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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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2024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2024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中学班主任的工作行为,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班主任是指在中学担任班级领导职务的教师,负责管理、教育、指导学生等工作。

第三条中学班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学教师资格;
(二)具备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耐心和责任心;
(四)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能力;
(五)具备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四条中学班主任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如学生考勤、纪律管理、课程安排等;
(二)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如班会、家长会、文化艺术节等;
(三)指导学生学习,提高学习成绩;
(四)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问题;
(五)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协助家庭教育;
(六)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学班主任应遵守中学教师的行为规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第六条中学班主任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中学班主任有权利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惩戒,但不得采取虐待、歧视等不当手段。

第八条对于履职出色的中学班主任,学校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第九条对于职务失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中学班主任,学校有权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民培训班主任管理制度

农民培训班主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民培训班主任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班主任是农民培训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班级的全面管理工作。

2. 班主任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班主任负责制定班级培训计划,组织班级培训活动,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

4. 班主任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纪律、生活等方面。

5. 班主任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选拔与任用1. 班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农村教育事业;(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农民培训业务;(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班主任选拔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方式。

3. 班主任任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一年。

四、培训与考核1. 班主任应定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学校应定期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政治素质;(2)业务能力;(3)组织协调能力;(4)师德师风;(5)培训成果。

3. 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管理与监督1. 学校设立农民培训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班主任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3. 班主任应自觉接受学校、学员和上级部门的监督。

六、奖惩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班主任给予批评、警告或解聘。

3. 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措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2017年7月3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管理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秉承“勤读力耕,立己达人”校训,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中农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来华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除以相应的补充规定做出的条款外,其余均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华中农业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因患有疾病、创业、国(境)内外游学等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2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第六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周内,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入学申请。

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如原录取专业未招生,由学校指定编入相近专业学习。

第七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午托班管理制度

午托班管理制度

午托班管理制度xx小学午托班管理制度一、午托班生活管理人员是我校教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是午托学生中午吃饭、休息的管理者、组织者,午托班各位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扎扎实实做好管理工作。

二、要以身作则,做到语言文明、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三、虚心学习,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四、服从学校和总务处的工作安排,上班时间(10:15-14:15)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五、关心热爱学生,组织学生吃饭、休息时,要认真检查学生人数,防止学生出走,不打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

六、要关心调皮生,想方设法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转变学生的思想,培养他们良好的午餐、午休习惯。

七、学生午托休息室的设备都是学校公物,要保护,不准故意损坏。

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八、要注意安全,不准让学生追逐打闹,离开学生午休室要关好门窗和电器设备。

要学会使用消防设备,以应付意外事故。

九、讲究个人卫生,替学生分发食物要洗手,保持午休室空气清新,环境卫生,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十、同事之间要团结合作,在分管好自己班级工作的同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有良好的集体观念。

十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午托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考察日以及午托家长会。

附件:午托班行事表10:15-11:00 整理、清洁午休教室、餐厅11:30-12:15 午餐12:30-12:40 点名12:40-14:00 午休14:00-14:15 分水果或学生奶注:值周行政不定期巡视。

xx小学学生午托班管理制度根据ww区政府,福府办〔2008〕77号文件,和ww区教育局,福教发〔2008〕104号文件,文件精神~我校准备于2011年10月开始举办学生午托班~为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孩子的午餐供应和午睡问题~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xx小学学生午托班管理制度》。

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张之洞”班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张之洞”班管理,依据试点改革方案及《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培养目标第二条以领导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深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基础扎实、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强、人格健全,能引领现代农业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第三章培养模式第三条实行以宽厚通识教育为基础的专业教育。

1-2学年实施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相结合的通识教育。

大力加强科学基础和人文基础学习及科学研究思维和基本技能训练,构建多元化知识结构,为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4/5学年完成学科交叉和综合背景下的专业教育。

第四条实行个性化教育。

尊重和鼓励学生在教学资源和自身条件许可下自主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

学校以探索和研究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学会认知和创造,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强化科研训练、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树立强烈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遴选与分流第五条“张之洞”班设农科和文管两个方向。

