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合集下载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文)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文)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文)背景和目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是建设部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的。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标准,确保房屋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损等级评定工作。

术语和定义•完损等级:用于描述房屋完损程度的等级,共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I级、II级、III级、IV级和V级,等级依次递减。

完损等级评定标准I级当房屋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评定为I级完损等级:1.结构完全倒塌或垮塌;2.严重损坏导致危及人身安全;3.大面积火灾造成无法修复的损坏。

当房屋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评定为II级完损等级:1.结构部分倒塌或垮塌;2.严重损坏导致无法正常使用;3.部分火灾造成较大程度的损坏。

III级当房屋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评定为III级完损等级:1.结构轻微受损但不影响正常使用;2.非结构部分损坏较为严重但不影响正常使用;3.少量火灾或水灾造成的损坏。

IV级当房屋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评定为IV级完损等级:1.结构受轻微损坏但不影响正常使用;2.非结构部分损坏较轻;3.少量火灾、水灾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坏。

当房屋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评定为V级完损等级:1.结构完好,无明显损坏;2.非结构部分完整。

完损等级评定程序1. 收集资料根据房屋损坏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房屋的结构图纸、工程测量记录等。

2. 实地勘察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详细记录房屋的损坏情况、程度和范围。

3. 资料分析和评定根据资料和实地勘察结果,进行完损等级的评定。

评定时,应按照以上标准确定房屋的完损等级。

4. 编制评定报告根据评定结果,编制完损等级评定报告,包括房屋损坏情况的描述、完损等级的评定结果和建议修复措施等内容。

5. 审查和确认评定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和确认,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完损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结果可用于以下方面:1.制定修复方案和修复资金的安排;2.指导房屋修复工作的实施;3.在购买二手房或房屋保险时提供参考依据;4.监督房屋质量和房屋使用情况。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完好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标准,其余符合完好标准。

基本完好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的标准。

3.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部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标准。

一般损坏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标准。

3.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部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的标准。

严重损坏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2.在结构、装修、设备部分中有少数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

其他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完好房。

2.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3.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的,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4.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的,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房屋灾后定损安全等级划分

房屋灾后定损安全等级划分

房屋灾后定损安全等级划分
房屋灾后定损安全等级划分通常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 安全等级A:房屋完好无损,存在轻微的外观细微损伤或烟气附着,但不会影响结构和安全性能。

2. 安全等级B:房屋受损较轻,要进行必要的修复或维修,但结构和安全性能不受影响,适合居住和工作。

3. 安全等级C:房屋较为严重受损,需要进行较大或重建修缮,但结构和安全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暂不适合居住和工作。

4. 安全等级D:房屋严重受损,存在严重的结构破坏或安全隐患,需要进行重大修复或重建,暂时无法居住和工作。

安全等级的划分可以根据房屋的特点和损坏程度进行评估。

评估的主要指标包括建筑结构、屋顶和墙面的损伤程度、室内外的变形状况、门窗玻璃破损情况、电力、燃气等设施的状况等等。

同时,在评价房屋安全等级时,还需要考虑房屋的使用用途和地理位置等因素。

房屋灾后定损安全等级的划分对于灾后的救援、修缮和重建具有重要意义。

在安全等级评估的基础上,灾后救援工作可以针对不同等级的房屋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修缮和重建工作可以根据安全等级的不同,有所区别地制定具体的方案,以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1引言1.1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

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

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1.3对现有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不属本标准的评定范围。

2一般规定2.1房屋按常用结构分成下列各类:a.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参照列入);b.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c.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建造的;d.其他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竹木、砖石、土建造的简易房屋。

2.2房屋完损状况,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下列各类: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e.危险房;注: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其评定标准另定。

2.3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2.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2.5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2.6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房屋完损标准3.1完好标准3.1.1结构部分:3.1.1.1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3.1.1.2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房屋损坏鉴定评估等级四个等级

房屋损坏鉴定评估等级四个等级

房屋损坏鉴定评估等级引言房屋损坏鉴定评估是指对房屋进行损坏程度的评估和等级划分。

在房屋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长期使用过程中,房屋可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

通过对房屋的损坏情况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可以为房屋的维修、保险理赔或房屋转让等提供基础参考,同时也对房屋所有者和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

本文将介绍房屋损坏鉴定评估的四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一、等级一:轻微损坏房屋损坏鉴定评估等级一代表了轻微的房屋损坏程度。

