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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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考核制度

学生党支部考核制度

学生党支部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系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学习上的佼佼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结合我系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项考核制度,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管理办法考核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会议负责终审。

二、考核时间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末对学生党员进行综合考核,并进行民主评议。

三、考核对象本支部的全体学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四、考核内容和措施考核对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设基准分6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情况、社会工作、日常行为规范各占15分。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a.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b.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

c.三次事假扣1分。

(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a.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

(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a.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

(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以学期末对该项进行统计的结果为准)5分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

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情况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

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杂志、网站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2分/篇,1分/篇。

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

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一、考核意义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详细考核依据请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三、考核的用途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每学年上学期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每学年下学期的优秀党员评选。

2、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

评议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等步骤进行,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各步骤参照每学期民主评议策划方案具体实行。

3、党员评优工作安排在每年三月份进行。

届时,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评选出院级、校级优秀党员及推荐竞选湖南省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学生党员名单。

4、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

5、对考核分数过低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

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不合格学生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9月,《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并进一步严格规范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党员考核方案

党员考核方案

党员考核方案党员考核方案是指对党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通过对党员的日常工作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党性修养等方面进行评估,旨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一、考核内容1. 日常工作表现:包括党员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通过工作考核、工作报告、工作业绩等来评估。

2. 思想政治素质:包括党员的政治立场、党的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的评估。

可以通过党课学习情况、理论水平考核、政治表态等来评估。

3. 党性修养:包括党员的党纪党规遵守情况、党员意识、党员自律等方面的评估。

可以通过党纪党规考核、党员纪律教育等来评估。

二、考核标准1. 日常工作表现:根据党员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评估党员在工作中的责任心、执行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指标来评估。

2. 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党员对党的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贯彻情况,评估党员的政治立场和思想水平。

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政治表态、参加学习活动等来评估。

3. 党性修养:根据党员对党的纪律的遵守程度、对党组织的忠诚度、对党的事业的热爱程度,评估党员的党性修养。

可以通过党纪党规考核、组织生活会情况、党员自律情况等来评估。

三、考核流程1. 考核计划制定:党组织根据党员考核的时间节点和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计划,并公布给党员。

2. 考核指标确定: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3. 考核数据收集:党员的考核数据可以通过工作记录、学习情况、党员自评等方式进行收集。

同时,也可以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

4. 考核结果评定:根据收集到的考核数据,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党员的考核结果。

评定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5. 考核结果反馈:将党员的考核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并进行解释和说明。

入党积极分子定性定量考核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定性定量考核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定性定量考核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本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使我院学生党员组织发展程序更加规范,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做到党员发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全面考察拟发展对象的思想、学业、服务社会、群众基础的综合情况,积极引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优秀、综合素质强的学生加入党组织,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充分体现我院学生党员的先进性,确保做到党员发展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察实施(一)考察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符合如下学生党员发展基本条件的学生:1、党校初级班、中级班顺利结业,无考试违纪违规现象;2、学位英语与学位计算机顺利通过;3、无考试科目不及格;4、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分,凡在校期间受到处分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延缓其考察期或取消其考察资格。

(二)考察时间:学生从确定为积极分子到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为止。

(三)量化考察内容及标准1、思想政治40%:①积极参加学院分党校组织的初级班和中级班的学习,以两次考试实际得分的平均分*15%计算该项得分。

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进行民主推优,民主测评得分的平均分*10%计算该项得分。

③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考察期内思想汇报篇数不得少于五篇,且每次按优(95)、良(85)、中(75)、差(65)计分。

少于五篇的同学不得分,多于五篇的可遴选得分高的五篇做平均。

以平均分的10%计算该项得分。

④所在公寓管理站对其进行考核,党员工作站站委会讨论打分和公寓站站长打分的平均成绩*5%计算该项得分。

2、学业状况30%:①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学习成绩,以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成绩平均分*10%计算该项得分。

②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四级、江苏省计算机二级的(旅游管理专业过一级),得80分;通过英语六级、江苏省计算机三级(旅游管理专业过二级)的,得100分,以两项平均分* 5%计算该项得分。

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湘商职院党字[2004]28号学生党员考核细则为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正确评价学生党员的现实表现状况,促进学生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其综合素质,较好地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起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提高学生党支部整体战斗力,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学院学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考核时间:实行学期考核制。

