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债务工具创新研究
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市场识别法有效性研究
审慎监管需要先识别 SIFIs。 从识别标准看, 核心测度内容是评价对系统性 风险作用的性质与大小, 其作用决定于两个方面, 一 个是自身的脆弱性与对外部风险冲击的抵御能力, 另一个是对整体系统性风险的贡献与分散效应大 小, 这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决定着其风险的溢出效 应大小与范围。从识别效果看, SIFIs 的识别与监管 要能够纠正负外部性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缓解 风险溢出导致的社会成本与收益不均等化, 约束道 德风险, 控制系统性风险。所以, 如何识别 SIFIs 需 要多视角的综合比较研究。 然而, 在 SIFIs 识别研究方面, 大多数国内外文
2015 年第 4 期观察】
献主要还是规范分析, 阐述 SIFIs 研究的重要性、 介 绍指标法的各指标体系及其应用、 国外的监管经验 与比较研究, 以及在我国现状下提出监管建议。在 量化研究方面的探索, 或者是参考国际机构或国外 学者的指标法, 用聚类分析或灰色关联分析法确定 权重后综合评价, 直接识别中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 [1] [2] 构, 如郑境辉 (2013) 、 吴大庆 (2013) , 这种方法简 洁但是主观性强, 指标差异大, 无法辨析关联作用; 或者是按照结构建模方法, 使用网络分析法或矩阵 法, 估计传染效应, 按照效应大小确定, 如范小云等 [3] [4] [5] (2012) 、 梁琪等 (2013) 、 赵进文等 (2013) , 此类方 法特点在于拟合风险蔓延路径, 但受制于多边数据 难以获得, 不实用。而且系统性风险的形成是复杂 多元的。于是, 人们从不同视角提出了边际预期亏 空 (MES) 、 增量风险价值 ( CoVaR) 、 系统风险指数 SRISK、 沙普利值法等多种市场法, 如梁琪等 [6] (2013) 、 赵进文等 (2013) 、 杨有振等 (2013) , 可以说 目前用市场法实证识别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相关 研究刚起步, 而且多数研究是集中于单一指标评价 应用。国外研究结果表明, 这些方法可以起到改善 系统稳定的效果, 然而其审慎资本分配及其改善的 [7] 程度与效率存在很大的差异, 如 Giesecke 等 (2011) , 因此需要对这些方法的效果进行比较研究, 但是鲜 有国内文献研究这些指标与方法之间的相对有效性 与适用性。 本文选用 MES、 SRISK 和 CoVaR 这三个主流 的利用市场数据计算的系统性风险指标, 在一个共 同的相关性分析框架的基础上, 比较研究各市场评 价指标之间的理论关系, 探讨系统性风险与金融风 险以及银行指标如企业杠杆和市场价值等之间的理 论关系。值得说明的是, 本文的理论分析是在一般 框架中讨论的, 其结果不会受估计误差、 样本结构和 样本期间变化的影响。随后, 利用交易数据, 对中国 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识别和排名, 并用上述理论关 系比较分析识别结果。 二、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文献关于识别方法的研究, 按照思 路与方法, 可以归纳为三类四种方法。第一类是特 征评价法。又称作指标法, 主要是归纳出 SIFIs 的核 心特征, 相应地给出界定 SIFIs 的指标体系, 再结合 不同金融体系的发展状况来确定相应的 SIFIs 指标 值, 由此得到 SIFIs 的名单。比较典型的就是巴塞尔 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BCBS) 公布的两类六个指标 体系, Jian Yang 等 (2009) 按照信用网络理论提出以 关联性为主的识别方法。国内学者吴大庆 (2013) 、
银行:TLAC非资本债发行迎规范,银行主动负债多元化
TLAC非资本债发行迎规范,银行主动负债多元化银行事件概述:4月29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分析与判断:► TLAC新规配套政策落地,规范非资本债发行2021年10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TLAC新规)落地,除了接轨国际对G-SIBs提出更高损失吸收能力要求外,还明确了TLAC合格工具的类别,既包括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券等资本工具,也包括非资本TLAC债务工具。
此次《通知》即配套政策,对其中的非资本TLAC债务工具相关要求做进一步明确,主要从定义、偿付顺序、损失吸收方式、信息披露、发行定价、登记托管等方面,明确了TLAC非资本债的发行管理规定,为G-SIBs的发行搭建政策框架、提供依据。
►非资本债搭建了在一般负债和资本工具之间的损失吸收层从定义来看,TLAC非资本债是指G-SIBs为满足TLAC要求发行的、具有吸收损失功能、不属于商业银行资本的金融债券。
具备损失吸收能力要求非资本债应含减记或转股条款,在G-SIBs处置阶段,二级资本工具全部减记/转股后,监管可强制非资本债全部或部分减记/转股。
相应的偿付顺序上,TLAC非资本债也优于各类资本工具,但在除外负债之后(即不属于TLAC的一般债务,如存款、无法减计转股的一般负债等),因此相当于搭建了存款和资本工具之间的损失吸收层。
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为满足TLAC要求,一般也是引入新的债务层级,如美、英、日通过控股公司发行高级债(控股公司高级债的清偿顺序在银行子公司普通债务之后,天然具有次级性);欧盟在非控股公司架构下,主要发行非优先高级债(2017年在传统破产债权等级序列中增加非优先高级债,清偿顺序劣后于优先高级债,并立法明确相关损失吸收机制)。
►国际非资本债发行常态化,是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从发行体量来看,TLAC非资本债是G-SIBs的常规负债工具。
接轨TLAC原则,探索发行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
今年初以来 ,央行 、银监会 “同步”发文规范商业银行资本补充行为 ,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多元化资本补充债券 , 探索发行符合TLAC原则的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 。文章回顾 了TLAC监管原则及 国际监管对系统重要性 机构的资本要求 ,探讨 了国内监管体系与TLAC原则的关系 ,并结合内外部形势展望 了我国发展新型TLAC资本 补充工具的前景。
