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佳木斯市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方案
2024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文一、背景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很多地区已经面临着住房紧张和城市功能不完善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2024年改造搬迁方案。
该方案旨在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和城市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改造搬迁目标1. 提供更多、更好的住房:通过改造搬迁,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房环境,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
2. 优化城市设施:通过改造搬迁,优化城市设施,提高城市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3. 解决城市拥堵问题:通过改造搬迁,分散人口压力,减轻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三、改造搬迁内容1. 住房改造:根据居民需求和房屋状况,对老旧住房进行修缮和改造,提高住房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在原有的住房基础上,适度增加居住面积,提高住房的适用性和舒适性。
2. 新建住房:在城市周边空地或农村地区,新建多个住宅小区,提供更多的住房资源。
这些新建住宅小区不仅要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还要考虑到居住环境和公共设施的完善。
3. 优化城市设施:在改造搬迁的同时,对城市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进行优化升级。
修建新的道路和桥梁,增加公共交通线路,提高交通便利性;修建新的学校和医院,提高教育和医疗水平。
4. 转移产业布局:将一些产业转移到城市外围地区或农村地区,减轻城市的产业压力,提高生态环境。
同时,为转移的产业提供相应的补偿和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5. 环境保护:改造搬迁过程中,要进行环境评估和监测,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在新建住宅、道路等工程中,要注重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的应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四、改造搬迁计划1. 指导意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明确改造搬迁的目标和原则,统一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
2. 资金筹措:通过政府资助、投资、银行贷款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用于住房改造、新建住房、城市设施优化和环境保护等工程。
3. 居民调查:开展全面的居民调查,了解居民的住房需求和意愿,设计合理的搬迁方案,确保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11.21
•【字号】佳政办发〔2019〕15号
•【施行日期】2019.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市政府对2019年4月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98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147件,修改19件,废止32件。
对于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继续执行;对于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该文件的起草或实施部门应于2020年3月1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同时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向省司法厅备案,届时仍未修改完毕的,视为废止;对于废止的行政规范
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未列入保留、修改和废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清理结果之日起一律失效。
附件:
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附件1
附件2
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开发项目房屋交易与产权登记问题的意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开发项目房屋交易与产权登记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2•【字号】佳政规〔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开发项目房屋交易与产权登记问题的意见佳政规〔20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房产登记问题的通知》(黑建函〔2017〕33号)要求和2014年10月24日市委常委办公会议、2015年第十九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妥善解决我市部分开发项目未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范围和目标主要解决本市行政区域内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实际销售并交付使用,但购房人或回迁安置人至今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
各县(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范围。
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建设项目房产登记发证工作。
二、工作原则解决历史遗留开发项目房屋交易与产权登记问题,以市、县(市)政府为主导,在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尊重历史、民生优先、统筹协调、维护稳定”的原则,将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与解决人民群众办证问题相分离,做到解决旧账,不欠新账,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办证难问题。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历史遗留开发项目房屋交易与产权登记问题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开发项目办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确定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冀平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里副市长孙希平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刘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邱士林副市长李晓龙副市长田雨副市长郭雪梅副市长梅振学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海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海峰兼任,副主任由市住房保障局局长李连军、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军、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付礼鹏担任。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佳政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政发〔202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佳木斯市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3日佳木斯市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0〕8号)精神,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实现“工业强市”,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按照省关于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以稳链、补链、强链为重点,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发展,培育形成一批优势突出、竞争力强、链条完备的产业集群。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设造纸及纸制品加工、现代装备、玉米精深加工、精细化工四个百亿级产业链。
三、重点任务(一)建设百亿级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产业链。
依托造纸产业基础优势、俄罗斯资源优势以及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口岸优势,壮大制浆、造纸及纸制品深加工企业规模,发展林浆纸包装一体化产业。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二)建设百亿级现代装备产业链。
一是推动农机行业发展壮大。
