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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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民提字第344号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原被申诉人):朱俊芳,女,汉族,住山西省大同市。

委托代理人:王珂,北京市博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洪涛,北京市博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原申诉人):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西一巷10号。

法定代表人:范维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张刚,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范晓东,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朱俊芳与被申请人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泰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西高院)于2011年2月17日作出(2010)晋民再终字第103号民事判决。

朱俊芳不服该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于2011年9月16日作出(2011)民申字第816号民事裁定:1.本案由本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11月23日开庭审理了本案。

朱俊芳的委托代理人王珂、马洪涛,嘉和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刚、范晓东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朱俊芳向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起诉称,2007年1月25日,其与嘉和泰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月26日,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万元,为保证还款,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约定用嘉和泰公司开发的百桐园小区十号楼14套商铺作抵押,抵押方式为和嘉和泰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开具发票。

双方约定如嘉和泰公司偿还借款,朱俊芳将抵押手续(合同、发票、收据)退回嘉和泰公司;如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嘉和泰公司以抵押物抵顶借款。

2007年4月26日,还款期限届满后,嘉和泰公司未能还款。

故请求确认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的十四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

嘉和泰公司答辩称,嘉和泰公司实际只借朱俊芳1023万元,其余77万元为利息。

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一、概念及作用再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审理终结后所制作的文书。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该判决书产生的原因和依据,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协议确有错误,经原审法院决定,或上级法院指令或提审,或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检察院抗诉而再审。

再审的目的在于纠正已经审判生效但确有错误的案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再审目的的要求和反映,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再审民事判决书在结构上,与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不同种类的再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区别是提起再审的由来不同,而其他内容基本一致。

首部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标题不需写审级。

2.编号编号的书写位置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再字第×号。

”3.称谓当事人的称谓应使用“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和“原审第三人”,具体应根据审级确定写明。

如果是因抗诉而再审,则应在当事人之前写明“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诉讼代理人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4.案由、再审来源、再审的提起及审判方法本院决定再审的,应这样表述:“……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的,应表述为:“……一案,……人民法院于……作出……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提审。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其写法是:“……××××年×月×日,××××人民法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指定本案再审。

陈金传、吴万秀等与孙木钳、孙金銮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陈金传、吴万秀等与孙木钳、孙金銮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粤高法审监民提字第73号抗诉机关: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陈金传,男,汉族,住广东省普宁市。

委托代理人:胡国雄,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吴万秀,女,汉族,住江西省贵溪市。

委托代理人:胡国雄,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孙木钳,男,汉族,住广东省陆丰市。

委托代理人:林伟平,广东业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孙金銮,男,汉族,住广东省陆丰市。

委托代理人:林伟平,广东业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东莞市东阳摩托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法定代表人:孙金銮,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林伟平,广东业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金传、吴万秀因与孙木钳、孙金銮,二审上诉人东莞市东阳摩托车有限公司(下称东阳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东中法民二终字第706号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2月4日作出粤检民抗字(2014)169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本院于2015年1月13日作出(2014)粤高法审监民抗字第10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7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洁辉、姚莲出庭履行职务。

陈金传、吴万秀及其委托代理人胡周雄,孙木钳、孙金銮、东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伟平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2年9月18日,陈金传、吴万秀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称:陈金传、吴万秀为东阳公司的股东,持有东阳公司100%股权。

2009年11月2日,陈金传、吴万秀与孙木钳、孙金銮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将东阳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孙木钳、孙金銮,并于2009年11月6日签订了《补充协议》。

再审案件法律意见书范文(3篇)

再审案件法律意见书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名称:[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民事再审案件案号:[法院名称]([审级])民再[年份]字第[编号]号再审申请人:[原告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民族:[民族],住址:[住址]被申请人:[被告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民族:[民族],住址:[住址]二、案件背景及争议焦点(一)案件背景本案原审系[原告姓名]与[被告姓名]因[纠纷事由]纠纷一案,于[原审法院名称]([原审审级])民初[年份]字第[编号]号作出判决。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名称]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于[二审法院名称]([二审审级])民终[年份]字第[编号]号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原告姓名]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或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或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提审本案。

