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和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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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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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安排 中心名称 参与单位名称 博士 小计 苏州大学 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东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 小计 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 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 小计 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 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南京大学 小计 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 创新中心 中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小计 四川大学 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协合医学院 清华大学 南开大学 15 30 28 2 10 8 2 30 21 3 3 3 小计 15 13 2 15 1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5 12 1 硕士
附件2: 2014年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单位:人 增量安排 中心名称 合 计 小计 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 清华大学 中科院物理所 小计 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中南大学 小计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吉林大学 武汉大学 小计 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小计 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大学 20 20 20 40 20 小计 30 20 350 20 600 20 380 40 600 20 小计 20 30 45 350 200 600 65 380 200 600 小计 20 45 30 17 13 15 15 13 13 229 139 90 17 17 462 282 180 128 105 23 200 65 13 13 259 156 103 32 32 462 282 180 128 105 23 200 中国政法大学 30 18 8 4 30 30 15 39 107 188 36 101 51 56 30 3 15 934 450 349 135 50 50 54 107 218 54 109 55 86 60 3 15 934 450 349 135 50 50 北京大学 参与单位名称 博士 320 30 15 硕士 博士 1721 227 81 硕士 4373 34 16 博士 2041 257 96 硕士 4373 34 16 存量调整 总规模

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为了确保研究生招生的质量和公平性,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方案,供您参考:
一、基本原则
1. 公平性: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有平等的机会申请研究生招生名额。

2. 质量优先: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具有优秀学术成绩、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综合素质的申请者。

3. 区域平衡:在名额分配上应考虑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以确保不同地区的申请者都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二、名额分配
1. 根据各高校的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招生名额分配给各高校。

2. 考虑各地区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水平,适当调整各地区的招生名额比例。

3. 对于一些特殊学科或领域,可以设置单独的名额,以吸引更多的人才。

三、选拔方式
1. 申请者需通过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

2. 对于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可以通过保送或破格录取的方式直
接进入复试环节。

3. 设立面试环节,以便更好地了解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四、监督机制
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对于违规行为或疑似作弊行为,应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招生的公平性和声誉。

3. 定期对招生名额分配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变化。

以上是一个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的大致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航计算机学院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规定与安排

北航计算机学院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规定与安排

计算机学院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规定与安排为了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统考生源招生复试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计算机学院现将有关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规定及安排如下。

一、总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招生专业: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术型硕士;软件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2)计算机技术领域专业学位硕士。

3.招生计划与分数线:(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术型硕士,招收62人,其中网络信息安全班8人;(2)软件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招收7人;(3)计算机技术领域专业学位硕士,招收77人,其中网络信息安全班12人。

以上计划数均指统考生源计划数(不含推免和强军计划)。

计算机学院2013年强军计划考生5人。

计算机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报考我院全国统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表:4.每个导师2014年的招生计划总数由上述各类招收计划构成,考生请在计算机学院网站上了解导师信息。

5.复试形式: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包括C语言上机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C语言上机考试为资格考试,通过上机考试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总成绩300分。

6.面试小组至少由5位教师组成(含秘书),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7.面试注重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考核,面试过程中秘书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以备复查。

8.各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组织管理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督察小组,负责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工作部署和纪律督查。

领导小组:组长:吕卫锋副组长:王蕴红工作小组:组长:王蕴红副组长:郝爱民成员:庄杰、高小鹏、李超、晏海华、孙自安、牛建伟、万寒、谭萍督查小组:组长:刘旭东成员:卢静、王莉莉、顾广耀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即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准备、组织与实施。

2014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暂行规定

2014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暂行规定

三峡大学医学院文件
医行字【2014】10号
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暂
行规定
一、研究生导师每年需提交研究生招生申请书,如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科技处按照《三峡大学科技事业费预算管理办法》认定的一类项目,在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限内,前两年每年分别可招2人,以后每年分别可招1人。

三、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科技处按照《三峡大学科技事业费预算管理办法》认定的二类项目,在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限内每年可招1人。

四、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等科技处按照《三峡大学科技事业费预算管理办法》认定的三类项目,在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限内可招1人。

五、博士来学院工作一年后,且获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在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研究期限内可招1人。

六、横向科研项目上年度到账经费10-20万(含20万)的共可招1人;20万以上的共可招2人。

七、未达上述要求的导师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排序,由学院根据实际指标剩余数量进行分配,每位导师招生分配数量不得超过1人。

八、总体上,每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获得优青、杰青、重点、重大项目主持人,在执行第二条招生指标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增加招生名额,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学院酌情考虑进行分配。

三峡大学医学院
2014年2月26日。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全国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发[2014]3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29
【实施日期】2014.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发[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有关省(直辖市)科委(科技干
部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
共中央党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规划》关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经商财政部,现将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
计划(“双证”部分,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提高质量作为2014年研究生计划管理工作重心。

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改革,主动
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
进各培养单位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服务。

二、加强宏观管理,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

重点支持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培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研究生指标分配

研究生指标分配

研究生指标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研究生教育在我国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保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有效性,各个高校和学科都制定了一套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

本文将介绍研究生指标分配的相关内容,包括指标的种类、分配的原则和方法等。

一、研究生指标的种类研究生指标分配是根据学校或学科的需求和特点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研究生指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招生指标:即每年用于招生的名额。

招生指标是根据学校或学科的发展需求来确定的,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

2. 奖学金指标:即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的名额。

奖学金指标是根据研究生的学术表现、科研成果和社会贡献等综合因素来确定的。

3. 项目指标:即用于特定研究项目的名额。

项目指标是根据学校或学科的科研项目需求来确定的,主要用于支持科研工作和培养优秀研究生。

4. 资助指标:即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名额。

资助指标是根据学校或学科的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源来确定的,主要用于支持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二、研究生指标分配的原则研究生指标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和利益关系。

