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规章制度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一、引言心理活动中心是为了满足人们心理健康需求而设立的场所,为了保证心理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心理服务,制定和执行一套完善的规章和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心理活动中心的规章和制度,包括中心的宗旨、组织结构、工作流程、服务内容和质量保障等方面。
二、中心宗旨心理活动中心的宗旨是为社会大众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心理服务,促进心理健康的发展和提高。
中心致力于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辅导、心理培训等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心理问题,提升个人和社会的幸福感。
三、组织结构1. 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行。
2. 心理咨询部:负责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包括个体咨询、家庭咨询、团体咨询等,由专业心理咨询师组成。
3. 心理评估部:负责进行心理评估和测试,提供客观的心理测量数据,为咨询和辅导提供依据。
4. 心理辅导部:负责提供心理辅导服务,通过个体辅导、团体辅导等方式,帮助客户解决心理问题。
5. 心理培训部:负责组织和开展心理培训活动,提供心理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机会,促进个人成长和发展。
6. 行政部门: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
四、工作流程1. 客户预约:客户通过电话、在线平台或现场预约心理服务。
2. 心理咨询:客户与心理咨询师进行面对面或线上的心理咨询,咨询师根据客户需求和情况制定咨询方案。
3. 心理评估:根据需要,客户接受心理评估和测试,心理评估师记录评估结果并提供解释。
4. 心理辅导:根据咨询和评估结果,心理辅导师为客户提供个体或团体的心理辅导,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5. 心理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心理培训活动,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参加相应的培训课程。
6. 结束服务:当客户的需求得到满足或达到预期效果时,心理服务结束,客户可以选择再次预约或结束服务。
五、服务内容1. 心理咨询:提供个体咨询、家庭咨询、团体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情绪问题、人际关系问题、职业规划问题等。
心理服务部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服务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理服务部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心理服务对象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服务部是学校为广大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的机构,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援助和辅导。
第三条心理服务部遵循“自愿、保密、尊重、专业”的原则,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心理服务部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教育室、心理测试室等功能性室内,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第五条心理服务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心理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第二章心理服务对象第六条心理服务对象包括全体师生、家长和相关教职员工。
第七条心理服务对象有心理困扰、情绪问题、人际关系问题、自我认同问题等心理需求的人员。
第八条心理服务对象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心理服务,并且有权选择心理服务的方式和时机。
第九条心理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预约心理咨询或辅导服务,在工作时间内前来心理服务部接受服务。
第十条心理服务对象在接受心理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保密、尊重和专业对待。
第三章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第十一条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心理学专业背景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心理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护心理服务对象隐私,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心态,避免因个人情绪、偏见或偏执影响心理服务工作。
第四章心理服务流程第十五条心理服务对象可通过拨打电话、网上预约或到现场咨询预约方式预约心理咨询或辅导服务。
第十六条心理服务对象在预约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照工作安排前来心理服务部接受服务。
第十七条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心理服务对象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
第十八条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与心理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让其感受到关爱和支持。
心理健康中心管理制度
心理健康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心理健康中心的正常运营和供应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以及心理健康中心的特点和需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心理健康中心的全部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
第三条心理健康中心任务心理健康中心的任务是为患者供应全面、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包含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治疗等,同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心理健康中心的组织机构包含中心主任、副主任、心理咨询师、心理评估师、心理治疗师等。
第五条中心主任中心主任负责整个心理健康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含订立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人员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合作等。
第六条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负责进行患者的心理咨询工作,包含接待患者、进行心理评估、订立治疗计划、供应咨询和支持等。
第七条心理评估师心理评估师负责进行患者的心理评估工作,包含使用相关的心理测评工具、解读评估结果、供应评估报告等。
第八条心理治疗师心理治疗师负责进行患者的心理治疗工作,包含订立治疗方案、进行心理干涉、评估治疗效果等。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第九条患者接待1.心理健康中心接待员负责接待患者,做好登记和挂号工作。
2.接待员应保持耐性、友好的态度,及时供应相关咨询和帮忙。
第十条心理咨询工作流程1.患者在接待处登记后,由接待员布置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
2.心理咨询师依据患者的需求进行心理评估、订立治疗计划、供应咨询和支持。
3.心理咨询师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咨询过程的保密性。
第十一条心理评估工作流程1.患者在接待处登记后,由接待员布置心理评估师进行评估。
2.心理评估师使用相关怀理测评工具进行评估,解读评估结果,并供应评估报告。
3.心理评估师应确保评估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心理治疗工作流程1.患者在接待处登记后,由接待员布置心理治疗师进行治疗。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管理,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旨在为广大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师生心理健康素质的提升,预防心理疾病,提高心理素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兼职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及接受服务的师生。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立以下部门:1. 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日常管理、文件资料整理、财务管理、人员考核等工作。
2. 心理咨询部:负责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辅导等工作。
3. 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研发、讲座、培训、科研等工作。
4. 心理危机干预部:负责心理危机预防、干预、跟踪等工作。
第五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组织实施,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三、岗位职责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职责:1. 负责中心内部人事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评价等。
