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碎石(基层)配合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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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朔至平乐高速公路
NoA合同段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配合比报告
项目名称: 广西阳朔至乐平高速公路
施工单位: 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07年2 月27 日
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广西阳朔至乐平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3、《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二、原材料
1、碎石(10~30mm、10~20mm碎石):产地:庙背石场。
2、石屑:产地:庙背石场。
3、水泥:“西普”P.032.5。产地:蒙山。
以上原材料经检验均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
三、技术指标
1、依设计文件下基层可采用碎石、石屑、组成一定比例的混合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要求≥3.0Mpa,压实度≥98%。
2、下基层集料合成级配应符合JTJ 034—200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
规范》表3.2.2中3号级配。
四、配合比设计
1、集料合成级配:设计集料比例:10~30mm:10~20mm:石屑=28%:37%:35%;集料合成级配符合规范要求。
2、标准击实:按设计集料比例分别采用3.0%、3.5%、4.0%三个不同水泥剂量按4%、5%、6%、7%、8%含水量进行击实试验。求出最大干密度;3.0%水泥,最大干密度为2.33g/cm
3、最佳含水量为5.3%;3.5%水泥,最大干密度为2.34g/cm3、最佳含水量为5.0%;4.0%水泥,最大干密度为2.35g/cm3、最佳含水量为5.0%。
3、成型试件:按设计集料比例分别用3.0%、3.5%、4.0%三个不同水泥剂量按最大干密度的98%和最佳含水量成型无侧限试件。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3.0%水泥2.7Mpa、3.5%水泥3.1Mpa、4.0%水泥3.5Mpa。
4、结果判断:用判定公式判定,3.0%的水泥用量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不
满足设计强度要求;3.5%的水泥用量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满足设计强度要求.见图表:
根据试验室3.5%的水泥用量能满足设计强度要求,下基层水泥稳定混合料生产采用集中拌和站拌和,水泥用量提高0.5%控制。施工配合比为10~30mm:10~20mm:石屑=28%:37%:35%;外掺水泥4.0%。最大干密度
2.34g/cm3,最佳含水量5.0%,施工含水量根据天气和现场情况适当调整。
五、附件
试验资料报告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