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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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方案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方案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2019年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前提条件...................................................................... - 1 - 第三章系统功能核验.............................................................. - 3 - 第一节土建工程 ................................................................ - 3 - 第二节设备系统 ................................................................ - 7 - 第三节车辆基地 ............................................................. - 28 - 第四节控制中心 ............................................................. - 29 - 第四章系统联动测试........................................................... - 29 - 第一节轮轨关系 ............................................................. - 29 - 第二节弓网关系 ............................................................. - 33 - 第三节信号防护 ............................................................. - 36 - 第四节防灾联动 ............................................................. - 41 - 第五章运营准备................................................................... - 45 - 第一节组织架构 ............................................................. - 45 - 第二节岗位与人员 ......................................................... - 46 - 第三节运营管理 ............................................................. - 48 - 第四节应急管理 ............................................................. - 50 - 第六章附则........................................................................... - 5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第1部分:地铁与轻轨》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菅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答案解析: 摘自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 1 部分:地铁和轻轨第六十三条
28.直线车站站台边缘(或防踏空胶条边缘)与车厢地板面高度处车辆 轮廓线的水平间隙不应 大于 ;曲线车站站台边缘(或防踏空胶条 边缘)与车厢地板面高度处车辆轮廓线的水平间隙 不应大于 180mm。()[单选题] * A、120mm B、140mm C、160mm D、100mm(正确答案)
7.试运行前应完成系统联调。试运行时间不少于 3 个 月,其中按照开通运营时列车运行图连续 组织行车 20 日以上且关 键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则)符合以下规定如车辆系统故障率不高于 次 /万列公里( )[单选题] * A、5(正确答案) B、6 C、7 D、8
答案解析: 摘自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 1 部分:地铁和轻轨第三条。
答案解析: 摘自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 1 部分:地铁和轻轨第一百。三条 出题人/岗位: 陈有文/培训管理
26.应具有大客流车站(含各种交路折返车站和 停车功能的车站)站台至厅或其他安全区域 的疏散楼梯、用作疏 散的自动扶梯和疏散通道的通过能力模拟测试报告,核验超高峰 小时一 列进站列车所载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人员能在 min 内全 部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他安全区域、 公共区乘客人流密度等参 数是否符合乘客疏散和安全运营要求。[单选题] * A、2 B、3 C、4 D、6(正确答案)
21.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日期是( )[单选题] * A、2019/7/1(正确答案) B、2019/10/1 C、2019/11/1 D、2019/12/1 答案解析: 摘自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 1 部分:地铁和轻轨第六章。
22.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满足有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安全评估质量能力且从 业经历()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单选题] * A、10 B、15 C、20(正确答案) D、25 答案解析: 摘自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 1 部分:地铁和轻轨第四章第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试题库及答案

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试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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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体系对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风险控制的积极作用

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体系对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风险控制的积极作用

安全评估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体系对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风险控制的积极作用秦丽娟1,成 炎2,毛显哲2(1.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河南郑州 450000;2.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河南郑州 450000)摘 要:为有效把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开通的风险,在《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国家进一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地铁和轻轨》等一系列评估文件。

相关文件的发布逐步明确一条贯穿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初期运营、正式运营的全过程安全评估脉络,对城市轨道交通各阶段风险的控制产生积极作用。

文章将结合各项条款内容及交通行业内部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简要说明。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风险控制中图分类号:U298作者简介:秦丽娟(1970—),女,工程师1 引言随着社会发展进程推进,城市现代化发展形势越来越迅猛。

在人们的交通出行方式中,城市轨道交通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规划也成为城市规划的导向。

纵观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历史,虽然比伦敦第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建成晚了100多年,但发展速度不容小觑。

从1971年1月中国第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投入运营至2020年底,中国内地累计已有45座城市拥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

城市轨道交通由于系统复杂且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在前期设计、建设和后期运营阶段均存在各类安全风险。

如何有效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运营风险,逐渐成为政府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各相关方关注的焦点。

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建设到投入运营的最后一道关卡,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对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了安全评估体系,有效地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初期运营开通风险进行控制,保障建设及运营安全。