每学期期末对学生党员本学期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学年结束时,要进行学年总评。

三、考核形式:考核由学生党支部负责,支部书记总体把关,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原始资料的收集和记录,考核结果存档备案。

四、考核等级:考核分不及格(60分以下)、及格(60-79分)、良好(80-89分)、优秀(90分及90分以上)四个等级。

五、考核标准:(一)政治素质(35分)1、思想汇报(10分):正式党员三月至少一次思想汇报,预备党员两月至少一次思想汇报,迟交一次扣2分,缺交一次扣5分,思想汇报要求书写工整,有实质内容,能反映个人的思想动态,不符合以上要求者酌情扣分;2、理论学习(15分):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及有关文件的学习,按时参加支部、总支、党员大会。

凡迟到者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三次者直接考核为不及格。

特殊原因需请假,会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准假。

通过学习,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思想理论文章给予加分(院级3分,省级以上5分)。

3、行为作风(10分):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凡受通报批评者(包括院、系、党内)一次扣10分,受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者直接考核为不及格。

(二)作用发挥(35分)1、党建工作(15分)(1)做好所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做好必要的记录、资料整理工作。

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时向支部反馈考察情况。

由支委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次不合格者扣3分。

(5分)(2)积极参与所辅导班级团支部的推优、政治学习、团支部建设等活动。

学生党员考评细则

学生党员考评细则

学生党员考评细则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学生党员光辉形象,提高党员自身素质。

学生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三大作风,特拟定XX学院学生党员考评细则。

此细则力求通过具体的分值反映学生党员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及日常生活中表现情况。

具体考评细则如下:每位党员每学期基准分值为75分,根据党员表现从基准分值中扣除或加入考核分。

(凡基准分低于60分者,取消其评定年度优秀党员的资格。

)一.党支部基础建设1.党支部及各党小组开展活动的计划、总结等资料齐全。

资料每缺一项扣2分;不规范、不认真、上报不及时每发生一项扣3分。

2.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党支部及各党小组应认真进行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没有开展活动扣4分,开展活动不正常的扣2分。

二.党支部组织建设1.党支部的列会、组织生活应有相应的会议纪录。

每缺一次会议记录扣2分。

2.党支部成员应明确分工,分工不明确扣2分。

三.党员管理1.党员出勤情况分为:1.会议2.组织生活3.其他活动。

以上三种学生党员出勤情况中,属于正常工作请假和病假情况不予扣分,个人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

2.党员拒不服从支部的安排视情节轻重而定。

情节轻微扣2分,情节严重扣4分。

3.党员拖延党费扣2分,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四.党员争先创优1.凡在本学期内荣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者均在基准分中加3分;获院级以上奖项的加5分。

2.担任党代表的同学对于所带班级中的积极份子的考核客观及时、党代表工作优秀,在党代表的基准分中加2分;党代表工作一般并不突出者,在基准分中加0-1分;身为党代表未能客观及时的对积极份子进行考核,在其基准分中扣2分。

3.普通党员能够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情况,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在其基准分中加2分;与党组织沟通情况一般不予加分;不能够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情况、思想消极者从其基准分中扣2分。

信息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细则

信息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细则

保山学院信息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学院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支部整体战斗力的充分发挥,依据党章和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支部内部考核(权重30%)一、支部活动表现情况15%1.参加党小组活动及支部组织生活出勤情况5%:全勤者获满分5分,缺席一次扣0.5分(各党小组组长提供)2.参与支部活动策划和组织情况5%:积极为支部活动出谋划策,在各职能部门表现突出者获5分;积极参与支部活动者获3分;经常不参与支部活动,对支部工作漠然视之者不得分(辅导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提供)3.本人上交工作小结和思想小结情况5%:每学期至少主动上交两篇以上工作小结或思想汇报并且内容充实、言之有物者获满分5分;未能按时上交经督促上交且内容充实者或按时上交但内容不充实者得3分;上交一篇并且内容充实者得2分,不上交或抄袭拼凑形成者不得分(辅导员及党小组组长提供)二、模范作用情况5%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并能带动培养联系对象遵守校规校纪者得满分4-5分,本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但不能带动培养联系对象的得2-3分;本人违反校规校纪者以0分记,并报学生处严肃处理。

