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轮轴四级检修作业指导书
铁路货车轮轴检修作业指导书
铁路货车轮轴检修作业指导书4.1 综合要求4.1.1 本章规定了铁路货车轮轴、轮对检修和轴承一般检修、大修、压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4.1.2 轮轴检修后,须在车轴轴身和车轮表面(踏面和轮辋内、外侧面除外)均匀涂刷醇酸清漆或非苯类清漆,一级修除外;轴承压装后,须在前盖、后挡及车轴防尘板座非配合面等部位涂刷醇酸清漆或非苯类清漆,经磷化处理且状态良好的前盖、后挡可不再涂刷。
4.1.3轮轴、轮对、车轴及车轮吊装须采用专用吊具,严禁吊具的金属部位直接接触车轴、车轮的加工配合部位。
4.1.4轴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退卸:4.1.4.1 货车入修理工厂(公司)厂修时。
4.1.4.2车辆段检修的轮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4.1.4.2.1轮对需分解时。
4.1.4.2.2无标志板或标志板标记不清、打错而导致无法判断轴承首次或末次压装时间。
4.1.4.2.3新造、大修轴承在6个月内达到表2-1规定的使用时间或运行里程。
4.1.4.2.4轴承经技术状态检查或轴承诊断装置检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轴承(包括外圈、前盖、后挡、轴端螺栓等)有裂纹、碰伤、松动、变形和其他异状。
(2)密封罩、密封座、油封、密封组成有裂纹、碰伤、松动、变形,密封组成高于外圈端面,SKF 197726、353130B、353132A(352132A)、353132B(353132X2-2RS)型轴承密封组成中骨架与油封脱胶影响密封性能。
(3)轴承密封失效,有甩油、混砂、混水或油脂变质现象。
(4)转动轴承有异音、卡滞或其他不正常现象。
(5)轴承的轴向游隙大于0.75 mm;(6)电焊作业导致电流通过轴承。
(7)空车脱轨轮轴的同一转向架上的所有轴承,车辆颠覆或重车脱轨后的全车轴承。
(8)轮轴上遭受水浸或火灾的轴承。
(9)发生热轴故障或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预报需退卸的轴承。
(10)使用时间达到 20 年的国产 RD 2型 40 钢车轴上的轴承。
铁路维修作业指导书
铁路维修作业指导书
1. 引言
本指导书旨在为铁路维修作业提供指导和参考,确保维修作业
安全、高效地进行。
指导书包括维修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
2. 准备工作
在进行铁路维修作业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 确定维修作业范围和目标
- 获取必要的维修工具和材料
-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作业的协调进行
- 分配作业人员并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 作业流程
维修作业的基本流程如下:
1. 安全检查:在开始维修作业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
保操作人员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2. 准备材料:根据维修作业的需要,准备必要的材料和工具。
3. 拆卸和更换:根据维修计划,对需要维修的部件进行拆卸和
更换。
4. 检修和测试:在更换完成后,对维修完成的部件进行检修和
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5. 清理和整理: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保
持整洁。
4. 注意事项
在铁路维修作业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
操作要求。
-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确保人员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 在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 维修作业结束后,进行作业记录和总结,为今后的维修作业
提供参考。
5. 结论
本指导书通过明确的准备工作、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为铁路
维修作业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务必遵循本指导