“张之洞”班(农科)挂靠植物科学技术学院,每年从农学和理工类专业新生中择优选拔35名左右学生;“张之洞”班(文管)挂靠经济管理学院,每年从全校所有专业新生中择优选拔35名左右学生。

第六条“张之洞”班遴选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由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经考核委员会遴选,公示后无异议,学校发文录取。

第七条专业分流。

二年级下学期,按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兼顾学科专业分布面、有利于发挥改革示范辐射作用、双向选择等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张之洞”班(农科)学生根据志趣和特长,在农学类专业自主选择专业;“张之洞”班(文管)学生根据志趣和特长,在文法经管类专业自主选择专业,构建个性化知识体系。

大学班级管理条例

大学班级管理条例

大学班级管理条例大学班级管理条例(一)考勤分数制:班级实行个人量化考核,每人的初始分为100分,当分数低于80分(不包括80)分且分数排名班级倒数五名的同学将取消其本学期党校培训推荐、助学金申请及下学期团推优资格。

对于期末分数前十的同学,学期末给予一定的奖励。

分数评定由班长负责,每一个月公布一次。

(二)出操、到课、寝室卫生检查及团组织生活出勤和综合测评相结合,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我班在评定综合测评时会在“操行表现”分基础上对个人综测进行加减。

一、早操早上6点45分后到场的'为迟到。

副班长做好记载。

每旷到一次扣个人考勤分4分,扣综合测评0.02分;迟到一次扣考勤分2分,扣综合测评0.01分。

二、点名上课老师点名、学习部查课未到的,学习委员负责做好记载。

每旷到一次扣个人考勤分4分,扣综合测评0.02分。

三、卫生(1)寝室卫生检查生活部定于两周一次。

凡在院寝室评比中前五名的除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每人加考勤分两分(累计加分不超过八分),加综合测评0.01分(累计不超过0.04分);倒数五名的扣考勤分两分,扣综测0.01分。

(2)包干区卫生,由生活委员安排,由于工作难度大,班委要积极配合。

四、团组织生活及班级活动团组织生活由团支书负总责,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协助。

凡表演节目的同学加考勤分两分(每次团组织生活只能加一次);一次旷到扣考勤分四分,扣综测0.01分;迟到扣考勤分两分(不扣综测)。

班级自己组织的活动。

未到扣考勤分两分,迟到扣考勤分一分。

五、班级博客(1)根据宣传部要求,团支书为班级博客第一负责人,宣传委员负责更新(每周至少一次),内容应该多样化。

博客更新内容由每个寝室提供一周,团支书和宣传委员要负责通知到位,(每人至少一篇,思想汇报不计入此数)六、班级文艺建设文艺委员负责组织,宣传委员配合。

对于参加了院或校文艺活动(如团展、朗诵比赛、元旦晚会等)的队伍或个人,每人加个人考勤分两分。

高校班主任工作条例

高校班主任工作条例

***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班主任是学院聘任并指派到学生班级,对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教育、引导和管理的教师。

第三条班主任是学校全员育人工作的重要力量,班主任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校广大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责任的基本途径。

第二章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要求第四条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进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业引导和日常事务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班主任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品德培养。

熟悉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学生的人生导航。

2、学风建设。

负责指导本班的学风建设,经常和上课教师保持联系,协助教师开展课堂考勤,深入班级听课,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沟通教与学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和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

3、专业指导。

结合自身优势,指导学生了解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激励、引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研究活动和专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巩固专业思想,掌握学习方法,提升学习能力,明确成才目标。

4、日常管理。

负责指导学生干部认真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班风建设;配合辅导员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调查与资助、学生活动、学费催缴和文明离校等工作;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推优入党和党团员发展工作;参与学生违纪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教育部颁发新《班主任工作条例》

教育部颁发新《班主任工作条例》

教育部颁发新《班主任工作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

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

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

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

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班主任工作条例

班主任工作条例

班主任工作条例班主任工作条例(1)华南班级教师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班级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精神,使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学社会管理[]第2号),与我们医院合并事实上,这项规定是专门制定的。

二级教师是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基层管理者,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一位指导学生道德,智力,身体和全面发展的导师。

