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doc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压力的增加,学生心理问题日益突出,给学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势在必行。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危机,并加以妥善处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目的1.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2.预防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提高学生的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3.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内容1.工作机制(1)学校设立专门的心理卫生部门或者心理辅导中心,负责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现、干预和处理工作;(2)建立学生心理问题信息收集和统计制度,形成学生心理问题的动态管理机制;(3)明确学校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职责分工,并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提高干预水平;2.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识别(1)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的筛查机制,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时发现潜在的心理问题;(2)建议学校将班主任、教师、辅导员等人员纳入心理问题发现的主体,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发现他们身心方面的问题;(3)学校设立匿名的心理问题举报渠道,鼓励学生积极反映自己或他人的心理问题。
3.心理危机的处理(1)学校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或者突发事件处置专家队伍,及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2)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对常见的心理危机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式和紧急处置措施;(3)在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学校应向学生家长和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心理问题扩大化或者再次发生。
4.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1)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授学生如何应对不同的心理问题和危机情况,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2)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心理教育活动,促进学生自我认知和自我调适,减轻学习和生活压力;(3)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建立家校合作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4)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心理问题。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预防、科学干预、及时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及由此引起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校育人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
危机干预工作,应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尊严,保护学生隐私,促进学生发展。
(二)关爱生命。
危机干预工作应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后果。
(三)整合资源。
危机干预工作应在学校有关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整合校内外各方力量,尤其是学生的家庭资源,形成合力。
(四)快速反应。
学校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面对危机事件或征兆时,均应立即采取行动,确保危机得到及时处理。
三、组织架构(一)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门、教务部门、保卫部门、后勤部门、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设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部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心理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
四、工作内容(一)预防工作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心理辅导等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心理韧性,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了解学生心理需求,为心理危机干预提供依据。
3.加强师生沟通。
鼓励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营造温馨的校园氛围,降低心理危机发生的风险。
(二)干预工作1.发现危机信号。
师生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状况时,应及时报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
学校心里危机干预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处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心理辅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2. 及时发现,快速反应。
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3. 综合施策,协同作战。
各部门、各班级密切配合,形成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合力。
4. 尊重隐私,保护尊严。
在干预过程中,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尊严。
四、工作内容1. 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增强心理素质。
2. 心理危机预警: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对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进行早期识别和干预。
3. 心理危机干预: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服务。
4. 应急处置:制定心理危机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干预。
5. 持续关注:对干预后的学生进行持续关注,防止心理危机复发。
五、工作流程1. 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2. 心理危机预警:班主任、辅导员、心理辅导教师等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日常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心理辅导: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个别或团体心理辅导。
(2)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扰。
(3)心理治疗:对于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协助其接受专业治疗。
4. 应急处置: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中小学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规章制度
中小学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规章制度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使我校全体教职工提高对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保障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从心理层面上予以疏导和匡助,消除潜在的压力和焦虑,防止形成严重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促进青少年人格的健康发展;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浮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中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者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者心理咨询,以匡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者消除可能浮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中小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
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匡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团委学生会、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等单位负责人担任,中心设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一、机构设立和组织结构
二、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
2.学校要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快速处理的制度流程,包括发现、报告、评估和处理等环节。
三、心理评估和干预
1.对疑似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应进行心理评估,包括了解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对学生的影响,以确定是否为心理危机,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干预。
2.心理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学生的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责任人,以便他们在课堂和日常活动中进行必要的关注和指导。
四、团队合作与资源整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协调机制,包括与校医院、保卫部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以便及时共享信息和资源。
3.学校还应与社会资源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和帮助。
五、宣传和预防教育
1.学校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教育和知识普及,提高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意识。
六、评估和总结反馈
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进
行评估和总结,查找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
2.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反馈工作成效和改进措施,
提高整个干预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学校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
心理问题,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非常重要。
通过有效的心理评估和干预,可以早日解决学生心理危机,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同时,学校应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抗压能力,预防心理危机
的发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一、前言近年来,学校心理危机事件频发,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更好地应对学校心理危机事件,提高心理干预和管理水平,我校特设立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二、组建背景心理危机事件是指某一突发事件导致学生的心理健康出现重大问题。
这些事件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自杀等。
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事件对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至关重要。
因此,学校决定成立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以应对各类心理危机事件。
三、小组成员1.小组组长:由学校心理咨询师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小组工作,指导其他成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2.心理咨询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应急干预,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3.校医:负责对学生进行身体健康评估,协助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
4.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情况了解和跟踪,及时向小组提供信息。
5.学生处负责人:负责对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统筹管理。