以下是等级一的特征:•部分表面损坏:房屋表面仅出现轻微损坏,例如轻微划痕、小面积裂缝等。

•结构稳定:房屋结构无明显变形或破损,整体稳定性良好。

•不影响功能:轻微损坏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仅对外观产生影响。

•简易修复:修复轻微损坏较为简单,使用少量人工和材料即可完成。

二、等级二:中度损坏房屋损坏鉴定评估等级二代表了中度的房屋损坏程度。

以下是等级二的特征:•局部结构受损:部分房屋结构出现破损、断裂或塌陷,但整体结构尚未受到严重影响。

•潜在风险:损坏部分存在进一步恶化的风险,需要及时修复和加固以避免更严重的后果。

•影响部分功能:中度损坏可能会影响房屋的某些功能,例如局部房间无法正常使用。

•专业修复:修复中度损坏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精细的工艺和施工,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和较高成本。

三、等级三:严重损坏房屋损坏鉴定评估等级三代表了严重的房屋损坏程度。

以下是等级三的特征:•结构严重受损:房屋结构出现严重破坏、倒塌或无法正常承载,需要进行重建或大规模修复。

•安全隐患:严重损坏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影响大部分功能:严重损坏会导致房屋大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居住条件恶化。

•高成本修复:修复严重损坏需要大量资金和专业施工队伍,时间较长且复杂度较高。

四、等级四:不可修复损坏房屋损坏鉴定评估等级四代表了不可修复的房屋损坏程度。

以下是等级四的特征:•结构完全崩塌:房屋结构完全崩塌,无法再进行修复和恢复使用。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090930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090930

3.2房屋的基本完好标准(装修部分和 设备部分)
3.2.2装修部分
门窗:有少量损坏(变形、残缺等);
内抹灰和外抹灰:有少量损坏:(稍有空鼓、剥
落、破损和裂缝等); 顶棚(天花批荡和吊顶):无明显变形下垂设备齐全; 电照:基本正常使用、个别零件损坏等;
房屋安全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城乡建设部编)(1984年)
编制目的:
为使房屋管理局和房屋物业管理部门掌握 房屋完损的情况,并为房屋的正常使用、安全 和修缮提供资料和依据。 适应范围:既有房屋 1、建成并投入使用2年以上的民用房屋; 2、不适用于工业厂房; (可用于房屋常规的检查和房屋普查)
3.4房屋的严重损坏标准(结构部分)
3.4.1结构部分(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 地基基础承载能力不足,有明显的不均匀沉降,对上

部结构有明显影响; 承重构件明显损坏,强度不足: 钢筋混凝土梁、板、柱、有明显变形、裂缝;变形、 裂缝值稍有超过设计规范,混凝土剥落、露筋面积占 全面积10%以上,钢筋锈蚀; 钢屋架有明显倾斜变形、部分支撑杆件损坏,锈蚀严 重;混凝土屋架有倾斜、严重剥落、露筋,钢杆件锈 蚀严重;木屋架有腐朽,蛀蚀,木质有裂缝、变形, 钢杆件有锈蚀; 承重墙体(柱):强度和稳定性严重不足(表现在有 严重的裂缝、倾斜、弓突、风化、灰缝酥松等); 木构件:有严重损坏(裂缝、倾斜、侧向变形、腐朽、 虫蛀等);
3.1房屋的基本完好标准(结构部分)
3.1.1结构部分(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 地基基础有承载能力,稍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
降,但已稳定; 钢筋混凝土梁、板、柱、有轻微变形,细小裂缝,混 凝土有轻微剥落、露筋; 钢屋架无倾斜变形、稍有锈蚀;混凝土屋架的钢杆件 稍有锈蚀;木屋架连接部位稍有缝隙、钢杆件稍有锈 蚀; 承重墙体(柱):有少量的细裂缝; 非承重墙有少量损坏,但基本牢固; 预制板稍有裂缝(拼缝处)、渗水等; 屋面局部有渗漏;隔热层、防水层等有破损。瓦屋面 瓦片少量破碎、松动等 楼地面稍有裂缝、空鼓等,木楼面稍有磨损、轻度颤 动等

物业公司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规定

物业公司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规定

物业公司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规定物业公司为了保护业主的利益,对房屋的完损情况进行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下面是物业公司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规定:一、评定标准1.房屋外观及围墙:划痕、裂缝、开裂、破损、脱落等情况的程度,以及围墙是否稳定。

