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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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五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五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上级关于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托,着眼普及地灾防治法规常识,传授科学防灾理念,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动员全矿力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巩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为充分掌握井田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是指职能管理部门在上一年度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稳定性和危害性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分析,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三、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组组长:张永飞副组长:郝振良、张龙成员:张亮、郭强、____、刘胤、李帅、甄子杰、王龙、张鹿鸣、白小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方龙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日常工作。

领导组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地质灾害及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科室普查工作,负责____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地质灾害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地质灾害(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矿技术负责人要负责____相关部门具体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摸底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目标(一)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分布规律和趋势,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及时发现和预测地质灾害隐患,为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治提供信息支持。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监测范围(一)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山区、丘陵、平原等地质灾害高发区域。

(二)重要基础设施:如水库、桥梁、道路、城市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三)居民区:居民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区,特别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监测内容(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岩体崩塌等潜在地质灾害点的数量、分布、规模、险情等信息。

(二)地质环境变化:包括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等地质环境因素的动态变化。

(三)气象因素:包括降雨、洪水、地震等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气象因素。

五、监测方法与技术(一)监测方法:采用地面调查、遥感监测、地下探测、仪器监测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监测技术:应用地质、地理、气象、遥感、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六、监测组织与管理(一)监测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二)监测人员: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

(三)监测资料管理:监测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上报,并纳入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

七、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一)预警级别: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二)预警发布:当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三)应急响应:发生地质灾害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调查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

地质调查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

4.地质调查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地质调查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附件4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4(一)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DK10)................................................... .....4(二)地质勘查企业单位经费收支情况(DK11)................................................5(三)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经费收支情况(DK12)................................................6(四)地质勘查投入情况(DK20)................................................... .........7(五)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一)(DK21) (8)(六)油气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二)(DK22)...............................................9(七)地质勘查新发现矿产地(DK23)................................................... ....10(八)地质环境监测网络(DH20)................................................... ........11(九)地质灾害灾情(DH21)................................................... ............12(十)缓变性地质灾害(DH22)................................................... ..........13(十一)地质灾害防治(DH23).............................................................14(十二)地下水监测(DH24)................................................... ............15(十三)地质调查项目投入情况(DZ10)................................................... ..16(十四)地质调查项目新发现资源情况(DZ11)...............................................17(十五)水文地质生态地质及地灾调查情况(DZ12)............................................18四、主要指标解释......................................................... ................19五、附录......................................................... ........................32(一)自然资源地质调查项目专业性质分类及代码 (32)(二)矿产资源目录及代码......................................................... ........33(三)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38(四)向市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43(五)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43)-1-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全面了解地质调查工作进展和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掌握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及其行政管理工作情况,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地质调查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煤矿2020标准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煤矿2020标准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第一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
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第二条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邱进敏
副组长:李明乐、贾广才、汪洋滨、郑国强
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安检科、通风科、财务科、供应科人员组成。

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科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5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5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地质因素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的灾害事件。

为了有效防范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提高对地质灾害的了解和应对能力,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1. 普查范围:全市(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灾害易发区域。

2. 普查内容:(1)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规模和危害程度;(2)灾害易发区域的地质情况、地质力学特性和易发规律;(3)灾害影响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状况;(4)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三、普查组织和人员1. 普查组织:设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普查工作。

2. 普查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具备地质和灾害防治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普查方法和流程1. 普查方法:采用田野调查和实地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

2. 普查流程:(1)确定普查范围和内容;(2)组织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3)分区划片,制定普查计划,并组织实施;(4)对隐患点进行勘察和评估,记录相关信息;(5)对易发区域进行地质观测,分析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6)编制普查报告,总结分析数据,提出预防和处置建议。

五、普查结果和应对措施1. 普查结果:普查报告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位置、规模、危害程度和防治建议。

2. 应对措施:(1)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加固和修复,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2)对易发区域实施规划控制,限制建设活动;(3)加强地质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预防能力;(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六、监督和评估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普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一个范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背景与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山成为了许多国家的重要资源,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撑。

但是,矿山的地质灾害成为了制约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

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不仅影响着矿山生产的稳定性,而且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因此,建立完善的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对于矿山的安全生产和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至关重要。

普查制度的内容普查的对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对象是矿山的各类地质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构造、岩层倾向、地质体裂隙、水文地质、地震地质等方面的灾害。

普查的内容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矿山基本情况:如矿山名称、产能、规模、地理位置、概况等;2.矿山地质条件:如岩层、断层、斜层、岩溶、地下水等地质状况;3.矿山开采情况:如采矿方法、生产量、采空区、支护情况等;4.矿山建设情况:如通风设施、矿井井筒、配电设施等基础设施;5.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如灾害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资料等。

