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须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行政,不能是企业的党团组织或工会组织。

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即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成为另一方当事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一员,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任何任务。这种职业上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即双方当事人既是劳动权利主体,又是劳动义务主体,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本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

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

5.劳动合同的订阅、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之间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中华人民 ___境内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视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三、劳动合同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知识点0043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及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P192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知识点0044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其类型 P193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款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___或者其他有效 ___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和意义

篇一:集体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集体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1)对于劳动者来说,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一种合法而有效的手段。集体合同里规定了企业全体职工应该享受的一些基本的权益或者福利,企业既然通过协商同意了职工的这些权益和福利,就必须去执行,如果企业无法执行合同,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会抗议。对于单独的一个劳动者的抗议,企业或许不放在心上,但是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进行抗议,那么企业就要慎重考虑了。 (2)对于政府来说,集体合同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劳资双方自主解决劳资纠纷的惯例,减轻了政府的压力,有助于保持劳资双方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3)对于资方或用人单位而言,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减少劳动力管理的成本。很多企业不愿意成立职工工会,认为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会和企业对抗。但实际上,工会的存在并不会对企业的利益构成威胁。 集体合同的意义 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 第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第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 第四、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规定即可,这样就会大大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会大大降低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由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作用,集体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 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

全日制劳动合同新版

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住址及通信地址(必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杭州(包括各县、市、区)。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本合同约定范围 内,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不视为甲方变更合同条款,乙方无 权拒绝,同时也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甲方主张经济补偿金,如乙方未按甲方的调整执行,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月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 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禾薦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 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相关薪资调整及奖励参考甲方具体方案实施。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如乙方出现经甲方安排或审批的加班,甲方以乙方工资中的工资为基数 计算乙方加班工资。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 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 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简述劳动合同概念及特征范本通用版4篇

简述劳动合同概念及特征范本通用版 4篇 On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labor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简述劳动合同概念及特征范本通用版4 篇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劳动合同概念文档 2、篇章2:劳动合同特征文档(基础版) 3、篇章3:劳动合同特征范文(2021版) 4、篇章4:劳动合同具法律特征模板 篇章1:劳动合同概念文档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 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

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篇章2:劳动合同特征文档(基础版)【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

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1、积极签订劳动合同 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事或管理人员往往忽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甚至一些企业错误的认为,只要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将来职工离职以后,如果索要劳动报酬,可以否认存在劳动关系。事实上,这种态度是错误的,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职工与企业发生争议以后,职工所提交的证据来看,否认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非常困难。因为,认定企业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仅仅是劳动合同,比如,工资发放条、工资卡、考勤卡、工作证、工作服、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交纳的凭证,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报销单据、加班申请表、出差借款后还款的收据收条、职工代表公司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与其他单位的业务往来信函、甚至职工工作期间的特快专递、公司职工一起出去活动的照片、视频资料等,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都有可能成为职工与企业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我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甚至存在职工只提交了一起工作过的同事的证人证言就认定企业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案例。所以,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认定不了职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想法在实际审判裁决中基本不会起到多大作用。 2、签订的劳动合同尽量由企业保留 相反,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能面临双倍工资的支付风险。 怎么样才能预防这种风险呢?我在其他顾问单位中采取办法的是劳动合同必须签订,签订完以后,我都主张企业不交付给职工。 这种手段虽然看起来有些不公平,但是,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企业可能会说,不给职工合同,职工要合同怎么办,会不会承担什么风险,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企业必须将合同交付给职工一份吗? 好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就想问企业,职工要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将来打官司的时候用吗?与其看准了将来要打官司了,到不如直接想办法开掉或直接不给。不给他合同,他可能会不与你打官司,因为他心里可能没有铺,有了合同,说不准将来会促使他与你打官司,因为他有时间去研究合同,找出你的漏洞与缺点,所以说,对于这样的员工,更是不应当将劳动合同给他们。我们只需要将合同自己保留,以防将来职工索要双倍工资就够了。当然,不给职工合同文本,也可能使职工因为没有合同而放弃对于我们的仲裁。 所以,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但是,我们作为企业的,要尽量将合同自己保留。对于这种情况,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具体确定。我的现有的顾问单位基本上都是本着这样一个原则的。 3、不给职工劳动合同会带来什么风险? 有人说,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给职工一份合同,企业不给,将会承担风险。劳动合同法是有这么一个规定,但是,这个规定事实上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条款可以明确看出,如果不将合同交付职工,劳动部门有权责令改正,那好,将来如果劳动者真的要求索要劳动合同,我们给他就是了,事实上我们不给,也没有规定劳动部门应当给予企业什么样的惩罚,所以这个条款基本上没有意义。关于造成损失的赔偿,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职工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不给职工劳动合同能造成什么样的损失,我们需要赔偿什么呢?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什么损失,也不需要赔偿什么,所以,这个条款也基本上属于没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条款。

