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原则1.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临床需要,合理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2.备用药品应分类管理,根据药品的性质、用途等进行划分,便于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应放置在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
4.备用药品应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5.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药品的使用权限,防止滥用和浪费。
6.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逐一登记,记录用药的人员、用药时间、用药原因等信息。
二、备用药品的领用和补充管理1.领用制度(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备用药品领用岗位,由专人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和发放。
(2)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称和资质,并经过相应的培训。
领用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药品知识和使用经验,且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
(3)领用备用药品时,领用人员应填写领用申请单,并由上级审批和签字。
领用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包括领用数量、用途等。
(4)领用备用药品时,领用人员应进行核对,确保领用的药品类型和数量与申请单一致。
2.补充管理(1)对于备用药品的补充,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的补充管理制度,明确补充的流程和要求。
(2)补充备用药品的人员应由医疗机构的药店或药房负责,负责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上报补充需求。
(3)补充备用药品时,补充人员应认真核对库存清单和需求清单,确保补充的药品类型和数量准确无误。
(4)补充备用药品时,应及时更新库存清单,并做好记录和归档。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1.备用药品的使用权限应由医院药学部门进行管理,并逐一核实和授权。
2.医疗机构应建立备用药品使用申请制度,使用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之前,必须提交使用申请,并经过审批和签字。
3.备用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使用人员、用药时间、用药原因、用药剂量等信息。
4.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药品的浪费和滥用。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需求,总医院建立了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以下是详细介绍:一、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准备-总医院负责确定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急救药品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急救车辆和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必须配备完整的急救药品箱,并定期检查和补充药品。
2.急救、备用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急救药品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分发和记录,以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确保使用的药品有效。
-使用药品时,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标准进行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3.急救、备用药品的报废处理-过期或损坏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报废药品必须按照医废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总医院建立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制度,规定具体的领用流程和权限。
-领用人员必须持有专门的授权证件,领取药品时必须填写领用单,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领用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管理的规定,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完整性,并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2.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总医院制定药品补充的管理制度,明确补充的流程和责任人。
-药品补充必须按照医院药房的规定进行,确保补充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房必须定期盘点急救、备用药品的库存,及时发现和补充缺少的药品。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管理流程1.急救、备用药品库存监测-首先,药房必须定期盘点急救、备用药品的库存,记录每种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
-其次,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科室的要求,排定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量和使用期限。
2.急救、备用药品的申请和审批-科室需要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必须填写申请单,详细说明使用理由和数量。
-申请单需要经过科室负责人的审批,并签字确认。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一)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护理部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主管院长审批。
(三)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四)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二、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一)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剂科、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二)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一)病房备用药品及急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国家集中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二)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三)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定时两次记录温湿度。
(四)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
3. 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有序管理。
第四条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1. 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的确定: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合适的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2. 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所领取的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第五条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急救备用药品。
2. 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等,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药剂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急救备用药品,补齐缺少的药品,以备后用。
第六条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 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药名、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急救备用药品的空安瓿、输液空瓶等应统一存放,以便统计和核对。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急救管理制度及流程1. 急救管理制度为确保患者在遭遇突发疾病或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急救服务,院方必须建立完善的急救管理体系。
急救管理制度包括了医护人员的职责、急救流程、急救设备和药品的配备与管理等内容。
该制度必须经过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急救流程院方必须制定清晰的急救流程,确保所有的急救工作都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化操作进行。
在急救流程中,院方应明确医护人员的角色和职责,确保在急救过程中每个步骤都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完成。
同时,院方也应该在急救流程中规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3. 急救设备和药品的配备与管理为提高急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院方应根据医院规模和实际需求,合理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在急救药品的配备和管理方面,院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管理的法规政策,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1.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用药品的配置需要实现“先进、规范、科学、严格”的目标,确保急诊治疗工作的安全可靠。
首先,院方需要明确急诊备用药品的范围和数量,并确定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
其次,院方需要建立专门的急诊备用药品库,并确定相应的药品进出库流程。
