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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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XX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XX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快我区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进程,现结合我镇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有效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按照“低排区”范围内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不低于60%(其它为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低-3-排区”范围外占比不低于30%的要求,切实做好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替代工作。

二、责任分工按照我区33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责任分工并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责任分工如下:各区片长、包村干部和支部书记负责辖区内各自行政区域内的仓储、门店、租赁、项目施工、机加工等小厂摊和除32类重点行业外其它行业企业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和新能源替代工作。

四、安排部署(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

各区片长、村支部书记要对本辖区、本村所有行业企业和仓储、门店、物流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摸排登记并登记造册,做到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

排查过程中发现有未编码登记的车辆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进行登记编码;发现有冒黑烟和尾气净化器开旁路的车辆,除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外,应移交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处置。

(二)整治提升阶段(4月21日至9月30日)。

按照“低排区”范围内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不低于60%、非“低排区”范围占比不低于30%标准,各区片长、村支部书记要按照各自承担任务数,制定辖区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换任务计划并积极推进,切实做好本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和新能源替代工作。

(S)集中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由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验收组,对各村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进行集中验收(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对工作进展滞后、效果较差、问题突出的村进行公开通报、专项督导,情节严重的要移交镇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具体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片长、村支部书记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主管领导带队专班推进,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环保准入制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申报工作,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改造工作,建立常态监督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二、治理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应用领域,包括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机械、港口与企业厂内机械、农业机械以及备用发电机等。

三、职责分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及完成情况。

市公安局:对不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配合市环保局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环保局:牵头和统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做好技术改造第三方协调委托工作,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发局、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落实环保准入制度,按各自职责组织管辖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污申报工作,开展摸底核查,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协助市环保局督促和指导企业完成污染治理。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违规进口、销售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负责、行业自包”的原则,结合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协调力度,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一)落实环保准入制度按照《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X年第5号)要求,全市所有新购置和转入非道路移动机械须达到国Ⅲ排放标准,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标中鼓励使用电动或天然气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对辖区和监管职责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进行全面普查核实,填写X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表,报市环保局(X年8月31日前完成)。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作方案 (2)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作方案 (2)

泰华远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化项目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中工科建建设有限公司二0一九年十二月一、制定目的: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控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推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结合现场实际,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均由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同志担任。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施工的特四、防治原则: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洽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五、准入制度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六、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县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县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七、机械用油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八、项目部职责: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督、检查职责。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作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作方案

**市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劳动南路站~纺织城站〕土建施工工程TJSG-16标段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六号线TJSG-16标工程经理部2018年05月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的通告"及"**市地下铁道**公司建立分公司"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地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相关要求,抓好**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TJSG-16标广济街站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相关要求,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配合上级单位稳步推进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工作。

二、组织机构成立以工程经理为组长、工程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工程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会林副组长:孙振国、赵文海、杨国岭、孙志臣成员:徐海鹏、*静亮、贾正磊、陈科、杨渊博安质部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视检查机构。

三、各部门职责物设部:负责工程进场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台帐;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登记和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工作,在规定的整治时限内完成进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并建立信息化电子档案;**地铁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台帐自6月起每月20日报送,同时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月重点工作任务方案。

安质部: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综合办公室:组织宣贯、学习、传达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文件和精神。

方案部:按照**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要求开展劳务招标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退场。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环发〔X〕85号)要求,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以下简称“机械”)污染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环保准入制度,开展机械排污申报工作,做好机械技术改造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全市在用机械达标排放。

二、治理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应用领域,包括建筑机械及市政工程施工机械、港口与企业厂内机械、农业机械及备用发电机等。

三、职责分工各部门应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密切配合,加大协调力度,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

按照“行业负责、企业自包”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市环保局是全市机械污染治理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机械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改造管理办法;负责做好技术改造第三方协调委托工作;负责对在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建设局、市农发局、市港口与口岸局等部门负责配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落实环保准入制度,组织管辖范围内机械进行排污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摸底核查,逐步建立机械管理台账,协助市环保局督促和指导企业完成污染治理。

市公安局负责对不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械,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负责配合市环保局对在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违规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

四、工作任务(一)建立环保准入制度按照《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全市所有新购置和转入机械须达到国Ⅲ排放标准,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标中,鼓励使用电动或天然气动力机械。