在普查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档案和数据库,以便进一步的科学分析和研究。

普查的程序普查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立项:由相关部门或企业根据需要,对矿井地质灾害展开普查,并确定普查的范围、任务和时间等;2.地质勘探:对矿山进行勘探,收集相关地质数据及信息;3.数据整理:对勘探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存储和管理,建立数据库;4.分析评价:通过对数据的分析评价,形成普查报告,并针对矿山的安全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和防灾措施。

普查的意义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的水平随着矿山的深入开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灾害风险的增加,制约了矿山的安全生产,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出现,可以全面地了解矿山的地质条件和安全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灾措施,减少矿山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的水平。

优化矿山生产结构通过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可以充分了解矿山的地质构造和矿藏分布情况,建立矿山数据库,优化矿山生产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旨在全面了解和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演化规律,为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下面给出一个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地质灾害的情况,以便制定有效的灾害防治措施。

通过普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规模和影响范围,为灾害防治规划、工程设计和应急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范围本普查制度适用于我国各地区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包括山体滑坡、地震地质灾害、泥石流、地面塌陷、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采矿和建设活动引发的人为灾害等。

三、普查内容1. 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特征和活动规律2. 地质灾害的规模和影响范围3. 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化的原因和机制4. 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和风险评估5. 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情况6.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估7. 其他与地质灾害普查相关的情况四、普查方法1. 实地调查:组织专业人员赴地质灾害多发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

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地质灾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制作相关图表和报告。

3. 专题研究:针对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其成因和规律。

4. 普查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普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五、普查责任1.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2. 地质灾害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地质灾害普查计划,组织调查工作并分析、总结普查结果。

3. 监测机构和科研院校: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六、制度执行1. 加强普查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加强普查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库。

3. 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及时更新普查信息和数据。

4. 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措施,加强对灾害隐患区的治理工作。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四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四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一、前言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种,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减灾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对地质灾害进行全面、系统、长期的监测与调查,为政府决策、社会规划和公众防灾提供科学依据,本文将对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地质灾害分布、发生规律、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为地质灾害预防和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普查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了解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和危害特点,为科学规划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2. 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和发展趋势,为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的预防提供科学依据;3. 建立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库,为研究和预测地质灾害提供可靠数据支持;4. 指导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提高灾害应急响应能力;5. 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地质灾害普查的内容和方法地质灾害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质灾害的分类和定义;2. 地质灾害的分布和演化规律;3. 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和预测评估;4. 地质灾害的防治对策和技术措施;5.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系统。

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主要包括:1. 遥感和卫星影像解译方法,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地质灾害的信息;2. 实地调查方法,利用现场调查、采样和测量等手段获取地质灾害的详细信息;3. 文献资料和历史记录方法,利用文献资料和历史记录了解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和发展趋势;4. 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方法,利用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方法对地质灾害进行系统性研究和分析。

四、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和管理机制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和管理机制是确保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进行的关键。

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和管理机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2.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地质灾害普查的职责、范围和程序;3. 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对地质灾害普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4.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地质灾害普查工作者的专业能力;5. 加强科研合作,引入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024年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一、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二、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龙剑副组长:石涛王大宣秦明祥成员:龙训元安华刘显贵龙军安德文张德忠何厚德柳绿国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____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基本情况1、现有生产井、在建井、规划井分布及开采情况普洒煤矿东面为织金县三塘镇秀华煤矿(为技改矿井,生产规模为____万吨/年),南面为织金县三塘镇四季春煤矿(为生产矿井,生产规模为____万吨/年),西面和北面没有其他煤矿。

2、小窑分布及开采情况1)、老窑根据调查矿区范围内m18、m20有小煤窑开采,浅部及露头部位废弃老窑不多,但由于大气降水的渗入,老窑多有积水,老窑的开采深度均较浅,一般垂深不超过____m。

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是指通过对煤矿地质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获取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地质信息,为矿山规划、设计、开采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制度。

下面将从普查目的、普查内容、普查方法和普查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普查目的:二、普查内容:1.矿区地质概况:包括矿区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系分布等信息,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地质构造:对矿区的断裂、褶皱、断陷等地质构造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了解地下构造状况对矿山安全的影响。

3.地质灾害类型:对矿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分类和描述,如水害、冒顶、地面塌陷等。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地质灾害特征、规模、频率等进行危险性评估,预测可能发生的灾害规模和影响范围。