(二)争议焦点1. 原审法院对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正确;2. 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3.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是否合法。

三、法律意见(一)关于案件事实认定1. 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存在以下问题:(1)[具体事实问题],原审法院认定[具体事实],但根据[相关证据],应认定[事实真相]。

(2)[具体事实问题],原审法院认定[具体事实],但根据[相关证据],应认定[事实真相]。

2. 本再审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存在以下错误:(1)[具体错误],原审法院未充分考虑[相关证据],导致认定事实错误。

(2)[具体错误],原审法院对[相关证据]未进行充分审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

(二)关于适用法律1. 原审法院适用法律存在以下问题:(1)[具体法律问题],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应适用[正确法律]。

(2)[具体法律问题],原审法院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2. 本再审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存在以下错误:(1)[具体错误],原审法院未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民事再审案件判决书案例范文

民事再审案件判决书案例范文

民事再审案件判决书案例范文# [具体法院名称]民事再审判决书。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被告):[申请人姓名],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原告):[被申请人姓名],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再审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原审案号]民事判决,向[上级法院或者有权再审的机关名称]申请再审。

[上级法院或者有权再审的机关名称]于[再审裁定作出时间]作出[再审裁定案号]民事裁定,指令/提审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再审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再审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再审称:“法官大人啊,您看之前那个判决可真是让我冤死了。

原来的判决里,[具体指出原审判决中存在的错误,例如对事实认定不清的部分,像‘明明当时我有证人能证明那东西不是我弄坏的,可原审法院根本没好好听证人说话,就判定是我干的,这多不公平啊’;或者对法律适用错误的部分,如‘那个法律条款根本就不是那么用的,我查了好多资料,它不能像原审那样套在我的案子上啊’]。

所以我恳请法院这次一定要重新审查清楚,还我一个公道啊。

”本院再审查明:[详细叙述再审过程中查明的事实,这部分要写得清楚明白,像讲故事一样。

例如“在再审期间,我们重新调查了当时的情况。

原来啊,那天发生事情的时候,旁边有个监控摄像头,之前原审的时候竟然没人发现这个关键证据。

我们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事情的真相是[根据监控录像得出的事实情况]。

而且我们还重新询问了当时在场的一些人,其中[证人名字]之前因为害怕得罪人没说实话,这次在我们的耐心开导下,他说出了真实的情况,他说[证人陈述的真实情况]。

”]本院认为:在这个案子里,事实的真相就像拼图一样,一块一块地被我们找齐了。

再审判决书范文

再审判决书范文

再审案件裁定书范本是怎样的呢?再审案件裁定书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申(民再申)字第**号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申请再审人***因与被申请人***、***(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简要写明本院向申请再审人发出传票的情况,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民事判决书的样本1、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 2011) 辽审一民再申字第00058号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忠兵,男,1974年7月4日生,汉族,农民,住北票市宝国老镇马达营村石匠沟组。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永富,男,1942年12月4日生,汉族,退休工人,住北票市宝国老镇马达营村石匠沟组。

申请再审人赵忠兵因与被申请人赵永富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不服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 朝中民权再终字第000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赵忠兵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第一款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民事判决书( 2011) 辽审一民提字第103号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忠兵,男,1974年7月4日生,汉族,农民,住北票市宝国老镇马达营村石匠沟组。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永富,男,1942年1 2月4日生,汉族,退休工人,住北票市宝国老镇马达营村石匠沟组。

