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科举制度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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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科举制度简论
我们在上一篇中简单了解了隋朝的选官制度,我之所以不说隋朝的科举制度呢?因为在学术界对于科举制度的创制仍有分歧,,各家对科举制的定义有所不同,有说科举出自汉代,有说科举出自南北朝,也有说出自于隋文帝。但是,在祖慧与龚延明教授在其文章《科举制定义在商榷》一文中讲到:“科举制作为一种取士制度,应作如下界定:设进士、明经、制科等科目招考,取士权归中央;由朝廷定专司、专官知贡举;招考面向全国开放、不限财产、门第,原则上允许平民或官员“投碟自举”报考;地方与中央定期、定点举行二级以上考试,命题统一。”对于科举制这样的定义,很明确,科举出自于隋。而在上篇文章中,笔者即采用其说法。希望大家不需要有任何歧义。
而且,在中学教科书中,对于科举制出自于隋炀帝是毫无疑问的。但隋朝国祚较短,科举制还没得及发展隋朝就灭亡了,发展科举的任务就交给继承者李唐。唐朝国祚绵长,近三百年,对于至关重要的选官科举制度是非常重视的,那么我们接下来简单谈谈唐朝的选官制度。有不同想法,希望大家在下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在考试生源方面,与隋朝稍有不同。唐代生源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其一:中央以及地方学馆生源,当时称之为“生徒”。“生徒”要做官,必须首先经过学馆考试,称之为“解送式”,才能将名单送至中央参加中央的考试“省试”(尚书省),通过“省试”后,经过吏部的“铨选”才能正式录用做官。所以在唐朝要正式考取功名做官,条件较苛刻,选取方式较复杂,但是选出的官吏基本都是具有真才实学的,有
利于唐代政治的稳定,加强其统治。
其二:为“乡贡”。即社会自荐考生,也就是在学馆之外的生源,“皆怀碟自列于州县”,也就是说这些考生可以自己去当地政府报名,通过政府的考试后,政府将名单送至中央,这些人就成为“贡士”,“贡士”与学馆的考生一起参加中央的“省试”。后面步骤就跟之前讲的一样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贡士”不是无限制的推举的,大城市三名,中等城市二名,小的城市一名。
这两类考试都必须经过筛选,每年皆举行考试,所以当时称之为“常科”,还有第三种生源,皇帝根据自己的喜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不出自上面我们讲的两种考生,而这类人比较少,所以我们叫其为“特科”,又称为“制举”。
除了生源与隋朝有些不同外,在考试资格方面,跟隋朝有点不一样之处。主要表现在对待出身于商贾之人的不同。在隋朝,文帝是多次下诏,不准出身商旅之人报考,在唐代前期,该政策继续实行。但在唐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处于四民底层的商人,也想通过科举提高其政治和社会地位,所以工商子弟中想参加考试,考取的功名的热情高涨,这也体现当时社会一种“官本位”思想。唐政府为稳定统治,扩大统治基础,在对待商人出身参加科举这方面的政策也在不断松弛。所以唐中后期出身商贾考取功名者不乏其人,为唐官僚机构增加新生势力,促进了阶级流动,稳定了唐朝统治。同时商人一般出身寒门,打了旧贵族力量。
唐朝是一个经济发达、文化开放时代,社会各阶层非常活跃,各
方面人才涌现。所以唐朝科举制中科目的选择就比较多,便于选取多方面人才。我们就简单讲讲科举制中主要科目。
第一,秀才科。唐承隋制,在唐初也继续实行秀才科,主考内容也与隋相同,主要是国际大政方针,后由于考试较难,报考人数越少,后在高宗时期停废。
