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2017-3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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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年版)

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年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 年版)2016-11-01 发布2016-11-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 年版)1业务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要求,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有效实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2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公司 10kV~±800kV电网基建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见附录 A。

4术语和定义4.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系指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该分部分项工程存在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的特点。

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两部分。

(见附录 B、附录 C)4.2专项施工方案系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4.3五新系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

5管理要点5.1管理目标规范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预防和坚决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5.2管理职责5.2.1公司基建部5.2.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5.2.1.2组织制定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

5.2.1.3负责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本规定旨在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和专家论证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并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项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

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同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专项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本附件所列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并按照规定进行监管和管理。

1、高层建筑、大跨度钢结构工程、大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大型矿山工程等。

2、爆破、拆除、挖掘、基础处理、深基坑支护、地下连续墙、地下室、地下管廊、地下通道、地下车库、地下工程等。

3、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高空作业、脚手架搭设、起重吊装、高空吊装、架桥、拼装、拆卸等。

4、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大型化工工程、大型冶金工程、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大型热电工程等。

5、特殊材料、特殊结构、特殊工艺等。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本附件所列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并按照规定进行监管和管理。

1、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工程。

2、大跨度钢结构工程:跨度超过80米的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一)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总监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严把方案交底关。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关于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2020)

关于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2020)

关于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2020)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一、危大工程的分类分级管理(一)我市危大工程分为三类,其中危大工程范围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范围见附件2,参照超过一定规模管理的危大工程(以下简称参超危大工程)范围见附件3。

(二)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各地住建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建立市级危大工程专家库(一)建立温州市危大工程专家库(以下简称市专家库),市住建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安总站制订危大工程专家管理办法,具体负责专家的监督管理,包括聘任或解聘、诚信档案、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等,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市专家库的专家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类型特点分为基坑基础类、起重机械类、综合类等三类专家;按专业水平分为分普通专家和资深专家。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一)施工单位应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危大工程涉及分包单位施工的,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应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专项施工方案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二)施工单位应对超危大工程和参超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召集专家论证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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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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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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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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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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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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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高支模专项方案细则

高支模专项方案细则

一、编制依据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办质[2017]39号文件;2.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 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项目;2. 工程地点:XX市XX区;3. 工程类型:XX;4.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高度:8m及以上;5.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跨度:18m及以上;6. 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7. 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高支模体系设计1. 模板及支撑体系材料选型:(1)梁模板:采用16厚多层板,规格尺寸为1830x915x16;(2)次楞:采用木枋,规格为50x100;(3)主楞:采用双钢管,规格为48x3.5;(4)模板:选用16mm厚红色模板,弹性模量E=4200N/mm2,抗弯强度[f]=12N/mm2;(5)次龙骨:50x100x2000mm木枋,抗剪强度设计值1.3N/mm2,抗弯强度设计值13N/mm2,弹性模量为8415N/mm2;(6)主龙骨:采用48x3.5普通钢管,抗弯强度205.0N/mm2;(7)扣件:拧紧力矩达40~65N.m,单扣件抗滑承载力可取8.0~0.6~4.8kN。

2. 高支模区域楼板满堂支撑支撑体系采用扣件式钢管架,梁下支撑体系采用扣件式钢管架(梁底支撑采用顶托)。

四、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总部署1. 施工准备:(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2)组织施工人员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3)准备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工具等。

2. 施工流程说明:(1)模板及支撑体系材料验收;(2)基础处理;(3)立杆、横杆、剪刀撑搭设;(4)模板安装;(5)模板加固;(6)满堂架搭设;(7)核验标高;(8)高支模施工注意事项;(9)高支模拆除。

五、高支模施工方法1. 模板组拼精度要求:(1)模板拼缝应平整、严密,不得有缝隙;(2)模板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凹凸不平、锈蚀、裂缝等缺陷。

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施工方案编制依据1、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4、《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建质函[2018]28号》5、《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6、《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十项禁令>的通知》(深建质安[2017]112号)7、《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深建质监[2018]10号)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179、《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5-2017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12、《新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201713、《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6、《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1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20、《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GB50829-20132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22、《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23、《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50982-201424、《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2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46-20052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 JGJ160-20163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3、《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JGJ300-20133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231-202135、《建筑施工模板和脚手架试验标准》 JGJ/T414-201836、《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37、《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建筑材料标准》JGT503-201638、《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201839、《混凝土布料机》JB/T 10704-200740、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41、施工总承包项目勘察报告42、建筑设计施工图43、结构设计施工图。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一)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总监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严把方案交底关。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附则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附则附件

索引号:000013338/2018-00069 主题信息:其他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8年03月08日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2018年06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主题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