2. 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财务安全。
3. 负责文件资料整理,确保资料完整、规范。
4. 负责中心设备设施维护、场地管理。
5. 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心理咨询部职责:1. 负责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心理测评等工作。
2. 负责心理咨询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3. 负责心理咨询室的环境维护、心理咨询设备的管理。
4. 负责心理咨询档案的建立、保管与保密。
第十条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部职责:1.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研发、讲座、培训等工作。
2.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提高中心科研水平。
3.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资料的整理、发布与传播。
4.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心理咨询室管理规章制度(7篇)
心理咨询室管理规章制度(7篇)心理咨询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心理咨询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二、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三、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四、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五、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七、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
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心理咨询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一、引言心理活动中心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而设立的,旨在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教育等服务。
为了保证心理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规章和制度。
二、中心管理规定1. 中心管理层中心设有管理层,由中心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工作人员管理(1) 招聘与培训中心根据需要招聘合适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和心理教育师,并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技能。
(2) 岗位职责工作人员需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教育、行政管理等,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 工作时间和休假中心规定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根据法定休假制度安排员工的休假,确保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平衡。
(4) 保密责任工作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禁泄露用户的相关信息。
(5) 奖惩制度中心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赋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服务规定1. 服务对象中心的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家庭、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教育等服务。
2. 服务流程(1) 咨询预约用户可通过电话、邮件、在线平台等方式预约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接到预约后安排合适的咨询师进行服务。
(2) 咨询过程咨询师根据用户的需求和问题,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和建议。
(3) 治疗计划针对需要进行心理治疗的用户,咨询师将制定详细的治疗计划,并与用户进行沟通和商议。
(4) 教育活动中心定期组织心理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培训、工作坊等形式,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3. 服务质量保障(1) 专业素质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执业证书,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提升服务质量。
(2) 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心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采集用户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3) 质量监控中心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服务的规范和有效性。
心理健康工作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全面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了加强全员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员工心理健康水平的提升,公司特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1. 公司将组织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活动,以提高员工的心理健康意识。
2. 公司将在企业内部媒体上定期发布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和建议,以便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
第二章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了保证员工的心理健康,公司提供以下心理咨询服务。
1. 设立心理咨询师岗位,负责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心理困扰。
2. 设立心理健康热线电话,员工可随时拨打进行心理咨询,保护员工隐私。
第三章心理健康评估与管理为了及时发现员工心理问题,提供帮助和支持,公司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 员工入职时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用于后续评估和干预。
2.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对员工进行心理健康风险评估,确保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四章心理健康干预与支持为了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干预和支持措施,公司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 针对心理健康问题,公司将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并协助员工寻找合适的心理医生。
2.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心理休假,公司将视情况批准。
第五章心理健康事件处理为了保证心理健康事件的及时处理,公司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 心理健康事件应当及时上报,由公司组织专门小组进行处理。
2. 心理健康事件的处理应当保护员工隐私,同时确保事件得到适当处置和解决。
第六章心理健康奖励与表彰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活动,公司制定以下规定。
1. 针对在心理健康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 每年评选优秀心理健康团队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心理健康绩效考核为了推动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公司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绩效评估。
1.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的覆盖率和有效性。
2. 心理咨询服务的接待率和满意度。
3. 心理健康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一、引言心理活动中心作为一个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的机构,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和制度,以规范中心的运作和人员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心理活动中心的规章和制度内容。
二、中心宗旨和目标1. 中心宗旨心理活动中心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匡助个人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 中心目标- 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匡助个人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开展心理教育和培训,提高社会大众的心理素质;- 进行心理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心理学的发展。