5.地质灾害预警:通过实时监测和预警系统,对矿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警和预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三、普查方法:1.野外调查:对矿区的地理环境、地形地貌、水系分布等进行实地考察,记录相关数据和观测结果。

2.地质勘探:通过钻探、测量、观测等方式,获取地下结构和地质灾害分布的详细信息,建立地质构造模型。

3.监测:设置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如地层下沉监测仪、地下水位监测仪等,实时监测矿山内外的地质环境。

4.模拟仿真:利用计算机技术,对矿山地质灾害进行模拟和仿真,预测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和趋势。

四、普查结果应用:1.矿山规划:根据普查结果,合理规划矿区范围,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优化矿山布局。

2.矿山设计:根据普查结果,设计合理的支护措施和排水系统,保障矿井稳定和安全生产。

3.矿山开发:根据普查结果,合理选择开采方法和工艺流程,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提高开采效率。

4.矿山管理: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提高矿山抗灾能力,减少灾害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之一、通过对矿区地质环境的全面调查和评估,获取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地质信息,为矿山规划、设计、开采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评估、监测、防治和应急等工作。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与整体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水平。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与评估第六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工作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

第七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内容包括:(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理位置、地质环境、地貌特征等基本情况;(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形成原因、发展趋势、潜在危害和风险等级等;(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评估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机构承担。

第九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评估内容包括:(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发展趋势等;(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等;(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进度和成效。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防治第十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内容包括:(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环境变化、地质体位移、地下水位等;(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气象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评估结果和监测数据,制定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包括:(一)工程治理:包括疏排水、加固治理、削坡减载、土地整理等;(二)非工程治理:包括预警预报、巡查检查、应急避险、搬迁安置等;(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包括地质灾害成因研究、监测技术研究、防治技术研究等。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文件、规定、指示精神,关于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工作要求,为了有效的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切实做好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小地质灾害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第一条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地测防治水副总地测科科长通防科科长成员:地测科全体人员及通防科相关技术人员第二条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组长:全面负责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全面评估致灾地质灾害普查效果评价。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地质灾害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普查制度及方案、重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负责地质灾害工作日常业务安排落实。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完成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材料。

第三条地质灾害普查范围地质灾害普查范围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

第四条重点工作1、加强对职工进行地质灾害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地质灾害辨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对地质灾害进行群防群治。

2、完善煤矿地质灾害因素基础资料,对矿区地质和水文资料、图件及台账等进行梳理、检查和补充,确保地质、水文资料齐全、完整、可靠;建立相关资料台账,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3、煤矿主要地质灾害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

4、采空区普查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结合以往地质勘查资料及近年来生产作业过程中揭露情况综合分析,查明矿井自身开采的采空区、井田内及周边采空、老空区情况。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垂深一般介于15米至____米之间,在煤层露头区域形成垂深约为____米的采空区,此类区域内普遍存在积水现象。

原丰源煤矿主要开采17煤层,经预测,其积水量大致为____立方米。

上述提及的老窑均已在____年之前关闭。

原____煤矿老井方面:依据现场访问与深入调查,该煤矿始建于____年,主要开采24、25煤层。

在____年至____年期间,曾实施过____万吨/年的技术改造项目,随后于____年再次扩大生产规模至____万吨/年。

由于生产能力提升至____万吨/年,老井于____年底正式停产并封闭。

目前,在矿区北西及北东区域分别形成了面积约为____平方公里(含老窑开采破坏区)及____平方公里的采空区,预测其积水量分别为____立方米及____立方米。

矿井开采概况:在____煤矿的矿权范围内,矿区东北部煤层露头线附近分布着众多老窑,这些老窑多采用斜井开采方式,沿煤层掘进,开采斜长普遍在20至____米之间,最大采掘垂深约为20至____米。

多数老窑巷道内存在积水,或因井口坍塌、排水及通风困难等原因而停止开采。

截至____年,地瓜____煤矿内的所有老窑均已完成关闭,累计开采量约为____万吨。

根据现场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技改前24煤层+____米标高以上及矿区北东面25煤层+____米标高以上的资源已被采空。

四、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内容及管理制度1. 采空区管理:定期深入现场,每月对全矿范围内的采空区进行监控检查,协调施工单位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整理监测资料,明确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坚持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及时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