书的要求,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车轴穿透探伤工位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车轴穿透探伤目次一、工位介绍 (1)二、本工位作业流程 (2)三、作业程序及标准 (3)1.开工准备 (3)2.日常性能校验 (3)3.季度性能检查。
(13)4.探伤作业 (20)5.完工整理 (22)四、工装设备、检测器具及材料 (24)五、附件 (26)1.作业台帐记录 (26)2.台帐记录填写示例 (28)3.定置示意图 (33)一、工位介绍1. 作业地点:车轮车间轮轴新组装及四级修车轴加工工艺线。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铁路货车RD2、RE2B型车轴穿透探伤作业。
3. 上道工序:车轴收入检查工位。
4. 下道工序:车轴冲洗除锈工位。
5. 人员素质要求:应取得总公司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相关专业探伤技术资格证书。
Ⅱ级及以上的探伤人员应持相关专业证书和上岗证方可独立从事探伤工作。
首次取得Ⅱ级资格证书的探伤人员应经过半年的实践并经铁路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Ⅰ级探伤人员应在Ⅱ级及以上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相关的探伤工作,指导人员须在探伤记录上签章确认。
6. 作业要点:6.1核对轮轴卡片信息,检查轴端探头移动区域无凸台。
6.2在车轴两端面进行探伤作业。
6.3探伤结束涂打探伤标识。
6.4填写探伤记录。
三、作业程序及标准1.开工准备1.1穿戴劳保用品。
每班开工前更换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着装应整齐、整洁,工作帽帽檐应朝正前方,如图1所示。
1.2接收工作任务。
每班开工前,参加班组点名会,由探伤班组工长组织各工位人员列队点名,传达上级要求,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如图2所示。
1.3设备点检。
每班开工前,检查多通道探伤仪定检不过期、打印机良好、转轮器符合要求、设备传输信号良好、探头无磨损、试块良好,备品齐全。
2.日常性能校验2.1每日上、下午开工前,由探伤工、探伤工长、质量检查员、验收员共同参加,对多通道探伤设备进行日常性能校验。
2.2校验前观察温度计,探伤场地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0℃~30℃范围内,并认真填写《探伤间温度检测记录》,如图3所示。
车轮车床维修电工检修作业指导书
车轮车床维修电工检修作业指导书适用范围 车轮车床小修作业
编制依据
1.《机械动力设备检修工艺》(Q/CDT043)
2.《铁路局机务专用设备小修范围及质量标准》任职条件 取得维修电工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作业工具 万用表、螺丝刀、验电笔、兆欧表、钳子、绝缘胶带、毛刷、各类扳手
作业材料 棉丝、电线、绝缘胶布、绑扎带。
作业流程 准备防护→试机断电→外观检查控制柜→检查控制柜箱内接线→检查开关、按钮→检查接触器及继电器→检查电位器→检查电压电流表→检查各限位器→检查控制变压器→检查熔断器→检查电动机→检查数控系统→整机清洁→试机交验→填写检修记录
安全风险提示 1.工作场地整洁。
2.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工量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品。
4.工作场地严禁使用明火或吸烟,并注意室内通风情况。
5.检修前做好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带。
6. 检查各安全限位装置动作可靠,电机、线缆绝缘无破损、绝缘阻值符合要求。
询问情况
线路检查
起子、毛刷、尖嘴
起子、什
继电器
电位器
电压电流表接线
限位器变压器
、兆
作业图示
数控系
统
作业图示
空载试
验
检修单填写。
铁路货车轮轴检修综合要求
铁路货车轮轴检修综合要求4.1.1 本章规定了铁路货车轮轴、轮对检修和轴承一般检修、大修、压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4.1.2 轮轴检修后,须在车轴轴身和车轮表面(踏面和轮辋内、外侧面除外)均匀涂刷醇酸清漆或非苯类清漆,一级修除外;轴承压装后,须在前盖、后挡及车轴防尘板座非配合面等部位涂刷醇酸清漆或非苯类清漆,经磷化处理且状态良好的前盖、后挡可不再涂刷。
4.1.3轮轴、轮对、车轴及车轮吊装须采用专用吊具,严禁吊具的金属部位直接接触车轴、车轮的加工配合部位。
4.1.4轴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退卸:4.1.4.1 货车入修理工厂(公司)厂修时。