三、中心服务范围和内容1. 服务范围心理活动中心的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家庭、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群体,无论年龄、性别、职业等都可以享受中心的服务。
2. 服务内容- 个体心理咨询和辅导:提供面对面、电话、在线等多种形式的个体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心理教育和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素质培养等活动,提高社会大众的心理素质;- 心理评估和测试:进行心理评估和测试,为个人提供专业的评估报告和建议;- 心理研究和学术交流:开展心理学研究项目,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心理学的发展。
四、中心人员组成和职责1. 中心主任- 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组织和协调中心的各项工作;- 对中心的整体工作负责。
2. 心理咨询师- 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进行心理评估和测试;- 参预心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3. 心理教育师-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 编写心理教材和教育课程;- 参预心理研究和学术交流。
4. 行政人员- 协助中心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 负责中心的行政事务和文件管理;- 维护中心的正常秩序和环境。
五、中心规章和制度1. 服务流程规定- 客户预约:客户通过电话、在线或者亲自前来预约心理咨询服务;- 初步评估:心理咨询师进行初步评估,了解客户问题和需求;- 制定方案:心理咨询师与客户共同制定咨询方案和目标;- 实施咨询: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结束咨询:达到预期目标或者双方商议决定结束咨询。
心理健康咨询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健康咨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心理健康咨询行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心理健康咨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是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需求方提供的心理问题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伦理规范,保护用户隐私,确保咨询服务质量。
第三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包括个人咨询、家庭咨询、团体咨询等形式。
咨询师应当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咨询中心、心理诊所、心理咨询师等。
第五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心理咨询师的行为,并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心理咨询师资格第六条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心理咨询师应当接受相关专业培训,熟悉心理咨询理论和技术,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提供咨询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标准。
第八条心理咨询师应当经常参加专业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心理咨询师应当遵守职业伦理规范,保护用户隐私,避免利用咨询服务谋取私利。
第十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用户权益第十一条用户在接受心理咨询服务时有权享受以下权益:(一)自由选择心理咨询师,拒绝接受强迫性咨询服务;(二)享受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得到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三)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密,不会因为接受咨询服务而泄露个人信息;(四)有权要求中止或终止咨询服务,不受强制性服务的限制。
第十二条用户在接受心理咨询服务时有义务:(一)如实告知心理咨询师自身的心理问题和需求,配合心理咨询师开展咨询工作;(二)遵守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尊重心理咨询师的劝告和建议;(三)尊重心理咨询师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和服务内容。
心理咨询中心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理咨询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咨询师和咨询对象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中心是一个为咨询对象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的机构,其宗旨是帮助咨询对象解决心理困扰,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第三条心理咨询中心的管理遵循科学、公正、专业和保密的原则,不得泄露咨询对象的隐私信息。
第四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心理咨询中心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咨询师若干名,辅导人员若干名,秘书若干名。
主任由中心负责人任命,其他工作人员由主任任命。
第六条主任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向中心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第七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好心理咨询中心的各项事务,替主任处理日常工作中无法处理的问题。
第八条咨询师负责进行心理咨询服务,辅导人员协助咨询师开展工作,秘书负责处理中心的行政事务。
第九条心理咨询中心可以设立评估小组、培训小组、研究小组等,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工作。
第十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各职位设置与职责由主任负责具体制定。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心理咨询中心实行上下级负责制度,各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超越职权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下班,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展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六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需尊重咨询对象的权利和利益,绝不泄霩咨询对象的隐私信息。
第十七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主任汇报,不得包庇、纵容或掩饰。
第十八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细心、耐心、负责任,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心理健康中心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中心的管理,保障心理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心理健康中心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心理健康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心理健康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求助者提供专业、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心理健康中心设立以下部门:(一)心理咨询部:负责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评估等服务。
(二)心理测评部:负责心理测评工具的开发、使用和管理。
(三)心理教育培训部:负责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技能培训等工作。
(四)行政事务部:负责中心内部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心理咨询部:1. 为求助者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评估等服务。
2. 负责心理咨询师的选拔、培训、考核和评估。
3. 负责心理咨询档案的管理。
(二)心理测评部:1. 负责心理测评工具的开发、使用和管理。
2. 对求助者进行心理测评,为心理咨询师提供参考。
3. 定期对心理测评结果进行分析,为心理健康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三)心理教育培训部:1. 负责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技能培训等工作。
2.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沙龙等活动。
3.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资料的编写和发行。
(四)行政事务部:1. 负责中心内部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等工作。
2. 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
3. 负责中心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服务流程与规范第六条心理健康中心服务流程:(一)预约挂号:求助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咨询时间。
(二)接待登记:工作人员为求助者登记基本信息,建立档案。
(三)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根据求助者需求提供专业服务。