(二)开展机械信息申报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对主管行业的机械信息开展全面普查核实,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全部机械信息汇总至市环保局。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18.04.30
•【字号】冀水建管〔2018〕59号
•【施行日期】2018.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务(水利)局,厅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省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努力消除水利工程施工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问题,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河北省水利厅
2018年4月3日。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1.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各类工程、农业、林业、交通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些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噪音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 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友好性,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 提高人们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的意识。

2.2 原则- 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

- 源头控制:从机械设计、制造、使用、维修等环节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 综合管理:采用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实施综合管理。

-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3. 防治措施3.1 严格市场准入-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品实施环保认证制度,未通过环保认证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 加强对在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2 优化机械设计- 提高发动机燃烧效率,降低能耗。

- 采用先进的排放控制技术,如SCR(选择性催化还原)、DOC(氧化催化器)等。

- 推广使用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3.3 规范使用与维护- 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者的环保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

- 制定合理的机械使用计划,避免长时间连续作业。

- 定期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4 强化监管与执法- 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 定期开展环保检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械进行整治。

3.5 推广环保技术- 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研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技术。

- 加大对环保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其在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的应用。

3.6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对策详细版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对策详细版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对策详细版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不在道路上进行运行的动力机械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

由于其使用燃油进行工作,会产生大量的尾气和废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是当前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之一、下面将具体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的对策。

1.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并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排放标准和限值。

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推广和执行这些政策,确保其有效性和执行力。

2.推广和使用新能源:逐步淘汰使用传统燃油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新能源替代燃油,如电力驱动、天然气驱动等。

新能源具有零排放和低排放的特点,能够显著减少机械排放污染。

3.提高燃烧效率:改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燃烧技术,提高燃烧效率,降低燃料消耗和排放物产生,采用先进的燃油喷射和燃烧控制技术,如高压共轨喷射技术和催化转化技术等,减少污染物排放。

4.加强监管和检测: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的监测和检测体系,加强对机械排放污染的监管,对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机械的排放水平符合标准。

5.提高机械使用效率:优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条件,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减少机械的使用时间和运行里程,从而减少排放污染。

6.推广绿色施工和生产方式: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推广绿色施工和生产方式,如利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合理规划作业流程和施工工期,优化机械的使用和配备,减少污染物排放。