4.1.4.2车辆段检修的轮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4.1.4.2.1轮对需分解时。
4.1.4.2.2无标志板或标志板标记不清、打错而导致无法判断轴承首次或末次压装时间。
4.1.4.2.3新造、大修轴承在6个月内达到表2-1规定的使用时间或运行里程。
4.1.4.2.4轴承经技术状态检查或轴承诊断装置检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轴承(包括外圈、前盖、后挡、轴端螺栓等)有裂纹、碰伤、松动、变形和其他异状。
(2)密封罩、密封座、油封、密封组成有裂纹、碰伤、松动、变形,密封组成高于外圈端面,SKF 197726、353130B、353132A(352132A)、353132B(353132X2-2RS)型轴承密封组成中骨架与油封脱胶影响密封性能。
(3)轴承密封失效,有甩油、混砂、混水或油脂变质现象。
(4)转动轴承有异音、卡滞或其他不正常现象。
(5)轴承的轴向游隙大于0.75 mm;(6)电焊作业导致电流通过轴承。
(7)空车脱轨轮轴的同一转向架上的所有轴承,车辆颠覆或重车脱轨后的全车轴承。
(8)轮轴上遭受水浸或火灾的轴承。
(9)发生热轴故障或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预报需退卸的轴承。
(10)使用时间达到 20 年的国产 RD 2型 40 钢车轴上的轴承。
(11)车轮踏面擦伤、局部凹陷深度达到2mm及以上的轮轴上的轴承。
RD3、RD3A、RD3A1、RD4、RD4A型客车轮对手工超声波镶入部探伤工位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轮对手工超声波镶入部探伤目次一、工位介绍 (1)二、本工位作业流程 (2)三、作业程序及标准 (3)1.开工准备 (3)2.日常性能校验 (3)3.季度性能检查 (9)4.探伤作业 (14)5.完工整理 (17)四、工装设备、检测器具及材料 (18)(一)工装设备、检测器具、工具清单 (18)(二)材料配件明细表 (20)一、工位介绍1. 作业地点:车轮车间轮轴新组装及四级修轮对检修线。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铁路货车RD3、RD3A、RD3A1、RD4、RD4A型车轮镶入部手工超声波探伤检查作业3. 上道工序:轮对压装质量检查工位。
4. 下道工序:微机超声波轮辋探伤工位。
5. 人员素质要求:取得总公司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相关专业探伤技术资格证书。
Ⅱ级及以上的探伤人员应持相关专业证书和上岗证方可独立从事探伤工作。
首次取得Ⅱ级资格证书的探伤人员应经过半年的实践并经铁路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Ⅰ级探伤人员应在Ⅱ级及以上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相关的探伤工作,指导人员须在探伤记录上签章确认。
6. 作业要点:6.1 探伤仪鉴定不过期,探头连接良好。
6.2正确选择使用耦合剂。
6.3探头移动区域及移动速度符合要求。
6.4观察波形变化,准确判断故障缺陷。
6.5涂打探伤标识,填写探伤记录。
三、作业程序及标准1.开工准备1.1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每班开工前更换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着装应整齐、整洁,工作帽帽檐应朝正前方,如图1所示。
1.2接收工作任务。
每班开工前,参加班组点名会,由探伤班组工长组织各工位人员列队点名,传达上级要求,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如图2所示。
1.3设备点检。
每班开工前,检查多通道探伤仪定检不过期、打印机良好、转轮器符合要求、设备传输信号良好、探头无磨损掉块、试块干净整齐,各备品齐全。
2.日常性能校验2.1每日上、下午开工前,由探伤工、探伤工长、质量检查员、验收员和设备维修工共同参加,对多通道探伤设备进行日常性能校验。
铁路货车轮轴修理规程
轮轴修理规程部分2012年6.1 轮轴须与转向架分离。
分解挡键时不得伤及轴承及其附件。
6.2 滚动轴承均须退卸。
退卸前对滚动轴承进行修程判定,并按规定记录轮对、轴承信息,建立《轮轴卡片》。
6.3 轮对各部表面的油漆及锈垢须清除,车轴外露部位、车轮辐板须露出基本金属面。
6.4 车轴外露部位、加工和再加工部位、轮对须按规定进行湿法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检查,车轴重新组装前须进行全轴穿透探伤和湿法磁粉探伤检查。
6.5 轮对、车轴、车轮、轴承及附件须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和修理。