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并成为成熟教师的导师和导师是协助辅导员工作和学生班级管理的正确助手。

三级教师团队实施学院和部门的双重领导体系。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将对班主任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各部门学生工作团队的领导将为班主任实施具体的管理和领导。

班主任应主动联系辅导员,接受学生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各教师应当建立班主任定期工作制度。

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领导应定期安排,检查和监督班主任的工作,进行学习交流和总结讨论。

第5条班主任的工作是每位教师的责任。

教师应自觉遵守学院和部门的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的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职责。

学院将作为提升班主任工作经验的基本条件,作为教师的技术职称。

申请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应具备担任班主任的经验。

第二章服务条款第六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它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强大的政治洞察力和洞察力。

第七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投入,高度的责任感,奉献和奉献精神,关心和关心学生,正确行事,以身作则,做一名教师。

第八条学习和掌握班级管理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教育规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沟通协调,组织和管理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技能,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

和技能。

第三章设备要求第九条班主任兼职,每班一班,每班班主任不超过两班。

第十条班主任一般应从专业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中选拔出来。

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班主任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棒人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班主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一、二年级每一个教学班必须设一名班主任。

第三条班主任工作是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学校委派到学生班级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加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以及指导其全面、健康成长的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

第四条班主任的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由所在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条从事班主任工作是教师应尽的义务,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和表现作为各种评优和评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六条班主任应全面履行下列职责,并完成如下工作:(一)班主任要坚持教育方针,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关于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应做到“五到位、一参与”。

“五到位”是:迎新生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到位,指导选课和学习到位,素质测评与奖惩工作到位,催缴学费和落实帮困助学工作到位,就业指导工作到位;“一参与”是:参与学生员组织发展。

(二)按照《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重点做好荣辱观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诚信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深入学生,做好学生日常管理。

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每月召开一次班会,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谈话交流一次。

(四)指导学生学习。

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尊重和弘扬学生的个性,不仅要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要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设。

(五)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

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讲究卫生,锻炼身体,注意安全,珍爱生命,保持身心健康。

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

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

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岗位聘任与管理,强化教师岗位意识,促进上岗教师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履职,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树立符合教学科研工作规律的教师考核评价导向,健全内部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聘期考核是教师岗位聘任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缓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基础。

考核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二)全面考核、突出绩效;(三)定性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四)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以聘期考核为主;(五)校、院(系、部)两级考核相结合,以院(系、部)考核为主。

二、考核范围凡受聘我校教师岗位且聘期届满的教师均按本办法进行聘期考核。

其中,一级岗位教师中,院士免于考核,“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考核;二、三级岗位教师由学校组织考核,其他岗位教师由所在院(系、部)组织考核,并报学校审批备案。

三、考核程序(一)个人总结参加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如实、认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

(二)审核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对二、三级岗位教师工作绩效进行审核,由人事处汇总;各院(系、部)对所属的四至十级岗位教师工作绩效进行审核。

(三)述职参加考核人员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自评。

(四)专家评议学校和院(系、部)成立考核专家小组,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认真评议,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认定,初步认定考核结果,写出具体评语。

(五)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二、三级岗位和五、七级岗位教师个人业绩和初步考核结果;在院(系、部)范围内公示其他岗位教师个人业绩和初步考核结果。

(六)审定校、院(系、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分别对二、三级岗位和四至十级岗位教师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班主任管理规定细则(3篇)

班主任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班主任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所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善于与学生、家长、同事沟通交流。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耐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具有较强的自我修养和自我提升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三、班主任的主要职责1. 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2. 组织开展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加强班级管理,维护班级纪律,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4. 关心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 协调家校关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6.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7.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

四、班主任的工作要求1. 认真备课,按时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做好教学反思。

2.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到岗,不得随意缺课、调课。

3. 认真组织班级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4. 加强班级管理,做好学生考勤、请假、奖惩等工作。

5. 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生理等方面的问题。

6.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定期召开家长会,了解学生在家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7.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五、班主任的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教育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家校沟通、自身素质等方面。