7.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使用单位应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的制度和规范,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机械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8.加大科研和技术创新力度: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力度,提升技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应用能力,研发高效节能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周雅萍(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新疆乌鲁木齐830000)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当前人们所具备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愈发增强,因此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治理也越发关注起来°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在国一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在用移动机械,如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牵引车、装卸搬运机械等°目前,随着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管制措施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物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因而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势在必行°基于此,文章以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现状分析为出发™,而后探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治理对策°关键词: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引言我国工程项目的迅猛进步及发展,许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运用次数频繁增多,如摊铺机、挖掘机以及推土机等在施工期间的运用,不但会大量排放尾气,也会产生粉尘以及噪音等,这样就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务必要强化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力度#应针对当前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所存在的现状问题,来积极探寻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在运用期间对于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1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现状1.1污染物排放量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类型相对较多,同时对于各种机械设备来说,均有着不同的用途及性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对我国生态环境有很大影响,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现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年)》显示,2019年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和颗粒物(PM)分别为33.7万吨、333.5万吨、17.4万吨,分别达到了机动车量的17.8%、52.5%、235%,尤其是颗粒物(PM)更是远超机动车的排放量,而我国非道路机械数量仍以每年200万台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因此,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刻不容缓#1.2底数不清管理力度不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用围,在进时,也不需办理相关的手续,能够针对自主需求来加以采购叫目前,在运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的理及施力度不,如此则难以做到良好控制尾气的排放,全部减排工作的开展均需根据使用单位所具备的责任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意识来加以开展#同时非道路移动机械还具备明显的流动性特征,其运用的地点及时间等方面均不固定,因而就难以对其实施良好管控,如此就易于污染到大气与土壤#除此之外,虽说有关部门可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加以统计,然却难以真实性的体现出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实际数量,所以会致使最终的底数排查成效不够明显#1.3虽有标准但监管不到位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租赁多但管理难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应利用土方作业展开施工,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而现实的问题却是建设方存在上报不及时等问题,有些刻意虚报、瞒报甚至不报叫且租赁市场的成分复杂,多为个体租赁,也有些租赁者来自偏远地区,更增加了监管难度#虽然我国对施工方租赁设施制定了相关政策,但仍存在虽有标准但监管不到位的现状#1.4权责不清监管不够规范现阶段,我国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方面的管理还未引起高度重视,非道路移动机械不需要像机动车一样必须登记上牌,分属不同行业,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且各主管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未形成有效合力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监管#虽说有关部门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租赁等方面有着一定要求,然在管理流程之中却不具备可实施性以及操作性,因而在运用期间就会较为困难#再者,也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的市场管理部门较为之多,所以会导致管理标准及规范不一致,而非道路移动机械又归属为不同的领域,因此管理部门则易于出现彼此交叉的消极状况,最终则难以确保管理工作的开展质量#2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治理措施2.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应生环境部制订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做到科学化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且还需积极完善此方面的法律制度,能够以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来推动生产单位优化及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运用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叽再者,需细致分析排放标准,对于滞后的设计方案以及设备等均应更新及淘汰,且还需对此方面予以资金保障,这样则能够加大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产品的创新力度,如此也才可在技术层面上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的排放实施减排操作,以此来保障排放情况以及运用性能等方面均能够获得优化#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时,的定机械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以及质量体系,以此来保障质量控制的138效果!但因这方面的经济基础以及体制发展均相对落后,所以会致使工作人员配备以及检验经费等方面均得不到充分保障0另外,也有一些检测单位未能够肩负好自身所具备的责任,出现了行政干扰以及造假等方面的消极状况,如此则会使得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治理水平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而伴随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则务必要强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治理工作,而对此就应在法律制度方面上强化对于相关企业的监督与管理,以此来保障环境监管工作可获得积极贯彻!2.2紧抓排污重点,摸清底数在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实际数量时,对我国环保部门来说,就应利用于专项调查的形式,紧抓排污重点,让相关部门摸底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应用情况,并一同分析与探讨管理养护的主要方式[4]0能够根据黄标车淘汰标准,来加大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淘汰速度及力度,积极构建相应的管理机制,并根据我国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来确保机械设备不会进行超标排放!而对于生产单位来说,需做到强化排查以及检验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通过检验确定无误之后方可进行销售,此部门也需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准入标准,针对尾气检测低于相关标准的机械,那么则需设置好环保装置!2.3强化管理手段,构建制约机制为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排放控制效果,那么对于我国政府部门来说,则也需重视对此的有效性管理,做到总体性监督租赁市场和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也应构建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好维修和保养的.施与方法,并严格贯彻相应的排放限值与标准!政府部门也要根据大型施工企业和重点工程来实施有的放矢的管理,确保在租赁非道路移动机械时,能够充分了解到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以便对此实施良好控制!而对于未能符合相关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绝不可让其进入至施工现场之中,唯有如此才可渐渐推动施工企业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移动机械设备叫再者,还需尽己所能的挤压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机械设备的市场需求以及其生存的空间。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方案模板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方案模板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方案模板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在非道路工作场所和作业条件下使用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大,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

以下是一份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作方案模板,供参考: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和使用频率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保护人类健康,本方案旨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升级和技术改进,实现绿色环保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在非道路工作场所和作业条件下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内容1.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标准与相关主管部门合作,制定和修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明确限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对于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限制和淘汰。

2.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制度,严禁未登记的机械进入工作场所。

加大对非法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推动机械升级和技术改进通过宣传和培训,推广先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引导企业和个人采用低排放、高效能的机械设备。

鼓励机械制造企业进行研发和创新,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性能。

4.加强信息披露和公众参与及时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监测数据和排放治理情况,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鼓励公众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问题进行举报和投诉,形成多方参与的管理机制。

5.建立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

对于排放超标和未达标的机械,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四、工作要求1.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政策,禁止使用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全面提高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X 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X政发XX号)精神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目前,我国未对售后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注册管理,造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不清、监管不实,难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实施有效控制。

根据XX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及排放清单结果,2017 年,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贡献率为 9.4%、13%,氮氧化物(NOX)排放占到总量的 20%。

从解析情况分析,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排放与柴油车排放相当,是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