在备用药品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严控库存,防止过度采购和浪费。
2. 备用药品使用制度一旦医生决定使用备用药品,需要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同时,医生需要按照标准的用药流程进行用药,并做好用药记录。
对于急性中毒和严重过敏等情况,必须立即启动急诊处置流程,并在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3. 备用药品领用及补充管理为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性和质量,院方需要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和有效期,并及时补充和更新。
在领用备用药品时,要求医护人员必须进行相关资格的认证和培训,以确保用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总体流程1. 急救流程患者自行就诊或送入急诊科目前,急救受理人员需及时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置,一旦确认复苏成功或无法进行急救,及时将患者送至急诊科。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2)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再也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 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者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含糊等药品时,住手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等应明确规定;(2)药品管理部门应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事宜;(3)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4)药品管理部门应编制备用药品的使用手册,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途径、用量和使用时机等。
2.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制度:(1)急救医师应了解院内备用药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并按照规定使用;(2)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适应症、禁忌和不良反应等信息;(3)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使用,遵守相关操作规范;(4)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机和病情变化等信息。
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1)急救医师在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时,应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急救医师的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如有需要,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应将补充的备用药品及时通知急救医师,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医院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急救医师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核对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药品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通知急救医师补充的备用药品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5.急救医师领取补充的备用药品,并记录领用信息。
三、总结: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生命的安全而制定的。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急救备用药品是指在救援和急救活动中,用来进行一般急救和伤害护理的药物。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并确保急救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下面是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一个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急救药物的合理、准确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X机构或单位的急救人员和相关人员。
二、管理与保管1.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制度的要求。
2.急救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或箱内,禁止与其他药品混放。
3.急救备用药品应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下,避光、干燥、清洁、通风,温度和湿度适宜。
4.库存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盘点,及时消耗过期药品,并报告有关部门。
5.药品柜或箱上应贴有明确的标识,标明所存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6.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人员才能接触和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三、使用与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急救规程和操作流程。
2.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时限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免超过有效期限的使用。
3.使用后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抛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各类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及时跟踪和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监督1.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急救备用药品的相关知识培训,包括急救药物的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以及如何进行复苏等技能培训。
2.对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技能评估,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3.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必须经过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不当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并依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五、事故应对与报告1.发生急救备用药品使用不当、过期使用或其他相关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3篇)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病区急救备用药品领取、检查、使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的管理工作。
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所领取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有效期,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四)备用药品的摆放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应标识清楚、醒目,便于清点、检查。
3.麻、精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五)急救备用药的补充流程1.各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2.药品因过期、失效、破损,需应补充的,需将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由药剂科统一集中进行销毁,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2)是医疗机构内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流程,用于确保病区内的急救药品能够被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从而确保患者在突发状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1.引言医院急救备用药品是指为了应对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准备的药品。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医院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急救情况,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重点介绍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并提出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2.备用药品的管理2.1采购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备用药品的采购。
采购过程中需要注重药品质量、价格合理性和供货能力的评估,同时签订明确的供货合同,并定期进行供货商的评估和考核。
2.2入库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房,对备用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和储存。
药品入库时,需要进行验收和登记,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分类、整理、摆放妥善,保证易于查找和使用。
2.3盘点和调剂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的盘点工作,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登记一致。
同时,药房应根据临床需要进行调剂工作,及时安排药品的补充和更新,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2.4保质期管理和过期处理药房应建立健全的保质期管理制度,对备用药品的有效期限进行跟踪和控制。
即将过期的药品应提前通知相关临床科室,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过期药品应及时进行淘汰和销毁,并制定详细的处理程序,确保合法、安全、环保。