图样为SLH26-00-02 26的旧型前盖不得使用。
6.6 轮对须按规定分解、加工、检修及组装。
车轴轮座终加工须采用磨削加工工艺;车轴卸荷槽或轴颈根部圆弧锈蚀时须用00号砂布或粒度不小于P150的砂布蘸油打磨,打磨后凹陷深度不大于0.05mm。
6.7 轴承零部件须按规定分解、清洗、探伤、外观检查、修理和组装。
轴承清洗须采用具有清洗介质过滤功能的设备;轴承组装时,须对轴承外圈牙口配合面尺寸与密封罩配mm。
合面逐个检测,选配组装。
353130B型轴承大修、一般修后装配高为180.6 +0.71-1.516.8 轴承一般修须设置专检工序,检测器具须配置齐全。
6.9 轴承须按规定选配和压装,压装过程中须转动检查,压装后须进行压装到位检查。
6.10 轴端螺栓须集中清洗、集中检查,制造时间超过10年的轴端螺栓不得装用。
轴端螺栓安装时须使用能够计量扭力矩的装备均匀紧固。
6.11 轮对、轴承、标志板须按规定刻打、涂打标记。
6.12 轮轴组装、检修后,须在车轴轴身、防尘板座、车轮、前盖、后挡外表面非配合部位均匀涂刷醇酸清漆,车轮踏面、轮辋内、外侧面、经磷化处理且状态良好的前盖、后挡除外。
6.13 轮轴装车须符合下列要求:6.13.1 装车使用的轮轴须符合轮轴厂修质量标准。
6.13.2 同一转向架不得混装不同型号的轮轴,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6.13.3 同一轮对两车轮直径差不大于1mm。
铁路货车轮轴轴承检修作业指导书
铁路货车轮轴轴承检修作业指导书4.6.1轴承一般检修4.6.1.1 基本作业条件4.6.1.1.1 基本工序清洗及分解,刻写编号,外圈除锈、磁粉探伤及清洗,零件外观检查及手工修磨,尺寸检测,刻写(打)一般检修标记,清洗及组装。
4.6.1.1.2 主要工装设备轴承密封组成分解设备、轴承零部件清洗设备、外圈除锈设备、外圈喷淋设备、外圈磁粉探伤机、轴承零部件退磁机、轴承清洗设备、密封组成或内油封组成或外油封组成压装设备、轴承注脂及匀脂机、标记刻写(打)设备。
4.6.1.1.3 主要检测器具电子秤、轴承游隙测量设备、轴承检测仪、扭矩测量机。
4.6.1.1.4 作业环境(1)轴承一般检修须在独立的生产场所内进行。
(2)轴承零部件检测间、存放间及组装间须封闭,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3) 24h内轴承检测间、存放间及组装间的落尘量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4)轴承检测间的温度、相对湿度应每天检查并记录;落尘量定性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定量检查每月进行1次,且在定性检查合格后的第二天进行。
4.6.1.1.5 工序控制(1)须做到一般检修品、待大修品、报废品及不同型号的检修品相隔离。
(2)建立轴承一般检修工艺流水线,主要包括轴承清洗及分解线、轴承检测及修理线、轴承组装线。
(3)须执行原套原位检修,除密封座和中隔圈外,禁止轴承外圈、内圈及滚子进行互换和拼修。
(4)轴承搬运、清洗及检修过程中零部件不得磕碰伤,保持架不得脱落。
4.6.1.2 技术要求4.6.1.2.1 轴承清洗及分解(1)轴承清洗须采用对轴承零件无腐蚀作用的清洗介质。
(2)内圈组件的清洗温度须不大于80℃,清洗时须防止保持架磕碰伤和离心力对保持架的冲击。
(3)轴承清洗后,零件表面无明显油垢。
(4)轴承零件清洗后须进行防锈处理。
(5)分解后的油封、密封罩、密封组成(不含密封座)须报废。
4.6.1.2.2 编号轴承分解后内圈、外圈须编号,要求准确、清晰;同一套轴承两内圈组件与外圈原滚道须一一对应,不得错位。
旧轴加修工位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良好旧轴加修目次一、工位介绍 (1)二、本工位作业流程 (2)三、作业程序及标准 (3)1.开工准备 (3)2.检查核对信息 (4)3.测量计算加工量 (4)4.加工作业 (7)5.完工整理 (8)四、工装设备、检测器具及材料 (9)五、附件 (10)1.作业台帐记录 (10)2.台帐记录填写示例 (11)3.定置示意图 (14)一、工位介绍1. 作业地点:车轮车间轮轴新组装及四级修车轴加工工艺线。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铁路货车RD2、RE2B型良好旧车轴的加修作业。
3. 上道工序:车轴穿透探伤工位。
4. 下道工序:轮座磨削加工工位。
5. 人员素质要求:须经教育科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的轮轴车工。
6. 作业要点:6.1核对卡片信息与轴端信息需一致。
6.2检测车轴待加工部位,确定加工量。
6.3操作车床加修车轴,测量加工质量。
6.4填写车轴加修记录。
三、作业程序及标准1.开工准备1.1穿戴劳保用品。
每班开工前更换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着装应整齐、整洁,工作帽帽檐应朝正前方,如图1所示。