2.门窗及栏杆:开关是否灵活,玻璃是否完好无损,钢化玻璃是否出现破裂或受到冲击的痕迹,栏杆是否牢固、平整。

3.室内墙体、天花板及地板:墙面、顶面及地面是否有开裂、起皮、漏水、变形等情况,以及经过多次的装修后是否保持平整。

4.卫生间:水龙头是否流畅,瓷砖是否毛糙,马桶是否有严重的裂缝、异味等问题,以及排气扇是否正常工作等。

5.厨房:水槽是否堵塞,燃气灶是否可靠安全,橱柜门是否易开启、平稳,以及电器是否正常工作等。

6.楼道:墙面是否有漆脱落、刮痕等情况,地面磨损、突出、起皮的程度,层数是否标明明确。

二、完损等级分类根据上述评定标准,物业公司将房屋完损等级分为五个等级:1.一级:完好无缺,几乎没有任何损坏或缺陷。

2.二级:一些不显眼的小瑕疵,如划痕、开裂、脱漆等,不影响整体使用和观感。

3.三级:有些明显的瑕疵,如玻璃碎裂、漏水、门窗不干净等情况,需要进行修复或更换才能保证使用安全。

4.四级:有较明显的瑕疵,如厨房水漏、马桶漏水、卫生间异味等问题,需要紧急维修。

5.五级:位于危险区域、建筑物需要拆除重建、残破不堪的建筑物。

三、评定程序1.测量和评估:评定员首先进行评估,评估时要测量墙面、地面大小和观测墙面和地面的状态,还要注意检查门窗、栏杆、厨房、卫生间等区域的瑕疵和损坏情况。

2.取样检查:与评估工作同时进行,这必须是取得资格的技工负责。

3.整合所得结果:评定员收集测量、评估和检查结果,得出各个部分的评价等级。

四、处理措施1.不超过三级的物业公司强烈建议维修、翻新。

2.评为四级的物业公司将直接安排修复维护。

3.评为五级,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进行整修或拆除,而后重建。

4.在评定过程中,如查明租赁合同中存在损坏责任,需追索损害赔偿。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坏房; e. 危险房; 注: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其评定标准另定。 2.3 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 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 2.4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2.5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2.6 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 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 整体面层平整完好,无空鼓、裂缝、起砂; b. 木楼地面平整坚固,无腐朽、下沉,无较多磨损和稀缝; c. 砖、混凝土块料面层平整,无碎裂; d. 灰土地面平整完好。 3.1.2 装修部分: 3.1.2.1 门窗:完整无损,开关灵活,玻璃、五金齐全,纱窗完整,油漆完好(允许有个别钢门、窗轻度锈 蚀,其他结构房屋无油漆要求) 。 3.1.2.2 外抹灰:完整牢固,无空鼓、剥落、破损和裂缝(风裂除外) ,勾缝砂浆密实。 其他结构房屋以完整无破损为标准。 3.1.2.3 内抹灰:完整、牢固、无破损、空鼓和裂缝(风裂除外) ; 其他结构房屋以完整无破损为标准。 3.1.2.4 顶棚:完整牢固、无破损、变形、腐朽和下垂脱落,油漆完好。 3.1.2.5 细木装修:完整牢固,油漆完好。 3.1.3 设备部分 3.1.3.1 水卫:上、下水管道畅通,各种卫生器具完好,零件齐全无损。 3.1.3.2 电照:电器设备、线路、各种照明装置完好牢固,绝缘良好。 3.1.3.3 暖气:设备、管道、烟道畅通、完好,无堵、冒、漏,使用正常。 3.1.3.4 特种设备:现状良好,使用正常。 3.2 基本完好标准 3.2.1结构部分: 3.2.1.1 地基基础:有承载能力、稍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但已稳定。 3.2.1.2 承重构件:有少量损坏,基本牢固。 a. 钢筋混凝土个别构件有轻微变形、细小裂缝,混凝土有轻度剥落、露筋; b. 钢屋架平直不变形,各节点焊接完好,表面稍有绣蚀,钢筋混凝土屋架无混凝土剥落,节点牢固完好,钢杆件 表面稍有锈蚀;木屋架的各部件节点连接基本完好,稍有隙缝,铁件齐全,有少量生锈; c. 沉重砖墙(柱) 、砌块有少量细裂缝; d. 木构件稍有变形、裂缝、倾斜,个别节点和支撑稍有松动,铁件稍有锈蚀; e. 竹结构节点基本牢固,轻度蛀蚀,铁件稍锈蚀。 3.2.1.3 非沉重墙:有少量损坏,但基本牢固。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1引言1.1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