3.备用药品的使用3.1申领和发放医院应建立备用药品的申领和发放制度,明确申领手续和发放条件。
临床科室需要备用药品时,应填写申领单,并经主管医生的批准后,向药房提出申请。
药房按照申请单上的药品和数量进行发放,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2使用和记录备用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进行,遵守药品的使用规范和注意事项。
临床科室应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用量、疗效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3.3废弃药品的处置使用后的药品应及时回收和处理,避免对环境和患者造成影响。
医院应建立废弃药品的处置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废弃药品的收集、分类、包装和处置工作,并确保过程中不产生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一、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规模、岗位工种特点以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2.企事业单位应专门设立急救药品库,药品库应设在温度适宜、通风良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地方,且要与管理职责相符。
3.急救药品库应按照摆放顺序,设置合理的药品分类架,药品的名称和使用方法应粘贴在药品分类架上。
4.急救药品库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定期检查急救药品的有效期并进行替换,并进行记录。
5.急救药品库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相关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领取急救药品。
6.企事业单位的急救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急救人员资格证书。
7.急救人员应熟悉急救药品的名称、规格、使用方法和剂量,并定期参加急救药品的知识培训和操作演练。
8.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必须准确识别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并记录使用情况。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急救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急救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2.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先确认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使用的药品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并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
3.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佩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保证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4.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进行操作,严禁滥用药品或随意更改药品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5.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后,应及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使用时间和效果等信息。
6.急救人员在使用完急救药品后,应及时清点和整理药品,核对库存量并定期上报单位领导。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和更新1.急救人员应定期检查急救药品库的药品库存情况,如发现药品不足或过期,应及时上报领导并进行补充和更换。
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严重损毁、滥用急救药品或故意瞒报急救药品消耗情况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
以上是一份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的草稿,可以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确保总医院急救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利用急救备用药品,并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以下是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应当按照药房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验收和存放。
2.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主管医师负责制定急救方案,并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急救备用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复核,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内,并进行及时的更新。
4.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应当在专门的药品保管室,确保通风干燥、温度适宜和防潮。
5.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和配药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并记录使用的日期和数量。
6.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急救方案进行使用,注意用量和使用方法。
7.急救备用药品一旦开封使用,剩余的药品应当由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急救备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事件应当及时报告,进行记录和处理。
9.急救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应定期进行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清理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1.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应当按照总医院相关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2.需要领用补充的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负责的医务人员提出申请,说明药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
3.提出申请的医务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字,并经过科室主任和药剂科的审核。
4.经过审核的申请单应当送交总医院药房进行配药准备。
5.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专人进行领用,并签字确认。
领用的药品应当有专门的出库单记录。
6.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完毕后,应当填写相应的使用单,并归还到总医院药房进行入库。
7.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的数量和频率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确定。
8.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的盘点和消耗量的统计,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总结: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药品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
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
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1西山医院急救药品统一配置目录表序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1 肾上腺素针1ml:1mg 5支2 去甲肾上腺素针1ml:2mg 5支3 异丙肾上腺素针2ml:1mg5支4 多巴胺针2ml:20mg 5支5 阿托品针1ml:0.5mg 5支6 地塞米松1ml:5mg 5支7 西地兰针2ml:0.4mg 5支8 氨茶碱针10ml:0.25g 5支9 尼克刹米针(可拉明) 1.5ml:0.375g 5支10 洛贝林针1ml:3mg 5支11 呋塞米(速尿)针2ml:20mg 5支12 利多卡因针5ml:0.1g 5支13 5%碳酸氢钠注射液10ml:0.5g 5支14 10%葡萄糖酸钙针10ml:1g 5支15 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50g16 硝酸甘油片剂0.5mg/片17 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瓶18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瓶19 地西泮注射液2ml:10mg 5支附表:2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审核备案表科室:序号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数量一般药品特殊管理药品12345678910科室护士长意见:签名:年月日科室主任意见:签名:年月日护理部主任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医务科主任审核意见:签名: 年月日此表一式三份,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各一份。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通过建立建全急救药品、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第二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三条内容:(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和领用各科室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批,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护士长凭手续齐全的备药清单向药房负责人领取急救、备用药品。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的内容。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医务科、药剂科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建立《临床科室管理和使用的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品有无变质、变色、有效期等质量问题。