三、 联系人、考察人工作情况10%以信息学院《学生党员目标责任书》和《入党积极分子目标责任书》为评定标准,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相应目标责任者获8-10分;未能按时完成但能积极改进者得5-7分;未能按时完成且态度不端正者不得分。

第二部分:学习成绩及学习态度(权重20%)1. 学习成绩总分以15分计,计算方法为:15*)111(---N M ,其中,N 为本班学生总人数,M 为本人综合测评名次。

如有补考,每门扣7分。

2. 考试过程中本人及目标联系对象均无作弊行为者得5分;本人无作弊行为但目标联系对象有作弊行为者每人次扣0.5分;本人有作弊行为者不得分,并报党支部严肃处理。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纪律方面(20 分)、思想政治方面(15 分)、学习方面(15 分)、党内活动(20 分)、民主评议(15 分)、学生工作(15 分)、附加分第二条、考核项目(一)纪律方面(20 分):1、校纪校规(5 分)。

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

在按照校纪校规处理的同时,参照学生会记录给与相应的处分,相应扣考评分: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2 分/人次,校级通报批评对应扣考评分3 分/人次,对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学院党委进行处理,此项不得分。

2、会议考勤(10 分)。

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会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请假条并有党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备案。

只有按时参加会议全勤者得10 分满分,在支部参加会议及出现迟到、早退或请假者扣考评分2 分/人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者(无请假条备案请假一律按无故旷到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考评分4 分/人次,两次无故旷到者取消支部内一切评优资格。

3、寝室建设(5 分)。

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周不合格扣1 分/人次,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出现严重违纪情况扣2 分/次,党员本人违反寝室制度受纪律处分,此项不得分,可重复扣分(与校级校规)。

(二)思想政治方面(15 分):每个党员都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 分,并取消转正资格;迟交者扣4 分。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潍坊***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试行)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

一、日常行为积分日常行为积分包括日常行为正面积分和负面扣积分两项。

主要指参加党的活动(全体党员)、岗位现实表现(教工党员)、在校表现及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党员)等方面。

1、参加党的活动(全体党员)(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计 1 分。

(2)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次计 1 分。

(3)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每次计1 分。

(4)党员在党某某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计 1 分。

(5)党员根据党支部安排,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计 1 分。

(6)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每次计 1 分。

完成每月“灯塔大课堂”学习任务的,每次计3分,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每天平均积分40分及以上的,每半年计10分,每天平均积分30分—40分的,每半年计5分。

(7)党员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在本支部范围的,每次计3分;在学校层面的,每次计5分;经学校党委批准受邀到校外的,每次计10分。

(8)党员发表党建论文(文章),其中在学校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3分;在校外正规期刊(媒体)发表的,每篇计 5分;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10分。

(9)党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其中校级项目的,每项计2分;县级项目的,每项计3分,市厅级项目的,每项计5分;省部级项目的,每项计8分;国家级项目的,每项计10分。

(10)党员响应学校党建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的,每次计1分。

2、岗位现实表现(教职工党员)(1)党员担任学生导师,学期末导师考核一等的加10分,学期末导师考核二等的加5分,其余导师加3分。

(2)党员参加扶贫工作、参加“三包靠+”帮扶三类特困生等相关公益活动的,每次计2分。

(3)党员个人受学校表彰的,每次计 2分;受县级表彰的每次计3分,受市级表彰的每次计5分,受省级表彰的,每次计 8分;省级以上表彰的,每次计10分。

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员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真正解决大学生党员中“思想入党”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章学生党员管理制度第二条学生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用党章、校规校纪标准自己的言行,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发现不足,及时弥补,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第三条学生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包括: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接受组织培训,完成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每学期不得少于二次。

第五条各党总支要将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了解学生党员的整体情况;要催促检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总结、交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以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

第六条每年年末(12月下旬),学生党员要按照支部要求上交自我鉴定,总结自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第三章学生党员奖惩制度第七条对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报校党委批准,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称号。

原则上一年评选一次。

第八条对于学业成绩不合格及违规学生预备党员的处理参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业成绩不合格及违规学生预备党员考察处理意见》处理。