女职工有长发者应盘在帽内,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作业场所,如图2所示。
1.2接收工作任务。
每班开工前,参加班组点名会,由机床班组工长组织各工位人员列队点名,传达上级要求,布置当日工作任务。
1.3检查吊具无裂纹、缺损,开股断股现象,如图3所示。
图3 图41.4按设备点检内容详细点检、润滑设备,启动设备电源,操作各动作手柄进行空车试运转,确认设备各部性能良好,无故障,如图4所示。
填写设备点检记录,不符合要求不得开工作业,及时通知工长联系设备维修人员修理。
1.5检查计量器具齐全,状态良好,检定不过期,如图5所示;并使用校验棒校验外径千分尺。
图5 图62.检查核对信息2.1使用《轮轴卡片》(车统—51A)和《轮轴机加工工序质量卡控卡》核对实物车轴信息,确认轴端信息与轮轴卡片一致,核实车轴加修部位,如图6所示。
铁路货车轮轴四级检修作业指导书
铁路货车轮轴四级检修作业指导书4.5.1 基本作业条件4.5.1.1基本工序主要包括轴承修程判定,轴承退卸,轮对外观技术状态检查,轮对(车轴)清洗除锈,轮对分解,车轴穿透探伤检查,车轴检修,轮对(车轴)荧光磁粉探伤,车轮检修,车轴与车轮选配,轮对压装,车轮轮缘踏面加工,轮对尺寸检测,轴颈、防尘板座擦拭,轴承与轴颈、后挡与防尘板座检测与选配,轴颈、防尘板座涂脂,轴承压装,轴承压装到位检测,刻打标志板,轴承附件组装,轴向游隙检测,轴承磨合测试,轮轴涂漆,轮轴检查,轮轴支出。
4.5.1.2 主要工装设备固定式轴承退卸机、轮对(车轴)清洗除锈机、轮对(车轴)荧光磁粉探伤机、超声波探伤仪、数控车轮车床、轮对退卸压力机、数控车床、外圆磨床、成型磨床、数控立式车床或数控镗床、轮对自动压装机或轮对自动组装单元(含专用样板轮对)、轴承附件清洗装置、轴端标记刻打机、微控轴承压装机、标志板刻打机、轴端螺栓智能力矩扳机、轴承磨合机。
4.5.1.3 主要检测器具车轴全长及轴肩距测量尺、车轴圆弧检查样板、轴端螺栓孔螺纹塞规、轴端三孔位置度综合量规、游标深度尺(深度游标卡尺)、粗糙度测量仪、粗糙度比较样块、外径千分尺、车轮检查器、轮径尺(仪)、轮对内侧距检测尺,轮位差测量尺,车轮滚动圆跳动测量器、内径千分尺(表)、标准样环、前盖、后挡检测样板(尺)、轴承轴向游隙检测仪、力矩扳手。
4.5.2 技术要求4.5.2.1 轮轴收入4.5.2.1.1车辆段建立《轮轴卡片》(车统-51A),车辆工厂(公司)建立《轮轴卡片》(车统-51D)。
4.5.2.1.2检查轮轴信息,确定轴承修程。
4.5.2.2 轴承退卸须符合第4.4.2.2条要求。
4.5.2.3 轮对技术状态检查4.5.2.3.1清除各部位表面的油漆及锈垢,车轴外露表面须露出基本金属面。
4.5.2.3.2按规定对轮对车轴施行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和超声波探伤检查。
4.5.2.3.3检查轮对表面状态,测量轮对内侧距离、车轮直径、轮辋厚度、轮缘厚度等各部尺寸,并确定施修范围。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版本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2016版本(总12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3)3 轮轴新组装 (8)3.1基本作业条件3.2车轴加工3.3车轮加工3.4车轴、车轮选配3.5 轮对组装3.6 轴承压装4 轮轴检修 (18)4.1综合要求4.2一级修4.3二级修4.4三级修4.5四级修4.6轴承检修4.7轮对检修限度4.8轴承检修限度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5.1车轴标记5.2车轮标记5.3轴承标记5.4 标志板标记6 轮轴探伤 (66)6.1综合要求6.2探测规定6.3 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6.4 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6.5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6.6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6.7轴承零件磁粉探伤7 信息化管理 (101)7.1综合要求7.2输入、输出数据规范7.3数据信息管理7.4信息共享与应用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9 备用轮轴管理 (109)9.1管理机构及职责9.2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9.3备用轴承管理10 附则 (117)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3)3 