申请再审人赵忠兵因与被申请人赵永富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不服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朝中民权再终字第000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于2011年11月15日作出(2011)辽审一民再申字第00058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赵忠兵原审诉称,1995年1月1日,我同原北票市宝国老镇老西沟村民委员会签订耕地承包合同书,由于我是孤儿,承包后未从家中居住,现赵永富在通往我家的道路上栽了权,同时还在我承包的西山承包地上栽了树,侵犯了我的经营管理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赵永富铲除在通往我家路上及承包田内所栽的树木,恢复原状。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6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6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6篇第1篇示例:致XX法院: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申请事由:对判决的不服及再审请求尊敬的法院领导:本人XXX系原审被告,原审案件编号为XX。

经过XXX法院一审、二审的审理,最终判决XXX胜诉。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本人并不认同,因此特向贵院递交此再审申请书,请求再审。

具体理由如下:一、原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对相关证据的调查不充分,认定事实不实,判断不准确,导致对本人的判决不公正。

二、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规定方面存在错误,遗漏一些重要法律条款,致使对本案的法律适用出现偏差。

三、原审判决关于本案事实认定不符合实情,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四、本人在原审诉讼过程中,存在证据未能提交,未能得到合理审查等情况,致使审理程序不公正。

请贵院审慎考虑上述理由,同意我方的再审请求,重新审理本案。

本人诚恳希望贵院能够依法审理,还我清白,并公正处理此事。

再次向贵院提交此再审申请书,恳请审查。

特此申请。

第2篇示例: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是申请人××,因被上诉对象××在××案件中作出的××判决不服,特向贵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和理由,望贵院审慎核查,依法处理。

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系×××××××纠纷,经××法院审理,于××年××月××日作出了××判决,然而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下列问题:1. 事实不清:原审判决的裁定存在事实不清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导致对案情的认定存在争议。

2. 法律适用错误:原审判决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未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

3. 应用法律不当: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不当,导致裁定结果与法律规定不符。

4. 法定程序违法:在原审审理程序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再审案件法律文书模板(3篇)

再审案件法律文书模板(3篇)

第1篇一、再审民事裁定书(一)首部1. 标题:再审民事裁定书2. 案号:×××××××××民再××××号3. 当事人信息:(1)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原审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2)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如有):姓名,职务。

(4)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二)事实与理由1. 再审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的事实和理由:(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3)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4)其他应当再审的情形。

2. 再审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三)判决结果经审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四)裁定事项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五)尾部1.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 当事人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再审民事判决书(一)首部1. 标题:再审民事判决书2. 案号:×××××××××民再××××号3. 当事人信息:(1)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原审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2)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如有):姓名,职务。

(4)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二)事实与理由1. 再审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的事实和理由:(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3)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4)其他应当再审的情形。

民事判决书模板范文(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用)

民事判决书模板范文(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用)

民事判决书(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用)××××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初……号原告:×××,住所地……。

……被告:×××,……。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年××月××日公告了案件受理情况。

×××于××××年××月××日申请参加诉讼,经本院准许列为共同原告。

本院于××××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告答辩意见)。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1. ……;2. ……(写明法院是否采信证据,事实认定的意见和理由)。

本院认为,……(围绕争议焦点,根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全文公布

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全文公布

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全文公布中国网12月2日讯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以下为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刑再3号原公诉机关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张焕枝,女,汉族,1944年12月13日出生,农民,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村。

系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母亲。

申诉人聂学生,男,汉族,1945年8月1日出生,退休工人,住址同上。

系原审被告人聂树斌父亲。

申诉人聂淑惠,女,汉族,1972年1月31日出生,教师,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街××号。

系原审被告人聂树斌胞姐。

诉讼代理人李树亭,北京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聂树斌,男,汉族,1974年11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原河北省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捕前住河北省获鹿县(现石家庄市鹿泉区)×××村。

1994年9月23日被传唤,9月24日被监视居住,10月1日被刑事拘留,10月9日被逮捕。

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一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聂树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某2分别提出上诉。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聂树斌死刑。

2005年1月,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北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王书金,被河南省荥阳市公安机关抓获后自认系本案真凶。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2007年5月,申诉人张焕枝、聂学生、聂淑惠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宣告聂树斌无罪。

