等。

3. 排放限值和处罚措施:根据不同行业和污染源的特点,制定合理的VOC排放限值,并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以强化对违规排放行为的惩罚力度。

4. 培训与宣传: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VOC污染防治的认识和意识。

同时,通过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VOC污染的相关知识,促进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参考法规和标准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法》
- 《工业VOCs排污标准》
- 《涂料行业VOCs排放限值标准》
- 《化学品和化工工艺企业VOCs排放限值标准》
以上所述仅为初步建议,具体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详细制定和完善。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及治理技术分析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及治理技术分析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及治理技术分析引言:随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角吹响,我国各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改善,然而不能忽略的是,臭氧污染程度愈演愈烈,对生活环境的危害已经基本超越了颗粒物,要实现臭氧污染的有效控制,就要把工作做在前面,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都是臭氧产生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广泛、形式多变,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选取合适的治理技术及设备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的重中之重。

1.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及现状1.1主要来源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指在常温下,沸点50℃至260℃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我国VOCs的定义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多见于烃类、醛类等有毒气体,VOCs不但在光照下会发生光化学反映生成臭氧,其本身存在对于人的身体健康有负面影响,尽管数量众多,总的来看可以大体分为天然源及人为源两类。

人为源大多来源于工业企业,尤其见于石油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行业,上述行业在原辅材料储备、调制、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末端治理排放环节会产生大量的VOCs,此外,移动源也是VOCs的一大来源,随着我国私家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即便是四、五线城市的移动源排放产生的VOCs也是不可忽视的数量;自然源多见于植物生产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异戊二烯等挥发性有机物,一般来讲,桐类植物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尤为突出,会对部分区域内臭氧产生一定影响。

1.2污染现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呈现出明显的季节分布,冬季作为取暖季,热电厂煤炭燃烧数量大大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自然会上升,此外,近年来,我国各行业迅速发展,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原辅料制剂呈现多样性,部分烃类物质在通过末端治理设施之后并不能被完全祛除,治理设施缺乏行业针对性,久而久之造成大量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散逸,没有得到应有处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一类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它们在常温下易于挥发进入大气中。

这些化合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许多潜在威胁,包括光化学烟雾的形成、臭氧层损坏以及空气污染相关疾病的发生。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VOCs 排放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一个完善的VOCs排放管理制度应该强调源头管理。

这意味着在生产和工业过程中,应该优先选择低挥发性化合物或者替代物。

例如,工业部门可以引入更环保的溶剂替代品,减少有机溶剂的使用与排放。

监管机构也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VOCs的排放量。

其次,监管机构应该制定针对VOCs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并确保企业严格遵守。

这包括限制VOCs排放的浓度和数量,以及规定必须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

此外,监管机构还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定期对企业的VOCs排放及其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

第三,培训和教育是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管机构应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使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VOCs 排放的危害性以及控制和减排的方法。

此外,还可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众对VOCs排放问题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减排行动。

最后,建立一个监督和应对机制也是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关键。

监管机构应具备足够的执法能力和监测能力,以确保企业的VOCs排放符合相关法规。

对于那些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应采取合适的惩罚措施,并督促其改正。

同时,应对突发的VOCs排放事件做好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遏制和处理排放事故,减少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

综上所述,一个科学、有效的VOCs排放管理制度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源头管理、法规和标准、培训和教育以及监督和应对机制的综合运用,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VOCs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

继续完善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并推进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以实现更全面、严格和可持续的VOCs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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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排放控制要求一.皮鞋制造定义:指全部或大部分用皮革、人造革、合成革为面料,以橡胶、塑料或合成材料等为外底,按缝绱、胶粘、模压、注塑等工艺方法制作各种皮鞋的生产活动。

皮革制品行业包括皮革鞣制加工、皮鞋制造、皮革服装制造、皮箱、包(袋)制造、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等类别,其中皮鞋制造业因使用大量粘胶剂造成VOCs排放而纳入通告监管范围。

(一)制鞋行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源分析鞋的制作成型要经过鞋面加工、鞋底生产、面底组合等多道工序,其中涉及到皮革加工、鞋材印染、粘胶成型、鞋底注塑、高频印刷等各个环节,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如图1)图1 制鞋工艺生产流程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主要有:⑴鞋面商标印刷,油墨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油墨主要成分是色料,其稀释剂一般为苯类、烷烃类和酮类,在油印干燥过程中有机溶剂成分挥发进入周围环境;⑵鞋面材料高频压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皮革高频产生的废气属恶臭气体范畴。

⑶鞋底材料EVA、MD发泡过程,TPR、PVC注塑加热状况下产生的有机废气,该气体属高分子聚合物受热发生分子降解,释放出单体式低聚物。

降解量与温度、加热时间相关,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单体式低聚物、烯烃等。

⑷鞋底喷漆过程一般采用溶剂型油漆,该有机成分芳香族树脂与苯溶剂的混合物,主要用于PVC、塑料、橡胶等材质的喷漆,在使用过程中苯溶剂全部挥发进入大气。

⑸鞋底中底贴合、鞋面鞋底粘胶成型过程使用的粘胶剂,最初粘胶剂所使用的溶剂是苯,溶解性极佳,胶粘剂的性能也较容易控制,但是苯的毒性相当大,在多次出现操作使用者中毒死亡事故后改用甲苯作溶剂。

