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行政法主体分析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1. 行政法主体1.1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定机关或组织。
在我国,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其中国家机关是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行政法主体。
1.2 行政法主体的分类按照行政区划可分为中央行政法主体和地方行政法主体。
按照职能可分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实体两类。
行政机关是行政法主体的典型代表,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实体是行政法主体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并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组织或个人,如企业、社会团体等。
2. 行政主体2.1 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具体单位,是行政法主体的具体化和实现。
行政主体通常由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构成。
2.2 行政主体的职能行政主体的职能包括制定和执行政策、执法、调查、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等,主要责任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发展、保证公民权利等。
2.3 行政主体的分类按照行划区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按照属性可分为政府行政主体和社会行政主体。
按照职能可分为监管行政主体和服务行政主体。
3.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3.1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互为关系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互为关系的。
行政法主体规定了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基础,而行政主体则是行政管理职权的实际行使者。
3.2 行政法主体制约行政主体行政法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行使职权。
行政主体必须受行政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在行使职权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和行政法主体的指示。
3.3 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是维护行政法制的基础,是实现社会管理法制化的关键,促进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4. 总结总体而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概念,彼此互为前置和实现。
行政法主体制约行政主体,使其更加规范、透明和民主化,促进了行政管理的优质发展。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一、行政法主体的概念与特点在行政法中,行政法主体是指具备行政权力的具体组织或个人。
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具备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以及拥有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等。
行政法主体的特点是具备行使行政权力的资格和能力,以及对行政法律规范具有执行和遵守的要求。
二、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种类行政主体是指在行政活动中具体承担行政职能的组织或个人,是行政法主体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行政主体的性质、组织形式和行政职能等多个维度,可以将行政主体分为以下几类: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中行使行政职能的具体组织单位。
在我国,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等。
行政机关作为最具代表性的行政主体,承担着制定行政法规、实施行政管理、解决行政争议等重要职责。
2. 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设立,依法行使行政职能并提供公共服务的经济实体。
这类行政主体包括公安机关、医院、学校、邮政、电力等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在行政法活动中享有特殊地位和权力,同时也承担着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和管理责任。
3. 具备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具备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是指在特定范围内承担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形式。
例如,由政府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组织、行政区域内的行业协会以及代表特定利益群体的社会组织等。
这些组织在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遵守行政法律规范和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
三、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行政法主体是行政法中的概念,是指具备行政权力的组织或个人;而行政主体则是行政活动中具体承担行政职能的组织或个人。
行政法主体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行政主体则是在行政法主体范畴内做了更具体的划分。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主体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行政法主体通过行政主体实施政府职能,行政主体则通过行使行政权力来维护公共利益和实现行政目标。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紧密联系,彼此密不可分。
行政法主体
时间说
早期英国行政法理论根据行为的时间, 将公务员之行为分为公务行为与个人 行为。 凡于上班时间内所为则为公务行为, 反之则为个人行为。
公共利益说
法国学说根据行为是否与公共利益相 关进行区分。与公共利益相关者为公 务行为,反之为个人行为。
此为美国行政法上学说。凡于职权范 围内所为者为公务行为,超越职权范 围之外者为个人行为。
行政主体范围
地方各级政府 国家局
国务院组成部分
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
行政主体的范围
(一)职权行政主体的范围
1、中央行பைடு நூலகம்机关
有: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直 属机构和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2、地方行政机关 有: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部 门、地方各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 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委 会)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其主要 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 符合法定目的,遵循法定程序等。
(五)国家行政机关
简称政府,指依法设 立,运用国家权力, 为实现国家目标和任 务,组织和管理国家 行政事务的组织。
从属性和执行性。 通常采用首长负责制。 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省政府
自治区政府
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 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 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 的承受者。
行政法主体是否就是行政主体
二、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概说
(二)行政主体的范围
(三)授权组织与委托组织 (四)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五)国家行政机关
(一)行政主体的概述 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对行使职权 的行为产生的效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四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
思考题
• 1.请阐述行政组 织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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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行政机关
第一节 行政机关概述
第二节 行政机关的分类 第三节 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 第四节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重点与难点 案例
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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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与难点
• 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 • 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 •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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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机关的分类
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各级政府) (政府的部门) 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跨部门:人事、工商)(行业性:农业、水电) 常设性行政机关与非常设性行政机关 专门执法机关与普通管理机关 (直接:公安、税务) (间接:人事、财政)
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行政机关 (省、县、市政府)(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行政机关的主要管理手段
制定规范 发布命令禁令
实施行政许可 调查统计 发布信息情报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签定行政合同
编制和执行计划规划
征收税费 给予财政资助 处理裁决争议纠纷 实施行政制裁 提供行政指导 返回
第四节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中央行政机关
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分析
• 乡政府在本案中的职责是对肖某等四户村民的房屋处 于拆除或没收的处罚,但其在接到李某申请后,没有履行 法定职责进行调解,是一种不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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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
1. 阐述我国 现行行政机关的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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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依授权和依委托 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第一节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二节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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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章
