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试验规范
管道回填压实度规范
管道回填压实度规范管道回填压实度规范是指在进行管道铺设后,对管道周围进行回填压实的操作规范。
回填压实作为管道铺设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管道的稳定性和长期运行的安全性。
下面是关于管道回填压实度规范的详细介绍。
1.回填材料的选择:回填材料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具备良好的物理和力学性质。
常用的回填材料包括砂土、黏土、碎石等。
回填材料应具有较好的抗压强度和稳定性,以保证回填后的地基能够承受管道的压力和荷载。
2.回填材料的分层回填:回填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分层厚度进行回填,每层回填材料的厚度不宜超过30cm。
回填层应逐层进行压实,每层应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3.压实度的要求:回填压实度是指回填材料经过压实后的密实程度,通常以相对密实度来表示。
相对密实度是指压实后的密实度与最大干密度的比值,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压实度的要求应根据具体的工程要求来确定,一般要求相对密实度达到80%以上。
4.压实方式:回填压实可以采用机械压实和手工压实两种方式。
对于较大的工程,可以采用振动压实机进行压实,对于较小的工程,可以采用人工进行压实。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保证压实均匀、扎实,并避免损坏管道。
5.压实工艺:回填压实工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回填材料要进行湿浸处理,以提高其与土壤的粘结性;其次,进行回填压实前,应进行初步压实,使回填材料与管道周围的土壤初步结合;最后,进行最后压实,保证回填层的均匀和稳定。
6.压实监测:压实过程中应进行监测,检测回填层的压实度。
常用的监测方法有贯入试验和静力触探试验。
监测的数据应进行记录并及时进行分析,以确定压实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7.回填后的养护:回填压实后,应进行一定的养护措施,确保回填层的稳定和强度。
养护期一般为7-14天,期间应避免车辆和人员在回填层上来回行走,防止对回填层造成破坏。
综上所述,管道回填压实度规范是保证管道稳定和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选择合适的回填材料、合理分层回填、正确的压实方式和工艺、监测压实度以及回填后的养护措施,可以确保回填层的稳定和强度,从而保证管道的长期运行安全。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一、一般规定:1施工材料的规定:1.1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3.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作业条件2.1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朵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l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填土询,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操作工艺3.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丿土实5〜6遍。
3.2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回填土规范要求
回填土规范要求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回填土压实度检测规范
回填土压实度检测规范回填土压实度检测规范一、引言回填土压实度检测是土建工程中一项重要的质量检验工作,通过检测回填土的压实度,能够评估土体的稳定性和坚实程度,对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旨在规范回填土压实度检测的方法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检测设备1. 钢质撑杆:用于插入土体中进行压实度测量,长度不少于3m;2. 锤击器:对撑杆施加一定的冲击力,用于测量土体的压实度;3. 检测记录表:用于记录每次测量的数据和结果。
三、试验前准备1. 选择合适的试验区域,取样的深度和位置应能够代表整个回填土的压实情况;2. 清理试验区域表面的杂物,确保测试的准确性;3. 安装撑杆:将撑杆插入试验区域,直至在土体中无法继续向下插入为止;4. 测定初始高度:利用测量尺测量撑杆顶部距离试验区域表面的高度,记录为0;5. 对撑杆进行锤击:用锤击器以一定的冲击力对撑杆进行锤击,每次锤击不少于20次;6. 测定高度:在每次锤击后测量撑杆顶部距离试验区域表面的高度,记录为h;7. 重复锤击:重复以上步骤,直至撑杆顶部的高度变化小于1mm为止。
四、计算压实度1. 计算压实度指数(CBR值):根据公式 CBR = (h / H) ×100% ,其中 h 为最终高度,H 为初始高度;2. 判断压实度等级:根据CBR值的大小,按照相应的等级判断回填土的压实度,一般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五、结果评定1. 结果分析:根据压实度等级的判断,评估回填土的压实程度,并根据工程要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进;2. 结果记录:将每次测量的数据和计算结果记录在检测记录表中,作为工程质量的依据。
六、注意事项1. 受风、水、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测量时应选择较为稳定的天气条件;2. 为保证测试的准确性,应避免试验区域有积水、破碎土块或松土层;3. 测量时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
七、总结回填土压实度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严格遵守检测规范和要求,能够准确评估回填土的压实程度,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土方回填规范验收标准(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规范验收标准(土方回填)范本一: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土方回填工作的验收标准,确保土方回填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档适用于土方回填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由各相关方按照本文档的要求进行操作。
2. 质量要求2.1 资材质量:土方回填所使用的土壤应符合相关标准,不得含有大量杂质和有害物质。
2.2 压实度要求:土方回填后的压实度应达到设定的要求,确保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3 水分控制:土方回填的水分控制应符合土壤类型和工程要求,避免过湿或过干情况的发生。
3. 施工程序3.1 土方开挖: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保证开挖面的平整度和坡度。
3.2 土方回填:将开挖的土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回填,采用合适的压实机具进行压实。
3.3 平整度验收:回填土方完成后,进行平整度验收,确保回填土方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3.4 压实度验收:对回填土方进行压实度验收,使用压实试验仪器进行测试,确保压实度达到要求。
4. 安全要求4.1 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减少污染排放。
4.2 人员安全: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工作安全。
4.3 设备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对压实机具等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5. 验收标准5.1 平整度验收标准:回填土方的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明显的凹凸和变形。
5.2 压实度验收标准:回填土方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通过压实试验仪器进行测试,达到设定要求。
6. 附件附件1: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附件2: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方案附件3:压实试验仪器操作说明书7. 法律名词及注释7.1 环境保护:指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的行为和活动。
7.2 压实度:指土壤的密实程度,通过压实试验仪器进行测量和评估。
7.3 坡度:指地面的倾斜程度,通常以百分比或度数表示。
范本二: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土方回填工程的验收标准,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回填压实度规范
回填压实度规范篇一:土方回填标准4 土方回填质量验收标准4.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4.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4.3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4.4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2、基底土性。