而且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范围广、数量多、流动性强、用户不固定,必须加强底数排查,明晰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水平,尽快建立完善的清单和数据库,制定系统性的管理政策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强化污染监管,扎实有效的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摸底调查、编码登记、信息报备、监督检查、治理改造、报废更新等措施,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高管理效能,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重点任务(一)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重点管控区划定XX 市XX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重点管控区:东至XX,西至XX,南至XX大街,北至XX与XX省道交叉口(东延至XX、XX),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的机械,禁止使用经排放监督监测污染物排放结果数值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限值的机械。

十四五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整改方案

十四五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整改方案

十四五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整改方案一、制定背景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南通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执法检查,切实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在市区、通州区范围内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在市政府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建立健全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制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实现35微克/立方米的年度奋斗目标。

三、主要内容1.加大禁用区域的宣传告知力度通州区住建局和市安监站要将《市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和《关于划定南通市建筑工地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的通知》(通建安〔2018〕245号)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督促企业和项目遵守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相关规定。

招投标监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2.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主动进行申报登记工作通州区住建局和市安监站要积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编码登记工作,发动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和项目主动向申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或持有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发放环保标牌、环保信息采集卡,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排放水平、使用地等基本信息的掌握和统计,从而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效率和水平。

3.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通州区住建局和市安监站要进一步加大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信息,应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尾气达标排放、机械信息登记等联合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督查检查计划,每月抽查不少于50台。

即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模板】

即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模板】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即政办发〔2020〕15号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即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7日1青岛市即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青岛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加强我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监督管理,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有效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为核心,以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为抓手,以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为切入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我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排放监管工作。

通过摸底排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排放检测、环保号牌喷绘、《环保信息卡》发放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和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实施步骤(一)摸底排查,申报登记1.实施源头调查。

全面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企业,2建立明细台帐,填写完成《即墨区生产、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台帐》报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各销售企业要协助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互联网提交备案登记申请。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各街道、各功能区(以下简称“各镇街”)协助2.开展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

各镇街及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对本行业及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台帐》,通知并督促机械所有人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登记等工作(申报登记方法见附件6《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方法》)。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1. 引言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在公路以外的地方使用的各种设备和车辆,例如建筑工地上的挖掘机、装载机等。

这些机械的使用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以减少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2.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开发简单且无法律复杂性的策略,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对环境的污染。

我们将重点发挥法律硕士的专业优势,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并避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3. 方案我们提出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3.1. 技术升级通过技术升级来改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性能。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使用更环保的燃料,如清洁柴油或替代燃料;- 安装高效的排放控制装置,如颗粒捕集器和催化转化器;- 采用低噪音设计,减少噪声污染。

3.2. 车辆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车辆管理,以保障其环境友好性。

以下措施可予以考虑:- 强制执行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确保机械的合法使用,遵守排放标准和环保要求;- 鼓励使用先进的机械监控技术,以提高管理效率。

3.3. 培训和意识提升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提升,以提高他们对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

以下措施可予以考虑:- 提供环境保护培训,让从业人员了解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强调合规行为的重要性,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定期组织环境意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的认知。

4. 结论通过技术升级、车辆管理和培训意识提升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对环境的污染。

本方案的优势在于简单且无法律复杂性,可立即实施,并有助于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作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作方案

西安市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劳动南路站~纺织城站)土建施工项目TJSG-16标段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六号线TJSG-16标项目经理部2018年05月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西安市《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的通告》及《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地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相关要求,抓好西安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TJSG-16标广济街站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相关要求,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配合上级单位稳步推进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工作。

2、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项目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会林副组长:孙振国、赵文海、杨国岭、孙志臣成员:徐海鹏、刘静亮、贾正磊、陈科、杨渊博安质部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机构。

3、各部门职责物设部:负责项目进场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台帐;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登记和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工作,在规定的整治时限内完成进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并建立信息化电子档案;西安地铁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台帐自6月起每月20日报送,同时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月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安质部: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综合办公室:组织宣贯、学习、传达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文件和精神。

计划部:按照西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要求开展劳务招标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退场。

工程部:每月19日之前将本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月重点工作任务计划汇总至物设部。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背景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等,它们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音和颗粒物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一套有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势在必行。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对环境的污染,包括降低废气排放、减少噪音污染和控制颗粒物排放。

同时,也要保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正常使用和生产效率。

方案内容1. 废气排放控制:- 要求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排放发动机,并定期进行排放检测和维护。