(四)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师对求助者进行心理测评。
(五)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师根据测评结果为求助者制定心理治疗方案。
(六)心理咨询结束:心理咨询师对求助者进行总结,给予建议。
心理健康室的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室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心理健康室的良好秩序,保障每位来访者的权益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室是一个为来访者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的场所,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条心理健康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开放时间,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
第四条进入心理健康室前,每位来访者需先进行登记,填写个人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
第五条在心理咨询或治疗期间,来访者需遵守治疗师的规定和引导,积极配合治疗工作。
第六条禁止在心理健康室内吸烟、饮酒或进行其他不文明行为,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第七条在心理健康室内禁止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以免影响治疗效果和他人的安静。
第八条来访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疗,如需延长时间需提前通知治疗师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来访者在心理健康室内发现其他来访者有不当行为或言语时,应及时向管理员反映,维护心理健康室的秩序。
第十条心理健康室内不得擅自带入食品、饮料等物品,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告知管理员。
第十一条心理健康室为保障来访者的隐私和安全,不得录音、拍照或偷窥他人,如有发现者,将被立即清场并禁止再次进入。
第十二条心理健康室内禁止谈论敏感话题,如政治、宗教等,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端。
第十三条禁止在心理健康室内进行商业活动或广告宣传,如有需要可向管理员申请办理。
第十四条心理健康室内如有急救或突发事件发生时,来访者需配合管理员的指挥和处理,以保障每位来访者的安全。
第十五条心理健康室的服务对象为任何有心理危机、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个人,不限年龄、职业或地域。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更或补充内容,可由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结:心理健康室作为一个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的专业场所,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良好秩序和保障来访者的权益至关重要。
希望每位来访者都能认真遵守心理健康室的规定,配合治疗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心理健康环境。
心理健康工作站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工作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工作站的管理,保障心理健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我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的主要场所,旨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
第三条工作站遵循育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工作目标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工作站设站长一名,负责工作站的整体工作;设副站长一名,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第六条工作站设以下部门:心理咨询部、心理健康教育部、心理科研部、综合事务部。
各部门设部长一名,负责部门日常工作,副部长若干名,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工作站成员由专业心理教师、兼职心理教师、心理咨询师、学生志愿者等组成。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站长职责:1. 负责工作站的整体工作,制定工作站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
3. 负责工作站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采购等工作。
4.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副站长职责:1. 协助站长开展工作,站长不在时,代行站长职责。
2. 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3. 负责工作站成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职责:1. 心理咨询部:负责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开展心理测评,解答学生心理问题。
2. 心理健康教育部: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心理健康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3. 心理科研部:负责心理健康科研工作,开展心理调查研究,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 综合事务部:负责工作站的行政事务、设备维护、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工作站成员职责:1. 专业心理教师:负责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开展心理科研工作,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一、引言心理活动中心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而设立的专业机构。
为了保证心理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规章和制度。
二、中心宗旨1. 心理活动中心旨在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匡助个体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素质。
2. 中心秉承专业、科学、隐私保护的原则,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三、中心管理1. 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心理学专家、管理人员组成,负责中心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2. 中心设立专职心理咨询师,负责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 中心设立行政管理人员,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四、用户权益保障1. 用户享有隐私权,中心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2. 用户享有选择权,可以自由选择心理咨询师和咨询方式。
3. 用户享有知情权,中心在提供服务前,应向用户详细介绍服务内容、费用等相关信息。
五、心理咨询服务1. 心理咨询服务包括个体咨询、家庭咨询、团体咨询等形式,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服务质量。
3. 心理咨询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用户隐私,不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六、预约与收费1. 用户可以通过电话、在线预约等方式预约心理咨询服务。
2. 中心设立合理的收费标准,用户应按照规定支付咨询费用。
3. 中心应提供收费明细,确保费用透明。
七、应急处理1. 中心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浮现紧急情况的用户提供及时的援助。
2.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妥善处理用户可能浮现的危机情况。
八、投诉处理1. 用户对心理咨询服务存在异议或者投诉时,可以向中心进行投诉。
2. 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并赋予合理解释和回应。
九、纪律与处分1. 心理咨询师应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中心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十、附则1. 中心应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明确了学校心理咨询的组织管理方式、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保密制度和行为规范等具体内容。
第三条学校心理咨询管理机构设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咨询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心理咨询管理机构和学校相关领导。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五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为全体学生以及教职员工。
第六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根据服务需求和特殊情况进行分类,分为个人咨询服务对象和团体咨询服务对象。