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应立即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根据采空区与矿井重点场所的相互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角度进行论证,确定当前监测重点。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三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三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____字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和意义1.3 研究内容1.4 研究方法第二章地质灾害普查概述2.1 地质灾害的定义和分类2.2 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征2.3 地质灾害普查的意义和目标2.4 地质灾害普查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与问题3.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3.2 存在的问题和挑战3.3 国内外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经验借鉴第四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与技术4.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4.2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技术4.3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指标体系第五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管理与应用5.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管理体系5.2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数据的管理与分析5.3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成果的应用案例第六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与培训6.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架构6.2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人员的培训和素养提升6.3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监督和评估第七章案例分析7.1 某地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案例7.2 某煤矿地质灾害普查案例7.3 某金矿地质灾害普查案例第八章结论及建议8.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与问题回顾8.2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成果和应用8.3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管理与组织8.4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展望及建议第九章参考文献附录附录1: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方案附录2: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报告格式附录3: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数据报表这篇论文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研究,总字数为____字。

论文共分为九个章节,每个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第二章地质灾害普查概述:定义和分类了地质灾害,讨论了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征,分析了地质灾害普查的意义、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三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与问题:介绍了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借鉴了国内外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经验。

第四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与技术:讨论了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和技术,建立了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指标体系。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背景随着矿山的开采深度不断增加,地质构造和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矿井地质灾害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矿工安全,需要建立一项可行的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及时识别和评估矿井地质灾害的风险,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

本文主要介绍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普查内容矿井地质灾害普查主要针对以下方面展开:矿山地质环境普查应对矿山周边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体及地下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以便全面掌握矿山开采地质环境的特点和脆弱性。

矿山工程结构普查应对矿山采矿及支护工程的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以便全面评估矿山工程结构的状态和稳定性,并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矿山灾害史普查应对矿山历史上发生过的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以便全面了解矿山普遍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其特点。

普查方式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式分为典型点调查、网格调查和联合调查三种。

典型点调查通过对一些具有代表性、典型的区域进行详细调查分析,以此来推知周边地区的地质环境和工程结构等情况。

网格调查对矿山范围内进行网格式勘查,制定普查方案,确定普查目标并进行必要的实验检测及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联合调查利用多种勘查手段,如遥感技术、GPS等先进技术,联合现场勘查,全面掌握矿山的地质状况和工程结构状况,从而确保普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普查效果通过普查,可以对矿井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普查可以帮助矿山管理部门制定科学的采矿方案和支护方案,降低矿山灾害发生的概率,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结语矿井地质灾害是一项常年累月的防范工作,建立科学的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可以极大地提高矿山灾害预防的效率和实效性。

相信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实践的不断积累,矿山灾害预防工作会越来越在实践中创新。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2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2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一、背景与目的矿井地质灾害是矿山开采活动中常见的风险,为了保护矿工的安全,保障矿山的稳定经营,制定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矿井地质灾害的全面了解,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保障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单位,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等。

普查范围包括矿区内各种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普查内容1. 矿井地质灾害历史记录:收集和整理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事故资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数等。

2. 矿井地质灾害现场调查:通过实地考察,对矿井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

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岩层裂隙等相关信息的收集。

3. 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对矿堆、矿洞、采矿井和巷道等相关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稳定性。

4. 矿井地质灾害监测:建立矿井地质灾害监测系统,监测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及时预警和采取措施。

5. 矿井地质灾害评估:对矿井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普查机构和责任1. 矿山管理机构负责建立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明确普查范围和目标。

2. 矿山工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包括调查、记录、监测、评估等任务。

3. 矿山工务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实施和管理。

并建立相应的培训机制,提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普查水平。

五、普查结果和报告1. 普查结果应及时汇总和分析,形成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报告。

2. 普查报告应准确、全面地反映矿井地质灾害的现状和潜在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建议,并报告给矿山管理机构。

3. 矿山管理机构应根据普查报告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

六、普查结果的应用1. 普查结果应作为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为矿山的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5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5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一)为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三)地测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普查具体工作,及时查明致灾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治建议。

(四)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要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井下应力集中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及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矸场,危坡,河流(水利设施)、防洪排水设施等。

(五)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

应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煤矿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六)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应收集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

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图上,分析每个钻孔封孔的质量。

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

(七)断层、裂隙和褶曲普查,应查明煤矿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m的断层,查明煤矿内主要褶曲形态,收集煤矿裂隙发育资料,总结规律,编制煤矿构造纲要图。

其中,断层普查主要包括断层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断层富水性、与强含水层导通等情况。

地质灾害普查规章制度

地质灾害普查规章制度

地质灾害普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普查是指对某一地区或一定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和监测的工作。

第三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坚持科学、细致、全面、严谨的原则,确保普查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依法组织实施,确保普查人员的安全和普查数据的保密。

第五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普查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普查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普查工作。

第八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实务经验,能够独立进行地质灾害普查工作。

第九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普查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普查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地质灾害普查的实施程序第十二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按照“确定目标、编制计划、组织实施、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明确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标准,确保普查工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包括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提高普查的效率和精度。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充分征求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的意见,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处理第十七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引起重视和警惕。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以供决策参考。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有力有效。

