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饮用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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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水源卫生防护

公告

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范围: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范围内。

地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一、破坏水源涵养林和水源相关植被。

二、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三、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存放油类、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工物品、农药等。

四、设置垃圾、粪便和易溶、有害废弃物集中堆放场合转运站。

五、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建设输送污水的渠道。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二、餐厅每餐后及时清洁,周末进行卫生大扫除,并做好保洁工作。

三、餐厅要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状况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餐厅内的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要保持牢固,室内所有的孔、缝隙要密封或加网,以防蟑螂、老鼠乱串,给食物卫生带来隐患。

五、餐厅内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或潲水桶,每餐结束后必须运出餐厅,污物、潲水必须日产日清。污物桶、潲水桶及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六、餐厅工作人员操作室,严禁在工作区域抽烟、酗酒;咳嗽、吐痰。

七、餐厅工作人员不得在餐厅内悬挂衣服、鞋、裤子、袜子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八、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体剂原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粮糕等。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为0.1克/公斤;青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法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用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限制在0.1克/公斤内,以确保食品的绝对安全。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照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专柜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并做好记录。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有校级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卫生检查组。

2、检查组至少每周组织一次检查。

3、检查组重点对涉及学校食堂卫生的原料采购、烹调加工制作、餐具洗消、食品留样、库房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

4、检查实行评分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扣分方式,每月底全校通报。

5、检查结果与个人奖惩挂钩,并纳入个人年终工作考评。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保持粗加工间清洁卫生,上下水管畅通,下水道无残渣,污水、污泥及异味。

二、肉类和蔬菜分架存放分池清洗,按要求使用工具及容器,禁止交叉使用。

三、粗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不能将动物性与植物性食品混放造成相互污染。

四、严禁盛装肉类和蔬菜原料用具和容器直接与地面接触。

五、配备洁净密闭废弃物处理容器,使用后必须加盖。

六、禁止使用霉烂变质、未按要求索证的食品及原料。

售饭间卫生管理制度

1、售饭间卫生管理应有专人负责。

2、售饭间必须可以密闭,与外界相通处安装纱门、纱窗。

3、工作人员必须经预进间洗手消毒后才能进入售饭间,售饭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戴口罩。

4、在供餐前使用紫外线灭菌灯消毒半小时。

5、在售饭前,工作人员应对所有售食品进行检查,如有不正常感官性状的食品不得销售。

库房管理制度

1、设立专(兼)人专(兼)管,责任落实。

2、保持库房场所、清洁和通风。

3、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做好收、发货登记。

4、主、副食库房内食品存放做到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标签、立卡;先进先出,勤进勤出。

5、冰箱或冰柜上须标明生、熟、半成品,定期除霜清洁消毒,严禁生、熟、半成品食品交叉混放。

6、严禁库房内存放非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做好食品及原料入库验收工作,严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和未按要求索证的食品入、出库。

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法规要求,现制定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组长:柯正江

副组长:郭定钦魏仁明

成员:罗顺富刘凯陈昌萍王照泽

为保障各项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经营场所的基础卫生、公用物品的消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消费工作等方面进行抽查,并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将与从业人员个人收入挂钩。对履职好的酌情给与物资奖励,对违反有关卫生法规的,给与批评、警告,严重者扣发奖金,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并按岗位责任逐级实行责任追究。按以下处罚条例给与相应的处罚。

1、不按时到岗,或中途离岗,每次处罚10元。

2、工作时不得吸烟、喝酒,发生一次处罚5元。

3、上班时需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如有违反,每次处罚5-10元。

4、食堂用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违者每次处罚5-10元。

5、爱护食堂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违者处罚10元。

6、如有损坏食堂公共财物,按2倍价格赔偿。

7、坚持勤俭治堂,如有意浪费,每次处罚10元。

8、如发生卫生事故根据情况轻重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食堂餐厅所列的采购品种,考察相关商家经营实体及经营状况后,实行定点采购调所有原材料外上必须有“QS”标识,并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二、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必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

三、采购人员直接采购干杂制品时,要了解供货商的经营状况、信誉度等,并索取对方的相关证件及售货发票。

四、采购所有原材料时,必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地址、厂家名称是否有“QS”标识等,禁止采购“三无”及过期变质产品。

五、采购员采购蔬菜无法取得对方的生产资质情况的,需要求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六、凡采购无资质供货商的食品及原料的,按照食堂餐厅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原材料索证应归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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