第七条个人咨询服务对象是指因个人心理问题需要进行个别心理咨询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第八条团体咨询服务对象是指因集体心理问题或共同心理需求需要进行集体心理咨询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第九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接受相关资格认证,具有一定的心理咨询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辅导、心理训练、心理治疗等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应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确保服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二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流程包括心理需求评估、目标制定、服务实施、服务评估等阶段。
第十三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流程应遵循客户中心原则,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服务规划和实施。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四条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应遵守保密原则,确保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公开披露。
第六章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学校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侵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应发挥积极主动性,遵守约定规则,配合咨询工作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心理咨询服务的秩序和效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学校设立的专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培训和科研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坚持科学、规范、严谨、人性化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中心内部设心理咨询部、心理测评部、心理培训部、科研部四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心理咨询部:负责接待、咨询、跟踪、回访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2. 心理测评部:负责心理测评工具的研发、应用和数据分析,为师生提供心理测评服务。
3. 心理培训部:负责组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师生的心理健康素养。
4. 科研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研项目的研究、申报、执行和成果转化。
第七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与学校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心理咨询工作制度第八条心理咨询部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伦理,保护咨询者的隐私和权益。
第九条咨询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心理咨询相关专业背景,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咨询者,尊重咨询者的意愿和隐私。
3. 具备扎实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条咨询师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咨询工作:1. 接待咨询者,了解咨询者基本情况,建立咨询档案。
2. 根据咨询者需求,制定咨询方案,进行心理咨询。
3. 跟踪咨询效果,及时调整咨询方案。
4. 结束咨询后,进行回访,了解咨询者改善情况。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部应定期对咨询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咨询师队伍的专业素质。
四、心理测评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心理测评部应使用科学、权威的心理测评工具,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
心理活动中心规章和制度一、引言心理活动中心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保证心理活动中心的正常运作,制定了以下规章和制度,以确保心理活动中心的顺利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心理服务。
二、组织架构1. 心理活动中心设有主任、副主任、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职位,每一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规定。
2. 心理活动中心应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决策和监督心理活动中心的运作。
三、服务对象和范围1. 心理活动中心的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家庭、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2. 心理活动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教育、心理评估等。
四、服务流程1. 心理活动中心接受来访者的申请,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服务方式和目标。
2. 心理咨询师或者心理治疗师与来访者进行面对面的咨询或者治疗,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
3. 心理活动中心定期进行服务评估,以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满意度。
4. 心理活动中心对于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来访者,可以提供转介服务,确保其得到更专业的匡助。
五、保密原则1. 心理活动中心对于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应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心理活动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工作纪律1. 心理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持专业、客观、公正的态度。
2. 心理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擅自请假。
3. 心理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共同推动心理服务的发展。
七、质量管理1. 心理活动中心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心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 心理活动中心应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八、安全管理1. 心理活动中心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来访者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心理活动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九、培训和发展1. 心理活动中心应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心理健康中心规章制度全
心理健康中心规章制度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中心的管理,保障心理健康中心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中心是我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的地方,旨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第三条心理健康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为学生提供优质、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心理健康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中心整体工作的统筹与协调;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五条心理健康中心设以下部门:心理咨询部、心理测评部、心理教育部、心理科研部。
各部门设部长一名,负责部门工作的规划与实施。
第六条心理健康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一)主任:负责中心整体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组织实施中心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外联络与交流。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部门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心理咨询部:负责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心理讲座、心理沙龙等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心理测评部: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分析评估学生心理状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建议。