第九条在发展对象评议、党员评议中搞不正之风者的处理:1、对于请客、送礼的发展对象,延长考察期一年;2、在组织发展问题上吃饭、收礼者,预备党员要延长考察期半年,正式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处分;3、在党员民主评议中拉关系,请客送礼者,预备党员延长考察期半年,正式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10
1、群众基础差,与师生关系紧张,该项不得分。






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和引导广大同学努力创造高雅、健康的精神文化,带头参加公益活动
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0
1、文明宿舍一次加5分;
2、先进班级一次加10分;
3、先进个人校级加5分,省级加10分;
4、凡积极带头参加公益活动一次加3分;
5、凡集体组织的公益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3、凡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或调查报告获得表彰者,系级加3分;校级加5,省级以上加8-10分;
4、党员开展帮扶工作成绩突出加3分。




学习认真刻苦,综合素质优秀。
20
1、参加各类技能考试取得证书每项加5分;
3、获得国家、成杰奖学金,加10分,励志加7分,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3分;考试有不及格科目每门扣5分;在预备期出现学习成绩明显下滑或下降幅度较大者将考虑延期转正,正式党员将进行诫勉谈话。凡考试作弊者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6、宿舍关系不和谐扣5分;
7、所在宿舍卫生状况差受到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合计分值
100
遵纪
守法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模范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通报批评记录。
10
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记4分。
2、模范遵守法纪校规,记6分;
3、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考核为不合格党员。




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生活上能为同学排扰解难;能保持与同学之间经常性的交心谈心,学习上能为同学释疑解惑,能帮助同学进行心理上的疏导,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基础好。

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制度为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彻并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相关文件,结合我院的实际发展情况,使党员管理工作真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坚持从严治党,注重实效,制度规范化,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出发,我院党总支制定本制度.细则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含预备党员)。

第二条: 所有学生党员必须努力学习,积极工作,认真履行党员八大义务,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全院学生树立榜样。

第三条: 所有学生党员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安排。

第四条: 学生党员应经常了解周围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帮助其积极上进,使其端正入党动机。

第五条: 学生党员应主动了解并汇报自己负责的培养对象人相关情况,向学生党支部提出加强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作为预备党员培养联院人的学生党员,对待工作,如同学思想动态,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要有书面记录,每学期初有计划,一学期终有总结。

第七条: 全体学生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学生党支部举办的党内活动,参加支部大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学生党支部每学期对全体学生党员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包括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对表现优秀.工作积极负责的学生党员予以表彰,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第十条: 对不负责任,不求上进的学生党员,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党支部将对其进行教育,如经教育仍不改者,劝其退党或除名,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一条: 专业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取消其本年度参加评奖评优的资格。

第十二条: 由于主观过失或意外犯错误的学生党员,应主动到院学生党支部或院党总支汇报情况,根据其认错态度从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或免除处分,对不主动汇报的,一经发现,仍无端推脱责任的从严处分。

第十三条: 所有犯错误的学生党员 (包括故意和过失)均应向院学生党支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如实说明情况.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金陵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2013年3月30日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我院学生党员的自律能力和服务意识,更好地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对全院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评议考核。

党员考核考评实施方案

党员考核考评实施方案

宝鸡郡智职业技术学校党员月考核的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根据《党章》和社会组织党委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我校党员工作考核细则。

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党员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增强党员的责任感,提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校支部所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党员月考核内容主要分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包括《思想方面》、《学习方面》、《工作方面》、《生活方面》、《模范引领》五个部分,每个方面考核各20分,满分为100分。

1、思想方面(20分):思想态度端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想信念。

对党忠诚老实,坚持“四个自信”,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思想健康积极向上,要有远大理想,要有为共产主义奋斗毕生的信念。

不断加强学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

2、学习方面(20分):坚持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

积极参加每次支部党课、远程教育学习,坚持自学不间断,坚持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和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并举。

坚持读书有批注,党课学习有记录、有学习心得体会。

3、工作方面(20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工作有思路有方法,能胜任并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精通业务,严谨细致,工作高效。

工作具有主动性,能认真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向上推诿。

工作中积极主动,热心周到,发现问题主动解决,反映问题及时解决。

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工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不断提高。

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在支部党建、活动创建和各项迎检工作中,所承担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做出的贡献大。

