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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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04•【字号】藏政办发〔2017〕156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156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简化群众办事环节,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等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为抓手,深入推进网上办事、一站式办理、就近办理等综合性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降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通过“信息跑路”“部门协同”“主动服务”的转变,最大程度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最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安排,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一)到xx年底前。

1.“一网通办”方面: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公共服务事项至少开通100项。

2.“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3.“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两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到xx年底前。

1.“一网通办”方面: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公共服务事项至少开通150项。

2.“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3.“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两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工作原则及责任区分(一)工作原则。

1.按照“市软环境办公室总体牵头协调,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动,市直各任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县(市)区按序时进度同步推进”的原则,高标准落实改革任务。

2.按照“任务随着职能走”的原则,现行各市直单位承担的建设任务,在全市行政机构改革后任务跟着职能平移,保证改革任务连续性。

3.按照“总体方案为主,补充方案调整”的原则,方案中既定建设指标、完成时限、任务要求等如有更新和变动,将适时印发补充方案,确保改革任务与省要求同频、同步。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为深化我区“一事通办”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在“一网通办”方面,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现有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80%,进驻市、县两级比例不低于70%;在“最多跑一次”方面,进驻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不低于80%。

2019年底前,在“一网通办”方面,实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在“最多跑一次”方面,进驻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不低于90%。

二、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专项行动(一)深化“一事通办”事项四级“八统一”。

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围绕前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工作中存在的统一事项不全、层级不全、单位不全和质量不高等问题,对“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涉及的相关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建设。

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后,自治区有关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分类分批推进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2日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省市政务服务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市级“一张网”铺到底的总体设计,各地、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统一使用“滁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含后台支撑系统)。

公安机关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公安机关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公安机关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根据《全区公安机关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做到事项管理规范、网上办理高效、信息公开透明、服务便民利民。

x年底,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

7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网上可办率稳定在80%以上。

“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实名认证率达30%以上,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网上办事群众满意度稳定在95%以上。

二、组织领导成立市局“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x任组长,副局长王义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和各分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互公办”),办公室设在法制支队,支队长马生海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副主任马永生和出入境管理处处长丁玲任办公室副主任,x为市局“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平台管理员。

各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平台信息监看、回复及日常维护工作。

各分县局也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三、任务分工(一)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1.整合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公安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网上身份认证。

配合公安厅做好对接公安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全国身份认证系统和x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

配合推进与自治区电子证照库的对接,实现“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自治区电子证照共享。

加快推进全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身份认证,实现全区各级、各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数据共享,解决企业群众在公安业务网上办事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个人身份信息等难点堵点问题。

2022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实施方案互联网政务效劳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开展信息惠民试点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效劳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效劳为主动效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形势和要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良政务效劳。

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2个部门组织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福建省建成了电子证照库,推动了跨部门证件、证照、证明的互认共享,初步实现了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一号式〞效劳;广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门式〞效劳改革,简化群众办事环节,优化效劳流程,提升了办事效率;上海市、深圳市通过建设社区公共效劳综合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根本实现了政务效劳事项的网上综合受理和全程协同办理。

但是也应看到,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众重复提交办事材料、往返跑腿,给群众办事创业带来诸多不便。

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效劳型政府,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总结和推广试点区域的成功经验,借鉴兴旺国家依托公民号、社会平安号等开展面向公民社保、医疗、养老、纳税、信用等“一号〞管理效劳的经验,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效劳渠道,着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效劳体系。

二、总体思路(一)根本原那么。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5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x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统一技术构架、数据标准、版面设计、考核评价和管理规范,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升级,增加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应用等栏目和服务功能,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抓好信息惠民试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x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联动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

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x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数据交换共享系统。

整合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城市服务等数据资源,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建设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支持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为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x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国务院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提供权威、全面、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保护,提高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智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上述年度任务涉及省内主要工作,要在x年底以前完成,为总体目标实现提供基础支持和完善空间。

二、工作任务(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

省、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所属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统一规范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的电话、邮箱,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

全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XX〕55号)和《X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发〔XX〕65号),结合《XX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我市网上政府服务工作,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深化顶层设计,强化“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创新与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构建网上政府平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政务公开,推动政府治理的创新与开放,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XX年底,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三向联办(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网上政府初步形成。