甲苯的毒性虽比苯小,但如果措施不当仍可严重毒害操作者和污染环境。

同时使用还有用酮类酯类做溶剂的聚氨酯胶粘剂。

由于粘胶剂中有机溶剂含量较高,所以是制鞋过程中有机废气排放最多的环节。

国家发布的《鞋和箱包胶粘剂》标准(GB19340-2003) 已对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限定。

(二)环保型粘胶剂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制鞋成型过程必须进行粘胶贴合,同时也是制鞋过程污染最为显著一个环节。

最早用于粘外底的胶粘剂是硝化纤维素胶,随着合成新材料应用于鞋类,出现氯丁橡胶后橡胶型胶粘剂得到了广泛应用。

无论是氯丁胶,还是聚氨酯胶,基本上都是溶剂型。

有机溶剂对橡胶、塑料材质有着十分良好的渗透力,但有毒性、易燃、污染环境。

环保型粘胶剂有无溶剂反应型聚氨酯热熔胶、水性聚氨酯胶等。

反应型聚氨酯热熔胶因施胶工艺及粘合性的缺陷,不太适合我国制鞋业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方式;水性聚氨酯胶使用的工艺条件、粘合性能与溶剂胶基本相同,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但因目前尚存在价格高、应用工艺控制不够成熟等原因,胶粘合格率低于溶剂胶。

在未来2-3年内,水性聚氨酯胶大量取代溶剂型聚氨酯胶的可能性不大。

(三)控制要求⑴国家强制性标准《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19340-2003)对苯等挥发性有机物提出了限量要求,企业使用的胶粘剂应符合《鞋和箱包胶粘剂》标准要求。

⑵各生产工序车间应具有有机气体收集、净化装置且密闭效果良好。

⑶采用吸附法的要定期更换活性炭等吸附剂,并有详细更换记录。

采用燃烧法的,设施要正常运行。

⑷成品制成后要及时包装入库,严禁露天堆放。

⑸含有机溶剂的原料要密闭储存。

二、人造板制造行业定义:指用木材及其剩余物、棉秆、甘蔗渣和芦苇等植物纤维为原料,加工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和木丝板等产品的生产,以及人造板二次加工装饰板的制造。

(一)生产工艺及污染源分析人造板制造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细木地板产品生产,以及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溃胶膜纸饰面板、实木复合地板、浸溃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生产。

在人造板制造过程中会大量使用脲醛、酚醛和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作为胶粘剂,其中应用最多是脲醛树脂,它是由尿素和甲醛缩聚而成,在制造和胶合使用过程中会大量逸出游离甲醛。

脲醛胶的品质不同,其游离甲醛的含量也有较大差别。

人造板制造生产工艺见图2:图2:人造板制造生产工艺流程图胶合板是以三层或多层悬切或刨切的单板,用胶合剂粘合加压制成。

制造过程主要为原木截断、剥皮、旋切、板涂胶、组坯、预压、热压胶合、锯边、表面刮光或砂光,再分等级进行打包。

VOCs排放主要在单板干燥过程及制(调)胶、涂胶、热压过程。

刨花板是用刨花或碎料,加入一定数量的胶粘剂,在温度和压力作用下制成。

VOCs主要为涂料、热压和锯边过程中产生的甲醛等。

中密度纤维板利用森林采伐剩余物和木材加工边角料等为原料,经销片、制浆、施胶、成型、干燥、热压、锯边、表面刮光或砂光,再分等级进行打包。

有机废气主要包括:热磨制浆过程的有机废气;施胶和纤维干燥过程产生的甲醛和有机物;纤维板热压过程产生的甲醛和有机废气。

(二)控制要求⑴人造板的干燥和黏合工序要在车间内进行,严禁在露天使用干燥、黏合操作,严禁在露天堆放涂胶和空的制(调)胶桶。

⑵车间应具有有机气体收集、净化装置且密闭效果好。

⑶车间挥发的有机废气需经抽风系统集中抽排。

车间应配备良好的通风设备,通风设施每小时换气要达到6次以上,厂区内车间外的空间无明显异味。

⑷涂胶和空的制(调)胶桶使用后及时封闭容器口,防止溢散。

⑸胶水选择要符合环保要求,以减少VOCs排放量。

用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的要求。

三、木制家具行业定义:指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如油漆、贴面材料、玻璃、五金配件等)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

(一)生产工艺与产污环节木制家具制造生产工艺如图3:图3:家具制造生产工艺木质家具生产中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涂料中溶剂和辅料中有机成分的挥发,其中油漆喷涂是主要的污染环节。

家具生产的喷漆车间设有密闭的喷漆室,为减少喷漆过程污染物的排放,喷漆室安装水幕吸收漆雾装置,吸收漆雾后的气体再经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其他排放有机气体还包括调漆过程和干燥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有机溶剂的挥发,产生有机废气排放,目前多数企业对这些环节排放的有机挥发性污染物控制不够。