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

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1.3对现有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不属本标准的评定范围。

2一般规定2.1房屋按常用结构分成下列各类:a.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参照列入);b.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c.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建造的;d.其他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竹木、砖石、土建造的简易房屋。

2.2房屋完损状况,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下列各类: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e.危险房;注: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其评定标准另定。

2.3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2.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2.5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2.6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房屋完损标准3.1完好标准3.1.1结构部分:3.1.1.1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3.1.1.2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作者:————————————————————————————————日期:1 引言1.1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

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

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1.3 对现有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不属本标准的评定范围。

2 一般规定2.1 房屋按常用结构分成下列各类:a.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参照列入);ﻫb.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ﻫc. 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建造的;ﻫd.其他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竹木、砖石、土建造的简易房屋。

2.2房屋完损状况,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下列各类:a.完好房;ﻫb. 基本完好房;c. 一般损坏房;ﻫd.严重损坏房;e.危险房;ﻫ注: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其评定标准另定。

ﻫ2.3 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ﻫ2.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2.5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ﻫ2.6 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ﻫ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 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1引言1.1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

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

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1.3对现有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不属本标准的评定范围。

2一般规定2.1房屋按常用结构分成下列各类:a.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参照列入);b.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c.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建造的;d.其他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竹木、砖石、土建造的简易房屋。

2.2房屋完损状况,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下列各类: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e.危险房;注: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其评定标准另定。

2.3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2.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2.5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2.6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房屋完损标准3.1完好标准3.1.1结构部分:3.1.1.1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3.1.1.2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是指评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标准和等级。

它可以帮助房屋所有人评估房屋的完好程度,并根据不同完损等级决定如何进行维修和翻新。

首先,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将房屋完损程度划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新房屋、完好房屋、轻度完损房屋、中度完损房屋和重度完损房屋。

新房屋是最好的房屋,它们完全没有完损,全新的室内装修,新的结构和新的机电设备,没有任何缺陷和损坏。

完好房屋指的是建造时间较长的房屋,但没有明显的完损,房屋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都较新,缺陷较少。

轻度完损房屋指的是建造时间较长的房屋,有一些明显的完损,比如房屋结构有一定的损坏,室内装修的老旧,有一些小的漏水、漏气等等。

中度完损房屋指的是长期存在的房屋,房屋结构有严重损坏,室内装修非常老旧,漏水、漏气等更严重。

重度完损房屋指的是长期存在的房屋,房屋结构有严重损坏,室内装修非常老旧,漏水、漏气等极其严重,维修需要重新装修,甚至可能需要重新建造。

此外,在评定房屋完损等级时,可以根据不同房屋的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等状况,来确定完损等级,以便做出合理的维修和翻
新计划,以保护房屋的完整性。

总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是评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标准和等级,它可以帮助房屋所有人评估房屋的完好程度,并依据不同完损等级决定维修和翻新方案,以保护房屋的完整性。

WG-04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

WG-04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

房屋完损等级是指对现有房屋完好或损坏程度划分等级,也就是现有房屋质量等级。

评定房屋完损等级是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评定方法,对现有整幢房屋进行综合性完好或损坏等级评定。

这项工作专业技术性强,既有目观检测,也有定量、定性分析。

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颁布《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对楼宇质量进行评定标准。

一、房屋完损标准划分和等级分类。

1、房屋完损标准划分各类房屋完损标准是根据房屋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各个项目完好或损坏程度来划分。

房屋完损标准共分成四个标准,即完好标准、基本完好标准、一般损坏标准和严重损坏标准。

房屋结构组成部分分为:基础、承重构件、承重墙、屋面和楼地面;装修组成部分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和细木装修;设备组成部分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针装置、电梯等)。

2、房屋完损等级分类根据各类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组成部分完好、损坏程度,房屋完损状况即房屋完损等级分成以下五类:(1)完好房。

是指房屋结构构件完好,装修和设备完好、齐全完整,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

或虽个别分项有轻微损坏,但一般经过小修就能修复。

(2)基本完好房。

是指房屋结构基本完好,少量构部件有损坏,装修基本完好,油漆缺乏保养,设备、管道现状良好,能正常使用,经过一般性维修能修复。

(3)一般损坏房。

是指房屋结构一般性损坏,部分构部件有损坏或变形,屋面局部漏雨,装修局部有破损,油漆老化,设备管道不够畅通,水卫、电照管线、器具和零件有部分老化、损坏或残缺,需要进行中修或局部大修更换部件。