Absorbing Capacity)相接轨。
需 充分吸收损失 。2015年金融稳定理事 会 (FSB)为
在此 之前 ,关 于资 本工具 的 合格标 准 由银 监 会 克 服全球 系统 重要 性 商业银 行 “大而 不倒 ” 问题 ,
于2012年 实施 的 《商业银 行 资本管 理办 法 规 范 , 于 当年G2 会在 巴III的基 础上 ,提 出总损 失吸收能
发行具 有创新 损失 吸收 机制 或触 发事 件的新 型 资本
全球 系统 重要性 机构 的资 本要 求
补 充 债 券 ,探 索 发 行 总 损 失 吸 收 能 力 债 务 工 具 ,
2008年 金融危 机后 针对银 行 体 系无法 吸收 系统
这 也 与 国际监 管 要求 的 TLAC原 则 (Total Loss 性 风险 所带 来的 损失 ,巴塞尔委 员会规 定银 行 资本
MONEY MARKET&BOND MARKET货 币 市 场 和 债 券 市 场
接 轨 TLAC原 则 ,探 索发 行新 型总损 失 吸收能 力债 务工具
Exploring Innovative 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Debt Instruments Meeting TLAC Criteria
TLAC_非资本债券助力四大行资本补充
Finance 金融722024/01/13证券市场周刊 第02期文颐TLAC 非资本债券助力四大行资本补充在利润转增无法支撑资产扩张、外源性融资渠道受限的背景下,四大行存在约2万亿元TLAC 缺口。
随着国内TLAC 监管、发行工具、权重和披露相关政策的相继落地,TLAC 非资本债券发行提上日程,大型银行损失吸收能力有望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将进一步增强。
整体来看,2023年以来,银行业经营处于“以量补价”阶段,利润转增带来的资本补充慢于生息资产扩表引起的风险加权资产(RWA)的消耗。
因此,在“以量补价”经营周期下,银行资本充足率下滑是大势所趋。
利润转增无法支撑银行资产扩张从资本充足情况来看,2023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整体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36%、11.9%、14.77%,较年初下滑38BP、40BP、40BP。
分银行类型来看,国有大行资本充足率显著高于其他类型银行,中小银行未来或面临更大的资本压力。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1%、13.22%、12.54%、12.07%。
尽管国有大行资本充足率仍处高位,但在2023年信贷规模快速扩张的背景下,资本消耗速度在同业中更快,三季度末资本充足率较年初下滑66BP。
在股权融资受限的背景下,银行或更依赖二永债进行资本补充。
2023年,在经营压力逐渐增大的情形下,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有限,加上股权渠道资本补充受限,未来其对二永债的融资方式有更大的依赖性。
实际上,银行内源性补充渠道的主要方式为“利润转增”,2023年以来,在利率下调、净息差收窄等因素的影响下,银行业资产利润率处于低位,因此,“利润转增”可能无法支撑资产扩张的需求,银行还需要谋求外源性资本补充。
从外源性补充渠道来看,2023年8月,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规,提出“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
银行业:《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点评:创新合格TLAC工具,推动国内G-SIBs
2021年11月3日行业研究创新合格TLAC 工具,推动国内G-SIBs 达标——《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点评银行业10月29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我国G-SIBs 应于2025年初达到相应监管要求。
为引导损失内部化,在Basel 基础上,FSB 进一步提出TLAC 监管要求2008年金融危机表明,以G-SIBs 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很难对自身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客观评估,而《Basel III 》同样不能有效解决外部性问题。
为有效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FSB 制定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条款》。
监管要求主要包含最低总损失吸收能力、最低杠杆率两项,每家G-SIBs 的每个处置实体均需满足相关要求。
对G-SIBs 意味着更高的达标要求。
我国四大行持续入选G-SIBs ,《办法》明确了总损失吸收能力相关要求2020年9月30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了对总损失吸收能力的定义、构成、达标要求、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
《办法》基本遵从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类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工具标准,将监管要求分为三个层次。
国内G-SIBs 未来三年面临较大TLAC 缺口,测算规模或在0.5-4.2万亿元 测算我国G-SIBs 在2024年末的TLAC 缺口在0.5~4.2万亿之间:1)假设2025年前各类资本工具存续规模稳定,即永续型工具持续存续或各类资本工具赎回后等额续作:a.悲观情景下,四大行TLAC 缺口在2.6万亿元左右,纳入交行后缺口近2.9万亿元;b.乐观情景下,四大行TLAC 缺口为4600亿元左右,纳入交行后为5100亿元。
2)假设2025年前各类资本工具进入可赎回期后均赎回,a.悲观情景下,四大行TLAC 缺口3.8万亿元,纳入交行后近4.2万亿元;b.乐观情景下,四大行TLAC 缺口1.5万亿元,纳入交行后为1.6万亿元。
银行工作中的产品研发与创新
银行工作中的产品研发与创新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银行业务也在不断变革。
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环境中,银行工作中的产品研发与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银行工作中的产品研发与创新的意义、挑战以及应对方法。