2 评估体系完善过程2014年4月1日,试运行基本条件评审的重要依据GB/T 30013-2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正式实施,此标准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完成后投入试运营前所需要具备的基础条件、限界条件、土建工程条件、结构工程、车辆及段场条件、运营设备与系统条件、岗位要求、运营管理条件、应急和演练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的安全评价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的安全评价规范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空试 运白营演前 的示安 全 评 价 规 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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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的安全评价规范
在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行后至试运营前的阶段,应检查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按运行图试运行情况,防灾系统安 全性能热烟测试情况,事故应急体系建立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行政规章、规范要求的符合性 情况,从整体上评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条件,做出是否满 足试运营安全条件评价结论的活动。只有通过试运营前的安全评 价审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营。
防护设施、防雷设施等
特种设备及列车
特种设备现场使用情况、安全标志、消防设施等;紧急疏散 门、乘客紧急按钮、紧急对讲装置、应急灯、消防器材
出入洞口、平交道路
安全标志、水泵、安全防护装置、隔离设施等
车辆段 空压机房、锅炉房
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可 燃气体探测仪、防雷设施等
及停车 场
变电室
安全标志、烟感、应急灯、封堵、接地、结构渗水、监控设 施、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车辆段内易燃品库
安全标志、防爆灯具、可燃气体探测仪、防雷设施、安全管 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停车库、维修库、备品备件库 安全标志、防护栏杆、机械伤害防护设施、高处坠落防护设

施、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高平台设施等
控制中 心
人员资质、演练记录、现场的防火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的安全评价规范
3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的安全评价报告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总50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2019年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前提条件 ............................. - 1 -第三章系统功能核验 ......................... - 3 -第一节土建工程 .......................... - 3 -第二节设备系统 .......................... - 7 -第三节车辆基地 ......................... - 21 -第四节控制中心 ......................... - 22 -第四章系统联动测试 ........................ - 22 -第一节轮轨关系 ......................... - 22 -第二节弓网关系 ......................... - 24 -第三节信号防护 ......................... - 26 -第四节防灾联动 ......................... - 29 -第五章运营准备 ............................ - 32 -第一节组织架构 ......................... - 32 -第二节岗位与人员 ....................... - 32 -第三节运营管理 ......................... - 34 -第四节应急管理 ......................... - 37 -第六章附则 ................................ - 3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与轻轨》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菅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新规范对城轨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影响与思考

新规范对城轨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影响与思考

1现代城市轨道交通 11 / 2021 MODERN URBAN TRANSIT安全评估新规范对城轨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影响与思考屈 静(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16)摘 要:《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的出台,给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组织与实施带来重要变化,也对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提出更加严格细致的要求。

文章对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相关组织和策划工作进行探讨,有助于相关单位更好的比照规范严格落实。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安全评估;建设单位;运营单位中图分类号:U239.5作者简介:屈静(1978—),女,高级工程师1 概述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共有45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244条,运营线路总长度7 969.7 km 。

2020年新增运营线路36条,新增运营线路长度1 233.5 km [1]。

发展迅猛的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对安全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从国务院到交通运输部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2-3]。

2019年,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对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如何组织与实施、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营管理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4-5]。

本文就《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及其对安全评估工作组织管理模式所带来的变化进行探讨。

2 政策要求及组织管理模式变化2.1 明晰概念与GB / T 30013-2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 [6]对比,《管理办法》对其中多个概念进行了明晰或重新定义,具体如下。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同时,为明确安全评估的有关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同步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现就《暂行办法》和《技术规范》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

截至2018年底,我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共有24个省份的35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78条,总里程5390公里。

城市轨道交通在引领和支撑城市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空气污染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大城市人民群众日常出行首选的公共交通方式。

与此同时,随着运营里程和客流的快速增长,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压力和挑战也日益加大。

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作为新线投入运营的第一道安全关口,对于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未通过运营前安全评估的,不得投入运营”;《规定》明确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组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方可依法办理初期运营手续”。

因此,亟需出台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定》要求。

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暂行办法》共6章28条,包括总则、前提条件、实施要求、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运营安全专家、附则等章节以及附件(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的要求)。

轨道交通机电设备自主综合联调实施标准实践

轨道交通机电设备自主综合联调实施标准实践

113智能交通录NO.152020智能城市INTELLIGENT CITY 轨道交通机电设备自主综合联调实施标准实践崔耀力(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浙江宁波315000)摘要: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机电设备综合联调是新线开通初期运营前对车站机电工程建设质量的最后一道检验,联调的结果也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重要依据。

文章从对机电设备综合联调的理解出发,并以如何更好地自主实施综合联调为目的,阐述了机电设备综合联调实施标准制定的思路和意义。

关键词:轨道交通;综合联调;实施标准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的通知》要求,完成系统联调是轨道交通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重要依据,因此,机电设备综合联调作为轨道交通系统联调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地实施开展尤为重要。