2. 考核方式: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

江西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江西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江西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维护高校和谐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班主任是学院委派到学生班级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教师。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是育人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第二章工作职责与要求第四条班主任工作职责: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对班级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加强班集体建设,创建良好的班风。

选配好班级学生干部,指导班委、团支部和班级党支部建设。

班级在班主任的正确引导下,学生围绕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积极开展“三创一做”(即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做文明大学生)活动。

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律、自爱、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处理好学习成才、生活交友、求职择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开展班级学风建设,创建良好的学风。

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关注学生学习进程。

通过不定期抽查学生上课情况和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学业辅导,督促他们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帮助班级成立学习和活动兴趣小组,鼓励班级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高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初探

高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初探

作者: 林宏伟;陈柳
作者机构: 华中农业大学理学院党委;华中农业大学理学院
出版物刊名: 领导科学论坛
页码: 23-25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7期
主题词: 高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
摘要:人才培养是高等院校始终不变的中心任务和基本职能。

华中农业大学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调抓学生工作要研究和把握大学生的尊重、认可、求知、发展四大需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础性工作、思想引领与主题教育活动、学风建设与文化传承、心理健康与资助育人、市场建设与就业指导协同等新举措,这些理念和举措对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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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班主任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具体指导者和良师益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华中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农党[2005]17号)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加强学风建设。

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指导学生合理选修课程和安排学习进程。

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深入课堂,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院系反馈并提出建议。

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学生考试通过率、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和考研录取率,带领全班学生争先创优。

第五条加强班风建设。

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不断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

指导学生开展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文明寝室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指导学生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和谐友爱、特色鲜明”的优良班风。

第六条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按照思想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强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指导他们正确处理专业学习和社会工作的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制定班级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和民主管理,提高团支部、班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充分发挥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学生在学风和班风建设中的作用,在使用中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第七条认真做好学生个别思想教育工作。

通过查阅学生档案、深入学生寝室、参加学生活动、向辅导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全面掌握班级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性格特点和家庭状况。

通过个别谈心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个别思想教育工作,要特别关注“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困难”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进行引导和帮助,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对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并及时向学院
党委副书记和辅导员反映,落实帮扶工作。

第八条引导学生作好大学生涯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层次。

第九条参加并指导学生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学风班风建设等班级活动,组织本班学生参加院系举行的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

全程参与学生的学年总结鉴定、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困难补助发放、违纪违规查处等工作。

第十条关心关爱学生,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会同辅导员做好班级的其它工作,完成学校和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选聘
第十二条全校每位教师、干部都有服从组织安排,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

教师、干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有担任班主任(年度考核等次没有不称职)的经历(没有安排担任班主任工作者除外)。

第十三条班主任由学院党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热心学生工作,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干部和研究生党员中选聘。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例会制度。

班主任例会每学期至少两次,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召集。

第十五条下班制度。

班主任要经常深入班级、寝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开展工作,其中,新生班和毕业班的班主任每周至少下班两次,其它年级班主任每周至少下班一次。

班主任每学期应以谈话为主的方式与每个学生交流一次。

班主任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委会和团支委会,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工作沟通和汇报制度。

班主任须经常与辅导员、任课教师沟通和学生家长沟通,不定期地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班级发生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并积极主动予以解决。

第十七条班主任要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并于每学年末将《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年度班主任工作总结交学院党委。

第五章管理、培训与考核
第十八条班主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九条班主任外出须向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外出一月以上者,学院党委须安排代理班主任,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二十条学院党委要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动态管理与监督,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班主任,应及时谈话、调整或解聘,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学校和各院系要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工作。

要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班主任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十二条班主任考核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领导下,由
各学院党委负责,每学年进行一次。

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为10%-15%,良好等次比例为20%。

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班主任不能获得当年的班主任工作量和班主任工作补贴。

第二十三条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班主任”,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职务晋升。

第六章待遇
第二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标准:新生班班主任年工作量为40学时,毕业班班主任年工作量为30学时,其它年级的班主任年工作量为20学时,计入教师年度总工作量。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班主任工作补贴,统一核拨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各院系学生班级数,班主任的配备、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将班主任工作补贴划拨到各院系,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方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学校授权党委学生工作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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