一、意义银行工作中的产品研发与创新意味着银行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这对于银行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产品研发与创新可以帮助银行提升竞争力。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兴金融科技公司不断涌现,它们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对传统银行构成了威胁。
银行通过产品研发与创新,能够更好地与这些新兴金融科技公司竞争,保持市场份额。
其次,产品研发与创新可以增强银行的盈利能力。
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银行可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客户需求,从而增加收入来源。
最后,产品研发与创新可以提升客户满意度。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对便利性和效率的要求提高,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期望也在不断增加。
通过不断创新,银行可以提供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挑战银行工作中的产品研发与创新虽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技术和人才是产品研发与创新的基础。
银行要进行创新,就需要具备先进的技术支持和优秀的人才团队。
然而,由于技术发展的快速性,银行需要不断跟进新的技术趋势并引进新的技术。
同时,市场上的人才竞争也很激烈,银行需要吸引并留住具备创新能力的人才。
其次,风险管理是创新过程中需要重视的方面。
如何在保持创新力的同时,控制风险,成为了银行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创新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保创新产品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最后,市场反应和用户认可也是银行面临的挑战。
创新是一项风险投入大、回报不确定的活动,很难预测创新产品在市场上的表现。
银行需要通过市场研究和用户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从而更好地把握创新方向。
银行业基于国际比较视角的TLAC分析:次级金融债或将因TLAC而生
2020年10月13日银行业次级金融债或将因TLAC而生——基于国际比较视角的TLAC分析行业深度◆中国版TLAC征求意见,金融债次级化改造或助力大行跨越万亿缺口9月30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意在对标国际金融监管要求,推动我国G-SIBs按时达标。
经我们测算四大行距在2025年达成TLAC监管要求将有高达万亿级别的缺口,我们梳理了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发达经济体监管及银行实践,发现全球发达国家G-SIBs通过以合格债务工具发行为主的方式,均在第一阶段实现TLAC达标。
综合我国银行业资本补充困境、监管政策环境及海外实践经验来看,我们认为金融债次级化改造将是四大行跨越TLAC缺口的现实之选,预计后续将有相关政策安排落地。
◆从巴塞尔协议到TLAC,对G-SIBs提出更高监管要求TLAC 框架的初衷是建立新的损失吸收层,以实现在监管资本不足以吸收损失时,通过TLAC债务工具减记或转股来实现“内部纾困”而非请求“外部援助”。
相较Basel III ,合格TLAC工具构成更广(含资本类工具及非资本类债务工具)、最低充足率及杠杆率要求更高、吸收损失阶段相对靠后(银行进入处置阶段)、监管对象是每个处置实体而非G-SIBs整体。
◆TLAC国际监管实践的对比分析及对我国G-SIBs的启示借鉴从全球实践看,各国基本都是结合制度安排设计,通过实现存量债券计入或债务工具创新,以及利用豁免条款等方式推动G-SIBs达标。
美国TLAC 监管要求严于FSB,以摩根大通为代表的G-SIBs创新发行可赎回优先级债券;欧洲TLAC监管要求与MREL互为补充,以德意志银行为代表的G-SIBs积极构造新的债务层级;日本除G-SIBs外的部分D-SIBs也需遵从TLAC监管要求,G-SIBs偏好以美元形式发行高级无担保债券。
《办法(意见稿)》作为我国TLAC实施方案初稿,主要针对外部损失吸收能力,明确了总损失吸收能力的监管指标和要求、TLAC的构成和合格TLAC工具标准等事项,确定了2025年及2028年两个达标阶段(好于市场预期),结合日本实践合理利用了FSB豁免规则,暂未提及TLAC债务工具占比指标。
银行:本周聚焦-TLAC正式稿落地,影响几何?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周报2021年10月31日银行本周聚焦-TLAC正式稿落地,影响几何?事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发布10月29日,央行、银保监会和财政部发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与2020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区别较小,整体看主要延续、落地了巴塞尔协议III、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后简称FSB)此前的思路,并没有额外新增要求,且市场早已有所预期,金融机构也提前做好了一定准备。
1、中国版TLAC落地:国有四大行合计静态缺口在2.2万亿左右。
为防范“大而不能倒”,2008年金融危机后TLAC要求应运而生,主要是指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进入处置阶段时,可以通过减记或转为普通股等方式吸收损失的资本和债务工具的总和。
TLAC工具与常用的“资本金”概念类似,但有所不同:1)以各级资本为基础。
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但是不包括要求计提的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2)在此基础上,TLAC还包括了其他合格债务工具。
这种债务工具要求能够减记或转换为普通股,清偿顺序排在存款等一般债权之后。
目前我国符合合格债务工具的种类较少,仅近年银行加大发行的永续债(当前国有四大行合计6100亿)满足要求,但均已计入一级资本,未来可能会继续创造这样类似的债务工具进行融资。
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最新可得数据,全球2018年发行的TLAC工具中,含减计或转股条款的优先无抵押债券(Senior Unsecured Debt)为主,发行规模为2480亿美元,占比近70%;3)存款保险基金也可以计入TLAC,但目前规模有限。