第二审再审民事裁判文书

第二审再审民事裁判文书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文书格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终字第××号
【注意领会】
1.二审、再审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书写方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无异。

2.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只需高度的概括,不用照抄原判决书,应突出主要内容;对上诉请求和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应进行综合归纳,突出主要观点及论点。

3.法院认定的事实应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重点叙述,并运用相应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甄别。

书写时交代清楚有关民事法律关系诸要素,注意详略得当。

一般分为四种情况:
(1)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上诉人又无异议的,可以简述;
(2)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或者部分事实有错误的,对改变认定的事实要详写,并运用证据,指出原判认定的事实的不当之处;
(3)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有遗漏的,则应补充叙述;
(4)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上诉人提出异议的,应把异议的部分叙述清楚,并应有针对性地列举相关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异议不能成立。

再审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
【文书格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初(终)字第××号
【注意领会】
1.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2.再审认定的事实与二审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部分写法相似,可供参考。

2023年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8篇

2023年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8篇

2023年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8篇民事再审申请书篇1民事再审审申请书主要针对民事案件领域。

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向原审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时使用的文书。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__X,女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__X,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X,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X,男申请再审人__X与被申请人__X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5月25日作出的()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11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2、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3、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4、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申请再审人__X对被申请人__X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平顶山金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国全等与徐国全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平顶山金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国全等与徐国全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豫法民再字第00051号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原再审被申请人、上诉人):平顶山金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28号建设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王祥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姜涛,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唐有良,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原再审申请人、被上诉人):徐国全等84人。

诉讼代表人:赵守法。

诉讼代表人:胡应祥。

诉讼代表人:孙二卯。

申请再审人平顶山金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金嵘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徐国全等84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09)豫法民一终字第45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31日作出(2010)民申字第425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申请再审人平顶山金嵘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姜涛、唐有良和被申请人徐国全等84人的诉讼代表人赵守法、胡应祥、孙二卯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2年12月至2004年1月期间,徐国全等82人相继与平顶山金嵘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买平顶山金嵘公司开发的平顶山“恺撒?财富天下”商住小区商品房。

合同约定:1、徐国全等82人向平顶山金嵘公司购买商品房,面积(包括实得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平顶山金嵘公司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徐国全等82人。

3、煤气保修12个月。

合同对价款等方面也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徐国全等82人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共计购买商品房72套。

该楼盘分别于2003年12月18日和2004年1月2日通过竣工验收。

2003年12月至2004年5月期间,平顶山金嵘公司将徐国全等82人购买的商品房交付给业主,并根据《补充协议》对部分业主进行了补偿。

民事再审案件如何写判决书

民事再审案件如何写判决书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再审案件如何写判决书一些案件有时候是需要进行再审的,那么对于再审的案件又是应该如何进行审理以及如何进行判决,那么接下来就由赢了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大家对于再审的相关案件有所相关的了解,以下就来进行相关知识的分享。

民事再审案件怎么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即必须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

原合议庭的成员不得参加新组成的合议庭,不得参加对再审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以及审理期限等均按原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张冬梅、刘芳东等与张超、孙海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案件二审判决书

张冬梅、刘芳东等与张超、孙海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案件二审判决书

张冬梅、刘芳东等与张超、孙海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案件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滨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滨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0.14【案件字号】(2021)鲁16民终20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常维华于国俊刘伟【审理法官】常维华于国俊刘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冬梅;刘芳东;赵伟;张超;孙海波;山东邹平开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当事人】张冬梅刘芳东赵伟张超孙海波山东邹平开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冬梅刘芳东赵伟张超孙海波【当事人-公司】山东邹平开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绍蕊山东祥度律师事务所;王潇帅山东天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绍蕊山东祥度律师事务所王潇帅山东天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绍蕊王潇帅【代理律所】山东祥度律师事务所山东天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冬梅;刘芳东;赵伟;山东邹平开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张超;孙海波【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一审判决认定的还款数额是否正确;2.赵伟将涉案房屋出售的行为是否适当。

