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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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卫函发[2009]331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08.11

【实施日期】2008.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甘卫函发〔2009〕331号)

兰州、张掖、武威、白银市、甘南州卫生局、省肿瘤随访登记中心:

为了解我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随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09〕19号)要求,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督导组,于5月18日至6月4日对兰州市、张掖甘州区、武威凉州区、景泰县、临潭县5个肿瘤登记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现将结果予以通报:

一、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进展情况

(一)肿瘤登记处成立、挂牌情况

根据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建立甘肃省肿瘤随访登记系统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08〕67号)等文件要求,建立了5个肿瘤登记处,分别设在兰州市疾控中心、张掖甘州区疾控中心、武威肿瘤医院、景泰县疾控中心和临潭县疾控中心,初步建立了我省肿瘤登记系统。经督查,5个肿瘤登记处均已挂牌成立,并按要求配备了相应专(兼)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甘肃省肿瘤随访登记实施方案》执行。景泰县肿瘤登记处领导小导加强管理,合理调整人员组成,并将县社保、新农合、卫生监督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列入其中,有利提高了肿瘤登记工作的开展。

(二)肿瘤登记工作培训情况

各肿瘤登记处均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培训。景泰县、临潭县、甘州区、兰州市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测试,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临潭县肿瘤登记处组织了两次培训,辖区内医疗机构对该项工作认识到位,工作流程清晰,制定了规范合理的肿瘤登记工作制度,保证了肿瘤随访登记的有效性。

(三)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情况

总体上看,各肿瘤登记处辖区内医疗机构均开展肿瘤新发、死亡病例的登记报告工作。景泰县肿瘤登记处统一制作了肿瘤登记工作职责,并上墙悬挂到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将肿瘤登记工作纳入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工作范围,在统计、分析疾病谱的同时将肿瘤新发、死亡信息上报肿瘤登记处。临潭县乡卫生院在每个村确定肿瘤登记专干,将肿瘤登记工作纳入村医随访摸底传染病、预防保健宣传等工作中,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召集肿瘤专干及村医进行肿瘤登记报告。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肿瘤登记工作,责任到人,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肿瘤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四)肿瘤登记知晓率调查工作情况

肿瘤登记知晓率是医疗机构中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的基本知识。兰州市肿瘤登记工作之初,定期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肿瘤登记覆盖范围、报告时限、报告病

种等知识进行了培训,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肿瘤登记相关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提高。兰州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培训到位、督导及时、建立和完善了肿瘤登记三级审核制度,使报卡的错误率和漏报率降到最低,肿瘤登记工作已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本次督导检查其余4个肿瘤登记处未开展知晓率调查。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发现,虽然该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但各点工作进展仍不够平衡,有些问题还比较明显,亟待解决。

(一)武威市肿瘤登记处工作处于半停顿状态,未按照要求进行,卫生行政部门、肿瘤登记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肿瘤登记工作相脱节,未将责任与任务落到实处,对辖区内覆盖的责任报告单位(医疗机构)未组织培训,辖区内医疗机构也未成立组织机构、未确定肿瘤登记员,使肿瘤登记工作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影响了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的开展。

(二)武威市肿瘤登记医疗机构无相应的规章制度,对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医务人员登记知识知晓率低,表卡填写不够规范。本次抽查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在肿瘤登记工作开始之初,该医院肿瘤登记工作曾受到甘肃省卫生厅通报表扬,但因肿瘤登记管理工作弱化,使肿瘤登记工作直线下滑,主管科室相互推诿,在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漏报调查中,漏报率高达10%,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漏报率在5%以下的指标要求。

三、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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