(4)严重损坏房。

是指房屋年久失修,结构有明显变形或损坏,屋顶严重漏雨,装修严重变形、破损、油漆老化见底,设备陈旧不齐全,管道严重堵塞,水卫、电照管线、器具和零件残缺及严重损坏,需进行大修或翻修、改建。

(5)危险房。

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户安全房屋。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文)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文)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文)房屋结构完好,无明显裂缝、变形、渗漏等现象,承重构件无锈蚀、腐朽、断裂等损坏,非承重墙体无大面积开裂、脱落、倒塌等现象;3.1.2装修部分: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等装修部分完好,无严重破损、脱落、变形等现象;3.1.3设备部分: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等设备完好,无严重漏水、漏电、故障等现象。

3.2基本完好标准3.2.1结构部分:房屋结构有轻微裂缝、变形、渗漏等现象,承重构件有轻微锈蚀、腐朽、断裂等损坏,非承重墙体有轻微开裂、脱落、倒塌等现象;3.2.2装修部分: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等装修部分有轻微破损、脱落、变形等现象;3.2.3设备部分: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等设备有轻微漏水、漏电、故障等现象。

3.3一般损坏标准3.3.1结构部分:房屋结构有明显裂缝、变形、渗漏等现象,承重构件有明显锈蚀、腐朽、断裂等损坏,非承重墙体有明显开裂、脱落、倒塌等现象;3.3.2装修部分: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等装修部分有明显破损、脱落、变形等现象;3.3.3设备部分: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等设备有明显漏水、漏电、故障等现象。

3.4严重损坏标准3.4.1结构部分:房屋结构有严重裂缝、变形、渗漏等现象,承重构件有严重锈蚀、腐朽、断裂等损坏,非承重墙体有大面积开裂、脱落、倒塌等现象;3.4.2装修部分: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等装修部分有严重破损、脱落、变形等现象;3.4.3设备部分: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等设备有严重漏水、漏电、故障等现象。

3.5危险房标准3.5.1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章名】4评定方法4.1评定房屋完损等级时,应根据房屋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本标准的评定标准进行鉴定。

4.2评定结果应以评定单位为幢,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第678号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第678号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第678号一、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1、完损等级一级:(1)基础设施完整,建筑维护良好;(2)隔壁防护及室内空气污染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建筑构造和装潢良好,且比例必须相同;(4)绝热层完整,能有效维护室内空气污染,让室内温度恒定;(5)无明显结构老化、缺陷或质量隐患;(6)室内的设施与其他建筑相遇有效率率控制;(7)外墙为抗风防水材料,房屋顶部为普通防隔;2、完损等级二级:(1)基础设施基本完整,建筑构造与装潢基本正常;(2)绿化环境能够有效稳定室内空气污染;(3)室内的设施需要补充或者更换;(4)外墙和房屋顶部需要更换;(5)有一定程度的结构老化,少量的房屋缺陷或质量隐患;(6)无危及安全的缺陷及严重的结构老化。

3、完损等级三级:(1)基础设施有不完善,建筑构造有一定缺陷;(2)室内空气污染超出国家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物;(3)窗户和门有一定的老化,绿化环境较差,隔壁防护较弱;(4)有比较多的屋面空腔结构,以及外墙和顶部老化、喷砂和分层现象;(5)绝热层受损,导致室内温度波动大;(6) !=有明显的严重的老化及质量隐患。

4、完损等级四级:(1)基础设施完全失效,建筑构造和装潢有不合规的现象;(2)室内空气污染严重,植物植栽完全失效;(3)窗户和门有严重的老化;(4)外墙和顶部老化、喷砂和分层现象明显,而且有大量缺陷和隐患;(5)绝热层受损,导致室内温度发生巨大波动;(6)构造受损,存在有危及安全的明显错误;(7)有大量结构老化及质量隐患。

总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由一级至四级,其中一级是完好无损,构造和装潢良好;其余三级房屋都存在各种缺陷及隐患,其中第四级情况比较严重。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1引言1.1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

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

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1.3对现有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不属本标准的评定范围。

2一般规定2.1房屋按常用结构分成下列各类:a.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参照列入);b.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c.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建造的;d.其他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竹木、砖石、土建造的简易房屋。

2.2房屋完损状况,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下列各类: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e.危险房;注: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其评定标准另定。

2.3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2.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2.5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2.6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房屋完损标准3.1完好标准3.1.1结构部分:3.1.1.1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3.1.1.2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1引言1.1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