党员考核方案

党员考核方案

党员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党员考核是党组织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内职责的一种评价和监督机制,旨在激励党员积极参预党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和能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党员考核的目的、内容和评价标准。

二、目的党员考核的目的是:1. 激励党员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内职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 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推动党的事业发展;3. 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的组织健康发展。

三、考核内容党员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表现:党员是否坚定信仰、忠诚党的事业、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策部署;2. 学习培训:党员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的党性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自身素质;3. 工作业绩:党员在本职工作中是否勤勉尽责、取得突出成绩,为党和人民作出贡献;4. 党风廉政:党员是否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坚决抵制腐败行为;5. 群众工作:党员是否积极参预群众工作,关心群众利益,解决群众问题;6. 党组织生活:党员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的会议、活动,履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

四、评价标准党员考核的评价标准应该明确、客观、公正,根据党员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

具体评价标准可根据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下为普通性的评价标准:1. 优秀:在各项考核内容中表现突出,为党和人民作出重要贡献,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2. 称职:在各项考核内容中表现良好,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内职责,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3. 基本称职:在各项考核内容中表现普通,能够完成基本的党员义务和党内职责;4. 不称职:在各项考核内容中表现较差,未能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内职责,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五、考核程序党员考核应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考核对象确定:根据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和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参加考核的党员对象;2. 考核指标制定:根据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3. 考核材料采集:组织部门应采集党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党费缴纳情况、学习培训记录、工作业绩等;4. 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指标和采集的材料,对党员进行综合评价;5.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指导;6.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意见;7. 考核结果记录: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党员档案中,作为党员发展和提升的参考依据。

学生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六项制度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六项制度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轨道交通系学生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六项制度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学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我系学生党员的实际,特建立学生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六项制度,请党员同学每日参照制度,贯彻执行并做好笔记。

一、学生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学生党员每月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级党组织和所在班级的学习活动,在加强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的基础上,每学期写出不少于2个专题,2000字的学习心得笔记。

二、学生党员承担社会工作制度学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地承担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的工作,不得随意提出要求辞去所担任的社会工作。

并将每月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三、学生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学生党员在校期间要积极主动参加志愿服务队,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

并将每月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四、学生党员帮困助学制度学生党员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至少联系1-2名困难同学,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关照和帮助在各方面遇到困难的同学,并每月要把帮困对象的情况及时向所在支部反映,及时为同学提供帮助和指导。

五、学生党员联系学生宿舍制度学生党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学生宿舍,主动帮助同学解决问题,帮助做好该宿舍各项工作,并将了解的情况、开展的工作和实际成效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六是学生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学生党员每人至少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积极分子谈话,考察他们的平时表现,指导和帮助积极分子更好地成长。

并将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组织汇报学生党员需每月向党支部书面汇报发挥先进性作用的六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附上记录表格,作为党员考核的依据之一。

轨道交通系学生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六项制度一览表轨道交通系学生党员考核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系学生党员的实际,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一、考核总则(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

党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党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党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机械工程学院党员考核办法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一、考核办法1、学生党员考核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根据党章和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学生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本制度规定的考核内容分5个项目,总分为100分。

3、学生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学院在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对每位学生党员的表现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分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部评议四个层次进行;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

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

3、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按时交纳党费。

4、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系、班级集体的关系。

5、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工作;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主动做好党支部所交给的各项工作。

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

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

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性与自律性的培养,使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入党积极分子尽快在思想上、组织上加入中国共产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底分为80分,按相应各项加减分,分数不封顶。

各支部成立考评小组,每个学期核算一次,并给予公布。

每年6月底作为评优的主要参考。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试行。

一、加分(各项分数可累加)(一)思想道德与理论修养(包括各种个人、集体荣誉奖项)1.原著学习每学年精读一本(篇)马列主义经典著作或党中央文件,并撰写读书笔记,最迟于每年6月31日前交党支部,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加3分。

2.理论文章每年至少撰写理论文章(或社会调查报告)一篇,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上交,字数要求1000字以上,社会调查报告可合作完成,合作者一般不超过4人,加3分。