支持农机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健全农机装备品类,加快农机产品智能化改造进程,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完善农机全产业链加工体系建设,加快科技研发中心、服务及再制造等农机产业平台建设。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省“百大项目”建设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省“百大项目”建设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6•【字号】佳政办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省“百大项目”建设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2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省“百大项目”建设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经市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16日省“百大项目”建设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百大项目建设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百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开工,用好用足省“百大项目”奖励资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资金来源及金额省政府对2019年度省“百大项目”开复工率达到100%,投资完成率和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的地市,视完成情况分三档给予资金奖励,我市为第二档,获得奖励资金2750万元。
二、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百大项目建设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将所得省级奖励资金按不低于60%用于奖励县(市、区)”的要求,拟定以下使用计划:(一)县(市)区、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资金1700万元,占奖励资金总额的61.8%。
其中:直接奖励资金1400万元,根据2019年全市项目建设考核排名,前4名各奖励150万元,其余各奖励100万元。
全市统筹使用资金300万元。
(二)市本级项目前期工作资金1050万元,占奖励资金总额的38.2%。
三、奖励资金使用范围(一)县(市)区、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资金,直接奖励部分主要用于各县(市)区、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大项目工作经费和项目前期费用,同时,要把奖励资金与激励措施结合,真正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鼓舞士气”的作用;全市统筹部分主要用于服务各县(市)区、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项目现场观摩、项目对外推介、项目推进会议等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经费。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佳政发[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佳政发〔200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佳木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业经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佳木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本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由市政府通过法定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代行投资主体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实行代建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遵循投、建、管、用相分离,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局是代建单位的主管部门。
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为市政府设立的专业化代建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计划下达。
市财政局对代建项目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市监察局对代建项目的决策程序、资金使用、招投标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察。
市审计局依法对代建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佳木斯城市建设发展思路
佳木斯城市建设发展思路佳木斯市发改委(2008.5.28)按照要求,现将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思路汇报如下。
一、佳木斯城市建设现状佳木斯市地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之处的三江平原腹地,为全省两大城市群之一的省东部城市群中心,是我省东北部交通、物流、商贸、教育、卫生中心,下辖六县(市)、四区,其中除桦南县以外的9县(市)区沿江布列。
市域交通发达,形成了以佳木斯市为中心,外联省内外大中城市,内接各县市城镇,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门类齐全的立体交通网。
市区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客货集散中心,绥佳、福前等6条铁路干线和哈—同、鹤—大等4大干线公路纵横交错,航空连接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重要城市,水运可经松花江、阿穆尔河直达日本、太平洋,是省内唯一的江海联运出海通道。
佳木斯市市区面积187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9平方公里,市区总人口8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0.2万人。
近年来,佳木斯市积极把握国家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和扩大需求的政策机遇,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一批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和民生工程,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和承载功能不断完善。
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5平方米,城市道路总里程为252公里,总面积337万平方米,城市路网密度为4.4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5.6平方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8.7平方米。
城市居民用水全部取自地下,为松花江沿岸城市中唯一一个不用松花江水为饮用水的城市。
市区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35万吨,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1%,基本实现24小时供水,污水处理率为4.6%,生活垃圾处理率为63.4%,燃气普及率为62.3%。
全市供热能力1307兆瓦,供热总面积136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为63%。
“十一五”期间,我市依托沿江、跨江的优势,提出了建设“北方水城”的宏伟蓝图,设计了“从在水一方走向两岸繁荣”的城市布局战略构想,并开始逐步实施。
建工新村搬迁实施方案
建工新村搬迁实施方案一、搬迁背景。
建工新村位于市中心地段,是一片老旧的城中村,房屋老旧、环境脏乱,居民居住条件较差。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对建工新村进行搬迁改造。
二、搬迁目标。
1. 提升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生活环境。
2.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
3. 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确保搬迁顺利进行。
三、搬迁范围。
建工新村搬迁范围包括建工新村内的所有居民房屋和相关配套设施。
四、搬迁方案。
1. 征地拆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建工新村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地拆迁,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2. 安置安居。
对搬迁居民进行合理安置,提供符合居民需求的安居房,并提供相应的搬迁补偿。
3. 基础设施建设。
在新的搬迁安置区域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居民正常生活需求。
4. 环境整治。
对原建工新村范围进行环境整治,清理垃圾、修缮房屋,提升原址环境品质。
五、搬迁措施。
1. 政府引导。
政府引导搬迁居民理性看待搬迁,支持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社会关爱。
社会各界加强对搬迁居民的关爱和帮助,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3. 法律保障。
依法保障搬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搬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六、搬迁效果。
