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合作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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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源充电模组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出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促进彼此业务发展、共享客户资源,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移动电源共享充电租赁项目(下称“合作项目”)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租赁场地
1.1.乙方系商场(市区路号)(下称“乙方场地”)的合法运营者或所有权人,拥有乙方场地使用权。
1.2.乙方同意将乙方场地指定位置租赁给甲方,甲方可在乙方指定位置安装甲方提供的移动电源充电模组(下称“充电设备”或“甲方设备”),供乙方客户使用。
1.3.甲方所提供的充电设备以附件《充电设备清单》为准。
1.4.如甲方提供独立充电宝数量及型号与约定不符的,则以甲方实际提供的数量及型号为准。如充电需求旺盛,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增加独立充电宝数量及型号,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调整。
1.5.合作期限内,乙方同意在特定范围内不再自行或引进第三方安装、运营与甲方充电设备相同或类似的设备,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5.1.特定范围是指:范围内。
1.5.
2.类似设备是指:移动电源充电模组,为公众提供便携式充电设备。
1.6.甲乙双方在使用对方的品牌、商标、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前,未经书面授权均不得擅自使用。
2.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
2.2.乙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的3日内,为甲方进入乙方场地摆放、安装、测试甲方设备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应在该期限内完成设备安装,使设备具备正常运营条件。
2.3.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在合作的,视为自动顺延为不定期租赁,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租金。
3.租金及支付
3.1.双方同意按“提成租金”的模式计算租金。
3.1.1.计算方式:租金=(承租方收入-应扣除项目)*提成比例。
3.1.2.提成比例: %(百分之)。
3.1.3.承租方收入
承租方收入是指:结算周期内甲方运营充电设备(仅限于双方合作范围内的充电设备,不含甲方运营的其他充电设备)所取得的收入。
3.1.
4.应扣除项目包括:
(1)电费、网络流量费等运营成本:按每台充电设备每月元计算。
(2)税费成本:双方同意按承租方收入的 %计算。
3.1.5.结算周期:1个月。
3.1.6.结算付款方式: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结算支付租金。
3.2.系统后台使用
3.2.1.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开通系统后台。
3.2.2.乙方应妥善保管、及时修改系统后台密码。乙方通过系统后台所作出的表示代表乙方意思表示。
3.2.3.承租方收入应以甲方后台数据为准,乙方可登录后台查看;乙方对此无异议。
3.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税负与发票
就甲方支付的费用/款项:
3.4.1.如乙方为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3.4.2.如乙方为个人,则甲方有权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自行承担税费)。
4.品牌推广
4.1.乙方在其 APP上免费展示装有该充电设备的门店信息,并面向所有用户免费开放展示和查询,并提供相应租借服务说明,提升品牌忠诚度、满意度、知名度。
4.2.甲方免费提供针对服务项目的宣传物料供乙方选择,其中包含一种及以上的用户操作指引(如桌贴、台卡等),乙方有权根据其经营场所的宣传需求确定宣传物料的展示位置及展示方式。
4.3.在特定的推广、促销、节日、活动中,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可整合各方面资源,参与甲乙双方举办的线上线下推广、促销活动,或联合举办宣传活动,扩大双方品牌影响力。
5.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充电设备的操作方法流程说明。
5.2.甲方负责处理在电源租还服务流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报修、丢失处理和计费答疑等问题。
6.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6.1.设备摆放与管理
6.1.1.乙方在乙方场所内,为充电设备提供合适的摆放位置,并对其进行管理。6.1.2.乙方提供的摆放位置应满足经营需求,即来店顾客视野可见、能触碰的位置,如收银台、自助服务台、咨询台等座区等;摆放位置应满足充电及网络需求,即保持持续性电源供给(标准电源220V•10A、三线标准插座、防雨防潮、可靠接地),以及无限网络(Wi-Fi)的正常连接。
6.1.3.充电设备摆放位置具体为。充电设备是集自动收款、出货于一体的机密设备,乙方经甲方同意而安装的机器位置无特殊情况应保持不变,如需调整自助租借移动充电宝设备位置时,双方协商确认后由甲方派员迁移设备。
6.2.乙方有义务协助客户进行独立充电宝借还操作,如有操作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反馈。必要情况下,乙方应做好客户的安抚工作。
6.3.本合作项目独立运作,乙方不得把消费和购买产品作为客户使用本服务的附加条件。
7.风险责任承担
7.1.充电设备的质量责任及因其质量产生的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充电设备本身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和破损,或正常安全使用环境下的设备爆炸、自燃、高热致损等。
7.2.因充电设备盈利点为持续性使用,故乙方无法保证乙方客户仅在乙方经营场所内使用独立充电宝,由此产生的独立充电宝丢失、逾期归还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3.因乙方客户产生打架斗殴事宜造成充电设备毁损,责任由侵权人承担,乙方有义务协助与配合甲方的追偿行为。
7.4.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本合同项下充电设备的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如其提供的充电设备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相关侵权或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8.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