2020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620.4亿元,按四大行的存款市占率测算,其可贡献的TLAC 不到250亿。
因此当前环境可以简单理解,TLAC≈(资本净额-储备资本-系统重要性附加),如工行2021Q3资本充足率为17.5%,扣除储备资本(2.5%)、系统重要性附加(1.5%)后的TLAC比例约13.5%。
创新tlac债务工具 增强银行纾困能力
创新TLAC 债务工具 增强银行纾困能力张 旭 危玮肖商业银行经营失败具有宏观负外溢性,越是重要的银行,这种外溢性就越大。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政府因担心花旗银行破产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向其注资450亿美元;英国政府基于类似考虑,向苏格兰皇家银行注资455亿英镑。
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政府动用公共资金对银行予以援助,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还可能引发银行的道德风险。
那么,是否可以对银行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让其储备充足的内部纾困资金以便在处置过程中吸收损失而不是依靠外部资金救助?对于这个问题,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2011年发布《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的关键要素》等监管政策,并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戛纳峰会上得以通过,成为金融机构处置机制的新标准。
根据新标准,当银行陷入经营危机时,将以银行内部纾困的方式代替外部公共资金援助。
2015年11月,FSB 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处置过程中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的原则和条款》(以下简称《TLAC 条款》),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损失吸收能力提出较《巴塞尔协议Ⅲ》更高的要求。
TLAC 的定义及合格TLAC 工具的标准《TLAC 条款》中的TLAC 是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的缩写,是指在G-SIBs 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资本及债务工具的总和,即内部纾困的能力。
较高的TLAC 可保证银行在进入处置程序时有充足的能力吸收损失。
此外,内部纾困模式有助于激励银行股东和管理层加强风险管理,降低其过度冒险并陷入危机的可能性。
根据《TLAC 条款》,合格的TLAC 工具需要全球视点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标准:一是实际缴纳;二是无抵押;三是在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吸收能力不会因为抵消和净额清算权而被削弱;四是合同剩余期限不低于1年或没有到期日;五是在未来一年内没有投资者回售权;六是发行TLAC债务工具不能由处置实体或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除非得到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认可。
中国银行业的“TLAC”监管之路
———
GDP>55%) 2025年),且再三年后
完成过渡期
3% 3%+附加资本充足
率 *50%
———
2016 年-2018 年底纳入、且持 续属于 G-SIBs
非新兴经 济体
2022 年 1 月 1 日前满 足(无过渡期)
2019 年及以 后纳入 G-SIBs
———
必须在 3 年后满足 (无过渡期)
在一个银行集团内部 承担了整个银行集团 风险的母体控股公司 及集团内的所有层级
国际活跃银行
核心一级资本 1.总量要求:
过渡期内:TLAC/风险资产>=16%
其他一级资本
过渡期后:TLAC/风险资产>=18% 2.结构要求:
二级资本
过渡期内:TLAC 合格债务工具/风 险资产>=5.33%
其他非资本类 过渡期后:TLAC 合格债务工具/风
二、TLAC 监管要求颁布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一)TLAC 监管要求颁布的背景 2007 年前后,美国金融市场出现动荡。一方面美国金融监管缺失导致金融市场和金融机 构对衍生品滥用,尤其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滥用,如道德风险失控、基础资产信用等级下降、再 证券化衍生品过度扩张等,将风险扩散到全球金融体系;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风险抵御能力较 弱,资本数量与质量不足,风险与流动性管理水平与实际承担的风险不匹配。在多重因素叠加 影响下,美国最终爆发了严重的次贷危机,给全球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为避免金融体系陷入更 大的危机和恐慌之中,各国监管当局采取了前所未有的救助措施,通过注资、资产收购、政府 兜底等手段提供流动性以稳定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与此同时,作为国际商业银行监管体系 和监管架构的制定者,巴塞尔委员会对次贷危机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并于 2010 年 12 月颁布 《巴塞尔协议Ⅲ》①对国际商业银行监管架构进行了优化:提高资本质量与资本数量、增加宏观 审慎资本层级、扩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管工具等,进一步增强了商业银行监管架构的风险覆 盖度和资本充足性。 尽管监管当局从多方面对国际商业银行监管架构进行了完善,但次贷危机中一些大的金 融机构经营出现危机时,对政府和社会的绑架、对债权人没有能够承担应当的损失和责任导 致市场纪律被弱化、纳税人被损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大型金融机构“大而不能 倒”的道德风险仍持续存在。对此,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展开了研究,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颁布 了适用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原则和条款》。 (二)TLAC 监管要求的主要内容 TLAC(总损失吸收能力)是指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经营出现危机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用 于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资本或债务工具的总和,旨在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吸收亏损和重组资本 的能力来恢复正常运营或维持关键职能,降低对金融系统稳定性影响,避免损失公共资金。 TLAC 监管要求有效解决了大型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道德风险问题,降低了对政府和社 会救助的依赖,提升了市场信心,并与《巴塞尔协议Ⅲ》的资本充足性要求,共同组成、强化了 国际商业银行监管架构。 为便于读者理解,笔者将 TLAC 监管要求与现有资本相关制度进行了对比分析(见表 1)。 整体看,TLAC 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是对《巴塞尔协议Ⅲ》国际监管架构、我国《商
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债务工具创新研究
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债务工具创新研究摘要:2014年,金融稳定理事会出台了TLAC新规。
本文结合国际金融监管动态,介绍了TLAC新规的定义、主要内容及其与巴塞尔协议Ⅲ监管资本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TLAC债务工具的合格标准、品种及其与二级资本工具的区别,预测了TLAC债务工具的市场供需状况及其对银行负债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分别从监管部门及大型银行层面就如何应对TLAC新规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系统重要性银行;巴塞尔协议Ⅲ;TLAC新规;债务工具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表明,大型金融机构的无序破产将危及金融系统稳定,而政府救助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财务负担,而且会弱化市场纪律,加剧道德风险。
自危机爆发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就是解决大型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问题。
TLAC新规概览(一)定义和目的所谓总损失吸收能力,是指在G-SIBs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资本或债务工具的总和。
新规要求G-SIBs必须具备充足的损失吸收能力,旨在促进处置程序的有效实施,保障银行核心业务运营,避免纳税人承担损失,将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降至最低。
同时,新规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避免由恐慌所造成的危机传染;取消G-SIBs享有的隐性担保,减少道德风险,强化市场纪律,促进公平竞争。
(二)主要内容1.数量要求2.TLAC新规与巴塞尔协议Ⅲ监管资本的关系TLAC第一支柱要求与巴塞尔协议Ⅲ第一支柱监管资本要求之间存在如下关系:一是与最低资本要求之间的关系。
最低TLAC要求是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之上,针对G-SIBs提出的更高要求;监管资本中用于满足最低资本要求的部分,亦可用于满足最低TLAC要求。
二是与资本缓冲之间的关系。
资本缓冲用于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吸收损失,因此属于最低TLAC之外的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应优先用于满足TLAC最低要求,富余部分才能作为资本缓冲。
TLAC债务工具分析(一)合格标准新规确立了第一支柱项下TLAC债务工具的合格标准4(见表1);同时列明了一些损失吸收能力较弱的被排除负债(excluded liabilities),明确其不能作为第一支柱TLAC债务工具,主要包括:有保险的存款、见票即付的债务(如企业存款、投资者可回售的债券)、具有衍生品属性的债务工具(如结构类票据)、由合同以外的其他原因形成的负债(如应付税金)等。
经典重温 总损失吸收能力 tlac 框架内容与境内外实践
经典重温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 框架内容与境内外实践题目:经典重温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 框架内容与境内外实践引言: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发展是一个国家经济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然而,在全球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的破产和系统性风险仍然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为了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各国纷纷采取措施来增强银行行业的资本实力和总损失吸收能力。
其中,TLAC(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框架成为全球各国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回顾TLAC框架的内容,并探究其在境内外的实践。
一、TLAC框架概述1.1 TLAC框架的引入2014年,在国际金融协议组织(FSB)的倡议下,TLAC框架作为金融稳定化改革的重要一环被提出。
其目标在于确保系统重要性银行能够自给自足地承担损失,以避免纳税人不得不承担救助成本。
1.2 TLAC框架的核心原则TLAC框架的核心原则是确保系统重要性银行能够:(1)在发生财务危机时自行分配和吸收损失;(2)恢复为健康状态;(3)提供足够的资本补充和流动性支持。
1.3 TLAC框架的具体要求TLAC框架根据银行的国际重要性等级和风险水平,确定了不同的资本要求。
具体而言,TLAC包括两个要件:Minimum TLAC Requirement(最低TLAC要求)和Total Loss-Absorbing Resource(总损失吸收资源)。
二、TLAC框架在境内外的实践2.1 欧洲实践2.1.1 欧洲的TLAC要求欧洲银行监管局(EBA)制定了与TLAC框架相符的资本要求并于2016年发布。