1机电设备自主综合联调目的机电设备综合联调主要以综合监控系统为核心,对火灾自动报警、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动照、站台门、电扶梯、车站广播、视频监控、乘客信息、自动售检票等机电设备系统的功能进行测试及验证,包括验证火灾、事故等紧急状态下的系统联动功能。

实施机电设备综合联调主要目的:(1)对各系统间的联动功能进行测试,并按设计标准对各系统功能进行验证,确保运营后各系统设备运作稳定可靠、相关技术参数标准达到设计规范,满足运营要求;(2)总结既有线运营维护经验,全面检查系统,暴露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各系统的技术参数进行调整与修改,使其满足运营的实际需要;(3)完成各专业、各系统间的系统联调,满足全线运营对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要求,为试运行奠定基础;(4)运营人员通过系统联调熟悉线路、设备的技术参数、设计标准、操作方法、注意事项,为工程进入试运行及初期运营做好准备。

2机电设备综合联调存在的问题当前各个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联调的组织与实施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大相同,效果也存在差异,但普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现行规范和标准中缺少针对轨道交通车站综合联调相关的技术标准;各专业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对于涉及不同专业系统之间的接口功能,在广度和深度方面不能契合设计和实际要求;功能项目合格判定标准不清晰。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2019年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前提条件 ............................................................... - 1 - 第三章系统功能核验 ....................................................... - 3 - 第一节土建工程 .......................................................... - 3 - 第二节设备系统 .......................................................... - 7 - 第三节车辆基地 ........................................................ - 21 - 第四节控制中心 ........................................................ - 22 - 第四章系统联动测试 ..................................................... - 22 - 第一节轮轨关系 ........................................................ - 23 - 第二节弓网关系 ........................................................ - 25 - 第三节信号防护 ........................................................ - 27 - 第四节防灾联动 ........................................................ - 30 - 第五章运营准备 ............................................................. - 32 - 第一节组织架构 ........................................................ - 32 - 第二节岗位与人员 .................................................... - 33 - 第三节运营管理 ........................................................ - 34 - 第四节应急管理 ........................................................ - 36 - 第六章附则..................................................................... - 3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与轻轨》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菅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研究作者:李洋王文斌来源:《现代城市轨道交通》2019年第08期摘要:为有力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的安全运行,把好新线投入运营的第一道安全关口,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 2019 年初相继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 1 部分:地铁和轻轨》。

针对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内容,从政策内容以及政策落实 2 个方面进行研究与解读,旨在助力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法令政策的推进与落实。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政策研究中图分类号:U213.91 立法背景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猛,线网规模不断扩大。

但随着运营里程和客流的快速增长,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压力也日趋加大。

由于近年来各类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数量不断增加,其运营安全问题受到了我国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与密切关注。

为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更好满足人民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文简称“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3月7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 13号),要求各地政府以及相关机构围绕安全和服务2个方面,从体制机制、法规标准、管理制度、技术支撑、安全基础、服务品质以及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等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提升,以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

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下文简称“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重点对运营基础要求、运营服务、安全支持保障、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几方面做出规定。

其中,第十条~第十七条首次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需开展初期运营前、正式运营前以及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工作,但未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估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期间安全风险, 综合评判运营安全状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运营险性事件发生,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开展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时,线网各运营单位提交的评估准备材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上一次运营期间安全评估以来运营总体情况,内容至少包括:运营基本情况,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行车组织、客运组织、应急管理等情况,以及对所辖全部线路安全管理水平的自我评价;(二)网络化运营情况;(三)上一次运营期间安全评估以来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形成的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隐患排查手册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四)上一次运营期间安全评估以来发现的运营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2(五)上一次运营期间安全评估以来发生的所有运营险性事件技术分析报告、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六)上一次运营期间安全评估以来针对行业发布的运营险性事件警示案例、情况通报、分析报告,以及了解到的主要运营故障,本单位采取的针对性核查整改情况;(七)上一次安全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八)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首次进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时,第(一)(三)(四)(五)(六)项提交资料的起始时间应不晚于2020年4月1日。

