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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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
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卫发[2008]73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宁波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8.04.28
【实施日期】2008.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8〕73号)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卫生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今年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全面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通知》(甬人法〔2008〕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有利于增强卫生事业单位活力和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通过实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
(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人发〔2003〕61号)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