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000013338/2017-00101主题信息工程质量安全生成日期2017年05月31日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效期文件名称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文 号建安办函[2017]12号主题词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我司组织制定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使用、基坑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架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和工作实际,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制作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要点 2.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点 3.基坑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4.脚手架施工安全要点 5.模板支架施工安全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要点 一、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

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超范围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

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拆卸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 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4)附着式整体(分片)提升脚手 以上。
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 (4)挂篮、猫道、移动模架
架、拐脚脚手架、吊篮脚手架、等施工工艺。
新型及异形脚手架工程。
(5)临时设置的自制卸料平台、
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4)不良地质条件或环境条件及 (3)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
有地下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
程。
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
(5)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基坑支 邻建筑(构筑)物安全或存
护与降水工程。
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
(6)可能影响毗临建筑物结构使 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目录
一、引言 二、管理规定 三、管理流程及内容 四、工程范围 五、方案的编制 六、法律责任
一、引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
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 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 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
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年第3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重点讲 解“危大”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范围、编制 内容、专家论证人员、修改、监测和验收等 相关要求。
铁路工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三、理流程及内容
项目部
方案编制
方案修订

9.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1

9.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一)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总监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严把方案交底关。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一)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总监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严把方案交底关。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三)严把方案实施关。

安全知识每日一题内容

安全知识每日一题内容

安全知识“每日一题”内容1安全知识每日一题名词解释:危险性较大工程答: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摘自:《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2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问答题:高处作业场所临边防护要求有哪些?答:高处作业场所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符合下列规定:1、防护栏杆应能承受1000N的可变荷载;2、防护栏杆下方有人员及车辆通行或作业的,应挂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下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18m的挡脚板;3、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0.6m;4、横杆长度大于2m时,应加设栏杆柱;摘自:《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5.7 高处作业3安全知3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问答题:爆破作业施工公告内容应包括哪些?答:经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应于施工前3天发布公告,并在作业地点张贴,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安全评估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工程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爆破作业时限等4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雨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雨季来临前,应检查、修复或完善现场避雷装置、接地装置、排水设施,围堰、堤坝等应采取加固和防坍塌措施,易冲刷部位应采取防冲或导流措施;2、现场的脚手架、跳板、桥梁、墩台等作业面应采取防滑措施;3、大风、大雨后,应检查支架、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工程、临时房屋等设施的基础;4、雷雨时,不得从事露天作业。

摘自:《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12.3 雨季施工5安全知识每日一题必须正确穿戴救生衣的水上场所有哪些?1、在无护栏或1.0m以下低舷船墙的甲板上;2、在工作船、舢船、木筏、浮筒、排泥管等上;3、在各类施工船舶的舷外或临水高架上;4、乘坐交通工作船和上下施工船舶时;5、在未成形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上;6、在已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边缘2.0m范围内;7、在其他水上构筑物或临水作业的危险区域。

危大工程的要点

危大工程的要点

住建部印发五项"危大工程"施工安全要点,要点当然2017-06-10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入“安全生产月”,住建部门加大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力度。

继5月,住建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

近日,住建部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5项“危大工程”施工安全要点,并在官网向社会公布。

文件原文: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我司组织制定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使用、基坑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架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和工作实际,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制作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要点2.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点3.基坑工程施工安全要点4.脚手架施工安全要点5.模板支架施工安全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要点一、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

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超范围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

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拆卸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01803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01803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8年03月08日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2018年06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主题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样例5)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样例5)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样例5)第一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本工程危险性较大(一定规模)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我公司在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针对危险性较大(一般规模)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交通事故、维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

2、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国家检察和行业管理。

3、4、施工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进入施工现场。

按照(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配备齐全的爱情装置,不带病作业,不超负荷使用,不在机械运转中保养,严格执行(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5、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05)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7、脚手架严禁钢、木、竹混搭,且应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严格执行(JGJ80—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在高空作业时,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滑鞋,严禁打闹嬉戏和酒后上班。

8、职工进入工地前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建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9、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小组,由项目经理为组长,按(JGJ59—2011)检查标准,做好文明施工。

10、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论任何人违反各项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安全教育配需制度1、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活动的各项制度,使全体职工自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之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06月02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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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质〔2017〕3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
(一)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总监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严把方案交底关。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
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三)严把方案实施关。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方案。

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要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四)严把工序验收关。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验收完成后,应当在危大工程所在区域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

三、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在各自范围内对分包的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

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危大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危大工程安全
生产承担相应责任。

四、严肃查处危大工程安全违法行为
各地要把危大工程作为日常监管、安全巡查的重点,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

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于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责令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及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实施处罚,并对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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