(五)心理教育部: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训心理辅导员,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六)心理科研部:负责心理健康中心的科研工作,开展心理课题研究,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第三章工作规程与要求第七条心理咨询服务:(一)心理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二)心理咨询地点:心理健康中心咨询室。
(三)心理咨询方式: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
(四)心理咨询流程:1. 学生预约:学生可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预约心理咨询。
2. 心理咨询师接待:心理咨询师根据学生需求,安排咨询时间,接待学生进行咨询。
3. 咨询记录:心理咨询师需详细记录每次咨询的内容,为学生建立心理咨询档案。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心理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广大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测评等服务。
第三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心理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辅导室等部门。
第五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持有心理咨询师、心理测评师等资格证书。
第六条中心应建立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工作职责第七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2. 提供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3. 开展心理测评,了解师生心理状况,为教育干预提供依据;4.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5.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跟踪了解师生心理状况;6.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提升服务质量;7. 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心理咨询室职责:1. 接受师生心理咨询预约,安排咨询时间;2. 提供专业、个性化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3. 跟踪了解咨询效果,为咨询者提供持续的帮助;4. 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第九条心理测评室职责:1. 负责心理测评工作,为师生提供测评服务;2. 分析测评结果,为教育干预提供依据;3. 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第十条心理辅导室职责:1. 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提高师生心理素质;2.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3. 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四、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心理咨询预约流程:1. 师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心理咨询预约;2.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咨询时间;3. 师生按时到心理咨询室接受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心理咨询中心的管理,规范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心理咨询质量,保障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心理咨询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心理咨询中心的所有心理咨询师、工作人员、来访者及与心理咨询中心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心理咨询中心以维护来访者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遵循科学、严谨、保密、尊重的原则,为来访者提供优质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心理咨询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的整体工作。
下设咨询部、行政部、财务部等部门。
第五条咨询部负责心理咨询师的管理、咨询服务的提供、来访者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行政部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咨询师管理第八条心理咨询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 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4. 热爱心理咨询事业,愿意为来访者提供专业服务。
第九条心理咨询师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心理咨询中心规章制度;2. 尊重来访者隐私,保守来访者秘密;3. 严格按照咨询流程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咨询质量;4. 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条心理咨询师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心理咨询中心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理。
第四章来访者管理第十一条来访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提供真实信息;2. 主动配合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3. 保守心理咨询中心秘密,不得泄露咨询内容;4. 按时参加咨询,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心理咨询师。
第十二条来访者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心理咨询中心有权终止其咨询服务。
第五章保密原则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师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咨询内容等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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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规章制度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2、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3、经常向领导汇报、反映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4、有计划、多形式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档案、大学生心理档案。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来访者的有关情况及个人档案严格保密~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对于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转介。
6、与校内外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与交流。
7、管理、保管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公共财产。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内容和形式一、心理咨询中心是学校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业务机构~挂靠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和山东省心理卫生协会的专业指导。
二、心理咨询中心以服务学生、帮助大学生排解心理困扰、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宗旨。
三、心理咨询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一,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程和专题讲座~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三,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四,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设和完善心理素质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五,进行心理保健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院系和年级校园三级心理保健网, ,六,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四、心理咨询中心既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
心理咨询中心应当发挥其在培养提高大学生心理辅导能力和德育工作能力中的作用。
五、心理咨询中心应加强与各院系的沟通和联系~各院系应当大力支持和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工作。
2六、心理咨询中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同兄弟院校的心理咨询机构和其他心理学教学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或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但事前应当进行请示或报告。