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目标(一)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发展情况,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扩大。

(二)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巡查范围和内容(一)巡查范围: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地。

(二)巡查内容:1.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变化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状况。

2. 地质灾害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安置地点的设置和公布情况。

3. 地质灾害防治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

4.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情况。

5. 巡查员的在岗情况和履职情况。

四、巡查频次和时间(一)巡查频次: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程度和气象条件,制定合理的巡查计划。

一般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特殊时期如汛期、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增加巡查频次。

(二)巡查时间:巡查应在地质灾害高发时段进行,特别是降雨、洪水等极端天气过后,以及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

五、巡查员职责(一)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和时间进行巡查,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不留死角。

(二)实时记录巡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四)及时报告并处置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问题。

六、巡查工作流程(一)巡查前准备:巡查员应提前了解巡查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

(二)巡查过程中:巡查员应按照预定路线和内容进行巡查,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

(三)巡查后汇总:巡查员应将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巡查报告,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巡查工作保障(一)硬件设施:为巡查员配备必要的巡查工具和设备,如GPS定位器、望远镜、测量工具等。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为充分掌握全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根据全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普查,是指职能管理部门在上一年度汛后核查的基础上,对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稳定性和危害性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分析,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一、调查排查1、时间:每十日调查一次2、调查排查单位: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3、调查排查范围:井田辖区范围二、调查排查的主要内容1、对井田辖区范围内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进行排查;2、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变化情况记录,对毁坏的简易监测点进行补设;3、对人口集中的集镇、居民点房前房后的地形、地貌、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排查;4、对排查出来的新点登记造册,收集变形特征、规模、潜在危害性等情况,并分出轻重缓急上报,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单点预案;5、实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巡查制度;6、地质灾害巡查范围: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矿井塌陷区及建设工程切坡地段。

重点巡查塌陷区、裂缝区、矿井采空区附近农田及村落;7、地质灾害巡查内容: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潜在规模、威胁对象及危害程度、发展变化情况,防灾措施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落实情况;8、巡查人员必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当地乡(镇)、村(或有关单位)人员;也可以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技术单位联合组成巡查组进行巡查;9、对巡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制定防灾措施;并通知乡镇、村或有关建设单位,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10、巡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不能流于形式。

每次巡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巡查责任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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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金三角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一、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
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二、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富
副组长:李超
成员:王玮塔怀成李博
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段队技术员负责本段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段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
识。

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基本情况
金三角煤矿位于集贤县集贤镇东南2公里,同江~三亚高等级公路在井田北部通过,距双鸭山矿业集团运煤专用线集贤煤矿火车站3.5公里,其交通方便。

根据井田地质、地形条件及煤层的赋存特点,设计确定斜、立井混和开拓方式,井田主提升采用斜井开拓,回风采用立井回风。

矿井现有一个采煤工作面,三个掘进工作面面,掘进也采用炮掘,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开采。

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炮掘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方式。

四、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内容及相关制度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
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⑦根据采空区管理小组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⑧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我矿针对采空区地面塌陷范围,有专门的地测人员进行观测,针对地表塌陷裂缝也安排有相关段队人员进行回填。

工作面采空区已充填,对回采工作影响不大。

相邻矿井之间留设有40米的防隔水煤柱,不会对我矿有大的地质灾害影响.
2、老窑、废弃井巷的排查制度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的回采工作有影响。

如有影响及时沟通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3、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制度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
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4、井下隐蔽地质灾害的普查制度
①采煤工作面随时观察工作面的顶板及淋水情况,若发现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征兆,应及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并紧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②炮掘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顶板不好的地方加强支护。

做好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并做好现场的观测记录。

掘进巷道内及时抽排水,防止巷道内积水。

③各相关科室做好井下的瓦斯排查工作,对可能发生瓦斯聚集的地点重点排查,并组号详细的检查记录,发现有瓦斯超限现象,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形影的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④相关科室定期对井下各个运输及辅运大巷进行清洗,降低煤尘的浓度,防止煤尘发生爆炸事故。

⑤相关部门做好井下的防灭火工作,对回采过后的采空区及时封闭,并对地面采空区裂缝进行及时回填,防止采空区漏风,导致煤自燃,采空区着火,发生井下火灾事故。

为了能够保证本矿安全生产,减少矿井地质灾害的发生,请相关各部门认真贯彻学习本制度,将工作落实到位。

在具体排查过程中,作出详细的排查流程,并做好现场排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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