其要求欧洲系统重要性银行应符合50%的Minimum TLAC Requirement,以确保其在发生危机时能够自行分配和吸收损失。
2.1.2 欧洲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准备工作欧洲系统重要性银行纷纷采取行动以增强其TLAC。
例如,一些银行发行了TLAC债务工具,以提高其总损失吸收资源。
tlac非资本债券 品种机会
一、tlac非资本债券的定义TLAC(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非资本债券是指具有吸收银行遭遇重大损失的能力的债券。
这些债券在银行面临破产时能够为其提供资本支持,以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二、tlac非资本债券的作用1. 保障金融体系稳定TLAC非资本债券的发行和运用,可以增加银行的资本储备,提高其在面临重大损失时的抵御能力。
这有利于防范银行破产危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2. 优化银行资本结构TLAC非资本债券的引入,可以促使银行更加谨慎地管理其资本结构,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提高其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三、tlac非资本债券的发展机会1. 金融监管政策的支持随着金融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各国对于银行资本监管的要求不断提高,对TLAC非资本债券的需求也将随之增加。
2. 银行资本补充需求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银行的资本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TLAC非资本债券作为一种新型资本工具,能够满足银行的资本补充需求。
3. 投资者需求的增加随着投资者风险意识的提高,对于具有较高信用评级和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需求不断增加。
TLAC非资本债券具有较好的信用支持和较低的违约风险,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四、tlac非资本债券的投资策略1. 关注发行银行的信用状况在选择TLAC非资本债券投资标的时,需要关注发行银行的信用评级和财务状况,以保障投资的安全性。
2. 多元化配置投资组合投资者可以通过多元化配置不同发行银行的TLAC非资本债券,以降低整体的投资风险。
3. 注意债券的剩余期限考虑TLAC非资本债券的剩余期限,合理匹配投资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期限,以避免流动性风险。
五、结语TLAC非资本债券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中具有一定的发展机会。
投资者在参与相关投资时,需要充分了解其定义和作用,同时结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和自身的投资需求,量力而行,谨慎投资。
以上便是关于tlac非资本债券的品种机会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银行TLAC债券蓄势待发
在国际监管框架下,中国TLAC 监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TLAC 是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下称“G-SIBs”)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计或转股的方式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资本性和债务性工具的总和。
2021年10月,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发布,与国际标准趋同,并进行了一些“本土化”调整。
根据要求,2025年、2028年起,四大行TLAC 风险加权比率需达到16%和18%,TLAC 杠杆率则要达到6%和6.75%。
2022年4月,《关于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明确了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下称“TLAC 债券”)的核心要素及发行要求等,TLAC 债券发行提上日程。
回顾银行资本监管的历史,从《巴塞尔协议》走向TLAC 监管框架是大势所趋。
从《巴塞尔协议》更迭历程来看,在经济、金融危机背景下,《巴塞尔协议》三次更迭,奠定了全球银行资本监管的基础。
《巴塞尔协议I》: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体爆发经济危机,1974年,德国赫斯德特银行等三大银行相继倒闭,在此背景下,“10国集团” 在巴塞尔成立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国际银行进行监管,并于1988年出台《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即《巴塞尔协议I》。
《巴塞尔协议II》: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叠加《巴塞尔协议I》存在风险敏感性不足的缺陷,1999年起草《巴塞尔协议II》,更新了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增加操作风险计量并确定了监管三大支柱,于2006年正式实施。
《巴塞尔协议III》: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后,针对金融机构资本金匮乏且吸收能力不足,以及流动性风险暴露的问题,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巴塞尔协议III》,首次提出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下称“G-SIBs”)的概念;2017年发布《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致力于规范风险加权资产(下称“RWA”)计量方法,提升资本充足率的可比性。
TLAC研究报告
TLAC研究报告根据我们的研究,TLAC(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是指一家金融机构拥有足够资本和债务,可以吸收可能出现的全部亏损,并免受危机影响。