• 第一节 行政主体 • 第二节 行政相对人 • 第三节 公务员
第 (1)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以自己的 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对此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方。 (2)有助于确定行政程序的主体(行政行为的作 出者)、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人 2.行政主体概念存在的必要 (1)行政主体并非都是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也并非总是行政主体
• 公务员的管理
1.考核(公务员法第五章第33~37条)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和重点(工作实绩) (2)考核方式: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 (3)定期考核 A 程序 非领导职公务员:个人总结→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 议→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书面通知本人 领导职公务员:由主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B 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C 效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 培训、辞退的依据。
•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1.申请权 2.参与权 3.知情权 4.正当的程序权 5.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抵抗权 6.获得救济的权利
•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2.协助执行公务的义务 3.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4.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第三节 公务员
• 公务员概述
1.概念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由国家财政 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 2.范围 包括七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执政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行 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法院的工作人员;检察院的工 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 作人员
4.交流 (1)调任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经有关机关的考察和审批,决定调入机关担任领导 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2)转任 公务员在同一机关内转而担任同等层次的其他职位 (3)挂职锻炼 在不改变公务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的情况下,选派公务 员到下级机关、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或者国有企业事 业单位锻炼的制度。 5.培训 (略) 6.工资、福利、保险 (略)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一、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可分为: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如工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商标法》授权)、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法》授权)等。
(2)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
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3)临时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性行政工作的组织。
如国务院就曾设有国家防汛救灾指挥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
行政法主体
特征: 1、行使国家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 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 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 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 人、组织打交道
行政机关的职责: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 会秩序、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促进文 化进步、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保 护和完善人类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 权、行政处理权、行政监督权、行政裁决权、 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
区公所:《地方组织法》第68条规定,“县、 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 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台北市大同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地方组织法》第68条规定,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任人民政府,经上一 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 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
问:村委会是否为行政主体? 分析:村委会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是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村委会享有一定的类似行政职权。例如,村 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 业,有权管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管法规定,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经营管 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 用土地的,应当先向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由村委会报 人民政府批准。所以,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管理集体 土地,向政府申报村民的用地申请等。所以,管理本村 的公共事务,管理集体土地,向政府申报村民的用地申 请等,是村委会的法定职责。据此,可以将村委会视为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有关方面具有行政诉讼被告主 体资格。
3、社会团体 工会、青联、妇女协会等社会团体在某种情况下 也能够行使行政职能,办理一定行政事务。 4、事业单位 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的事业单位。主 要包括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如学校,计量部门和卫 生检疫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 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 可以、文化、卫生等其他的社会服务组织。
简述行政法主体及其分类
行政法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法主体进行分类:
1.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2.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3.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行政机关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行政第三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其他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公务员、行政委托组织、行政协助组织等。
以上是行政法主体的分类,不同类型的行政法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是最基本的行政法主体,其他行政法主体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参与到行政法律关系中的。
004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述
B、乡政府
C、村委会
D、村干部
小测试(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的关系,哪些 表述是正确的?( ABCD )
A、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都可能成为行政主体 B、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 C、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服及其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 D、行政机构包括内设机构,新组建的机构和排除机构等
案例分析
徐某1992年承包农场8亩土地
种蔬菜,因效益不好,1993年改种
甘蔗。在承包的土地中有4棵芒果
树未承包给个人,收益仍属农场二
队集体所有。由于树木遮荫影响,
对庄稼损害较大。为此,徐某向农
场反映,要求砍去芒果权,农场未
经调查,误以为只有一棵芒果树,
遂即同意。事后,农场发现有4棵
芒果树,就改口说徐某的行为属于
(3)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的关系
在行政学上有这样一种提法:
一级人民政府称“行政机关”, 不属一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称“行政 机构”,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合称 为“行政组织”。
鉴此,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之 间的关系完全可以适用它与行政机 关之间的关系。
(4)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的 关系
行为主体是指虽无法 律上的名义,但直接具 体实施行政行为的个人 和组织。
三、行政组织法的体系
中央行政组织法
地方组织法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 (辖县的市和县级市)
中央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组 织法
自治州,县,自治县
乡,民族乡,镇等各级人 民政府的组织法
我国现有的组织法体系很不健全
中央组织法只有一个《国务院组织法》 地方组织法只有一个《地上所谓的行政组织, 是指一切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 的综合体,包括机关和机构相 互间的横向联系和纵向结构。
行政法第四章
一、法定授权组织的概念及特征
被授权组织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它是指依 据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 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 其有以下特征:
1. 被授权的组织自身不属于国家行政机 关体系; 2.被授权的组织其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明确授予; 3.被授权的组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同 时也依法承担行政职责。
五、行政机关的主要管理手段
1.制定规范和发布命令、禁令 规范: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反复适用 命令:通常一次性适用于特定人或一次性适用于不特定人 2.编制和执行计划、规划 3.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 4.征收税费、财政资助和征收、征用财产 5.调查统计和发布经济、社会信息 6.处理和裁决争议、纠纷 7.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8.实施行政制裁 9.缔结行政合同 10.提供行政指导
三、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 1.保障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秩序 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4.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 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四、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1.行政立法权——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利 2.行政命令权——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发布命令,要求行政相 对人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 3.行政处理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等 等 4.行政监督权——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而对行政 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 形式:检查、审查、检验、查验统计等。 5.行政裁决权——行政机关因长期管理此类事务具有专门经验、 专门技能、专门知识,法律赋予其准司法权,即允许行政机关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裁决和处理与其管理有关的民事行政争议和 纠纷(EG商标、专利、医疗事故、交通事故) 6.行政强制权——可对行政相对人采取人身或财产的强制措施, 形式: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拘留、约束等 7.行政处罚权——形式:罚款、拘留、没收、吊扣证照等
行政法主体
省、自治区——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街道办事处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第六章 其他行政主体
其他行政主体指行政机关以外的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 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公共管理基础社会化)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含义及特征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 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特征: 1.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基于法定授权而产生。 2.授权组织必须按照授权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3.授权组织对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4.授权组织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王某摸错门案)
公安派出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 格,但是在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能够成为行政主体。《治安管理处罚法》 91条规定 警告、500元以下派出所可以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但本案说 明司法解释突破了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派出机构无论在授权范围内还是 外行使职权,产生争议,均以派出机构为被告,无须考虑其是否具有相应 的职权。
第二节 行政机关职责与职权
职责与职权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职责是职权存在的依 据,职权是职责落实的保障。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统一。 (一)职责: 1.保障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秩序; 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4.保障和促进文化发展; 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政府职能定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二、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 组织。 (二)行政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与特征 1. 一定的社会组织; 2. 享有行政权力(核心和本质特征); 3. 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 4. 能独立承担法律效果。
第四章 行政主体
1.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 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 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享有领导和管理 全国行政事务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 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的职权,领导各级行政机 关并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其违法或不适当的命令、 指示、规章和决定的权力,以及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主体,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够代 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诉 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 织。
行政主体的特征:
首先,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其次,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再次,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参加
二、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有关规 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取得资格的对象是:国务院及 其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各个工作部门。 第二种途径,是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以外的单行 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规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取 得资格的对象是:行政机关所属的行政机构;公务组 织;社会组织。
2.精简原则。 3.高效原则。行政上的高效率,是指用最少的时间来
完成最多的工作,以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是 否达到行政上的高效率,由三个标准来衡量,即节约 、迅速和有效性。 4.依法设置原则。
三、中央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
中央行政机关与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
、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单位、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国务院办 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 协调机构、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领域中,几个重要的概念都与“主体”有关。
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是其中之一。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虽然很小,但关乎着行政法领域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谁,也就关乎着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本文将就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定义和区分作简要介绍。
行政法主体的定义与特点行政法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具备行政法律地位的社会实体。
它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要构成元素,通常包括国家、政府、公共机构和公民个体等多种社会实体。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社会实体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可能拥有不同的行政法主体地位。
行政法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权利和义务:行政法主体不仅享有规定了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利益,而且对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地位:行政法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要构成元素,占有着特殊的地位,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主体。
而其他社会实体参与行政法律关系时则处于行政法主体的对立面。
3.具有法人地位:一些行政法主体,如政府、公共机构等,具有法人地位,并能行使法律主体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行政主体的定义与特点行政主体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府有关机构的规定,具有行政管理权力的社会实体。
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拥有行政权利和行政义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优势和特殊地位,其行为经常受到行政法的监督和控制。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行政管理权力:行政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行使行政管理权力,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
2.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过程中,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能,以保障行政法律关系的有效进行。
3.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力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行使权力。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区分行政法主体和行政主体虽然两者非常相似,但它们的本质并不相同。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定义不同:行政法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具备行政法律地位的社会实体;而行政主体则是指具有行政管理权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社会实体。