第四条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对线网各运营单位提交的评估准备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至少开展以下工作:(一)对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评估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管理为核心的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二)对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三)对隐患排查手册规定的各岗位隐患的排查内容、排查方式等,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的隐患归类和排查治理情况、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划分情况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全面评估;3(四)对网络化运营、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运营险性事件进行重点评估。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4MODERN URBAN TRANSIT 11 / 2021 现代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估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刘权厚1,王 亮2(1.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380;2.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洛阳 471026)摘 要: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时间短、任务重,从确定评估单位到完成安全评估,多项工作必须如期完成,诸多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文章全面梳理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以期为后续相关单位开展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常见问题;应对措施中图分类号:U239.5作者简介:刘权厚(1975—),男,高级工程师1 引言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是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设备性能的全面核验,也是对运营组织中人、物、管理制度等关键运营资源准备情况的科学评判。

从确定评估单位到完成安全评估,多项工作必须如期完成,诸多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政府相关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安排和配合,确保项目初期运营前无影响行车安全、运营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隐患或问题。

2 前期准备项目初期运营半年前,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确定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审核项目是否具备安全评估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和城市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准备评估资料,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

项目所在地市政府批复初期运营申请后,项目运营单位开展初期运营。

2.1 确定评估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等方式选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有类似工作业绩,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不得与被评估单位存在关联关系。

2.2 开展评估审核项目建设单位会同运营单位按要求编制并提交相关材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便启动安全评估,不符合要求则说明原因,不启动安全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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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完整版)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2019年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前提条件 ............................................................... - 1 - 第三章系统功能核验 ....................................................... - 3 - 第一节土建工程 .......................................................... - 3 - 第二节设备系统 .......................................................... - 7 - 第三节车辆基地 ........................................................ - 21 - 第四节控制中心 ........................................................ - 22 - 第四章系统联动测试 ..................................................... - 22 - 第一节轮轨关系 ........................................................ - 23 - 第二节弓网关系 ........................................................ - 25 - 第三节信号防护 ........................................................ - 27 - 第四节防灾联动 ........................................................ - 30 - 第五章运营准备 ............................................................. - 32 - 第一节组织架构 ........................................................ - 32 - 第二节岗位与人员 .................................................... - 33 - 第三节运营管理 ........................................................ - 34 - 第四节应急管理 ........................................................ - 36 - 第六章附则..................................................................... - 3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与轻轨》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菅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2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工作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工作。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线路所在城市的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职责协商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未通过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的,不得办理正式运营手续。

第二章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开展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

2(一)初期运营至少1年,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报送了初期运营报告;(二)全部甩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或者已履行设计变更手续;(三)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提出的需在初期运营期间完成的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四)初期运营期间,土建工程、设施设备、系统集成的运行状况良好,发现存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处理完毕;(五)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前一年内未发生列车脱轨、列车冲突、列车撞击、桥隧结构坍塌,或造成人员死亡、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含)以上等险性事件,初期运营最后3个月关键指标达到要求。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开展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提交符合上述条件的材料。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收到运营单位提交的满足条件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回复。

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启动安全评估;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回复中写明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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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2019年2月目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与轻轨》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菅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新建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适用本规范,改扩建项目和甩项工程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第二章前提条件第三条试运行前应完成系统联调。

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按照开通运营时列车运行图连续组织行车20日以上且关键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则)符合以下规定:(一)列车运行图兑现率不低于%;(二)列车正点率不低于98%;(三)列车服务可靠度不低于万列公里/次(四)列车退出正线运行故障率不高于次/万列公里;(五)车辆系统故障率不高于5次/万列公里;(六)信号系统故障率不高于1次/万列公里;(七)供电系统故障率不高于次/万列公里;(八)站台门故障率不高于1次/万次。

贯通运营的延伸线工程项目应按全线运行图开展试运行,其除供电系统故障率、站合门故障率按延伸区段统计外,其余关键指标应按全线统计。

第四条具有试运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试运行组织基本情况、试运行期间主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相关数据记录、设施设备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分析、试运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第五条具有符合规定的以下批复和许可文件:(一)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批复;(二)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批复;(三)重大设计变更批复;(四)用地和建设许可文件。

第六条具有符合规定的以下文件:(一)土建工程及其装饰装修、设备系统及其安装工程等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二)车站、区间、中间风井、车辆基地、控制中心、主变电所等消防验收文件;(三)起重设备、电(扶)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验收文件;(四)人防验收文件;(五)卫生评价文件;(六)建设单位编制的环保验收报告;(七)档案验收文件。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按规定竣工验收合格,验收发现的影响运营安全和基本服务质量的问题应整改完成;有甩项工程的,甩项工程不应影响运营安全和基本服务水平,并有明确范围和计划完成时间。

第八条按照规定划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保护区,具有建设单位根据土建工程验收资料勘界后制定的保护区平面图,并在具备设置条件的保护区设置提示或警示标志。