1. 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提升。
2. 城市空间得到优化,原址空间得到合理利用。
3. 居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搬迁过程顺利进行。
七、搬迁工作安排。
1. 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搬迁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搬迁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
八、搬迁工作保障。
1. 加强搬迁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居民的搬迁意识。
2. 加强对搬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搬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九、搬迁工作评估。
对搬迁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参考。
十、总结。
建工新村搬迁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在搬迁工作中,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居民共同努力,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发展和居民幸福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在江苏省开展旧区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老城区成片开发
关于在江苏省开展旧区/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老城区成片开发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各地确定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既要努力满足群众改造需要,又要与政府财力、土地供应等能力相适应。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相衔接,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结合。
棚户区(危旧房)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在推进时序上,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先补偿安置后拆迁,先改造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再改造其他棚户区(危旧房)。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落实资金、土地、财税、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为棚户区改造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通过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危旧房)居民的积极性。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按照“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备、质量保证、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
坚持改造、改善、整治相结合,科学界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围。
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规划保留的建筑及近期不具备整体改造条件的棚户区(危旧房),主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和配套设施完善。
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做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片区内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四)统筹兼顾,配套建设。
在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中,要注重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完善配套设施,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坚持相关设施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交付使用,完善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佳木斯市工业经济形势及对策
92%
超过90%
佳木斯市农业资源
2016年粮食产量134.7亿斤
水稻产量 玉米产量 大豆产量 肉类产量 牛奶产量 55.9亿斤 71.4亿斤 5.4亿斤 45万吨 3万吨
农机总动力400万千瓦,综合机械化程度超过93%
对俄经贸合作优势明显
至莫斯科
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已经开工建设
综合吞吐能力30பைடு நூலகம்0万吨 比经绥芬河口岸缩短520公里
问
题
一是工业经济总量低、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二是农产品产业结构不合理。
三是附加值低,财税贡献率低。
四是缺少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品牌。 五是双创能力不强。 六是市场营销能力不强。 七是县域工业弱。
我市与其他地市 2016年工业增加值对比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齐齐哈尔 牡丹江 绥化 佳木斯 单位:亿元
有产业项目支撑
前五年工业完成投资988亿元,建设5000万元以上 产业项目351个,完成投资410亿元,已投产200个。 泉林公司:一期即将投产,二期开工建设 总投资:420亿元 达产后,销售收入490亿元,税金30亿元 象屿金谷:120万吨玉米深加工 一期投产,二期正在建设 总投资:25亿元 达产后,销售收入52亿元,税金3亿元 百威英博:规划100万升啤酒,一期基础 设施按50万千升建设,已投产。 海瑞特公司:工程塑料
亮子奔腾公司:食用菌棒达1亿个,开发精深加工产品,2021年 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 汤原海瑞特公司:形成年产500吨聚芳酯和600吨聚砜生产线。 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 龙润公司:实施超特高压电缆及电缆新材料项目:2021年实现销 售收入20亿元。 万龙实业公司:实施年产40万吨高档包装纸及包装产业园项目: 项目总投资7.6亿元。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 20亿元。 葵花药业公司:建设原料药基地项目,投资1亿元,建设20多种 原料药生产基地。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 佳星玻璃公司:开发医用玻璃瓶及其它玻璃容器,2021年实现销 售收入10亿元。 电机公司:开发军转民用节能电机,2021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 亿元。 约翰迪尔公司:生产S660大马力收割机和条包打梱机,2021年实 现销售收入10亿元。 邢台一拖公司:生产带侧深施肥的插秧机等“三机一具”,2021 年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
老工业基地发展高新园区的战略构想——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为例
收 稿 日期 :2 1 0 0 0— 3一l 。修 回 日期 :2 1 7 0 0—0 0 5— 4
推动全 省经济 协 调快 速 发 展 ,打 造对 俄 及 东北 亚 经 济圈产 生重大 而 深远 的影 响 。本 文 以老 工业 基 地 佳 木 斯市 为例 ,提 出发展 高 新 园区 的 战略 构想 与 策 略 体系,为有关省市高新园区布局与发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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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佳政办规〔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政办规〔202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9日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避免重复测绘资源浪费,打破部门垄断,方便企业办事,提升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更加利企便民,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优化工作流程、培育服务市场、实现成果共享、加强监督监管为抓手,制定统一的测绘技术标准细则,切实解决建设项目测绘业务多、测绘耗时长、成果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达到简化办事手续、共享数据资源、缩短测绘时间、节约测绘成本、全面提速增效的目标。
2024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本
2024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本____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本一、背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一些老旧、拥挤、不适合居住的地区已成为城市发展的短板。
为了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对某一地区进行改造搬迁,使其成为一个宜居、宜商的新区。