一般来说,研究生指标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研究生指标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分配,确保每个申请者都有平等的机会。

2. 优质优先原则:研究生指标应优先分配给具有优秀学术表现和科研潜力的申请者。

3. 需求导向原则:研究生指标应根据学校或学科的发展需求来确定,保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4. 综合考量原则:研究生指标分配应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需求等因素。

三、研究生指标分配的方法研究生指标分配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分配方法。

一般来说,研究生指标分配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定额分配法:按照学校或学科的需求和计划,将研究生指标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各个专业或研究方向。

2. 竞争选拔法:通过考试、面试、论文评审等方式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选拔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

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我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共有100个名额,其中博士研究生60个,硕士研究生40个。

本次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和具备与研究方向相关专业背景的非全日制本科生。

二、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1.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心理学、社会学。

2.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心理学、社会学。

三、招生条件1. 具有我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或具有与我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同等学力证书的留学人员。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学术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 符合相应专业的专业背景要求,具备一定科研能力。

4. 具备良好的英语口语和听力能力。

四、报名方式1. 通过学校研究生网站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

2. 缴纳报名费,并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提交材料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五、招生流程1. 报名阶段:报名截止后,学校将核对报名材料,确定报考人数。

2. 考试阶段:参加笔试,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

3. 录取阶段: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公布在学校研究生网站上。

六、奖学金相关政策1. 优秀新生奖学金:在一年级期间,每学期保持GPA3.0及以上的学生,可享受每学期5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2. 优秀研究生助教奖学金:在一年级期间,被学院聘为研究生助教并表现优秀的学生,每学期可获得3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3. 科研项目奖学金:通过学院项目或国家级项目并在研究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得该项目提供的奖学金。

七、其他事项1. 招生办公室地址:XXX大学XX校区X号楼XXX室,联系电话:XXXXXXXX。

2. 宿舍安排: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宿舍,具体分配方案由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单位及其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教育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是指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命题的考试。

联合考试是指教育部批准招生单位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的考试。

单独考试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的考试。

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单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
法权益。

(十四)接受考生的申诉,负责作必要的解释,处理招生中的相关问题。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五条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四章报名
第十六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

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

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
一、招生类别、领域及招生限额
我校 2014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涉及七大类别,具体招生学院、招生 类别、领域及招生限额详见附件 1。
二、报考条件
1.教育硕士(Ed.M) 2011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 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 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 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 20%。 7.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2011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 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 2 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 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 3 年以上教研 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 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 学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分别归入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招生,符合硕士学 位授予条件的分别授予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学位,具体报考领域见附件 1。
第一阶段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第二阶段我校自行命题的政治理论及专业考试科目名称 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 2。
2.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2014 年 10 月 26 日(周日)。 政治理论及专业考试时间:在复试中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试安排相关信息。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8.26•【文号】教学[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狠抓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切实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工作责任,狠抓考试安全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工作仍然面临十分复杂、严峻的形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狠抓考试安全,确保研究生考试安全平稳。

省招委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体系,要对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另行下发)制订本地区安全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位考务工作人员,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要加强系统内部治理和监管,全面梳理排查研究生考试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管和考试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和业务管理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现将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二、招生限额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考试1. 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2,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 /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 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 考试工作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5。

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

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公布了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双证”部分)。

根据公布的计划,2014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达7102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达560000人。

其中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965人,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250人,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815人,硕士研究生3550人。

通知要求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支持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培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适应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探索和平台建设,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扩大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

2014年起,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

各类长学制普通本科生在转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时,占用招生单位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纳入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通知还要求,坚决限制科研项目和经费缺乏、培养能力明显不足的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坚决限制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和专业的招生规模。

各地方、各部门、各招生单位要坚决维护国家计划的严肃性,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

招生单位录取的各类博士生、硕士生人数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给本单位的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数。

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2017考研开始准备复习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加油!。

教育部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经商财政部,现将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任务及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

2014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

符合规定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各招生单位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时,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应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籍学生,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中予以倾斜。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资格审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

各招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报考考生的政审工作。

三、报名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报名、考试等工作,按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要求进行。

报考该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该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复试、调剂及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需求规划制订。

各招生单位要认真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依照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数和民族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学[2014]3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4.03.14【实施日期】2014.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政治部,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一)复试考核要求。

1.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各招生单位应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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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项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单列,该类生源进入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的时间为2015年。
4、 推免生中辅导员、支教生、西部计划均保留入学资格一至两年。辅导员、支教生、西部计划中学术型招生指标单列;辅导员和西部计划中专业学位招生占分配的专业学位指标。
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学术学位(科学学位)200个,专业学位98个。
我院201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人数:招收学术型硕士生的教师206人,招收专业型硕士生的教师201人,只招收专业型硕士生的教师51人。
学术学位指标分配办法:
1、依据各学科具有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数量平均分配。
5、 除第4条的保留生外的其他保留生均占今年的分配指标。
研究生科2014/3/5
5、 有延期未毕业硕士生的学科,按未毕业人数,指标双倍扣减。
指标使用说明:
1、 学术学位指标和专业学位指标,两者不能打通使用。
2、 拟录取人数不得超出分配指标数(含前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统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生),若生源不足,可以不完成招生指标,未使用的招生指标退回
专业学位指标分配办法:
1、 专业学位指标按二级学科分配指标
2、 依据各学科只招收专业硕士的导师人数分配。
3、 依据学生报考志愿,分配各学科基础招生数
4、 对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形势好的学科,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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