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与领用、补充管理制度与流程图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需求,总医院建立了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以下是详细介绍:一、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准备-总医院负责确定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急救药品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急救车辆和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必须配备完整的急救药品箱,并定期检查和补充药品。
2.急救、备用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急救药品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分发和记录,以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确保使用的药品有效。
-使用药品时,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标准进行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3.急救、备用药品的报废处理-过期或损坏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报废药品必须按照医废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总医院建立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制度,规定具体的领用流程和权限。
-领用人员必须持有专门的授权证件,领取药品时必须填写领用单,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领用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管理的规定,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完整性,并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2.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总医院制定药品补充的管理制度,明确补充的流程和责任人。
-药品补充必须按照医院药房的规定进行,确保补充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房必须定期盘点急救、备用药品的库存,及时发现和补充缺少的药品。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管理流程1.急救、备用药品库存监测-首先,药房必须定期盘点急救、备用药品的库存,记录每种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
-其次,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科室的要求,排定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量和使用期限。
2.急救、备用药品的申请和审批-科室需要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必须填写申请单,详细说明使用理由和数量。
-申请单需要经过科室负责人的审批,并签字确认。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海口市***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原则上应以急救药品及科室专用品种为主,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科室领用、补充备用药品种及数量时,需填写《备用药品申请表》及《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由护士长、科主任签名、护理部、药剂科、医务科签字审批同意后,交予药库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再次填写《备用药品申请表》及《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按照规定配备;如需减少品种、数量的,须填写《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按照规定将药品退货药库。
五、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六、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九、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职人员要对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海口市***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原则上应以急救药品及科室专用品种为主,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科室领用、补充备用药品种及数量时,需填写《备用药品申请表》及《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由护士长、科主任签名、护理部、药剂科、医务科签字审批同意后,交予药库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再次填写《备用药品申请表》及《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按照规定配备;如需减少品种、数量的,须填写《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按照规定将药品退货药库。
五、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六、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九、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职人员要对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与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得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就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与周转得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与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得,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得,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表)六、领用备用药品得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得,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与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她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得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得管理与使用就是否符合规定、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得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就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1
备用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应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护理部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六、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七、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九、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一、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诊科(车)、手术室、病区内急救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急诊科(车)、手术室、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订管理、领用制度。
1、各科室的急救备用药品按审批的品种、规格、基数统一由药剂科配发。
2、各科室应指派专人管理急救药品,做到药品齐全、专柜储存、摆放有序、帐物相符。
要求:药品使用原装盒盛放,标签清晰,定期检查(每周一次),近效期先用、及时补充。
应无变质、过期、破损现象发生。
3、负责急救药品管理的护士每周检查时,应做好检查记录,贴好封条。
急救药品使用后,应在交班前补齐,因抢救病人未能在本班补齐的,应在8小时内补齐。
补齐后的药品,由主管护士清点、核对、登记后重新贴好封条。
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交接。
4、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急救药品的作用、规格、用法、用量,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口头医嘱必须复述核实无误后才能执行。
抢救结束后要立刻督促医生补开医嘱。
急救药品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5、各科室的急救药品过期报废后,须交回药剂科统一销毁,药剂科将按回收的品种、规格、数量补齐该科室的急救药品。
6、科室在第一次领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必须填写急救药品申领基数审批表,按流程审批后从药剂科库房领取。
7、药剂科将不定时对各科室的急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修订时间:2018年7月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订管理、领用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急救管理制度及流程1. 急救管理制度为确保患者在遭遇突发疾病或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急救服务,院方必须建立完善的急救管理体系。
急救管理制度包括了医护人员的职责、急救流程、急救设备和药品的配备与管理等内容。
该制度必须经过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急救流程院方必须制定清晰的急救流程,确保所有的急救工作都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化操作进行。
在急救流程中,院方应明确医护人员的角色和职责,确保在急救过程中每个步骤都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完成。
同时,院方也应该在急救流程中规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3. 急救设备和药品的配备与管理为提高急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院方应根据医院规模和实际需求,合理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在急救药品的配备和管理方面,院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管理的法规政策,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1.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用药品的配置需要实现“先进、规范、科学、严格”的目标,确保急诊治疗工作的安全可靠。
首先,院方需要明确急诊备用药品的范围和数量,并确定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
其次,院方需要建立专门的急诊备用药品库,并确定相应的药品进出库流程。
在备用药品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严控库存,防止过度采购和浪费。
2. 备用药品使用制度一旦医生决定使用备用药品,需要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同时,医生需要按照标准的用药流程进行用药,并做好用药记录。
对于急性中毒和严重过敏等情况,必须立即启动急诊处置流程,并在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3. 备用药品领用及补充管理为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性和质量,院方需要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和有效期,并及时补充和更新。