第四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
公务员与行政主体
公务员并不是行政主体,但行政活动是由公务员代 表行政主体具体实施的。 注 意 学会判断公务员的行为分为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 行为性质不同,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也不同。 时间因素 岗位因素 职责因素 命令因素
第一节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
1、大陆法系国家;
2、英美法系国家;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国家 行 行政职权 政 行政职责 权 行政主体 监督和保护 行政相对方 行政主体的法律 地位(如图示)
行政职权
行政主体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表现
行政职责
行政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行政优益权 行政主体行政受益权 (物质上) (职务上)
权 名 责
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图表:行政主体的内涵
(1)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是什么关系?
(2)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公安局的治安科是否为 3,思考 行政主体?公安局的消防科又如何? (3)治安联防组织、非典防治办公室等临时机构 是否为行政主体?
第二编
第四章
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主体概述
第五章
第六章
国家行政机关
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公务员
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第四章
第一节
行政法主体概述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一、行政法主体的含义
二、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第二节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
(四)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四章(上)行政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行使公共行政管理权的情况
(举例)
A、群众团体 (妇联会 B、事业单位 (气象局 消费者协会) 防疫站)
行政性公司)
C、企业单位 (烟草专卖局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各有自己的任务,管理自己 的内部事务,一般不具有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管理权。 如果法律或法规授予了某个组织对某些社会事务有管理 权,该组织行使相关权力时就是行政主体。
省检察院--------------副省部
八、行政机关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有三种: 1、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一般称双重领导) 国务院 司法部 教育部 某省 司法厅 教育厅 某市 司法局 教育局 某县 司法局 教育局 纵向为条,横向为块(大部分部门实行这种机制)
行政机关运行机制
2、垂直领导的部门
部分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与当地政府无关。 举例:银行(国务院组成部门) 海关(国务院直属机构) 3、个别部门由当地政府领导,无上级部门。
黑体字的是行政主体,独立行使职权 蓝体字的是内部机构,不能独立行使职权,不是行政主体
六、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关
1、省政府——行政公署-----厅局级(地专级、司局级) 局(处)--------------------县处级 科--------------------------乡科级
2、县政府——区公所------------------------副县级 科--------------------------乡科级
黑体字的是行政主体,独立行使职权
蓝体字的是内部机构,不能独立行使职权,不是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概述
公务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政策和命令,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公务员的职责包 括执行法律、政策和命令,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同时,公务员也必须遵 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持廉洁奉公的形象,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05
其他行政法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法主体的特征
行政法主体具有法定性
行政法主体具有国家代表性
行政法主体必须依法设立,并依法取得和 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 务。
行政法主体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行政管理 活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行政法主体具有独立性
行政法主体具有多样性
行政法主体依法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独 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04
公务员
公务员的概念
总结词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详细描述
公务员是行政法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代表国家行使行政职权,负责执 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命令。公务员的职责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 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的分类
总结词
公务员按照职务高低可分为不同级别,包括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定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行政机关将其所承担的 某项行政职能依法转移给其他组织行使,并由行政机关 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 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
由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特征
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行政职权。
种类:常见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包括学校、医院、社 会组织等。
行政相对人
要点二
按照行政法主体的层级分类
可以将行政法主体分为中央行政法主体和地方行政法主体 。中央行政法主体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 地方行政法主体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公务员考试:剖析我国行政法主体
剖析我国行政法主体华图教育很多考生在备考公务员考试时,对于行政法都是相当头疼,盖因为行政法体系庞杂,内容众多。
所以对于行政法应该抽丝剥茧,一层层把理解和把握。
而对于行政法中主体的理解与把握,可谓理解行政法的一块基石。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的特征:行政主体是一“权”、“责”、“名”相统一的主体。
1.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职权,即“权”。
并非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例如,我们常听到的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他们虽然是国家机关,但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所享有的不是行政职权,故不是行政主体。
其他社会组织,如企业、事业单位,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和实施行政行为,因而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一些社会组织也可能因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职权而获得行政主体地位。
如学校,因国务院学位条例授予了学位证书的授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主体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即“名”。
有些行政机关虽然实施具体的行政活动,但它们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因而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例如,工商管理是工商行政机关的职权,分别由市场管理机构、企业登记注册机构实施,但他们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这些管理活动,对某个公民是否能够获得营业执照等,都是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义作出。
3.行政主体能独立承担责任,即“责”。
一个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承担行政活动所产生的责任。
如果仅仅实施行政活动,但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那么,这个组织就不是行政主体。
如某个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它虽然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活动,但并不负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受委托的社会团体就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在行政诉讼中,由其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就诉,因而,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CHAPTER 02
行政主体概述
定义与特征
定义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并行使行政职 权,以自己名义独立实施行政活动的 组织。
特征
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能够独 立承担法律责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 职权,具有国家意志性;行政主体是 组织而非个人。
行政主体的种类
国家行政机关
01
国家依法设立的各级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在实践中的应用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通常是行政 相对人,属于行政法主体;被告 则是具体的行政机关,属于行政
主体。
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时,立法 机关作为行政法主体,制定出规
范行政主体的行为规范。
在行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主体分别承 担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
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主体的发展趋势
专业化
行政主体将更加注重专业 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 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
法治化
行政主体将更加注重依法 行政,遵循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确保行政行 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服务化
