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机械制造行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管理。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指企业为安全生产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安全设备采购费用、防护用品费用、培训费用、安全检测费用等。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采用月末结转方式,企业应每月结算
安全生产费用,并将费用金额打印并保存相关单据,由企业领导审批后存
档备查。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必须用于安全生产设备的升级和改进、职工防护用品的配备、安全培训的
开展、安全检测的实施等方面。
第二章提取与支付
第六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提取金额根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
确定;
(二)提取比例不得低于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5%;
(三)提取金额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不得超过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总额的20%。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支付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必
要支出;
(二)支付对象应与安全生产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或个人。
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支付都应经企业领导审批,并进行相应记录。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之前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利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费用提取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由企业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进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并与员工代表协商确定。
2.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用、设备维护费用、安全设施改善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等。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原则上不得低于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投入,如有调整需提前向员工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并及时公示。
三、费用管理1.安全生产费用应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2.费用管理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确保费用的正常使用,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3.每年年底,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进行总结和公示,接受员工代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
四、费用使用1.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计划和部门需求进行使用,不得超额支出,并应事先进行合理安排和审批。
2.费用使用应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效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对于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及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进行赔偿和补救措施的实施。
五、监督检查1.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管理实行日常监督,保障费用的合规和有效使用。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费用的审计工作,向员工代表和监督机构提供审计报告,接受其监督。
3.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企业领导层审批并通知全体员工。
2.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即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规有效使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应遵守上述制度,并注重日常监督和年度审计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年度计划、专款专用、控制预算额度的原则进行提取和使用。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二)职工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费;(四)安全检测评估费;(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一)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产业特点,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进行审核,并上报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三)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月或按季度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预算全额的70%提取;(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及时反映在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
第六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一)按照预算的安排,合理、规范地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二)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更新、维护企业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有效运行;(三)职工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主要用于购置职工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正常使用;(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费主要用于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五)安全检测评估费主要用于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主要用于安排救援队伍、购置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安全监测费用、安全保障装备费用等。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记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高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费用结算,报送企业财务部门备案。
第九条对于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的管理制度
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 安全生产费用的来源:公司每年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
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购买安全
生产设备、培训安全生产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
3. 安全生产费用的审核和监督: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委
员会,负责审批和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向公司领
导汇报。
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申请:各部门在需要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委员会的审批。
2.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记录: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部门需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和报销凭证,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和归档。
3.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其他
1. 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不当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或违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全员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以上为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的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提取和有效使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费用提取的规定、费用使用的规定、费用管理
的规定和监督管理的规定等。
首先,费用提取的规定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和比例。
企业应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改进安
全生产条件。
费用的提取比例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确定。
其次,费用使用的规定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和要求。
企业应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设备和器材的购置、安全生产
技术改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
企业应按
照合理、高效、经济的原则使用费用,并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作
他用。
第三,费用管理的规定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及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的报销,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情况的报告和资金的审计工作。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费用使用情况的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最后,该办法还规定了对违反费用使用规定进行处理的措施。
对于挪用、私分、截留或虚报费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要求企业进
行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总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4〕16号)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
开展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通过确保企业足够的经费用于安全生产,提高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水平,进一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范本【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和保障,保障安全生产需要一定的费用投入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就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解析。
【一、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管理部门,由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2.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安全生产费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费用项目和金额。
4.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及时报备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使用。
【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安全生产费用应优先用于改善和提升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包括设备维修、升级、更新等。
2.安全生产费用还可用于购买和更新安全防护设备,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3.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安全生产费用还可用于建设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安全生产费用还可用于开展巡检、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审核和监督机制。
2.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每项费用的用途和金额,并报备相关部门。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按照合同程序进行,严禁超额、超范围或私自调剂使用。
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记录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并接受内外部审计。
5.安全生产费用的审计工作应由专门机构或第三方进行,确保费用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6.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通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7.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四、风险控制】1.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科学评估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风险。
2.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体系,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突发事件。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文号:财企[2012]16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文时间:2012-2-14实施时间:2012-2-14失效时间:法规类型:安全生产费用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中国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二○XX年二月十四日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机械制造行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机械制造行业一、总则为了加强机械制造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二、费用提取1.根据企业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专项列入企业财务预算。
2.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方法可以采取固定金额、资产净值比例或营业收入比例等方式,并应公开透明。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应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并在提取当月或当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上报。
三、费用使用1.安全生产费用应由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经费账户进行管理和使用。
2.安全生产费用应优先用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人员培训、安全设备购置、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检测等方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应及时进行公开,接受内外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监督管理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报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并进行监督。
2.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3.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向企业内外部相关部门报告。
五、奖惩措施对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不力的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采取相关措施限制其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权。
对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优秀的企业,将给予表彰和激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已实施的相关文件。
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时调整其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档案保存。
如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以上是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出贡献。
机械制造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机械制造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用于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及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按公司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0.2%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成本计划,保证专款专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设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和学习考察费用;4、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条幅标语、安全操作规程;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7、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和评审(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科技开发与应用及技术咨询费用和标准化达标建设支出;8、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及药品、救援保障费用;9、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费用;10、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1、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机械制造行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机械制造行业一、费用提取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用依据包括:企业所处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由企业自行负担,并按照企业实际情况提取。
3.费用提取应按照月度或季度进行,具体提取金额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4.费用提取应由企业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取的资金应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安全培训和宣传等方面。
二、费用使用1.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
2.费用使用应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安全培训、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与维修等方面。
3.费用使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实行预算管理,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4.费用使用应建立明确的使用制度和流程,如需使用者需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5.费用使用过程中的资料要做好记录,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财务风险。
三、督查和考核1.企业安全部门应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和真实性。
2.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应及时报送企业领导层和有关行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需要纳入企业的年度考核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4.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机械制造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和合理性。
总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机械制造行业来说非常重要,它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降低生产风险,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对于行业监管部门和政府来说,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管,能够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
因此,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机械制造行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
《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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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
《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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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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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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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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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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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
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及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标准化建设和咨询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二十九条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企业为达到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按原渠道列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由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
第三十七条各省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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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
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180号)和《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等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