二、目标1. 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通过改造搬迁,为该地区居民提供优质的住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2. 促进经济发展:打造一个宜商的新区,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就业率。
3. 美化城市形象:通过改造搬迁,改善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吸引力。
三、实施步骤1. 选址和规划(1)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城市规划,选取合适的地区进行改造搬迁。
需要考虑地区的交通便利性、基础设施条件、土地资源等因素。
(2)对选址地区进行详细的规划,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公共设施等的布局设计,确保各个功能区域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2. 物业搬迁(1)与居民和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解释改造搬迁的目的和意义,获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2)为搬迁的居民提供合适的搬迁安置方案,确保他们能够顺利搬迁并融入新社区。
(3)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提供必要的搬迁补偿和社会保障,确保搬迁过程中居民的权益。
3. 基础设施建设(1)根据规划,进行住宅区、商业区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电力供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打造宜居新区,加大对绿化、环保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优化公共空间设计。
4. 吸引企业入驻(1)积极宣传新区的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各类企业入驻。
(2)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降低他们的运营成本。
5. 市政配套工程(1)加强城市交通建设,确保新区与周边地区的交通畅通。
(2)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园等,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
(3)增设商业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文化内涵。
四、实施措施1.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08]50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08〕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佳木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8〕101号)精神,顺利开展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区片价)的公XXX实施工作,确保区片价实施能够平稳过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省政府区片价实施办法为目标,继续推进农村征收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机制,规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实行征收土地补偿同地同价,确保区片价实施后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国土、财政、农业、劳动、民政、公安、信访、法制、广电和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的佳木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名单如下:组长:李海涛市长副组长:张书滨副市长成员:宋学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宋志民市财政局局长丁佳木市农委主任周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井元杰市民政局局长刘衍市信访办主任崔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岳森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春英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赫贵涛郊区区长周雷东风区代区长刘维国前进区区长高芳向阳区区长周宏富锦市市长赵达同江市市长于长海桦南县县长王鹏飞汤原县县长王跃录桦川县代县长王居堂抚远县县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成员如下:主任:张书滨(兼任)副主任:宋学英(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所在单位均为办公室成员单位,配合做好区片价实施的各项工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佳政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企业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佳政规〔20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佳木斯市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10月28日佳木斯市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黑政规〔2021〕7号)精神,进一步整合全市创新资源,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具有佳木斯特色的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体系。
二、工作目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进人工智能、5G、工业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新生成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从无到有”;新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从小到大”;加速壮大一批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实现“从大到强”。
到2023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4户,销售收入或估值5亿元以上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达到4户以上。
2024年化工企业搬迁治理计划模版(二篇)
2024年化工企业搬迁治理计划模版一、工作思路我区现代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对城区环境的改善和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区内化工生产企业生产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严重制约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处于居民区附近的化工生产企业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可能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区内现有化工生产企业由于受到城市规划、环保政策、产业政策和发展空间的限制,严重影响了企业自身发展。
因此,全区各有关方面必须高度统一认识,强力推进区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治,为构建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市政府搬迁整治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区现有____户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实施搬迁整治工作。
为做好搬迁整治工作,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实施搬迁整治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____,抓住国家批准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机遇,以____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搬迁与整治同步,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强力推进,限时达标,力争在年底,确保年底以前完全区内化工生产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限时达标,决定成立区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
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经委、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房产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外经局、区质监分局、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以及相关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搬迁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搬迁整治工作的进度,协调落实有关政策。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委办公,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任务。
