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通用作业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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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通用作业指导
手册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机械加工通用作业指导书
1、操作者应仔细看清图纸和工艺文件的各项说明,保持图纸和工艺文件的清洁与完整,并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零部件的加工,不得随意自行更改。
2、操作者按照工艺要求查看借用的工、夹、量、刀具是否符合工艺及使用要求,若有疑问,应立即与组长或车间生产管理者联系。
3、操作者应将工、夹、量、刀具分别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上或其它适当的地方,但不准直接放在机床上,并应妥善保管好,不得任意拆卸而改变原来尺寸或形状。
4、在加工前,操作者首先应检查、抽查毛坯或经由上道工序加工并和本工序有关的尺寸,以确定余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操作者应按照工艺规定的定位基面安装零件。工艺未规定定位基面的,允许操作者自行选择定位基面和装夹方法,但是必须保证加工出来的工件符合图纸和工艺上的尺寸和精度要求。在装夹工具前,应将夹具和工件清理干净,在定位基面上不得有铁屑、毛刺、污物及磕碰现象。
6、预压紧工件后,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工件的校正,若工艺未作出规定时,可按下列方法校正工件:
6.1、当在本工序或本工步中加工到成品尺寸,且以后该加工面不再加工,装配时也不再调整或刮研时,可以按定位基面到加工面技术要求的1/3值校正,最后加工完成后应保证图纸中的技术要求。
6.2、在本工序或本工步中加工的加工面以后尚需加工或刮研,则按该加工面下道工序余量的1/3值校正,加工后要按此检验。
6.3、在本工序或本工步中加工的加工面到成品尺寸,以后该加工面不再加工,且图纸、工艺卡片内对该加工面与定位面无任何要求时,加工后应达到通用技术标准。
7、按工艺要求进行压紧,如工艺上无要求,零件压紧时注意压紧力的位置、大小和方向,并允许自加各种辅助支承,以增强刚性。压紧前与压紧后都要测量,防止变形和磕碰。
8、凡加工面末到成品尺寸而工艺卡片又未规定工序的粗糙度时,粗车、粗铣、粗刨、粗镗和粗插的表面粗糙度应为Ra6.3(△4),磨削前的各种表面粗糙Z应为Rd3.2(△5),粗磨时外围的表面粗糙度应为Ra0.8(△7),平面、轴、孔互为Ral.6(△6);刮研前的加工面应为Ra3.2~Ral.6(△5~△6)。
9、当工艺未规定时,工件的首件检验应该在自由状态下进行,不得压紧在起具上。换刀后的首件也应首检。
10、对连续加工的工序或工步,为避免最后成批报废,操作者应分工序及工步进行自检,必要时可提请检验员配合检验。
11、倒角与倒棱、沉割槽时都应按余量加大或加深,保证加工完成后达到图纸要求和国家标准。
12、图纸或工艺中未规定的棱边处一律倒钝,且一般情况下应在加工有关面时进行。车内外螺纹时口端都要倒成和螺距的大小及牙形角一样的成形角,零件倒毛刺应由操作者在本工序完成。
13、工件在各工序加工后应由操作者保持清洁,达到无屑、无水、无脏物,并在适当的工位器具上摆放整齐,经过研磨后的精密配合面必须清净研磨剂,不立即进行下道工序加工的工件,加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
14、用磁力台吸住加工的各种工件,在加工后应进行退磁。
15、工件各加工面除图纸及工艺规定的尺寸公差外,均应按未注尺寸公差制造(包括形状和位置公差)。
16、工作前应首先检查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机床应空转5—10分钟,然后使转数逐渐升高,以消除传动部分的间隙,并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对于磨床磨头应点动和快速行程4—5次,工作台应以最大行程往返10~20次。
17、操作者不得私自拆掉机床的任何部分,在保险装置和安全罩壳拆下的情况下,禁开车工作。
18、机床开动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合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9、用作精密加工的机床,严禁强力切削或进行粗加工,一般机床
应按规定动作操作,杜绝野蛮操作。
20、严格遵守机床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加工范围,不允许超规格、超负荷使用机床。
21、使用砂轮机应仔细检查砂轮有无裂纹,身体或头部应偏离砂轮。磨削时用力不要过大,以防砂轮破裂。挡板间隙应经常调整,以免发生事故。加工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22、工作地点应保持清洁,工件坯料应摆放整齐。
23、交接班时,必须把本班的机床、工、夹、量、刀具的使用及加工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24、交班前必须把机床擦拭干净,润滑处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25、每班工作前应检查工件定位是否变动,装夹是否紧固。
26、操作者应对工件数量负责,按签收数量交检,不得私自找料代替或遗失。
27、工艺要求编号配套入库的工件,如丝杆副、花键副、蜗轮副等,须进行编号成对入库、成对周转和成对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