轮轴新组装 (8)3.1基本作业条件3.2车轴加工3.3车轮加工3.4车轴、车轮选配3.5 轮对组装3.6 轴承压装4 轮轴检修 (18)4.1综合要求4.2一级修4.3二级修4.4三级修4.5四级修4.6轴承检修4.7轮对检修限度4.8轴承检修限度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5.1车轴标记5.2车轮标记5.3轴承标记5.4 标志板标记6 轮轴探伤 (66)6.1综合要求6.2探测规定6.3 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6.4 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6.5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6.6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6.7轴承零件磁粉探伤7 信息化管理 (101)7.1综合要求7.2输入、输出数据规范7.3数据信息管理7.4信息共享与应用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9 备用轮轴管理 (109)9.1管理机构及职责9.2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9.3备用轴承管理10 附则 (117)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维修作业指导书
篇一:2014铁路列检检车员作业指导书二、岗位简要介绍适用范围通辽到达列检作业场现场3号检车员到达技术检查作业。
技术标准现场检车员对到达货物列车执行“分工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对集通方向到达列车、通辽枢纽小运转到达列车执行“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其中对编入货物列车中的客车,按以下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检查与修理:1.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擦伤、剥离、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符合规定。
2.闸瓦及闸瓦插销无折断、丢失,闸瓦磨耗不超限,闸瓦插销正位。
3.与铁路货车连接的车钩、制动软管的连接状态良好。
4通过台有铁风挡的旧型客车不得与装用16、17型车钩的铁路货车直接连挂。
5.客车与除平车、平集共用车以外的货车混编连挂时,不得与货车有人力制动装置端连挂;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人力制动装置端连挂时,平车、平集共用车的人力制动装置不得使用,处于非工作状态。
对编入货物列车中的机械冷藏车组(含单节机械冷藏车),按以下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进行列车技术作业:1.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擦伤、剥离、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符合规定。
2闸瓦及闸瓦插销无折断、丢失,闸瓦磨耗不超限,闸瓦插销正位。
3空气制动机作用良好,制动缸活塞行程符合规定。
4车钩连接状态良好,互钩差不超限,钩舌销无折断、丢失,钩提杆及座无裂损,螺母无松动、丢失。
对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发电列车等,办理过轨并挂运列车进入国铁营业线运行后,现场检车员只检查车轮技术状态,并须符合铁路货车运用规定。
对随车押运人员预报的车辆故障,现场检车员应积极配合处理,并对处理的车辆故障进行质量检查。
2.三位转向架中心销筒的磨耗套或中心销无裂损、焊缝无开焊。
3.二、三位转向架闸瓦磨耗剩余厚度不小于25mm;同一制动梁两端闸瓦厚度差不大于10mm。
4.均载装置连接杆和均衡拉杆及圆销、开口销无折断、丢失。
铁路货车轮轴修理规程
轮轴修理规程部分2012年6.1 轮轴须与转向架分离。
分解挡键时不得伤及轴承及其附件。
6.2 滚动轴承均须退卸。
退卸前对滚动轴承进行修程判定,并按规定记录轮对、轴承信息,建立《轮轴卡片》。
6.3 轮对各部表面的油漆及锈垢须清除,车轴外露部位、车轮辐板须露出基本金属面。
6.4 车轴外露部位、加工和再加工部位、轮对须按规定进行湿法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检查,车轴重新组装前须进行全轴穿透探伤和湿法磁粉探伤检查。
6.5 轮对、车轴、车轮、轴承及附件须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和修理。