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

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1.3对现有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不属本标准的评定范围。

2一般规定2.1房屋按常用结构分成下列各类:a.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参照列入);b.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c.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建造的;d.其他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竹木、砖石、土建造的简易房屋。

2.2房屋完损状况,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下列各类: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e.危险房;注: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其评定标准另定。

2.3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2.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2.5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2.6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房屋完损标准3.1完好标准3.1.1结构部分:3.1.1.1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3.1.1.2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1、完损等级评定标准一:
结构完好等级:建筑物的基础、结构、外墙、屋面、门窗完整及节点和排水系统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均能够正常实现其功能,且构件不用重新改建、更新,只需要进行一定的小修缮既可,称为“完好等级”。

2、完损等级评定标准二:
严重损毁等级: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外墙、屋面及支撑结构、门窗等构件损坏或严重失火、爆炸、内部局部倒塌等毁损情况十分严重,不能正常完成其功能,经修复后需要经历长时间改建、更新,称为“严重损毁等级”。

3、完损等级评定标准三:
一般损毁等级:建筑物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外墙、屋面等构件受到一定程度损毁,但仍能够正常完成其功能,经过一定程度的维修和改建就可以恢复正常,称为“一般损毁等级”。

4、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四:
轻微损毁等级:建筑物受到较轻程度的破坏,外墙、屋面等构件虽受到一定程度损毁,但仍能够正常完成其功能,经过轻微的维修和改建便可以恢复正常,称为“轻微损毁等级”。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是结合现有房屋的质量情况,按其完好及损坏程度评定其完好等级的依据,是鉴定现有房屋质量的⼀种评定标准。

主要内容如下:
(⼀)等级划分
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

1.完好房。

指结构构件、装修、设备齐全完好,成⾊新,使⽤良好的房屋。

2.基本完好房。

指结构构件、装修、设备基本完好,成⾊略旧并有少量或微量损坏,基本能正常使⽤的房屋。

3.⼀般损坏房。

指结构构件、装修、设备部分损坏或变形、⽼化,需进⾏中、⼤修理的房屋。

4.严重损坏房。

指结构构件、装修、设备有明显损坏或变形,并且不齐全,需进⾏⼤修、加固或翻修的房屋。

5.危险房。

结构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的房屋。

(⼆)评定部位
1.结构部分。

主要有地基基础、承重构件、⾃承重构件、楼地⾯和屋顶。

2.装修部分。

主要有门窗、外抹灰、内抹灰、吊顶、细⽊装修等。

3.设备部分。

主要有⽔卫、电照、暖⽓、特种设备等。

(三)等级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可使房屋评估⼯作更趋于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但部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过于繁杂,在使⽤中可结合实际情况加以使⽤。