全市各级政府服务大众、服务市场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效率大幅度提升;政务运行规范、公开、智慧程度明显提高;政府治理的开放性与多元化水平明显改善;以大众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政务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一)强化网上政府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1.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推进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化建设。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服务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态、行政管辖等,对所有除涉密事项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市统一的服务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5〕6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十三五”期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6〕15号)等精神及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效能,按照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事项上网、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和平台融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政务服务高效化,更好感知社会需求、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初步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进网上服务集中办理、服务信息全面公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020年底前,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五化”。

1.网上服务事项规范化。

结合编制通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最小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细致梳理和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涵盖各级依申请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以“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基准,实现“三级八同”,即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统一,组成全省政务服务清单体系,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

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

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28日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一网通办”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全面加强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

在“只进一扇门”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5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一窗”分类受理。

在“最多跑一次”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内容描述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强化政府数字化转型意识,深化政务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从线下到线上的全面升级。

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

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包括政策查询、业务办理、在线支付、进度跟踪等全方位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上网。

梳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制定详细的上网计划,逐步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迁移至网络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覆盖。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借助互联网技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减少办事过程中的纸质材料使用。

强化数据共享与安全保障。

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避免重复采集,减轻企业和公民的信息负担。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政务服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体系。

通过线上评价、反馈等方式,实时收集公民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建设。

开发移动政务应用,方便公民和企业随时随地获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的可达性和便捷性。

1. 背景介绍(当前政务服务现状、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的融合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于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政务服务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需进行改进和创新。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广与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政务服务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服务流程、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些政务服务仍然依赖于传统的线下办理方式,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

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也有待提高,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与此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具备了更高效、更便捷、更智能的可能性。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最新)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更加便利高效,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8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X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依托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全省统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工作目标(一)“一网通办”方面。

X年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全部进驻网上平台并提供办事服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5%,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

X年底,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5%,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二)“只进一扇门”方面。

X年底,市级、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不低于8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X 年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实现“应进必进”,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晋政办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6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28日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为持续引深“放管服效”改革,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规范化、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推进“事项通”“系统通”“用户通”“数据通”“业务通”“证照通”,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020年9月底前,完成省直自建行政审批系统和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税务、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整合对接;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事项,100%达到三级网办深度(需到现场核验一次)、60%达到四级网办深度(全程网上可办)。

12月底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达到90%,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达到80%。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套餐式业务协同办理,实现“事项通”“业务通”。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再次梳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固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固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固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西固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西固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1日西固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甘政发〔2017〕14号)和《兰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7〕112号)精神,切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便捷政务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治“堵点”。

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中介多”等问题,优化政务服务架构、完善建设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不断疏通政务服务“堵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1•【字号】邢政字〔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字〔201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日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7年11月底前,建成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连省级平台,贯通市、县、乡和市直各部门。

全面公开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与国家和省级平台互联,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9•【字号】毕府发〔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7〕1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和《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比照制定<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任务进度表>的通知》(黔政务通〔2017〕3号)精神,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一盘棋、办事一张网”建设工作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

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按照全省统一的制度标准规范,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多方利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津滨政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滨海新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及繁荣宜居智慧新城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为推进政府治理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推动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全面完善政务信息资源采集、更新、共享、交换、利用机制,全面建成“门、网、端、线”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区级统筹、部门协同、多级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打造天津市乃至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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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行“只跑一次”改革,打造经济发展环境X“小气候”,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X〕55号)、《X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政发〔X〕19号)和《X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技术指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突破部门界限、打通信息孤岛,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X年上半年,以全省政务服务网上一体化平台为基础,建成我市个性化的网上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全市联动、部门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目标,创X政务服务模式,全力推进“八个一”建设:“一库”共享。

依托“智慧X”建设,参照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标准,搭建市级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打通横向、纵向信息流,配套完成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企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建成省级统筹、系统架构及标准统一、全市共建共享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采集、使用、更新、管理以及共享、交换机制。

“一码”管理。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将所有事项统一编码纳入权责清单管理,确保事项管理数据同源、标准规范。

“一门”集中。

加快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升级实体政务大厅功能,确保政务服务大厅运行面积能完全满足改革需要。

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分类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变多门办理为一门服务。

“一窗”受理。

将部门办事窗口分类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打造专业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

进一步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政务大厅前端融合、数据对接和应用兼容。

强化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办事门户功能,建立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动审批事项、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无缝对接,实现“一网式”服务。

“一证”申办。

以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分别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办事的唯一标识,构建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个证号可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

“一线”连通。

积极推进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热线整合,建设全市统筹、市级指挥的12345市长热线,拓展12345市长热线政务服务咨询、投诉、评价、建议功能,推动12345市长热线与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的相互融合与服务保障,构建实体、网上、热线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渠道。