行政主体将更加注重服务 意识和能力的提升,为人 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 效的服务。
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02
某些社会组织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特
定的行政职权。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03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某些组织或个人行使特定的行政职权,但需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主体的职责与权限
职责
行政主体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权限
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滥用职权、超 越职权。同时,行政主体也应当接受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的合法、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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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辨析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1)前者是理论概念,后者是法律概念;
(2)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 (3)行政机关并非在所有场合都是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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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行政机关 • (一)概念(P117)
上一级政府 批准 设立
的市政府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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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分类(P120-123) 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2、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3、常设性行政机关与非常设性行政机关 4、专门执法机关与普通管理机关 5、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制行政机关 6、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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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级: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有主体资格 有规章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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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国务院办事机构(6个) 无规章制定权 无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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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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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 自治区
自治州(盟) 自治县 自治乡 • 特别行政区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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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国务院 批准 设立 行政公署 省级政府
派 出 机 关
省级政府 设立 批准 区公所 县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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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邮政局 交通运输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文物局 文化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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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性机构(29个) 无规章制定权 无主体资格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国绿化委员 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 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 挥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务院食品 安全委员会等
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 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1、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 2、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 3、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组织法的规定而设 置的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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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P118-119)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 务; 2、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 3、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使职权具有主动性、不间断性; 5、与公民、组织的联系最为经常、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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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般地方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 特别行政区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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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地方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省、直辖市) 市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各直辖市 的区) 县级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县、市 辖区)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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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国务院部委代管的国家局(22个)
“归口局”,副部级,无规章制定 权 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海洋局 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 国家测绘局 1时 38分9秒 无主体资格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 1时38分9秒 11
• 3、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规章制定权 有主体资格 4、直属机构(16个)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 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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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部级: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四章
行政主体
一、行政法主体的概念(P109-113) 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 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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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谁也不能随随便便成功,它来自彻底 的自我管理和毅力。
• 二、行政主体 (一)概念的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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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概念 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 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 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 自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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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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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外交部 国防部 司法部 财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 国土资源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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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国家安全部 铁道部 监察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7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作部门
工作部门
地区 行署 市(自治州、设区的市)
工作部门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工作部门 街道办 区公所
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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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族乡)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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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务院 • (二)国务院各部门
1、国务院办公厅 无规章制定权 无主体资格 2、国务院组成部门(25个) 有规章制定权 有主体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