在领用备用药品时,要求医护人员必须进行相关资格的认证和培训,以确保用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总体流程1. 急救流程患者自行就诊或送入急诊科目前,急救受理人员需及时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置,一旦确认复苏成功或无法进行急救,及时将患者送至急诊科。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等应明确规定;(2)药品管理部门应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事宜;(3)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4)药品管理部门应编制备用药品的使用手册,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途径、用量和使用时机等。
2.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制度:(1)急救医师应了解院内备用药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并按照规定使用;(2)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适应症、禁忌和不良反应等信息;(3)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使用,遵守相关操作规范;(4)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机和病情变化等信息。
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1)急救医师在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时,应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急救医师的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如有需要,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应将补充的备用药品及时通知急救医师,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医院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急救医师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核对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药品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通知急救医师补充的备用药品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5.急救医师领取补充的备用药品,并记录领用信息。
三、总结: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生命的安全而制定的。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学部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年月日科室必备药品补充表申请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规定及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表)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备用药品是指根据临床需要,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药品,以备不时之需。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对于保障医疗机构的治疗质量、安全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建立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管理及合理使用。
二、管理制度2.1 备用药品库管理1.机构应配备专门的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备用药品库的管理与维护。
2.备用药品库应具备明确的药品摆放顺序和分类,便于快速取用。
3.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应将备用药品库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4.备用药品库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
2.2 备用药品使用控制1.备用药品使用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2.所有使用备用药品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的医生应具备相应的临床经验和资质,并按照标准的用药指南进行使用。
2.3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1.备用药品领用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批,并由专人领用登记。
2.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和药品的安全性。
3.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领,并准确记录药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
三、流程3.1 备用药品库管理流程1.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定期对备用药品库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过期或失效药品时,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3.2 备用药品使用控制流程1.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之前,必须经过身份确认,并在使用记录上签字确认。
2.在使用备用药品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并进行相关记录。
3.3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批备用药品的领用申请。
2.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后,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进行领用登记,并将药品交付给领用者。
四、总结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医疗机构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确保总医院急救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利用急救备用药品,并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以下是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应当按照药房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验收和存放。
2.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主管医师负责制定急救方案,并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急救备用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复核,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内,并进行及时的更新。
4.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应当在专门的药品保管室,确保通风干燥、温度适宜和防潮。
5.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和配药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并记录使用的日期和数量。
6.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急救方案进行使用,注意用量和使用方法。
7.急救备用药品一旦开封使用,剩余的药品应当由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急救备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事件应当及时报告,进行记录和处理。
9.急救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应定期进行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清理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1.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应当按照总医院相关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2.需要领用补充的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负责的医务人员提出申请,说明药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
3.提出申请的医务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字,并经过科室主任和药剂科的审核。
4.经过审核的申请单应当送交总医院药房进行配药准备。
5.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专人进行领用,并签字确认。
领用的药品应当有专门的出库单记录。
6.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完毕后,应当填写相应的使用单,并归还到总医院药房进行入库。
7.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的数量和频率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确定。
8.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的盘点和消耗量的统计,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总结: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药品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与领用、补充管理制度与流程图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与领用、补充管理制度与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与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与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与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与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与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与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一样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与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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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学部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
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一、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二、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
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
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科、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表: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医院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科室必备药品补充表
申请科室:
科主任:护士长:
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
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