“一体”运行。

连通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信息平台,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横纵联动、无缝衔接”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热线电话、电子政务等相互交融、协调保障、运行一体的“大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一站式办结的全市无差异化政务服务。

三、工作任务(一)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依托“智慧X”大数据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电子证照等信息资源目录和主题数据库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信息跨部门、跨层级“一库”互通共享。

1.全面打通信息共享通道。

制定《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施方案》和《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与共享交换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互享和业务协同。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2.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库。

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和身份认证体系,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市场监管等基础信息库建设和互联互通。

实现办事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存储、可重复使用,为避免群众办事时重复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和证件提供技术支撑。

建立以服务对象为核心,涵盖服务对象数据、服务流程数据、业务办理数据、历史记录数据为主的政务服务办事数据库。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交换、使用和管理机制,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各环节、各时段、各类办事数据的应用互通,确保前后台之间和各级各部门之间审批服务的相互衔接,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各单位)3.开展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和挖掘。

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精简事项环节,优化事项流程。

在全市逐步推进智能服务,提高网上办事的用户体验,并积极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跨时间的综合分析,精准把握群众要求和办事行为,实现主动为群众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各单位)4.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

构建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应用支撑体系,培养工作人员的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共享思维,推动各级各部门创新大数据应用,重点在政府决策、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和城市管理等领域形成大数据应用示范,以大数据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制定统一的受理标准、审查标准、决定标准和监管标准,通过全省统一赋码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码”管理。

1.梳理和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各级各部门按照《X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X年版)和《关于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实施清单的通知》(X审改办〔X〕16号),全面梳理和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等6类政务服务事项,于3月31日前上报至市审改办。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2.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

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的每一事项,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填报要求,逐项编制格式一致的标准化办事指南,重点规范办理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基本流程等要素。

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3.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模式创新。

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

对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扁平化的要求逐步简化为一级办理,可依法取消下级部门受理、初审环节的,直接由负责审批的上级相关部门受理审批,或者将上级部门的终审权依法下放。

(牵头单位:市编办、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4.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机制。

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的基础上,实现对事项及其内容的录入、编辑、变更等全过程管理,与网上大厅、实体大厅以及各部门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全面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码驱动、一处发布、全市应用”。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三)改革创X政务服务模式。

在全市统一的事项目录、业务流程和数据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实行政务服务受理发证和审批管理相对分离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即: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和发证的“进出口”实行政务大厅前台综合服务和统一监管,审批和办结的“生产线”由部门后台自行管理和协同优化。

1.提供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推广“一门”集中。

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以服务对象为核心,将各部门事项逐步整合进实体大厅。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涉及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全部进驻乡镇(街道)实体大厅;涉及法人或专业性较强的政务服务事项分类进驻市、县级实体大厅。

推动实体大厅去层级化,打造面向全市的无差别综合服务大厅,统一县市区、乡镇两级服务大厅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以及人员调配等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全市通办。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2.科学划分服务主题,推动“一窗”受理。

涉及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全部整合集中到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经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同意,部分专业性强的事项可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部门综合专窗并使用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行受理。

涉及法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在科学划分服务主题的基础上分类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将企业设立、项目建设等审批业务链相近相关或者相似行业、领域内的事项,分类整合集中,通过推动部门审批流程的整合优化实行一窗通办,方便服务对象对关联业务一次性办理。

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引、预约办事、接件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反馈等前台服务;各职能部门作为服务后台负责事项的审查决定和结果签发;鼓励即来即办事项授权由综合服务窗口当场办理并出具审批结果。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3.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实现“一网”通办。

建设X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入口,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逐步关闭各级各部门网站的在线办事入口。

深化全流程网上办理深度,创新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建设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影像系统,实现申办资料“无纸化”流转。

加大手机APP等自助终端运用,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更多、更便利的渠道和方式。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4.建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做到“一证”申办。

以居民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分别作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的唯一标识,构建网上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支撑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以及各部门业务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需求,形成线上线下互认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次认证、无缝切换、多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性。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5.拓展12345服务功能,确保“一线”连通。

建立完善网上和热线咨询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全市政务服务咨询信息知识库,重点拓展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网络渠道的服务,切实为申请人提供全面、准确的政务服务咨询。

依托政务服务咨询体系,及时受理和处置来自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推动12345市长热线电话和政务服务咨询平台互联互通,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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