3关于心理咨询服务的管理规定一、心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发展咨询。
即帮助心理比较健康、无明显心理冲突、能基本适应环境的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和开发潜能~提高学习和生活质量~以获得更完善的发展, ,二,适应咨询。
即帮助心理比较健康、但在学习生活中存在各种烦恼和心理矛盾的学生解除困扰~减轻压力~改善和提高适应能力,,三,障碍咨询。
即帮助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克服障碍~缓解症状~恢复心理健康。
二、心理咨询服务的主要形式有:,一,讲授心理健康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报告,,二, 个别心理辅导与团体心理辅导,,三, 电话咨询、信函咨询和网络咨询,,四, 专家现场咨询,,五, 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测量,,六, 心理健康档案,,七, 心理行为训练和团体培训,,八, 学术与科研活动等,三、心理咨询中心应充分利用学校内的广播、影视、计算机网络、校报、板报、橱窗等宣传媒体和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心理咨询活动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适应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面向本校学生的心理咨询活动实行免费服务~但进行心理测量和面向校外人员的当面咨询服务不在此列。
4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一、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两部分。
二、心理咨询中心专职人员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管理。
录用心理咨询专职人员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健全的人格, ,二,热爱并乐意从事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有开拓进取和创新意识。
,三,具有从事心理咨询或医疗心理保健工作的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但确因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实践经验者可以放宽条件,,四,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心理咨询专职人员原则上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序列~但可以评聘教师职称和职务。
四、学生工作处和心理咨询中心可以聘任本校的学生政工干部和部分学生辅导员作为兼职心理咨询员。
五、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优秀学生作为兼职电话咨询员~可以聘任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场作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比较强的学生作为文秘、编辑和技术等兼职人员。
六、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必须恪守如下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一,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二,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热情、真诚、耐心、认真地为来访者服务,,三,要不得来访者的人格、权利和隐私~对来访者个人的住处和资料予以保密~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询资料时~应以确保当事人的隐私权等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为前提,,四,在实施有关人格、智力、情绪和心理健康等心理测试时~均应向受试说明测试的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在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及适用性将结果向受试者作出反馈和客观适当的解释~但解释时不得使用极端5的词汇~不得夸大心理测量工具的效用~不得随意给来访者作出有关精神疾患的诊断~不得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妄下结论,,五,在与来访者建立咨询关系或实施心理治疗之前~应告知来访者此次咨询或治疗的目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措施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应当告谕当事人~并与当事人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若治疗属实验性或研究性的~应经当事人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六,在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工作处,,七,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专家或其他有关机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或通报,,八,在咨询工作中坚持客观性原则~注意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将个人的情感、好恶掺杂在工作之中~不代当事人作决定~不与当事人发生非咨询的或不正当的关系。
6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工作的保障条件一、心理咨询专职人员由学校给固定编制。
学校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少量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二、心理咨询专职人员可以开设和讲授心理健康教育课。
心理健康教育课可以列为公共选修课~安排适当学分~列入教学计划。
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专职人员可以按教师评聘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三、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该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按照分步建设原则~逐步添置办公设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优化教育手段。
四、心理咨询中心聘任本校教师讲授心理健康课、培训课和专题讲座应算教学工作量~有关单位应予认可。
心理咨询中心聘请兼职教师和专家讲课、作报告、现场咨询的报酬或补贴~可以从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中开支。
心理咨询中心聘任学生从事有关心理咨询的工作~可从勤工助学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五、加强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以及对学生政工干部进行有关心理保健内容的业务培训~培训工作应列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并给予经费支持。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应当加强自身的业务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人格魅力。
六、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适应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院系对此工作应当积极配合。
7心理咨询中心工作管理规定总则一、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级领导、各个院系、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和广大教师均应重视并支持该项工作。
三、心理健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心理科学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在校大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各方面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能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体系~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统管~以学生工作职能部门为主导~实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和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体制。
五、心理健康教育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实行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体系。
六、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心理学、教育学和医学为理论基础~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
8下面的是2016年经典励志语录,需要的朋友可以欣赏,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1、有来路,没退路;留退路,是绝路。
2、为目标,晚卧夜半,梦别星辰,脚踏实地,凌云舍我其谁!3、做一题会一题,一题决定命运。
4、静下来,铸我实力;拼上去,亮我风采。
5、拼一载春秋,搏一生无悔。
6、狠抓基础是成功的基础,持之以恒是胜利的保证。
7、把汗水变成珍珠,把梦想变成现实!8、拧成一股绳,搏尽一份力,狠下一条心,共圆一个梦。
9、每天都是一个起点,每天都有一点进步,每天都有一点收获! 10、22.对命运承诺,对承诺负责911、我自信,故我成功,我行,我一定能行。
12、不敢高声语,恐惊读书人。
13、高三高考高目标,苦学善学上好学。
14、争分夺秒巧复习,勤学苦练创佳绩、攀蟾折桂,舍我其谁。
15、眼泪不是我们的答案,拼搏才是我们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