完损等级新旧程度评定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钢筋混凝土个别构件有轻微变形、细小裂缝,混凝土有轻度剥落、露筋;
b.钢屋架平直不变形,各节点焊接完好,表面稍有绣蚀,钢筋混凝土屋架无混凝土剥落,节点牢固完好,钢杆件表面稍有锈蚀;木屋架的各部件节点连接基本完好,稍有隙缝,铁件齐全,有少量生锈;
c.沉重砖墙(柱)、砌块有少量细裂缝;
d.木构件稍有变形、裂缝、倾斜,个别节点和支撑稍有松动,铁件稍有锈蚀;
a.平屋面防水层、隔热层、保温层完好;
b.平瓦屋面瓦片搭接紧密,无缺角、裂缝瓦(合理安排利用除外),瓦出线完好;
c.青瓦屋面瓦垄顺直,搭接均匀,瓦头整齐,无碎瓦,节筒俯瓦灰梗牢固;
d.铁皮屋面安装牢固,铁皮完好,无锈蚀;
e.石灰炉渣、青灰屋面光滑平整,油毡屋面牢固无破洞。
3.1.1.5楼地面:
a.整体面层平整完好,无空鼓、裂缝、起砂;
2.3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2.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2.5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3.2.2.2外抹灰:稍有空鼓、裂缝、风化、剥落,勾缝砂浆少量酥松脱落。
3.2.2.3内抹灰:稍有空鼓、裂缝、剥落。
3.2.2.4顶棚:无明显变形、下垂,抹灰层稍有裂缝,面层稍有脱钉、翘角、松动,压条有脱落。
3.2.2.5细木装修:稍有松动、残缺,油漆基本完好。
3.2.3设备部分:
3.2.3.1水卫:上、下水管道基本畅通,卫生器具基本完好,个别零件残缺损坏。
3.1.3.2电照:电器设备、线路、各种照明装置完好牢固,绝缘良好。
3.1.3.3暖气:设备、管道、烟道畅通、完好,无堵、冒、漏,使用正常。
3.1.3.4特种设备:现状良好,使用正常。
3.2基本完好标准
3.2.1结构部分:
3.2.1.1地基基础:有承载能力、稍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但已稳定。
3.2.1.2承重构件:有少量损坏,基本牢固。
1.3对现有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不属本标准的评定范围。
2一般规定
2.1房屋按常用结构分成下列各类:
a.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参照列入);
b.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c.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建造的;
2.6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房屋完损标准
3.1完好标准
3.1.1结构部分:
3.1.1.1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3.4.1.2承重构件;明显损坏,强度不足。
a.钢筋混凝土构件有明显下垂变形、裂缝,混凝土剥落和露筋锈蚀严重,下垂变形、裂缝值超过设计规范的规定,混凝土剥落面积占全面积的10%以上;
b.钢屋架明显倾斜或变形,部分支撑弯曲松脱,锈蚀严重,钢筋混凝土屋架有倾斜,混凝土严重腐蚀剥落、露筋锈蚀,部分支撑损坏,连接件不齐全,钢杆锈蚀严重;木屋架端节点腐朽、蛀蚀,节点边接松动,夹板有裂缝,屋架有明显下垂或倾斜,铁件严重锈蚀,支撑松动;
a.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严重损坏,卷材防水层普遍老化、断裂、翘边和封口脱开,沥青流淌,刚性防水层严重开裂、起壳、脱落,块体防水层严重松动、腐蚀、破损;
b.平瓦屋面瓦片零乱不落槽,严重破碎、风化,瓦出线破损、脱落,脊瓦严重松动破损;
c.青瓦屋面瓦片零乱,风化、碎瓦多、瓦垄不直、脱脚,节筒俯瓦严重脱落残缺,灰梗脱落,屋脊严重损坏;
3.1.1.2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3.1.1.3非承重墙:
a.预制墙板节点安装牢固,拼缝处不渗漏;
b.砖墙平直完好,无风化破损;
c.石墙无内化弓凸;
d.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完整无破损。
3.1.1.4屋面:不渗漏(其他结构房屋以不漏雨为标准),基层平整完好,积尘甚少,排水畅通。
其他结构房屋以完整无破损为标准。
3.1.2.3内抹灰:完整、牢固、无破损、空鼓和裂缝(风裂除外);
其他结构房屋以完整无破损为标准。
3.1.2.4顶棚:完整牢固、无破损、变形、腐朽和下垂脱落,油漆完好。
3.1.2.5细木装修:完整牢固,油漆完好。
3.1.3设备部分
3.1.3.1水卫:上、下水管道畅通,各种卫生器具完好,零件齐全无损。