6.其他成员: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学校其他专业的教职员工或外部专业人士加入小组。
四、工作流程1.接到报警小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心理危机报警后,立即联系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2.现场处理小组组员前往现场处理,进行紧急心理干预和情况了解。
3.情况评估小组对学生的心理和身体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进一步干预措施。
4.协调资源小组协调学校和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5.跟踪服务小组对学生进行跟踪服务,保证其心理健康稳定。
6.总结反馈小组定期总结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反思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五、工作制度1.工作责任每位小组成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互相协作。
2.保密原则小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保密原则,绝不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
3.培训考核小组成员需要接受心理干预和心理危机处理方面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4.信息记录小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记录系统,记录学生的心理和身体状况,方便跟踪和评估。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及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及工作制度
概述
本文档旨在介绍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及其工作制度,帮助学生、教师、家长等相关人员了解团队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团队成员
心理危机干预团队由具有丰富心理咨询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成员
组成。
团队成员包括心理咨询师、心理教育专家和相关领域的专家。
团队职责
1. 提供心理咨询与支持:该团队将为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心
理咨询与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和危机情况。
2. 危机事件管理:团队将负责处理学校内的心理危机事件,并
积极采取措施来减轻事件对相关人员的影响。
3. 技术培训与宣传:为了提高学校人员的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团队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并通过宣传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意识。
工作流程
1. 事件报告:当有学生、教师或家长发现心理危机事件时,他们应及时向团队报告。
2. 评估与干预:团队将对报告的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干预措施,例如个别心理咨询、小组辅导等。
3. 记录与跟进:团队将对所干预的心理危机事件进行记录,并进行跟进,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 反馈与建议:团队将向相关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反馈和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类似的危机事件。
保密和政策遵守
团队成员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相关人员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得到保护。
同时,团队也将遵守学校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请注意: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学校要求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学校心理健康干预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干预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1. 引言心理健康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关注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我们决定成立学校心理健康干预领导小组。
本文档将介绍该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工作制度。
2. 组成学校心理健康干预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校长:作为领导小组主席,负责整体指导和决策。
- 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 班主任:了解学生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 学生事务主任:协助组织和推动心理健康活动。
- 家长代表:作为联系家庭和学校之间的纽带。
3. 职责学校心理健康干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干预政策和相关计划。
- 协调和推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
- 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介入干预。
- 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保护隐私。
- 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4. 工作制度为了保证学校心理健康干预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定期召开学校心理健康干预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和决策相关事宜。
- 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
-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培训等形式。
- 设立心理咨询室,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 建立学校与家庭的联系渠道,定期组织家长会议。
- 定期评估和调整学校心理健康干预政策和计划。
5. 总结学校心理健康干预领导小组的成立旨在关注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通过明确组成、职责和工作制度,我们将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支持和服务,促进他们全面成长和发展。
学校危机干预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处主任、保卫处主任、校医院院长、心理咨询中心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学校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三、危机干预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以人为本,尊重生命,关爱学生,维护学校稳定。
3.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确保干预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4.信息公开,及时沟通,确保师生知情权。
四、危机干预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学校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定期对师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
2.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心理危机苗头,采取预防措施。
3.建立健全学校危机干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危机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4.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危机干预合力。
五、危机干预工作流程1.危机预警: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评、日常观察等方式,发现心理危机苗头。
2.危机报告:发现心理危机苗头后,立即向学校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
3.危机评估:学校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对危机事件进行评估,确定危机等级。
4.危机处置:根据危机等级,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5.危机善后:对危机事件进行总结,完善学校危机干预制度。
六、职责分工1.学校危机干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学校危机干预工作。
2.德育处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和日常观察。
3.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防范,配合危机干预工作。
4.校医院负责对危机事件中的受伤学生进行救治。
5.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对危机事件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6.班主任负责对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日常关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学校中心理危机事件频频发生,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应对心理危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各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本文将详细探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必要性、阶段和实施措施。
一、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必要性1.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着课业压力、人际关系问题、家庭纠纷等各种心理压力。
及时干预和处理学生的心理危机,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其对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影响。
3.增强学校的安全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建立,能够提高学校对心理危机事件的应对能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这不仅能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也能为教师提供一个安心教学的环境。
二、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阶段1.前期预警阶段。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监测体系,通过观察学生的行为、表情、成绩等方面的变化,及时发现心理危机的早期信号,进行预警。
3.后期跟进阶段。
心理危机事件并非一次性的,很多事件需要长期的跟进和处理。
学校应建立档案记录学生的心理问题和干预措施,并定期进行复查和评估。
对于跟进工作不力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更长期的支持和干预。
三、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实施措施3.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业情况、心理问题等。
这样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心理危机事件。
4.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学校可以定期与家长进行心理交流会议,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和相关政策,以期家校合力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结论: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通过完善的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发现和处理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和建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问题,积极构建健全的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流程
一、制度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制度流程。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德育处、教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集团、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等。
2. 设立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干预流程1. 预警阶段(1)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了解学生心理状况。
(2)班主任、心理委员等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2. 排查阶段(1)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根据预警信息,对疑似心理危机学生进行初步排查。
(2)对排查出的学生,由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评估,判断其心理危机程度。
3. 干预阶段(1)根据心理危机程度,采取以下干预措施:①轻度心理危机:心理咨询师与学生进行个别心理咨询,帮助学生调整心态。
②中度心理危机:心理咨询师联合班主任、家长等共同制定干预方案,进行心理疏导。
③重度心理危机:心理咨询师建议学生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2)干预过程中,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关注,确保干预措施落实到位。
