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1Z301011掌握注册管理

1、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

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3、不予注册地情形有哪些?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

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4、什么情况下印章失效?

答: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