e.竹结构节点基本牢固,轻度蛀蚀,铁件稍锈蚀。
3.2.1.3非沉重墙:有少量损坏,但基本牢固。
a.预制墙板稍有裂缝、渗水,嵌缝不密实,间隔墙面层稍有破损;
b.外转墙面稍有风化,转墙体轻度裂缝,勒脚有侵蚀;
c.石墙稍有裂缝、弓凸;
d.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基本完整,稍有破损。
3.2.1.4屋面:局部渗漏,积尘较多,排水基本畅通。
d.铁皮屋面严重锈烂,变形下垂;
e.石灰炉渣、青灰屋面大部冻鼓、裂缝、脱壳、剥落,油毡屋面严重老化,大部损坏。
3.4.1.5楼地面:
a.整体面层严重起砂、剥落、裂缝、沉陷、空鼓;
b.木楼地面有严重磨损、蛀蚀、翘裂、松动、稀缝、变形下沉、颤动;
c.砖、混凝土块料面层严重脱落、下沉、高低不平、破碎、残缺不全;
3.3.3.2电照:设备陈旧,电线部分老化,绝缘性能差,少量照明装置有损坏、残缺。
3.3.3.3暖气:部分设备、管道锈蚀严重,零件损坏,有滴、冒、跑现象,供气不正常。
3.3.3.4特种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3.4严重损坏标准
3.4.1结构部分:
3.4.1.1地基基础:承载能力不足,有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明显滑动、压碎、折断、冻酥、腐蚀等损坏,并且仍在继续发展,对上部结构有明显影响。
a.平屋面隔热层、保温层稍有损坏,卷材防水层稍有空鼓、翘边和封口不严,刚性房水层稍有龟裂,块体房水层稍有脱壳;
b.平瓦屋面少量瓦片裂碎、缺角、风化,瓦出线稍有裂缝;
c.青瓦屋面瓦垄少量不直,少量瓦片破碎,节筒俯瓦有松动,灰梗有裂缝,屋脊抹灰有裂缝;
d.铁皮屋面少量咬口或嵌缝不严实,部分铁皮生锈,油漆脱皮;
c.承重墙体(柱)、砌块有部分裂缝、倾斜、弓凸、风化、腐蚀和灰缝酥松等损坏;
d.木结构局部有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少数节点松动、脱榫,铁件锈蚀;
e.竹构件个别节点松动,竹材有部分开裂、蛀蚀、腐朽、局部构件变形。
3.3.1.3非承重墙:有较多损坏,强度减弱。
a.预制墙板的边、角有裂缝,拼缝处嵌缝料部分脱落,有渗水,间隔墙层局部损坏;
a.整体面层部分裂缝、空鼓、剥落,严重起砂;
b.木楼地面部分有磨损、蛀蚀、翘裂、松动、稀缝,局部变形下沉,有颤动;
c.砖、混凝土块料面磨损,部分破损、裂缝、脱落,高低不平;
d.灰土地面坑洼不平。
3.3.2装修部分:
3.3.2.1门窗:木门窗部分翘裂,榫头松动,木质腐朽,开关不灵;钢门、窗部分铁胀变形、锈蚀,玻璃、五金、纱窗部分残缺;油漆老化翘皮、剥落。
b.砖墙有裂缝、弓凸、倾斜、风化、腐蚀,灰缝有酥松,勒脚有部分侵蚀剥落;
c.石墙部分开裂、弓凸、风化,砂浆酥松,个别石块脱落;
d.木、竹、芦帘墙体部分严重破损,土墙稍有倾斜,硝碱。
3.3.1.4屋面:局部漏雨,木基层局部腐朽、变形、损坏,钢筋混凝土屋板局部下滑,屋面高低不平,排水设施锈蚀、断裂。
a.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较多损坏,卷材防水层部分有空鼓、翘边和封口脱开,刚性防水层部分有裂缝、起壳,块体防水层部分有松动、风化、腐蚀;
d.灰土地面严重坑洼不平。
3.4.2装修部分:
3.4.2.1门窗:木质腐朽,开关普遍不灵,榫头松动、翘裂,钢门、窗严重变形锈蚀,玻璃、五金、纱窗残缺,油漆剥落见底。
3.4.2.2外抹灰:严重空鼓、裂缝、剥落,墙面渗水,勾缝砂浆严重松酥脱
落。
3.4.2.3内抹灰:严重空鼓、裂缝、剥落。
3.4.2.4顶棚:严重变形下垂,木筋弯曲翘裂、腐朽、蛀蚀,面层严重破损,压条脱落,油漆见底。
3.3.2.2外抹灰:部分有空鼓、裂缝、风化、剥落,勾缝砂浆部分松酥脱落。
3.3.2.3内抹灰:部分空鼓、裂缝、剥落。
3.3.2.4顶棚:有明显变形、下垂,抹灰层局部有裂缝,面层局部有脱钉、翘角、松动,部分压条脱落。
3.3.2.5细木装修;木质部分腐朽、蛀蚀、破裂;油漆老化。
3.3.3设备部分:
3.3.3.1水卫:上、下水道不够畅通,管道有积垢、锈蚀,个别滴、漏、冒;卫生器具零件部分损坏、残缺。
b.平瓦屋面部分瓦片有破碎、风化,瓦出线严重裂缝、起壳、脊瓦局部松动、破损;
c.青瓦屋面部分瓦片风化、破碎、翘角,瓦垄不顺直,节筒俯瓦破碎残缺,灰梗部分脱落,屋脊抹灰有脱落,瓦片松动;
d.铁皮屋面部分咬口或嵌缝不严实,铁皮严重锈烂;
e.石灰炉渣、表灰屋面,局部风化脱壳、剥落,油毡屋面有破洞。
3.3.1.5楼地面:
1引言
1.1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3.2.3.2电照:电器设备、线路、照明装置基本完好,个别零件损坏。
3.2.3.3暖气:设备、管道、烟道基本畅通,稍有锈蚀,个别零件损坏,基本能正常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