贸易合同的种类

贸易合同的种类 篇一: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一、合同的定义 按照《合同法》的定义来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俗的说法:当事人就某项事项权利义务自愿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学理上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1)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贸易合同的种类)单务合同; (3)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以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7)其他分类 2、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15类: (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 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 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经典标准版)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可能跨地区安排人员的合同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条款, A、每周工作日,每天工作小时。 B、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现行岗位是否属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是否)可能存在的危害为:;甲方所采取的措施、待遇: 。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2、特征 第一,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第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隶属关系。 第三,劳动合同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第四,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 2.2,竞业限制的作用: 1)竞业限制对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3. 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规则 允许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违纪职工的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4.(三)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无需同劳动者和工会协商,便可以安排加班加点,并且,时间上也不受每日不超过1小时或3小时,每月合计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有: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安全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等。 5.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指由于劳动者的过错而赋予用人单位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七大不利后果 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规定,如果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为11个月。 2. 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 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 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 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 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好处 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解雇你,而且不用赔偿。 如果签订了合同,公司无故解雇你,就需要额外赔偿。 而且如果你想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公司不能向你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劳动合同是保障个人,而不是保障公司的,一切违背劳动法的劳动合同都以劳动法为准,所以也不用担心劳动合同的不公平。可以依法保护员工的利益不受侵害,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诉,从而得到保护。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大的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利。

建筑工程中各种合同类型

建筑工程中各种合同类型 成本加酬金合同 定义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定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特点 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也有一定的优点: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投标和施工. 2.可以减少承包商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映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适用条件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紧急工程)。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保密工程)。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种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劳动合同láo dòng hé tóng,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从属性。 (2)劳动合同是任意性与强制性的结合。 (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中,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手段,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核心,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 落脚点。 (三)《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广义的劳动合同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的变更 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同一性,因此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狭义的劳动合同变更仅仅指内容变更。对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用人单位的缔约资格 依法成立的各类法人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有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双方的知情权 (1)用人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 (2)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而特定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四)劳动合同的形式 除了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外,其他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猜你喜欢: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一、合同的定义 按照《合同法》的定义来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俗的说法:当事人就某项事项权利义务自愿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学理上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1)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以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7)其他分类 2、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15类: (1) 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 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9)运输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 (10)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1)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仓储合同。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3)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居间合同。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附注:一些常见的合同 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最新-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模板-

最新 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模板 。【导语】像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全日制,而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是会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模板。下面是编者小编整理的全日制劳 动合同模板”供大家参考。 【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_______ 工时制。 第三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月工资为: _________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 元)。甲方每月 ________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 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 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浅谈劳动合同概括

浅谈劳动合同争议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无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 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 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

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上述 大原则下,具有管理责任的用人单位应积极主动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几点误区: 1 ?员工试用期不用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 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女职工三期内的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除了不存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之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日常管理与其他员 工没有区别。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情形的,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注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不得依据劳动合 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不得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它的作用还有更深层次的涵义,主要有: (1)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 生产管理的日趋现代化,标志着以生产力为决定因素的社会发展和进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劳动合同不仅搞活了企业的用工制度,而且是企业实现劳动力管理由行政方式转为法制方式,从而步入现代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一方面,现代化的劳动管理,要求企业经营者的业务技术水平必须与技术发展相适应,劳动力的技术素质必须与生产技术结构相适应,劳动力的智力构成必须与社会化大生产及经济联合相适应,这就要求企业对劳动力要合理使用。用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使企业的劳动用工有了自主权,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状况和技术水平吸收劳动力和安排劳动力的组合。劳动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素质、技术条件和业务能力选择劳动岗位,从而实现企业内部劳动力、技术结构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产权明晰,责、权、利统一。由于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责、权、利,把劳动者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和获得政治荣誉,以及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等,都明确约定下来,这样,劳动者的劳动和自身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劳动者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在劳动合同法律形式的保障下得到了加强,从而能够增强劳动者的责任感,加强组织纪律性,

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造成企业内部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劳动合同确定了劳动者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在生产上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使企业劳动过程实现了目标管理。这样,就能够极大的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2)劳动合同是市场调节劳动力的重要方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供求、使用,必然要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支配,而市场对劳动力的调节,只能采用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这是由劳动合同的特征决定的。一方面,劳动合同有期限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所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使劳动关系建立在可以灵活选择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当事人双方都需要,可以续订合同。对于难以确定时间的阶段性劳动,还可以选择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而订立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使劳动关系始终处在一个动态和优化的机制下,充分发挥其调节劳动力供求的作用。 (3)劳动合同是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重要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劳动力的使用既要相对稳定,又能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 又称“承包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是产生该合同的根据。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一方即发包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而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该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发包人不仅为承包人提供土地自然资源,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农机具),而承包人不仅要交纳税金和约定的承包金,还必须完成规定

的生产和定购任务。按照标的划分,可分为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山林、山地承包经营合同,畜牧承包经营合同,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果园承包经营合同等。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交给承包人即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个人合伙)自主经营,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点是: (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 (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 (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2020-08-25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CONTRACT TEMPLATE 承揽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试用版)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部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积金(社保)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 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