以下是我们对TLAC的研究报告摘要:1. TLAC的意义:TLAC是为了解决金融机构破产时可能对金融系统稳定性产生的潜在风险而引入的。
通过要求金融机构具备足够的TLAC,可以减少政府干预的需要,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维护金融稳定。
2. TLAC的要求:TLAC的要求包括资本和可转债两部分。
资本要求是指金融机构必须保持一定的股本水平,以应对潜在亏损。
可转债要求是指金融机构必须发行可转债,以便在必要时将债务转换为股权。
3. TLAC的监管机构:TLAC的监管机构主要是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如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和英国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等。
这些机构负责确保金融机构满足TLAC要求,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4. TLAC的实施:TLAC的实施需要金融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内部改革和措施,以满足TLAC要求。
这可能包括增加资本水平、发行可转债和进行风险管理措施等。
5. TLAC的影响:TLAC的实施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金融机构需要增加资本和发行可转债,这可能增加其成本和财务压力。
其次,TLAC的实施可能对金融市场产生波动,影响投资者信心和市场稳定性。
总结来说,TLAC作为金融监管的一种工具,能够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减少金融系统的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然而,其实施需要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共同努力,并可能对金融机构和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TLAC非资本债券的信用评级考量
TLAC非资本债券的信用评级考量
宋歌;杨怡然
【期刊名称】《债券》
【年(卷),期】2023()1
【摘要】为进一步增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抵御风险能力,我国管理部门结合国际金融监管要求和国内实际,构建了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体系。
随着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TLAC非资本债券)政策出台,我国G-SIBs发行TLAC非资本债券提上日程。
根据测算,我国G-SIBs的TLAC杠杆比率达标压力不大,但TLAC 风险加权比率距达标要求仍有差距。
国际市场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已趋常态化,国际评级公司对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的评级一般与发行人主体级别一致或下调1~3个子级。
对于我国G-SIBs发行TLAC非资本债券的评级,可考虑以主体信用评级为起点,根据债券条款设置及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综合评判后调整,最后得出债项评级结果。
评级中主要关注TLAC非资本债券处置阶段的损失吸收顺序和受偿顺序。
【总页数】6页(P70-75)
【作者】宋歌;杨怡然
【作者单位】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
【相关文献】
1.当前我国债券信用评级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为例
2.投资者会关注债券信用评级吗?r——基于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变化的公告效应研究
3.民间金融资本涌动对信用评级考量的新思考
4.浅谈债券市场信用评级问题提高信用评级质量,增强债券市场要素配置功能
5.国际视角下TLAC非资本债券投资交易特征分析及未来展望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tlac名词解释
tlac名词解释
TLAC是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总量损失吸收能力)的缩写,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在遭受重大损失时可以吸收和承担这些损失的能力。
作为金融稳定监管的一项重要指标,TLAC要求银行在进行国际结算净清算银行业务时,要将其承诺合约能力和国际关系金融负债纳入监管者指定信贷负债的统计范围,以提高其承受损失的能力。
TLAC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金融危机时,银行具备足够的资本和金融准备金来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免受损失,同时降低政府进行救助的风险。
通过要求银行设立一定的TLAC资本,监管机构可以确保银行在遭受重大损失时能自行吸收这些损失,从而减少对纳税人的依赖。
TLAC要求银行应根据其系统重要性和风险水平设立TLAC要求,以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资本储备。
这些要求通常包括要求银行发行可转换债券和债务工具,以充当可回收资本的负债,以及计算确定TLAC水平的具体方法和监管指标。
总之,TLAC是一种金融监管要求,旨在确保银行和金融机构具备足够的资本和可转换债券等负债工具,以在面临重大损失时能够自行吸收损失,减少对政府和纳税人的救助需求。
tlac资本监管要求
tlac资本监管要求
TLAC(Total Loss Absolution Capacity)是国际银行监管机构要求银行满足的一项新的资本要求,旨在确保银行在发生全面损失事件时有足够的资本偿还债权人。
以下是一些TLAC的主要监管要求:
1. TLAC债券的发行:银行需要发行一定比例的TLAC债券,以满足TLAC 要求。
这些债券应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以便在银行出现问题时能够被迅速出售。
2. TLAC债券的持有:银行需要持有这些债券,直到其面值被偿还。
这意味着银行需要将一部分利润用于购买这些债券,而不是分配给股东。
3. TLAC债券的清算:如果银行在清算中被认为是“不适宜存活”的,这些债券应该被优先偿还,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
4. TLAC的比例:根据银行的规模和管理风险的能力,银行可能需要满足不同的TLAC比例要求。