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或土样分析,通常请勘察、设计单位来验槽,形成验槽记录。
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施工过程中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槽。
形成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及验槽报告。
二、土方回填主控项目:1、标高。
是指回填后的表面标高,用水准仪测量。
检查测量记录。
2、分层压实系数。
符合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取样,试验测量,不满足要求时随时进行返工处理,直到达到要求。
检查测试记录。
一般项目:1、回填土料。
符合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做出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2、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符合设计要求。
用水准仪检查分层厚度。
取样检测含水量。
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3、表面平整度。
用水准仪或靠尺检查。
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土方回填前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去除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如在松土上填方,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填方土料按设计要求验收。
填方施工中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如无试验依据,可按表6.3.3选用。
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一章地基与基础第一节土方回填一、依据标准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79-9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J301-88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二、检验项目※干密度、※压实系数(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压实系数一般由设计单位根据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回填土检测需做的实验及要求
回填土检测需做的实验及要求
击实试验:对于回填土密实度的压实系数(压实系数:回填土实测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之比。
本工程设计值为:gt;0.94必须在土回填之前,作击实试验加以确定;另外,异地回填土还需作放射性含量检测)。
土方工程应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
由试验单位出具《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平面示意图,分段、分层(步)做《回填土试验报告》。
取样原则:
基坑每50~100m2应不小于1个检测点。
基槽每10~20m应不小于1个检测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有一个检验点。
①根据击实试验,控制灰土、素土、级配砂石干密度在最大干密度与最小干密度之间,并使含水率在最佳含水率左右。
②分段、分层每30㎝为一步。
③确定取点数样并绘制平面取样点布置图。
④现场用环刀取样并送至试验室试验。
⑤根据试验室回填报告再相应调整干密度,分点分步层层夯实。
回填土质量检验规范
回填土质量检验规范条文摘录一、《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10.4.1土料碾压筑堤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4质量检测取样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1)取样部位应有代表性,且应在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2)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若下部1/3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
5 质量检测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筑堤时不宜小于600m3;人工筑堤或老堤加高培厚时不宜小于300m3;(2)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时每100m3~150m3取样一个,抽检可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3个;(3)特别狭长的堤防加固作业面,取样可按第20m~30m一段取样1个;(4)若作业面或局部返工部位按填筑量计算的取样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样3个。
6在压实质量可疑和堤身特定部位抽样检测时,取样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检测成果仅作为质量检查参考,不作为碾压质量评定的统计资料。
7每一填筑层自检、抽检后,凡取样不合格的部位,应补压或作局部处理,经复验至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4)2 路基土石方工程各类回填土密度法: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0.1.2 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不得低于表6.3.4的规定,对碎石土的干密度不得小于2.0t/m3。
压实填土的质量控制表6.3.4四、《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SDJ280-90)4.9.12坝体压实项目及取样次数按表4.9.12规定。
取样测定的干密度,其合格率不得小于90%,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干密度的95%,且不合格的部位不得集中在坝体某一部位。
回填土规范要求
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土方回填施工规范
土方回填施工规范一、一般规定:1施工材料的规定:1.1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3.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作业条件2.1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操作工艺3.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回填土规范要求
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 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一、一般规定:1 施工材料的规定:1.1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3.1 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 作业条件2.1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 操作工艺3.1 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 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回填土质量检验规范
回填土质量检验规范条文摘录一、《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10.4.1 土料碾压筑堤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4质量检测取样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1)取样部位应有代表性,且应在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2)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若下部1/3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
5质量检测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筑堤时不宜小于600m3;人工筑堤或老堤加高培厚时不宜小于300m3;(2)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时每100m3〜150m3取样一个,抽检可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3个;(3)特别狭长的堤防加固作业面,取样可按第20m〜30m 一段取样1个;(4)若作业面或局部返工部位按填筑量计算的取样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样3个。
6在压实质量可疑和堤身特定部位抽样检测时,取样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检测成果仅作为质量检查参考,不作为碾压质量评定的统计资料。