3.荣誉称号加分(1)获院级以上个人奖励,加10分/项;获院级个人奖励,加5分/项获;获系级个人奖励,加3分/项;(2)所在班级或宿舍获院级以上级集体荣誉,加5分/项;获院级集体荣誉,加2分/项;获系级集体荣誉,加1分/项。

4.党建联系人工作(针对预备党员)(1)联系人工作深入、扎实,能主动联系、帮助、培养和教育联系对象,积极参与指导班级党小组工作,开展工作有记录,能主动策划、组织和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工作记录情况良好。

(2)每学期能给联系班级上好一次党课(形式可以多样),同学反映上课效果良好;有收获。

(3)主动积极参加“党员奉献日”活动,社会评价良好,加1.5分。

(4)能积极带动班级良好班风和学风的形成,在其中作用明显。

所在班级被评为院级先进集体的,该班级联系人加2分,被评为系级先进集体的,该班联系人加2分;所在班级平均分较前一学期提高20%的,加2分。

5.思想品德表现加分(1)学期内受到院系通报表扬者加2分;(2)见义勇为或向组织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有突出表现和立功表现,经组织审核认定加3分。

党支部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党支部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7级学生党员考核细则意义和目的为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发挥学生党员,特别是正式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学院学生党员实际,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章和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规范、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学生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本细则共分十六项,总分为10分,采取扣分制,综合评定。

第二条评议类型如下:党员互评:召开党支部会议,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其他党员根据考核制度对其进行互评。

支部综合评议: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根据以上评议情况,对每一位党员的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合计出学生评议得分,填写评议表,并推荐产生支部优秀党员或积极分子。

第三条学生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随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考核结束后,针对党员的不足之处,党支部给每一位党员及时反馈考核结果,监督各位党员限时整改,整改无效或效果不明显者参照“处罚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具体考核标准第四条各项考核内容均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优秀不扣分,合格扣2分,不合格扣4分。

第五条思想理论修养(一) 作为青年学生党员,应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念。

每半月一次的理论学习活动都应在支部工作记录上登记考勤,其中:优秀:一学期无缺勤记录合格:缺勤一至两次不合格:缺勤两次以上(二)、各支部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党支部按月举行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按照章程的要求,在各方面以严格标准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党内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学院荣誉。

关于入党积极份子考核办法(试行)

关于入党积极份子考核办法(试行)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并从保证质量、改善结构角度出发,把先进分子吸收进入党组织,结合我支部实际,特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在考核期的考核方法。

一、培养细则1、选派积极分子培养人:党支部为每名积极分子指定2名党员作为培养人,负责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

培养人对其进行日常的思想教育,经常同他们接触、谈心,收取思想小结,向组织汇报培养对象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其长处,指出不足,并帮助其进步。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在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为其设立“档案袋”,存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材料,培养考察期间均由党支部统一保管,列为发展对象后,将相关资料一起整理齐全后报上级党组织。

3、给任务、压担子:党支部和培养人等将通过给积极分子指派一定的任务,提出一定的工作、学习要求等,根据其完成过程和效果,考察其思想、能力水平,并作相应记录和反馈,作为定期考察参考。

积极分子仍须认真参加学习,带动非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在学习中提高对党的认识,要求其自学党员先进性教育材料,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4、定期进行考察:支部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将鉴定结果写实性地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对考察不合格者,支部及时指出其存在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并给予半年改进考察期,如仍无明显进步,经支部讨论,将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在培养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以上者,经支部讨论决定,直接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5、推荐为发展对象:对一贯表现良好,历次考评突出,群众反映普遍较好的积极分子,一年考察期满,根据《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评选办法》,推荐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

二、考核程序1、每学期初按照“建筑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表”(见附件)对全院入党积极分子前一学年进行一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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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意义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
详细考核依据请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三、考核的用途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每学年上学期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每学年下学期的优秀党员评选。

2、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

评议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等步骤进行,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各步骤参照每学期民主评议策划方案具体实行。

3、党员评优工作安排在每年三月份进行。

届时,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评选出院级、校级优秀党员及推荐竞选湖南省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学生党员名单。

4、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

5、对考核分数过低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

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不合格学生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9月,《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并进一步严格规范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阵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严格执行组织处置程序:
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程序:评议,初步认定→调查,初步意见→预审(分两种情况)→表决→审批(分两种情况)。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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