4. 后续跟踪(1)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定期对心理危机干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2)对已干预学生进行后续跟踪,确保其心理状况稳定。
四、责任与义务1. 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干预措施落实到位。
2. 班主任、心理委员等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 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
4.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应提高心理健康意识,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共同维护学校稳定。
五、附则1. 本制度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流程由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高校心理危机工作制度
高校心理危机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处理能力,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校心理危机工作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培养学生心理素质,提高学生心理应对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高校心理危机工作应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整合资源,快速反应,确保学生在遇到心理危机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条高校应设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高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队伍,包括专业心理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负责日常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心理危机界定与分类第六条心理危机是指学生遭遇有重大心理影响的事件或境遇,用常规方法无法有效应对,进而引起急性的认知、情感、躯体和行为等方面的失衡或危机。
第七条心理危机分为以下类别:(一)发展性危机: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挑战和困难;(二)境遇性危机:学生遭遇意外、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不可预见的事件;(三)心理障碍:学生因心理因素导致的情绪、行为、认知等方面的异常。
三、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第八条高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心理应对能力。
第九条高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对高危人群进行预防和干预。
第十条高校应加强心理咨询与辅导,为学生提供及时、专业的心理支持,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第十一条高校应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建设,提高他们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高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高校应在发生心理危机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队伍进行干预,确保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第十四条高校应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共同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应对学生心理危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学生心理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设立学校心理咨询室,负责学生心理危机的日常咨询、辅导和干预工作。
3.各年级、班级设立心理委员,负责收集学生心理状况信息,协助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工作职责1.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1)制定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例会,分析学生心理状况,研究解决心理危机问题。
(3)协调各部门,形成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合力。
2.学校心理咨询室:(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2)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3)对心理危机学生进行干预,防止事态扩大。
3.各年级、班级心理委员:(1)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协助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向心理老师报告学生心理危机情况。
五、预防措施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2.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
3.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跟踪学生心理状况。
4.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等活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六、干预措施1.心理辅导:(1)针对学生心理问题,开展个别心理辅导。
(2)组织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共同心理问题。
2.心理危机干预:(1)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危机程度。
(2)制定干预方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加强与家长、教师的沟通,共同应对学生心理危机。
3.心理危机转介:(1)对心理危机严重的同学,及时转介至专业心理机构。
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提高我校学生心理素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小学部和初中部的学生。
三、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活动及日常观察,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
2.及时发现: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咨询师等多渠道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心理异常。
3.有效干预:对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采取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
4.尊重隐私:在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过程中,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避免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四、工作内容1.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通过心理测试等方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跟踪学生心理发展。
2.心理危机预警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通过学生自我报告、教师观察、同学反馈等方式,及时发现心理异常学生。
设立心理咨询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学生心理困惑。
3.心理危机干预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立即启动心理危机干预程序,进行紧急心理干预。
根据学生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
必要时,联系家长、社区及专业医疗机构,共同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4.后续跟踪与反馈对心理危机干预后的学生进行后续跟踪,确保学生心理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定期收集师生对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五、责任分工1.学校领导:负责全面指导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参与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
2.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心理状况的观察与报告,协助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完整版)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初级中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
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是为了应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提供及时干预和支持服务而设立的专业团队。
本文档旨在介绍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其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1.学校心理专业人员:负责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2.学校领导代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班主任代表:负责收集和汇报学生心理问题,并协助组织小组的工作。
4.家长代表:提供家庭层面的支持和协助,促进学生的心理康复。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心理风险预警:通过监测学生的行为和研究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和危机。
2.心理干预和支持: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提供紧急心理干预和持续的心理支持服务,帮助学生恢复正常。
3.个案管理:对于心理危机事件,对每位学生建立个案管理,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并跟进效果。
4.家校联动:与学生家长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5.危机事件处置:在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心理健康。
1.接收报告:任何教职员工、同学或家长发现学生存在心理问题或危机时,应第一时间向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报告。
2.快速响应: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展开调查和应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干预服务。
3.个案管理:对每位学生建立个案管理,详细记录学生的情况和干预方案,并进行定期跟进和评估。
4.信息共享: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要与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共享学生的心理情况和干预计划,确保信息畅通和协同工作。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将提升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水平。
希望通过这个专业团队的努力,能够帮助更多学生渡过心理危机,保障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安全。
以上为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文档的简要介绍。
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XXXX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原则:对于突发或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或转介。
一、心理危机干预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
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
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
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
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进行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
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心理咨询老师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及学生所在年级和班主任。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
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学校心理健康干预小组的组织和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干预小组的组织和工作制度一、引言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我校特成立心理健康干预小组。
本制度旨在明确心理健康干预小组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确保心理健康干预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组织结构1. 小组组成心理健康干预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及专业心理咨询师等组成。