第二,进士科。进士科在隋炀帝时期开始,但是在隋朝基本没发展,所以对于研究隋朝科举的材料相对较少。但在唐朝,进士科是重点发展的科目,唐政府对进士科的改造可谓登峰造极。在唐高宗时期停废秀才科后,进士科越显尊贵,报考人数不断增多,但它的录取率不高,只有百分之一二而已。我们看看其考试内容便知道了。其考试内容主要有三:
其一:考帖经。即如现在填空题,最初出自于《老子》一书。(老子也姓李,唐朝皇帝姓李;唐初统治推崇道家思想“无为而治”)后又加试《尔雅》。主要考察对经书的熟悉程度,后随着诗文的不断发展。帖经可以选做诗文,叫做“以诗赎帖”。
其二:考杂文。指的是考写文章,写不同体裁的文章,写诗或赋。
其三:考策问。主要考对国家政策的理解,时事问题的对策,体现其政治能力。这个范围就有点宽泛,难度较大。
综上,进士科内容较多,难度较大,虽然秀才科停废,进士科好继承且发展了秀才科的难。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这一轮中录取为甲等或者乙等,该生的试卷还需送往中书、门下省进行省阅,以防止作弊。所以在唐朝进士科虽然报名人数较多,但录取率只有百分
之一二,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在唐朝中进士者年龄都比较偏大,如孟郊,四十六中进士,作《登科后》,五十一铨选溧阳县尉。但中进士后,其名声也不可谓一般,所谓“登龙门”,“白前万里尽传名”即说此。
第三,明经科。内容考儒家经义,同样分三场考试。首先是帖经,也是默写填空,填空内容为儒家四书五经。经过首场考试成功后才能进行下一场。第二场考抽背,内容也是出自儒家经义。第三场考时务策。在明经科考试还要考察对史书的了解,比如《史记》、《汉书》等。三场都合格后,便是明经科及第。
除主要的三科之外,还有几种相对冷门的科目,这几科相对比较专业化,报名人数相对较少。
1.明法科,主要考察法律知识,选拔司法人才。
2.明字科,考核文字理论与书法,口试与墨试同时进行。
3.明算科,考核数学理论与算术技术。
4.童子科,童子科在唐朝比较突出,也说明儿童教育在唐朝也已经比较重视了。年龄在十岁以下能够熟读一部经书。在《孝经》和《论语》中抽背,十条以上便授予官职。唐初四杰中的杨炯便是童子科出身。
除了以上几个常考的科目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增加了武科即武举。
武则天寒门出身,为了打击李唐贵族与门阀士族,增加寒门士族的势力,对科举制度有多次修改,以加强自身统治。其中最重要的武科考试。武举报名考试方式与进士科无异,先去地方政府报名考试,
通过后将名单送至中央参加“省试”。武举考试内容为武试,如射术、马术、负重、长垛(远距离射击)等等。
武举创立,应该来说为直接选取武将开辟了直接道路,同时也提高了武将的文化素质。唐朝中期名将郭子仪便出身于武举为“武举高等”。
在唐代,不仅在考试科目上远胜于隋,而且考试制度也远比隋朝更加完备。唐朝国祚300余年,开科考试270余次,可以说作奸犯科者数不胜数,唐政府想尽办法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尽量保持公平公正的考试。
1.“别头试”:即主考官有亲属参加科举时,中央另派吏部官员主持亲属的考试,成绩由吏部官员直接决定。而且某些官员子弟科举,还要特别进行复试,验证其成绩。为了防止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在法律上也有严厉的规定,一旦查出作弊,轻则处罚,重则杀头。
2.“糊名法”:将考生名字遮住,主考官们进行品评给分。我们知道,“糊名法”在宋代已成了定制,在唐代武则天统治时期开始出现,但仅仅在吏部“铨选”时使用,在初级考试中并没用使用,未能成为定制。
3.在唐朝,举荐制度也非常盛行。在当时,政府中就已经有主考官认为,科举一次性考试未能真正选取人才,比较片面,很多有真才实学的人会埋没,而且科举一次定终身的制度,会使很多士子为了考试而不去理解经文中的真谛,不利于人才的培养。所以在唐代天宝年间,创立“纳卷”制度,即考生在考试前,将自己的作品(诗词歌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