木制家具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甲醛、酚类、漆雾及其他VOCs。

(二)控制要求⑴家具的上漆、干燥和黏合工序要在车间内进行,严禁在露天使用涂料、干燥家具、黏合操作,严禁在露天堆放涂料和空的涂料桶。

⑵车间应具有有机气体收集、净化装置且密闭效果好。

⑶车间挥发的有机废气需经抽风系统集中抽排。

车间应配备良好的通风设备,通风设施每小时换气要达到6次以上,厂区内车间外的空间无明显异味。

⑷采用吸附法的要定期更换活性炭等吸附剂,并有详细的更换记录(记录至少保存三年以上);采用燃烧法的,设施要正常运行。

⑸涂料使用后及时封闭容器口(包括空的容器),防止溢散。

⑹上过漆的家具不能在露天存放,要及时入库。

⑺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以人造板为原料进行家具生产的,使用的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的要求;涂料质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的相关要求。

四、印刷行业(一)行业基本情况印刷行业根据其生产工艺可分为凸版印刷、平版印刷、凹板印刷、孔版印刷,其中,凸版印刷的历史最悠久,版面图像和文字凸出部分接受油墨,凹进去的部分不接受油墨,当版与纸压紧时,油墨就会印在纸上。

印刷版材主要有:活字版、铅版、锌版、铜板,感光树脂版等。

有些书刊、票据,信封、名片等还在使用凸版印刷;需特殊加工的例如:烫金,银、压凹凸、等一般也使用凸版印刷。

平版印刷是目前最常见、最广泛应用的印刷方式。

图像与非图像在同一平面上,利用水与油墨现相互排斥原理,图文部分接受油墨不接受水份,非图文部分相反。

印刷过程采用间接法,先将图像印在橡皮滚筒上,图文由正变反,再将橡皮滚筒上的图文转印到纸上。

画册、画刊广告样本,年历等等均可采用此印刷方式。

凹板印刷与凸版印刷原理相反。

文字与图像凹与版面之下,凹下去的部分携带油墨。

印刷的浓淡与凹进去的深浅有关,深则浓,浅则淡。

因凹板印刷的油墨不同,因而印刷的线条有凸出感。

凹板印刷也适于塑料膜、丝绸的印刷。

由于凹板印刷的制版时间长,工艺复杂等原因所以成本很高。

孔版印刷又称丝网印,利用绢布、金属及合成材料的丝网、蜡纸等为印版,将图文部分镂空成细孔,非图文部位以印刷材料保护,印版紧贴承印物,用刮板或者墨辊使油墨渗透到承印物上。

丝网印刷不仅可以印于平面承印物而且可印于弧面承印物,颜色鲜艳,经久不变。

适用于标签,提包,T恤衫,塑料制品,玻璃,金属器皿等物体的印刷。

近年来,在印刷包装界越来越多地使用了一种新的印刷方式-柔性版印刷。

柔性版印是一种直接印刷方式,属于凸印类型,使用柔性版、通过网纹传墨辊传递油墨施印的一种印刷方式。

其油墨分三大类,分别是水性油墨、醇溶性油墨、UV油墨。

由于柔版印刷所用油墨符合绿色环保,目前已被大量用于食品包装印刷。

目前,我国柔版印刷业尚处在起步阶段。

(二)印刷方式与油墨使用各种印刷方式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特性见表2。

表2印刷过程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特性根据上述VOCs排放特点,凹印在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较其它工艺大。

广州市数量最多的平板胶印,由于水性油墨等环保的普遍使用,生产工艺中VOCs排放量小。

但印制铁罐(属平印)除外。

印制铁罐在工艺中需要对印好的铁片上一层光油,并烘干,产生有机废气。

而丝网印刷工艺需进行丝网回收,将残余的油墨和涂层清除。

清除过程通常使用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溶剂。

因此,本通告重点控制对象为使用凹印、丝印的高档包装印刷及印制铁罐领域,对其生产过程加以控制。

(三)生产工艺介绍以塑料软包装印刷行业为例,介绍包装印刷的工艺和污染物产生特点。

塑料包装印刷泛指以塑料为基材的特种印刷工艺,工艺过程包括制板、吹塑、预处理、印刷、复合、分切、热封、制袋等过程。

塑料包装印刷生产工艺见图4:图4:塑料包装印刷生产工艺流程塑料包装印刷VOCs排放主要产生工序:⑴印刷、烘干以及包装印刷中的印后加工(复合)工序是产生VOCs的重要环节,这是因为印刷过程中使用的油墨含有有机溶剂,同时,使用的润版液也常用有机溶剂作为添加剂。

⑵塑料薄膜印刷后,使用黏合剂复合的过程中,由于黏合剂使用了稀释剂(常用乙酸乙酯),会在复合和烘干过程中有VOCs排放。

其主要污染物是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醇、异丙酮和乙酸乙酯等其他VOCs。

(四)控制要求⑴采用凹印、丝印的印刷车间及印制铁罐的车间应具有有机气体收集装置,车间挥发的有机废气需经抽风系统集中抽排。

车间应配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厂区内车间外的空间无明显异味。

⑵安装有机废气净化处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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