【权责关键词】无效恶意串通撤销委托代理违约金过错第三人书证证人证言证据不足新证据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申请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一审判决认定的还款数额是否正确;2.赵伟将涉案房屋出售的行为是否适当。

涉案房屋邹平市会仙三路南侧开发区高层公寓B幢西单元2601号房屋(实际为2××3号),赵伟提交短信记录打印件一份、案外人张某1银行交易明细一份及李某与张某1的证人证言,要证明其已经将涉案房屋的款项通过李某和张某1支付给第三人,其中首付款96800.80元,还多付了46199.2(实付143000元),证人张某2对刘芳东与李某、张某2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其签名无异议,刘芳东与李某、张某2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对房款27万元如何支付给刘芳东,张某1称已经忘记,从李某转款数额上来看与欠付刘芳东房款数额相当,赵伟一审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缴纳了涉案房屋的首付款,一审判决赵伟向刘芳东、张冬梅支付房屋首付款96800.80元并无不当。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请求部分有争议的,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请求部分有争议的) (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立案受理。

依法由审判员___________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被告___________对原告主张的……(写明无异议的事实和请求)没有异议,但认为……(写明被告有争议的事实或请求)。

对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对双方争议的___________问题,本院查明……(写明对证据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

第三人___________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强静延、曹务波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强静延、曹务波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再12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强静延,女,汉族,1972年11月9日出生,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尹,四川天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小刚,四川天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曹务波,男,汉族,1965年3月19日出生,住山东省莱阳市。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莱阳市(开发区)峨嵋路1号。

法定代表人:曹务波,该公司董事长。

以上两被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潘春雷,山东鹤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强静延因与被申请人曹务波、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霖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川民终字第4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于2015年12月9日作出(2015)民申字第3227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调阅了本案一审、二审卷宗,并于2016年10月20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强静延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尹、王小刚以及被申请人曹务波、瀚霖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潘春雷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强静延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改判瀚霖公司对曹务波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事实与理由为:1.强静延以7.5:1的高溢价而非1:1对价增资入股瀚霖公司附有条件,即《补充协议书》“业绩保障条款”以及“出资回购条款”。

瀚霖公司在强静延增资入股时并非对价给予强静延3000万元股权,仅给了400万元股权,先期额外收取了附条件的高额利益。

强静延以高溢价增资入股方式进入瀚霖公司,公司是最大的受益方,2600万元资本公积金让公司额外地增强了经济实力。

强静延退出公司,公司加付每年8%的内部收益率(或称资金占用利率),符合社会平均利润率,并不损害瀚霖公司及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民××号申请再审人(原审的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原审的诉讼地位):……。

原审第三人:……。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依法另行(受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原审原告×××起诉至本院(或×××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原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

×××(原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本院(或×××人民法院)原审查明,……。

本院(或×××人民法院)原审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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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作用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审理终结后所制作的文书。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该判决书产生的原因和依据,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协议确有错误,经原审法院决定,或上级法院指令或提审,或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检察院抗诉而再审。

再审的目的在于纠正已经审判生效但确有错误的案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再审目的的要求和反映,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再审民事判决书在结构上,与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不同种类的再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区别是提起再审的由来不同,而其他内容基本一致。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标题不需写审级。

2.编号
编号的书写位置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再字第号。

3.称谓
当事人的称谓应使用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 和原审第三人,具体应根据审级确定写明。

如果是因抗诉而再审,则应在当事人之前写明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诉讼代理人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4.案由、再审来源、再审的提起及审判方法
本院决定再审的,应这样表述:(内容同上)本院以( ) 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的,应表述为:一案,人民法院于作出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

年月日,本院以( ) 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提审。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其写法是:(内容同提审) 年月日,人民法院以( ) 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指定本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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