图样为SLH26-00-02 26的旧型前盖不得使用。
6.6 轮对须按规定分解、加工、检修及组装。
车轴轮座终加工须采用磨削加工工艺;车轴卸荷槽或轴颈根部圆弧锈蚀时须用00号砂布或粒度不小于P150的砂布蘸油打磨,打磨后凹陷深度不大于0.05mm。
6.7 轴承零部件须按规定分解、清洗、探伤、外观检查、修理和组装。
轴承清洗须采用具有清洗介质过滤功能的设备;轴承组装时,须对轴承外圈牙口配合面尺寸与密封罩配mm。
合面逐个检测,选配组装。
353130B型轴承大修、一般修后装配高为180.6 +0.71-1.516.8 轴承一般修须设置专检工序,检测器具须配置齐全。
6.9 轴承须按规定选配和压装,压装过程中须转动检查,压装后须进行压装到位检查。
6.10 轴端螺栓须集中清洗、集中检查,制造时间超过10年的轴端螺栓不得装用。
轴端螺栓安装时须使用能够计量扭力矩的装备均匀紧固。
6.11 轮对、轴承、标志板须按规定刻打、涂打标记。
6.12 轮轴组装、检修后,须在车轴轴身、防尘板座、车轮、前盖、后挡外表面非配合部位均匀涂刷醇酸清漆,车轮踏面、轮辋内、外侧面、经磷化处理且状态良好的前盖、后挡除外。
6.13 轮轴装车须符合下列要求:6.13.1 装车使用的轮轴须符合轮轴厂修质量标准。
6.13.2 同一转向架不得混装不同型号的轮轴,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6.13.3 同一轮对两车轮直径差不大于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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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轮轴四级检修作业指导书
4.5.1 基本作业条件
4.5.1.1基本工序
主要包括轴承修程判定,轴承退卸,轮对外观技术状态检查,轮对(车轴)清洗除锈,轮对分解,车轴穿透探伤检查,车轴检修,轮对(车轴)荧光磁粉探伤,车轮检修,车轴与车轮选配,轮对压装,车轮轮缘踏面加工,轮对尺寸检测,轴颈、防尘板座擦拭,轴承与轴颈、后挡与防尘板座检测与选配,轴颈、防尘板座涂脂,轴承压装,轴承压装到位检测,刻打标志板,轴承附件组装,轴向游隙检测,轴承磨合测试,轮轴涂漆,轮轴检查,轮轴支出。
4.5.1.2 主要工装设备
固定式轴承退卸机、轮对(车轴)清洗除锈机、轮对(车轴)荧光磁粉探伤机、超声波探伤仪、数控车轮车床、轮对退卸压力机、数控车床、外圆磨床、成型磨床、数控立式车床或数控镗床、轮对自动压装机或轮对自动组装单元(含专用样板轮对)、轴承附件清洗装置、轴端标记刻打机、微控轴承压装机、标志板刻打机、轴端螺栓智能力矩扳机、轴承磨合机。
4.5.1.3 主要检测器具
车轴全长及轴肩距测量尺、车轴圆弧检查样板、轴端螺栓孔螺纹塞规、轴端三孔位置度综合量规、游标深度尺(深
度游标卡尺)、粗糙度测量仪、粗糙度比较样块、外径千分尺、车轮检查器、轮径尺(仪)、轮对内侧距检测尺,轮位差测量尺,车轮滚动圆跳动测量器、内径千分尺(表)、标准样环、前盖、后挡检测样板(尺)、轴承轴向游隙检测仪、力矩扳手。
4.5.2 技术要求
4.5.2.1 轮轴收入
4.5.2.1.1车辆段建立《轮轴卡片》(车统-51A),车辆工厂(公司)建立《轮轴卡片》(车统-51D)。
4.5.2.1.2检查轮轴信息,确定轴承修程。
4.5.2.2 轴承退卸须符合第4.4.2.2条要求。
4.5.2.3 轮对技术状态检查
4.5.2.3.1清除各部位表面的油漆及锈垢,车轴外露表面须露出基本金属面。
4.5.2.3.2按规定对轮对车轴施行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和超声波探伤检查。
4.5.2.3.3检查轮对表面状态,测量轮对内侧距离、车轮直径、轮辋厚度、轮缘厚度等各部尺寸,并确定施修范围。
4.5.2.4 轮对分解
4.5.2.4.1 车轴的中心线与压力机活塞的中心线应保持一致,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轴颈蹾粗和磕碰伤,车轮压退时的最大压应力不超过车轴材质的下屈服强度。
4.5.2.4.2 在规定的最大许可压力下车轮退不下来时,可在车轮的轮毂部位均匀加热后再压退,但加热温度不超过200℃;仍退不下来时,可将车轮切割,但不得损伤车轴。
加热及切割的车轮不允许装用。
4.5.2.5车轴检修
4.5.2.5.1 车轴轮座加工
车轴轮座加工工艺按轮轴新组装第 3.2.2.3.4~
3.2.2.3.5条执行,轮座加工后须符合规定限度。
4.5.2.5.2 车轴等级修
(1)RD2、RE2B、RF2型车轴等级修时,须采用成型磨削加工工艺。
(2)使用时间不超过15年的无卸荷槽的RD2型车轴可进行等级修,等级修须符合GB/T 12814-2002-07-1图样中E型方案的要求。
(3)防尘板座等级修时,采用磨削或车削的方法加工,原有防尘板座卸荷槽须消除,加工后直径及过渡圆弧须符合图样要求。
(4)其他各型车轴等级修时,原无卸荷槽的车轴轴颈仍须采用成型磨削加工工艺。