- 加强对燃油的管理,推广使用低硫燃油和清洁燃料,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

- 鼓励机械制造商研发和推广使用新能源动力,如电动机和氢燃料电池。

2. 噪音污染控制:- 限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噪音排放标准,要求机械制造商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采取降噪措施。

- 定期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噪音检测,对超标的机械进行整改或淘汰。

- 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限制,避免在噪音敏感区域或夜间使用。

3. 颗粒物排放控制:- 强制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颗粒物捕集装置,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

- 加强对机械使用者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颗粒物排放控制的意识和操作技能。

- 鼓励机械制造商研发和推广更高效的颗粒物捕集技术,减少排放。

4. 监测与执法:- 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监测体系,定期对机械进行排放和噪音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械进行处罚。

- 加强相关执法力度,对违规使用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结论通过执行上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方案,我们可以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同时,这也将促进机械制造业的绿色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实现。

成都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

成都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

成都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第三条【防治原则】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原则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排污担责的原则.第四条【环境准入制度】本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五条【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本市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志管理制度。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标志管理规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发动机,根据其所能达到的排放阶段标准进行标志、核发,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

本市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所有人应当在申办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志的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应按照本市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报送程序进行登记报送。

第六条【机械用油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本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本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

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工商行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建设、水务、房管、林园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工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做好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遏制施工现场伪劣油品使用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第七条【主体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确定管理部门和人员;(二)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取得排放标志。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0•【字号】宿政办秘〔2018〕91号•【施行日期】2018.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宿州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9月18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20日宿州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8〕7号)、《宿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宿州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委办〔2018〕15号),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升我市污染管控水平,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以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整治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辖区政府主体责任、执法单位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强化整体联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监管防控体系,彻底解决我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问题。

二、整治重点(一)高排放机动车: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各类机动车。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即所有燃油的打桩机、钻探机、轧路机、起重机、叉车、铲车、推土机等。

三、整治区域(一)重点管控区域:磬云路以东、宿州大道以南、港口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区域(含以上道路)。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除以下车辆外禁止驶入:1.国五(含国五)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管控措施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管控措施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管控措施
1、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装运时,应对司机进行环保教育,不得喧哗,禁止按喇叭,装车时应轻装慢放,减少散料中冲出车厢发出的声响.
临时发电房应加装隔音障,有电力供应不许使用发电机.
连续施工时,要合理安排工期,应将噪音的的安装时段安排在白天进行.
2、施工扰动控制措施
本项目施工对临近建(构)筑物,周边临时道路等应先详查、做好记载、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加固预防措施.
3、生态保护
不得随意破坏绿化,修剪树木.
在项目开工时,发现文物保护项目,应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要考虑不影响居民休息.
严格按有关文件需求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并保证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场,尽快恢复原状.
4、水污染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做到现场无积水和排水外溢,不堵塞排水管、排放水质达标等.指派专人对排水、污水处理问题进行日常检查.暴雨期设立抢险突击队,日夜巡视,发现情况异常及时抢修,以免工地废水流进附近的管道中,造成污染.
施工时产生的废浆及时清理,送至废浆沉淀池,定期外运.
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材库,库房地面做防渗处理,储存,使用、保管设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工地的排水先进入隔油池,进行严格的滤油处理后才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临时厕所必须设置三级沉淀化粪池,污水达到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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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环保准入制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申报工作,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改造工作,建立常态监督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二、治理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应用领域,包括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机械、港口与企业厂内机械、农业机械以及备用发电机等。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及完成情况。

市公安局:对不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配合市环保局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环保局:牵头和统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做好技术改造第三方协调委托工作,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发局、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落实环保准入制度,按各自职责组织管辖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污申报工作,开展摸底核查,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协助市环保局督促和指导企业完成污染治理。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违规进口、销售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负责、行业自包”的原则,结合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协调力度,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环保准入制度
按照《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X年第5号)要求,全市所有新购置和转入非道路移动机械须达到国Ⅲ排放标准,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标中鼓励使用电动或天然气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工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对辖区和监管职责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进行全面普查核实,填写X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表,报市环保局(X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改造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完成技术改造第三方委托工作(X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改造工作
市环保局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状况进行筛选,会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对符合改造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核查,有计划、分批次地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完成技术改造治理工作,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备案(X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建立常态监督制度
市环保局会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常态监督制度,禁止未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我市使用,对排放不合格、未按有关规定加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市政府建立X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联系电话:X),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设立一名联络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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