2. 小组职责- 制定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干预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
- 组织、协调、指导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工作。
- 定期分析全校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 组织心理危机干预,制定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计划。
-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培训,提高小组成员的业务水平。
三、工作制度1.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干预为辅。
- 学生自愿,尊重隐私。
- 专业引领,全员参与。
- 家校合作,社会支持。
2. 工作内容-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 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了解学生心理状况。
- 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心理咨询等活动。
-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跟踪管理心理问题学生。
- 及时发现并干预心理危机,防止心理事件发生。
- 加强与家长、任课教师的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3. 工作流程- 学生心理问题发现: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表现,发现心理问题时及时报告。
- 心理问题评估:心理教师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评估,确定干预措施。
- 干预实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由心理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共同实施。
- 效果跟踪:对干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调整干预措施。
- 心理危机处理:发生心理危机时,立即启动危机干预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 培训与考核- 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小组成员的业务能力。
-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讨,分享工作经验。
- 对小组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工作效果。
学校危机干预制度(5篇)
学校危机干预制度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一、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德育室、心理辅导教师、班主任担任,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辅导室。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二、干预对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____与干预的对象。
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____: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3、近期有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4、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诉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5、存在诸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6、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7、受到意外刺激后心理行为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8、有强烈的____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9、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10、性格有明显缺陷,严重不适应学习环境等的学生;11、存在明显的攻击____或____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12、近期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进行评估干预;13、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的学生;14、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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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初级中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
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危机干预对象
1.在校心理健康普查及“学生心理档案”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3.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4.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
5.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7.青春期情感问题,如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9.已诊断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0.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现状及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实施计划,成立“鲁山县第六初级中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吕
副组长:
学校核心组成员:
领导小组要负责好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全面实施,成员之间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同时互相沟通和互相学习,合理的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可以促成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具体实施
总体而言,根据本校学生的心理特点,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系统。
其中,以心理健康、心理危机知识的教育为立足点,以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预防、预警”为重心,建构全方位、各个部门协调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1.教育与预防系统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基点。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教育与预防工作理念:要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生命价值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大力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大力开展危机应对教育,提高学生对心理危机的辨识和应对能力;组织引导各班委会、团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协会,通过学生心理危机协会,进一步深入开展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宣传与调查;校教导处、教研处、学校德育处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针对本校学生开展以下心理危机教育及预防工作:
(1)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团队建设。
该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德育处负责人、班主任等,负责我校学生心理危机知识宣传和教育危机干预工作的总体策划和实施;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辅导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同时,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我校学生心理特点、心理危机处理情况,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实施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教师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
相关教师继续参加市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鼓励其他教师参加培训。
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管理一线工作者进行心理健康辅导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普查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做到早了解、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班主任逐步开展撰写“班级心理日记”,积淀相关案例,逐渐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卡资料;组织有关成员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包括对危机干预学
生的康复状况进行鉴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对危机干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与辅导,记录并跟踪个案,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档案。
2.预警系统
建立学校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系统以班级为单位,主要由班主任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
二级预警系统以各年级组、教研处、德育处负责人,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系统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学生心理咨询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并做好转介工作。
在学校三级预警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构预警工作:
(1)班主任、心理工作室等负责人需时刻关注学生心理档案跟踪或周边师生反应具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帮助具有心理困扰和问题的学生,缓解心理危机冲突,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合理的心理问题批判及心理危机解决对策。
(2)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并及时向班主任或心理老师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班主任、心理老师、班心理委员等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由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3)及时做好预警报告。
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心理委员应立即向班主任、心理老师等报告,心理老师等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领导报告,做到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应急系统
(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有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及时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
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
必要情况下,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系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3)实施治疗。
对经专家组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发现有自杀意念以及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学校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5)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德育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4.备案
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另外,心理咨询中心要形成危机信息备案制度,建立《心理危机信息管理系统》。
需要及时更新心理危机干预人员信息和资料。
其中,心理危机信息管理系统还应包括:(1)新生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的高危学生名单;
(2)心理咨询教师的咨询与访谈记录;
(3)学生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或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详细材料复印件;
(4)年级班主任、班干部等对高危学生实施监控与干预的详细记录。
其中,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诊断,获得医院的康复诊断证明后,方可按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复学手续。
心理咨询室在学校的协助下对学生进行后期跟踪,尽可能减少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