(5)车轴轴颈、防尘板座可分别进行等级修,防尘板座降等级而轴颈未降等级的车轴不视为等级车轴。
轴颈公称直径比原型公称直径小0.5mm的等级车轴组装后在轴端标记
的组装日期和组装单位下面刻打“D1”标记。
4.5.2.5.3 车轴裂纹及发纹处理要求
(1)轮座部位的横向裂纹
a.裂纹深度不大于0.3mm,旋修后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时,再加旋0.5mm,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b.裂纹深度大于 0.3 mm 且不大于2.5mm,旋修后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时,再加旋0.5mm,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但组装成轮对后,须在车轴端面轮对组装及组装责任单位钢印下刻打“+ +”标记。
c.裂纹深度大于2.5mm 时,车轴报废。
d.车轴端面已有“+ +”标记者,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再次发现裂纹时,车轴报废。
(2)轴身部位的横向裂纹
a.轴身横向裂纹深度不大于2.5mm,旋修后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时,再加旋0.5mm,同时将轴身全部加工,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b.轴身横向裂纹深度大于2.5mm 时,车轴报废。
(3)防尘板座部位的横向裂纹旋修后,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时,再加旋0.5mm,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4)轴颈、轴颈根部或卸荷槽部位有横向裂纹时,该
车轴报废。
(5)车轴纵向裂纹
a.车轴(轴身除外)各部位纵向裂纹须旋除,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时,其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b.车轴轴身纵向裂纹总数不超过3条,单个长度不大于60mm,并且不在同一横断面上时可不处理;超过上述规定时须旋除,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并且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6)车轴发纹
a.车轴存在横向发纹时须旋除,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b.车轴上存在的纵向发纹超限时须旋除,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检修车轴轴身上存在纵向发纹时可不处理;各圆弧处存在纵向发纹时须旋除;其他部位纵向发纹可存在的限度除与新制车轴上纵向发纹存在的限度相同者外,其轴颈、防尘板座及轮座上存在长度不大于25mm,且各部位均不超过5条,或同一断面不超过3条的纵向发纹时,可不处理(对长度不大于4mm 的纵向发纹可不计算在内),存在长度大于25mm 的纵向发纹时须旋除。
4.5.2.5.4 车轴其他部位的检修按第4.4.2.5条车轴检修的
规定执行。
4.5.2.6 车轮检修
4.5.2.6.1 车轮轮毂孔加工
车轮轮毂孔加工须采用数控加工工艺,加工后须符合规定限度。
4.5.2.6.2除车轮轮毂孔加工外,车轮其他部位的检修按第4.3.2.3.1条车轮检修的规定执行。
4.5.2.7车轴、车轮选配
车轴、车轮选配工艺按第3.4条执行。
4.5.2.8轮对组装
4.5.2.8.1 轮对重新组装工艺与轮对新组装工艺相同,按第 3.5条执行。
轮对压装最终压力按轮毂孔直径计算,每100mm直径尺寸的压装压力:LZ40钢车轴为343kN~539kN;LZ50钢、LZ45CrV钢车轴为343kN~588kN。
4.5.2.8.2 轮对重新组装时,同一车轴上组装的两个车轮轮辋宽度差:铸钢车轮不大于5㎜,辗钢车轮不大于3㎜。
4.5.2.8.3 轮对重新组装后,检修车轮内侧距离比规定的最小内侧距离小1mm及以内或内距任意三处相差超过规定时,可旋修轮辋内侧面调整。
4.5.2.8.4 换轮重新组装的车轮踏面及轮缘须符合原型;换轴、拼修重新组装的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须符合规定限度。
4.5.2.8.5 重新组装的轮对,同一轮对的两车轮直径差不大
于1mm;同一车轮相互垂直的直径差不大于0.5mm;同一轮对的两车轮滚动圆相对于轴中心线的径向跳动不大于0.6mm。
4.5.2.9 轴承压装须符合第4.4.2.6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