第三章系统功能核验第一节土建工程线路和轨道第九条投入使用的正线、配线和车场线应满足列车运行和应急救援需要。

第十条其他设施上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时,上跨设施交叉范围两侧内应设置防护网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与其他设施共建于同一平面且相邻可能影响运营时,应在线路两侧设置封闭隔离、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一条正线、配线和车场线尚未使用的道岔、预留延伸线终端等预留工程应分别采取道岔定向锁闭、设置车挡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具有道岔、钢轨的焊点或栓接部位的探伤检测合格报告;对于无缝线路地段,还应具有锁定轨温、单元轨节长度和观测桩位置等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道岔转辙机及其杆件基坑处无积水;寒冷地区的道岔转辙区域釆取防雪防冻措施;各专业过轨管线使用道床预留过轨孔洞,因特殊原因需直接过轨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第十四条线路基标,百米标、坡度标、曲线要素标等线路标志,限速标、停车标、警冲标等信号标志应配置齐全、安装牢固。

车站建筑第十五条车站每个站厅公共区至少有2个独立、直通地面的出入口具备使用条件;地下一层侧式站台车站的每侧站台应有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出入口具备使用条件;共用站厅公共区的换乘车站,站厅公共区具备使用条件的出入口每条线至少有2个第十六条车站投入使用的出入口应与市政道路连通,当出入口朝向城市主干道时,应具有客流集散场地;当出入口台阶或坡道末端与临近的道路车行道距离小于3m时,应采取护栏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影响车站客流集散的站外广场应与车站同步具备使用条件。

第十七条车站楼梯、公共厕所和无障碍设施应具备使用条件;车站出入口至站厅、站厅至站合应至少各有一台电梯和一组上、下行自动扶梯具备使用条件。

第十八条车站公共区和出入口通道不应有妨碍乘客安全疏散的非运营设施设备,安检设施不应占用乘客紧急疏散通道。

第十九条车站公共区有关设施设备结构、过道处、楼梯口、楼梯装饰玻璃边角、扶手转角及其连接部位、防护栏杆、不锈钢管焊缝处等不应有可能造成乘客伤害的尖角或突出物;车站地面嵌入式疏散指示应与地面平齐;车站公共区地板应防滑,列车站台停靠时的列车驾驶员上下车立岗处应经地面防滑和防静电处理第二十条钢结构屋顶(含出入口雨棚)上方检修爬梯应安装牢靠并加设安全护笼;车站公共区卷帘门应有防坠落措施;车站公共区防护栏杆应埋设牢固;出入口通道内扶梯控制箱门、消防栓箱门等暗门应安装门锁和把手。

第二十一条车站出入口排水沟畅通,排水系统应与城市排水系统连通,出入口建筑、无障碍垂直电梯接缝应完成密封处理;雨水多地区的车站出入口建筑不应在低洼地势区域。

第二十二条地下、地上车站出入口不应设置在道路中央的绿化隔离带上,因特殊原因无法避免时应有连接人行的过街措施;当车站釆用顶面开设风口的风亭时,风亭开口处应具有防护栏和防护网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条车站醒目位置应公布安全乘车注意事项、监督投诉电话、本站首末车时间和周边公交换乘信息,并按规定张贴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第二十四条车站紧急情况下使用的消防设施、安全应急设施、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应具有齐全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使用说明。

结构工程第二十五条地下车站、地面和高架车站站台顶板、设备用房、行人通道等结构不应渗水、结构表面应无湿渍,区间隧道、连接通道结构不应漏水,轨道道床面应无渗水。

第二十六条高架桥梁侧边翼缘下沿应具有滴水槽、滴水沿或其他防止雨水流向混凝土侧面和地面的构造措施,桥面桥梁端部应有防止污水回流污染支座和梁端表面的防水措施。

第二十七条具有结构工程监测系统,对结构沉降和变形等进行监测和分析。

第二十八条对轨行区电缆、管线、射流风机等吊挂构件,声屏障、防火门、人防门、防淹门等构筑物具有安装牢固、定位锁定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的检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地下工程(含车站、区间、出入场段等)临近轨行区旁的分隔墙,应经风荷载和振动荷载作用下结构的抗疲劳性、安全度和耐久性计算和分析,不宜采用砖砌墙。

第三十条轨行区人防门、防淹门、联络通道防火门宜具有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对其运行状态和故障状态的监视报警功能、视频监视系统对其开闭状态的监视功能。