(2)各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科室内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药品,明确职责。
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
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包括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明有效期,便于检查。
(3)各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使用、补充、退回各环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4)各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由专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5)各科室配置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需要时及时获取。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按照“领新用久”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者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者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用的先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急取放及使用。
备用药品和紧急救治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和紧急救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对紧急救治工作的响应本领,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备和使用安全有效,特订立本制度。
二、备用药品管理2.1 备用药品确实定1.医院应依据各科室的实际需求和临床特点,订立备用药品清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备用药品清单应包含常用急救药品、抢救药品、特殊药品等,具体清单由药品管理部门编制,并报医务部门备案。
2.2 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储存和管理,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3.备用药品应按药品类别进行分类储存,并采取防潮、防尘、避光等措施,确保药品质量不受损害。
4.对于即将过期的备用药品,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医务部门,并做好处理记录。
2.3 备用药品的使用和消耗监控1.医务部门应建立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消耗监控。
2.使用备用药品前,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每次使用备用药品后,医务人员应及时登记使用情况,并报告药品管理部门,以便进行药品的及时增补和监控。
三、紧急救治管理3.1 紧急救治体系1.医院应建立紧急救治体系,确定院内各科室的紧急救治人员和装备,并定期组织紧急救治培训和演练。
2.紧急救治体系应包含院内急救中心、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和临床各科室的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2 紧急救治工作流程1.紧急救治工作流程应包含事前准备、事中处理和事后评估等环节,并由医务部门订立相应的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
2.医务人员在紧急救治工作中应依照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救治工作的高效和安全。
3.3 紧急救治设备和装备管理1.医院应依据临床需要和急救要求,配备肯定数量的急救设备和装备,并按规定定期检测和维护和修理。
2.医务部门应建立急救设备和装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和修理记录,确保设备和装备的正常运行。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急救备用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应对突发的病情而准备的一批常用急救药品,以便在急诊科等地方进行应急救治。
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十分重要,能否参与急诊救治的关键之一就是急救药物的储备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及流程,以确保医院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固定数量和种类应根据医院急诊患者的情况制定,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药品的储备数量应充足,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急救备用药品应分类储存,如注射剂、口服药、外用药等,每个分类都应有明确的标识和专门的储存区域。
3.急救备用药品应由专门的药库管理,药库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如恒温、湿度适宜等。
4.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做到配药准确、熟悉药物的作用与不良反应,并能做好库存的统计和记录。
5.急救备用药品应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过期情况、包装完好性等,并及时进行清点和更换。
二、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的急诊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使用。
2.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的适应症、剂量和不良反应等信息。
3.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使用的药物名称、剂量和使用时间等。
4.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立即向主管医生进行汇报,并根据医生的指示进行下一步处理。
5.用于急救的备用药品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并按照药物补充管理的流程进行操作。
三、急救备用药品领用和补充管理流程1.由急诊科的主管医生提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药库人员按照申请表上的药品名称和数量进行配药,出具相应的领用清单。
3.急诊科的药品管理员或护士按照领用清单核对领用的药品,并签字确认。
4.急诊科收到药品后,及时将药品储存到相应的储存区域。
5.领用后的药品在使用后应按照医院的补充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包括将药品种类和数量反馈给药库,由药库按照需求进行储备。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前言二、管理和使用制度1.药品存放(1)急救备用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柜或柜子中,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可靠。
(2)急救备用药品柜每日由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药品的完好和有效期,并按时间顺序排列。
(3)急救备用药品柜的放置位置要明码标价,并制定相应的指示和指引。
2.药品使用(1)急救备用药品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使用时的正确和及时。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应先核查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有效期,在使用后需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的持续可用。
3.药品消耗(1)急救备用药品的消耗应及时记录,并及时补充消耗的药品,保持备用药品的数量充足。
(2)记录中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消耗日期和补充日期等信息,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三、领用补充管理制度1.领用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领用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证件,并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2.补充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由药库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补充人员应核对库存量,根据领用单上注明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进行补充。
(3)补充的药品要有专门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补充日期等信息。
3.库存盘点(1)急救备用药品库存要定期进行盘点,一般为每月一次。
(2)盘点人员需核对库存量,并盘点药品的有效期,确保药品没有过期或即将过期。
四、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领用流程(1)领用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2)填写领用单。
(3)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4)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5)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2.补充流程(1)药库负责人检查库存量。
(2)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3)补充药品。
(4)记录补充信息。
(5)药库负责人签字确认。
3.库存盘点流程(1)盘点人员核对库存量。
(2)核对药品有效期。
(3)记录盘点结果。
(4)药库负责人核对盘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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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
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
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1
西山医院急救药品统一配置目录表
附表:2
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审核备案表科室:
附表:3
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申请科室: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