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巡查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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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管理巡检实施细则
一、目的
1、为了促进各下属子集团规范化管理,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同时更好的履行工程中心监督、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2、通过对在建项目的巡视检查,协助下属子集团、子公司、项目部发现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给予一定的建议和帮助,从而促进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所有在建项目的工程巡查。
三、工作机制:
根据项目的特点,集团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不同的巡查机制。
日常巡查:有重点的分区域的制定季度日常巡检计划。
重点督办:根据集团领导安排,对业主发文和过程中各项指标严重偏离计划的重点关注项目,将重点关注和巡查。
联合检查:必要时和审计、财务、物资、机务等部门联合检查。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由集团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巡查小组进行检查;
2、巡查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工程项目巡查计划;
(2)、对在建项目进行巡查评分;
(3)、收集项目部反馈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4)、对项目巡检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5)、编写《工程管理动态巡查表》和《动态巡查记录表》,进行评分,并抄报相关领导,抄送各项目部;
五、巡检频率
1、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季度巡检一次,子集团项目较多时,每个子集团每季度巡查项目不少于3个;
2、每个项目的巡查时间为2-5天;
六、巡查内容
以项目为中心,对下属子集团所有项目进度、质量、造价、内业、合约、安全文明
等方面管理进行检查。具体详见后附《项目工程管理检查标准》及《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检查标准》。
七、巡查结果与奖罚:
1、依据后附《项目工程管理检查标准》及《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检查标准》进行评分。
2、根据工程巡查评分结果,每季度汇总奖罚一次;
(1)、单个项目本季度考评分<60分,对该子集团处以1万元罚款;单个项目本季度考评分>90分,对该子集团处以1万元奖励;
(2)、单个项目连续两季度考评分<60分,对该子集团处以3万元罚款;单个项目连续两个季度考评分>90分,对该子集团处以3万元奖励;
(3)、单个项目连续两季度以上(含两季度)考评分<60分,则集团将对该子公司领导进行调整;
(4)、奖罚在年底兑现,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分摊标准按海商集团规定执行;
八、附则
1、下属子集团工程巡检人员参照细则内容日常做好自查自纠。
2、根据工程巡查评分情况,子公司应及时组织项目部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并编写整改报告,经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子集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集团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3、各项目收到巡查结果后,应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如在15天内整改完成,可申请复查一次,该项目季度巡查评分以最后一次检查考评为准。
4、本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项目工程管理检查标准》
2、《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检查标准》
**集团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年**月**日
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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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管理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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