以上是一些基本的TLAC监管要求,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银行的地理位置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tlac条款
tlac条款TLAC条款是指“全球最低资本化规模和最低债务资本化规模”,是为了防止银行破产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严重冲击而制定的一项规定。
TLAC条款的出台是为了提高银行的稳定性和抵御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
下面将以人类的视角,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TLAC条款的意义和影响。
TLAC条款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金融危机中,许多银行因资本不足而无法偿还债务,导致投资者和存款人损失惨重。
通过规定最低资本化规模和最低债务资本化规模,TLAC条款要求银行在面临危机时具备足够的资本储备,从而提高了银行的偿付能力,减少了投资者和存款人的损失。
TLAC条款的实施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危机中,银行的破产往往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整个金融体系陷入危机。
通过设定全球最低资本化规模和最低债务资本化规模,TLAC条款要求银行保持足够的资本水平,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冲击。
这样一来,即使某家银行破产,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也会得到控制,从而提高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TLAC条款的实施还有助于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金融危机中,一些银行因为过度依赖短期融资和高风险投资而陷入困境。
通过要求银行达到最低资本化规模和最低债务资本化规模,TLAC条款鼓励银行加强资本管理,降低风险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这有助于银行业更加注重长期稳定发展,减少了金融风险。
TLAC条款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以及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举措。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TLAC条款的重要性,支持并积极参与其实施,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债务工具创新研究
摘要:2014年,金融稳定理事会出台了TLAC新规。
本文结合国际金融监管动态,介绍了TLAC新规的定义、主要内容及其与巴塞尔协议Ⅲ监管资本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TLAC债务工具的合格标准、品种及其与二级资本工具的区别,预测了TLAC债务工具的市场供需状况及其对银行负债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分别从监管部门及大型银行层面就如何应对TLAC新规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系统重要性银行;巴塞尔协议Ⅲ;TLAC新规;债务工具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表明,大型金融机构的无序破产将危及金融系统稳定,而政府救助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财务负担,而且会弱化市场纪律,加剧道德风险。
自危机爆发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就是解决大型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问题。
TLAC新规概览
(一)定义和目的
所谓总损失吸收能力,是指在G-SIBs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资本或债务工具的总和。
新规要求G-SIBs必须具备充足的损失吸收能力,旨在促进处置程序的有效实施,保障银行核心业务运营,避免纳税人承担损失,将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降至最低。
同时,新规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避免由恐慌所造成的危机传染;取消G-SIBs享有的隐性担保,减少道德风险,强化市场纪律,促进公平竞争。
(二)主要内容
1.数量要求
2.TLAC新规与巴塞尔协议Ⅲ监管资本的关系
TLAC第一支柱要求与巴塞尔协议Ⅲ第一支柱监管资本要求之间存在如下关系:一是与最低资本要求之间的关系。
最低TLAC要求是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之上,针对G-SIBs提出的更高要求;监管资本中用于满足最低资本要求的部分,亦可用于满足最低TLAC要求。
二是与资本缓冲之间的关系。
资本缓冲用于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吸收损失,因此属于最低TLAC之外的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应优先用于满足TLAC最低要求,富余部分才能作为资本缓冲。
TLAC债务工具分析
(一)合格标准
新规确立了第一支柱项下TLAC债务工具的合格标准4(见表1);同时列明了一些损失吸收能力较弱的被排除负债(excluded liabilities),明确其不能作为第一支柱TLAC债务工具,主要包括:有保险的存款、见票即付的债务(如企业存款、投资者可回售的债券)、具有衍生品属性的债务工具(如结构类票据)、由合同以外的其他原因形成的负债(如应付税金)等。
政策建议
考虑到新兴市场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以存款为主,且资本市场深度相对有限,TLAC新规允许总部位于新兴市场国家的G-SIBs暂时豁免实施。
但我国大型银行及监管部门仍需未雨绸缪,及时跟进相关国际监管标准的制定及实施进展,做好预案。
(一)监管层面
一是建议相关监管机构抓住暂时豁免期的有利时机,牵头研究中资银行应对不断推陈出新的国际监管规则的有效方式,探索出促进我国国情与国际监管规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