7每一填筑层自检、抽检后,凡取样不合格的部位,应补压或作局部处理,经复验至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4)2路基土石方工程各类回填土密度法: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0.1.2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卅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不得低于表 6.3.4的规定,对碎石土的干密度不得小于2.0t/m3。
四、《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SDJ280-90)4.9.12坝体压实项目及取样次数按表4.9.12规定。
取样测定的干密度,其合格率不得小于90%,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干密度的95%,且不合格的部位不得集中在坝体某一部位。
坝体压实试验项目表4.9.12五、《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14.4.3坝体压实检查项目及取样试验次数见表14.4.3。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一、一般规定:1 施工材料的规定:1。
1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
2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
3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3。
1 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
3。
3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
3.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 作业条件2。
1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2.2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
3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2.4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
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 操作工艺3.1 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
2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 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
XXX回填施工规范
XXX回填施工规范XXX回填施工规范一、一般规定:1.施工材料的规定:1.1回填土应优先使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并且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3.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作业条件2.1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对于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应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操作工艺3.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回填试验规范篇一:回填土取样标准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 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
(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
(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4)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
(5)如遇到原状土测试情况,除土样尽可能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其天然湿度。
三、土样存放及运送在现场取样后,原则上应及时将土样运送到试验室。
土样存放及运送中,还须注意以下事项:1、土样存放(1)将现场采取的土样,立即放入密封的土样盒或密封的土样筒内,同时贴上相应的标签。
(2)如无密封的土样盒和密封的土样筒时,可将取得的土样,用砂布包裹,并用蜡融密实。
(3)密封土样宜放在室内常温处,使其避免日晒、雨淋及冻融等有害因素的影响。
2、土样运送关键问题是使土样在运送过程中少受振动。
四、送样要求为确保基础回填的公正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有关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好土样试验的委托单,现场取样记录及土样标签等有关内容。
1、土工试验委托单在见证人员陪同下,送样人应准确填写下述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验项目、设计要求、现场土样的鉴别名称、夯实方法、测点标高、测点编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填单日期、取样人、送样人、见证人以及等。
同时还应附上测点平面图。
2、现场取样记录(1)测点标高、部位及相对应的取样日期。
(2)取样人、见证人。
3、土样标签(1)标签纸以选用韧质纸为佳。
(2)土样标签编号应与现场取样记录上的编号一致。
答案补充对不起,打错标准了,应为GBJ301-88和JGJ79-2002要求确定:(1)是灰土地基、沙和沙石地基、粉煤灰地基: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2)土方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密度,取样数量:柱基回填,抽样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个,基槽回填,每层按20—50米取一组,但不少于一组;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500平方米取样一组,但不少于一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平方米取样一组,但不少于一组。
篇二:回填土取样标准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 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 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
(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
(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4)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
(5)如遇到原状土测试情况,除土样尽可能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其天然湿度。
三、土样存放及运送在现场取样后,原则上(来自: 小龙文档网:回填试验规范)应及时将土样运送到试验室。
土样存放及运送中,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土样存放(1)将现场采取的土样,立即放入密封的土样盒或密封的土样筒内,同时贴上相应的标签。
(2)如无密封的土样盒和密封的土样筒时,可将取得的土样,用砂布包裹,并用蜡融密实。
(3)密封土样宜放在室内常温处,使其避免日晒、雨淋及冻融等有害因素的影响。
2、土样运送关键问题是使土样在运送过程中少受振动。
四、送样要求为确保基础回填的公正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有关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好土样试验的委托单,现场取样记录及土样标签等有关内容。
1、土工试验委托单在见证人员陪同下,送样人应准确填写下述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验项目、设计要求、现场土样的鉴别名称、夯实方法、测点标高、测点编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填单日期、取样人、送样人、见证人以及等。
同时还应附上测点平面图。
2、现场取样记录(1)测点标高、部位及相对应的取样日期。
(2)取样人、见证人。
3、土样标签(1)标签纸以选用韧质纸为佳。
(2)土样标签编号应与现场取样记录上的编号一致。
答案补充对不起,打错标准了,应为GBJ301-88和JGJ79-2002要求确定:(1)是灰土地基、沙和沙石地基、粉煤灰地基: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2)土方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密度,取样数量:柱基回填,抽样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个,基槽回填,每层按20—50米取一组,但不少于一组;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500平方米取样一组,但不少于一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平方米取样一组,但不少于一组。
建筑工程建材试件送样见证取样明单篇三:土方回填施工规范土方回填施工规范一、一般规定:1 施工材料的规定:1.1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3.1 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 作业条件2.1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