第三十一条当高架区间上跨道路净空高度不大于时,应具有限高标志和限界防护架;位于道路一侧或交叉口的墩柱有可能受外界撞击时,墩柱应具有防撞击的保护设施。

第三十二条设备安装未使用的结构预留孔洞应完成封堵;区间结构施工遗留的混凝土浮浆、碎块等异物和设备安装遗留在结构本体上的铁丝、铁片、胶条等异物均应完成清除。

第三十三条作为疏散通道的道床面应平整、连续、无障碍;轨行区至站合的疏散楼梯、疏散平台在联络通道处的坡道连接、区联络通道防火门开启等不应影响乘客紧急疏散。

第二节设备系统车辆第三十四条具有车辆超速保护、列车紧急制动距离、车门安全联锁、车门故障膈离、车门障碍物探测、列车联挂救援等功能的测试合格报告,测试应分别符合表1-表6的规定。

表1 车辆超速保护测试表2车辆超速保护测试表2 列车紧急制动距离测试表3 车门安全联锁测试表4 车门故障隔离测试表5 车门障碍物探测测试表6 列车联挂救援测试第三十五条各列车运行里程均不少于2000列公里。

第三十六条具有蓄电池测试报告,蓄电池容量应满足列车失电情况下车载安全设备、应急照明、应急通风、广播、通讯等系统规定工作时间内的用电要求。

第三十七条车辆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或箱体应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

第三十八条列车上非乘客使用的重要设备或设施应具有锁闭措施。

客室地板防滑,客室结构和过道处、扶手等不应有可能造成乘客伤害的尖角或突出物。

第三十九条列车车门防夹警示、车门防倚靠警示、紧急报警提示、车门紧急解锁操作提示、消防设备提示等安全标志齐全、醒目。

供电系统第四十条具有相邻主变电所支援供电、牵引接触网(轨)越区供电、变电所低压备自投等功能的测试合格报告,测试应分别符合表7-表9的规定。

表7 相邻主变电所支援供电测试表8 牵引接触网(轨)越区供电测试表9 变电所低压备自投测试第四十一条电力监控系统具备遥控、遥信和遥测使用功能。

第四十二条具有各类电气元件、开关的整定值调整合格报告;具有车站公共区、区间照明系统测试合格报告;具有轨道结构对地电阻测试合格报告,轨道结构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

第四十三条变电所接地标志和安全标志齐全清晰,安全工具试验合格、配置齐全、放置到位;变电所内、外设备间应整洁,电缆沟和隐蔽工程内无杂物和积水。

电缆孔涧应封堵,设备房应安装防鼠板。

通信系统第四十四条具有车地无线通话、列车到站自动广播和到发时间显示、与主时钟系统接口通信、换乘站基本通信等功能的测试合格报告,测试应分别符合表10-表13的规定。

表10 车地无线通话测试表11 列车到站自动广播和到发时间显示测试表12 与主时钟系统接口通信测试表13 换乘站基本通信测试第四十五条 设备机房的温度、湿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具有防电磁干扰测试合格报告。

信号系统第四十六条 应完成信号系统各子系统之间、信号系统与关联系统的联调及动态调试,具有完整的信号系统验收和联调及动态调试合格报告。

其中,列车超速安全防护、列车追踪安全防护、列车退行安全防护、车站扣车和跳停测试应分别符合表14-表17的规定。

表14 列车超速安全防护测试表15 列车追踪安全防护测试表16 列车退行安全防护测试表17 车站扣车和跳停测试第四十七条设备机房温度、湿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具有防电磁干扰测试合格报告。

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第四十八条具有通风换气和空气环境控制功能、排烟系统排烟量、隧道纵向排烟风速、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余压等测试合格报告第四十九条车站控制室和控制中心具备通风设备状态信息显示和故障报警功能。

第五十条应完成冷却塔、多联空调的室外机地面硬化,相关排水管路应接入市政排水系统,冷却塔或室外机周边具有安全防护栏;空调送风口、空调冷凝水管不应设置在电器设备上方,无法避免时应具有防护措施;空调柜检修门不应有影响检修的水管、支架、结构柱等遮挡。

第五十一条风管支、吊架应完成防锈防腐处理;风道内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裸露进风口、排风口以及大型风机的进出风端应设置防鼠网或防护网;应完成通风管路及风道内的杂物清理及卫生清扫。

消防和给排水系统第五十二条具有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各用水点的水量和水压、车站消火栓系统充实水柱和水量压力、设备房自动灭火系统运行、区同水泵安全运行等测试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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