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按照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确保在年内完成搬迁整治工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已建住宅分户供热改造管理规定的通知-佳政办发[2007]37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已建住宅分户供热改造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已建住宅分户供热改造管理规定的通知(佳政办发〔200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已建住宅分户供热改造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八月十五日佳木斯市已建住宅分户供热改造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深化我市供热体制改革,加快实行用热商品化,改善居民供热质量,规范分户供热改造行为,依法保障供热分户改造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符合以下各项条件之一,严重影响居民采暖、供热费收缴和供热节能的,可以按照本规定实施分户供热改造:(一)未欠费居民用户分户供热改造同意率达到60%以上的已建住宅;(二)累计两年以上热费收缴率未达到85%的已建住宅;(三)设施老化需要更新改造的室内、室外采暖系统;(四)公企用房与居民住宅共用的室内采暖系统;(五)原设计或施工不规范的室内采暖系统;(六)室温偏低,热费收缴难的采暖系统。
第三条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已建住宅分户供热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做好分户供热改造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分户供热改造应当由供热单位组织实施。
供热单位向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分户供热改造申报审核表》、《分户供热改造楼栋基本情况统计表》、供热单位营业执照、分户供热改造室内、外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资金筹集及施工前培训情况证明、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参加施工的电工、电焊工等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等项材料,经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后方可施行。
9-23-20-佳木斯预制板楼拆迁流程和注意事项
佳木斯预制板楼拆迁流程和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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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温州城拆迁招标
佳木斯温州城拆迁招标一、背景介绍佳木斯温州城是佳木斯市的一个老旧小区,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现已存在多年的老旧问题,需要进行拆迁改造。
为了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佳木斯市政府决定通过招标的方式来进行温州城的拆迁工作。
二、招标流程1. 招标公告发布佳木斯市政府将发布一份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项目的基本情况、拆迁范围、拆迁工作要求等信息。
同时,公告还会要求有意参与招标的企业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并规定了资格审查的标准。
2. 资格审查在招标截止日期后,佳木斯市政府将对参与招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能力、施工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3. 技术方案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将被要求提交拆迁工作的技术方案。
佳木斯市政府将组织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等指标。
评审结果将作为中标的重要依据。
4. 报价评审在技术方案评审结束后,通过评审的企业将被要求提交拆迁工作的报价。
佳木斯市政府将对报价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企业的报价、技术方案、施工能力等因素,确定中标企业。
5. 中标公示中标企业将在佳木斯市政府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佳木斯市政府将对质疑进行核实,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6. 合同签订经过公示期后,佳木斯市政府将与中标企业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合同。
合同将明确拆迁工作的具体要求、工期、付款方式等条款,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拆迁工作要求1. 安全施工拆迁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施工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 社会稳定拆迁工作可能会引起居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施工企业应与当地政府和社区进行充分沟通,解决居民的合理诉求,确保社会稳定。
同时,施工企业应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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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佳木斯市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
作方案
佳木斯市推进城区老工业区
搬迁改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8-2022年)》、《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8〕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9号),全面启动和有序推进我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城区老工业区产业重构、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和民生改善为着力点,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企业搬迁改造和新产业培育发展,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任务,把我市城区老工业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正确引导,精心组织,争取国省的指导和支持。
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搬迁改造,凡利用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交由市场解决。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要充分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结合我市总体发展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搬迁改造的方向和目标,统筹安排规模和时序,努力探索各具特色的搬迁改造方式。
(三)创新模式、增强动力。
创新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组织模式、资金筹措模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土地治理与开发利用模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搬迁改造的动力。
(四)注重实效、稳妥推进。
企业搬迁要注重与技术改造、改制重组相结合,注重扩大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做好沟通协调、宣传引导和善后补偿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把好事办好。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明确城区老工业区的搬迁改造范围及目标、功能布局、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组织模式、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
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相关企业意见,凝聚各方共识,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推进企业搬迁改造。
对城区老工业区企业视情况分别实施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和依法关停等。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要就地加强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搬迁安置安全、卫生及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
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突出,难以通过就地改造达到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的企业,要异地迁建或依法关停。
对异地迁建企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